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7.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8.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行业标准、规程,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环保、卫生防疫和消防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若有部分进口件的有关国外规范及法规与中国国家规范相抵触,应以中国国家现行法规为准,若有涵盖上述各项的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垡镇志》、《榆垡村志》续修撰写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大兴区榆垡镇
(3)项目性质: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榆垡镇志》编纂项目。以2024年12月31日为编纂下限时间,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榆垡镇志》全部编纂工作。
(2)《榆垡村志》编纂项目。以2024年12月31日为编纂下限时间,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榆垡村志》全部编纂工作。
(3)在《榆垡镇志》和《榆垡村志》编纂过程中,同步将所获得的文字、图表、照片等资料作为档案史料系统梳理、留存,完成本项目时一并提交甲方,同时交付《榆垡镇志》和《榆垡村志》电子版、印刷成册的《榆垡镇志》300册、《榆垡村志》100册。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应严格遵循编纂工作方案要求和地方志书编纂的体例规范,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断限内相关内容,做到资料权威、齐备,文简事丰,便于利用。
(2)本项目进度要求及完成时限。本项目编纂工作于2024年4月启动,2025年12月底前形成初审稿,2026年1月、5月、8月,分别将初审稿、复审稿和终审稿提交专家评审(专家由大兴区史志办指定)。2026年10月底前将通过终审的定稿提交甲方验收。
(3)本项目最终成果应遵循志书体例;篇目设置简洁、清晰;章下设无题述;收录内容做到权威、详细、典型;合理运用志书的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
(四)编纂原则:
编纂《榆垡镇志》《榆垡村志》遵循以下原则:
(1)继承中华民族历代修志的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编纂原则,重视调查研究和资料搜集工作,通过全面、系统、详实的资料来反映事物的基本面貌与发展过程,做到信息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2)遵循志书的基本体例,篇目设置力求科学,做到分类合理、事以类从、归属妥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3)树立精品意识,确保志书的编纂质量。深刻认识地情,突出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和工作特色,坚持高标准,精编精校。
(五)编纂规定:
(1)名称:分别为:《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志》和《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垡村志》。
(以下分别简称《榆垡镇志》《榆垡村志》)
(2)体裁:志书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照片)、表、录诸体,以志体为主,书前设凡例、书后设后记。
(3)断限:上限应追溯事物发端或建置之始,下限为2024年12月31日。
(4)篇幅:《榆垡镇志》精炼在60万字左右,《榆垡村志》20万字左右。
(5)结构:按章、节、目体例编排,标题简明,准确规范,题文相符,各级标题不交叉重复。做到体例严谨、层次分明、分类合理、归属得当。
(6)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人物传”所记述的人物,必须是志书断限内已过世的人物。对在世人物,除“以事系人”外,可设人物简介、人物表(录)。入志人物以本籍为主,兼收对本地发展有突出影响的客籍人物。
(7)验收:志书实行三审(初审、复审、终审)定稿制度。确保定稿文件内容符合《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