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4-03-19
一、服务技术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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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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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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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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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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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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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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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对驻马店市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包括信息调查、污染识别、点位布设、监测井建设及样品采集检测等工作,并最终提交技术报告。
1、组织对驻马店市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所在区域开展自然环境、企业及周边基本情况、污染管理、迁移途径、历史调查监测等信息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信息调查表。
2、通过收集资料进行污染识别,编制完成布点方案并通过评审。按照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监测井建设及采样检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建井、样品采集、流转、制备、测试等)。
3、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相关调查监测工作,提交《驻马店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需保密,除发标单位以外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
4、供应商需提供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环境类、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成员人数不少于15人(含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安排与项目的推进工作以及保障项目顺利完结;其余不少于14名调查监测人员,负责调查、样品采集测试等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5、接收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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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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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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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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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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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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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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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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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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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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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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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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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监测布点方案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技术报告通过评审验收
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20%。(具体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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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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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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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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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响应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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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保障响应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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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候服务,供应商能否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保障,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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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
要求及说明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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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是
4、是否实行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是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6、本项目是否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否。
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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