项目说明
一、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1、本项目包括高唐县鱼邱湖街道16个自然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和运营工作,所辖村庄外延50米范围内的大街小巷,公共广场及甲方认为有必要的空闲地的清扫保洁,路边沟、边塘、边坡的整理、沿保洁道路两侧空闲地带的保洁整理、河塘沟渠的垃圾治理、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环卫设施(含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的维护更新,(注:村村之间不足200米的道路要全覆盖)。
2、鱼邱湖村与村之间连村路边坡治理,区域内建筑垃圾清理、清运。
3、河长制工作范围内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治理。
村容卫生:
1、村周边及村内空地、道路两旁等区域无生活垃圾积存;
2、村内无三大堆(杂物堆、柴草堆、粪土堆等)问题;
3、沟渠、坑塘应保持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倾倒垃圾、生产、建筑垃圾等;
4、村容村貌整体干净整洁(墙壁、地面、线杆等无喷涂广告、乱贴乱画等问题)。
5、辖区内村庄外延50米外的道路,要对道路两边的生活垃圾进行捡拾。
垃圾处理:
1、无焚烧、掩埋生活垃圾现象;
2、生活垃圾做到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每日至少清运1次),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环卫设施:
1、按照每10-15户标准配备1个垃圾桶(具体结合村庄面积及住户布局情况,满足村民投放需求);
2、无露天简易垃圾池;
3、垃圾桶布局合理,定点放置,日产日清。完整无破损,外观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冲洗或擦洗;
4、垃圾桶有盖且封闭,无满溢现象,周边无污水、散落垃圾;
5、垃圾收集车辆车容整洁,无明显污迹、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
人员管理:
1、保洁人员配备率应达到2-3‰;
2、保洁人员工资做到每月足额、及时发放;
3、保洁人员工具齐全,无迟到早退、脱岗现象;作业期间按规定着标志服;工具齐全;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普扫作业。
4、安全生产:无安全生产隐患、无违章违规操作、无不良用工行为。
5、其他要求:保洁工定岗作业,统一服装。
宣传监督:
1、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牌)和环境卫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
2、村内设置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监督公示栏(内容应包含村庄基本信息、人员设施数量、保洁质量标准、保洁作业时间等),接受群众监督。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
城乡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重点监管500立方米以上生活垃圾和50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落实非正规垃圾点“立体式”监管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辖区内常态化巡查,对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治理,防微杜渐,避免形成达规模量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农村公厕:
1、公厕应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有明显标识。
2、公厕内卫生良好,通风顺畅,厕位整洁无污物。
3、公厕内灯具、器具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正常使用。
4、公厕内外墙面无破损和缺失,墙面整洁无涂鸦,无异物。
5、公厕确保正常用水用电,如遇损坏及时修理。
6、公厕周围3米内无杂物,门口路面硬化。
7、按照公厕公示时间准时开放。
8、夏季要进行灭蝇活动,常年对公厕进行杀菌消毒,达到无纸片、无烟蒂、无痰迹、无积灰、无臭味、无蝇蛆、无蛛网、无污物。
9、公厕内粪沟与便池要定期冲刷和清掏,达到无异味、无尿碱、无大便积存和外溢。
10、公厕排水畅通,厕内无渍水,厕外无漫流,化粪池密封紧盖,无粪便满溢。
11、厕所纸篓及时清理,无积存。
12、公厕废液池满后,公司负责清运。
13、公厕损坏时,要在门口设置维修提示牌。保洁人员要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对公厕进
行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14、夏季1次/天进行灭蝇,保证无蚊蝇滋生。
15、垃圾外运1次/天,保持随时清,无滞留。
16、房屋外观建筑定期清洗,保证观瞻效果。
垃圾分类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能满足投放需求。
2、按标准配置垃圾收集车辆。
3、根据村居规模合理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绘制宣传墙等,内容突出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分类程序。
否定条款:合同期中,在全县评审排名中,第一次出现排名在倒数三名中,扣除中标单位合同价款当月金额的10%,第二次在全县排名中出现在倒数三名中,扣除中标单位合同价款当季度金额的10%,连续三次在全县排名中出现在倒数三名中,合同自行解除,费用不再支付。
在合同期中,在全市评审排名中,第一次出现排名在倒数三十名中,扣除中标单位合同价款当月金额的10%,第二次在全市排名中出现在倒数三十名中,扣除中标单位合同价款当季度金额的10%,连续三次在全县排名中出现在倒数三名中,合同自行解除,费用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