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后文简称大厦)餐饮服务项目所在地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大厦职工餐厅设在大厦二层,可同时容纳200余人就餐。项目服务对象为驻大厦10个单位(处室)、工作人员500余人。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承担大厦职工餐厅原材料采购、餐饮服务管理、食品加工出售、保洁卫生及病媒防治、餐厨垃圾处理、餐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配置、餐厨设备维修及检测等餐饮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二)供餐内容及要求
大厦职工餐厅实行单人一次刷卡自选式就餐。
1.供餐要求:实行工作日早、中、晚三餐正常供餐。同时,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段做好保障供餐。
2.供餐时间:
早餐供应时间:7:30——9:00
午餐供应时间:11:40——13:30
晚餐供应时间:17:30——19:00
其他时间供餐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
3.供餐内容:
餐别 |
供餐内容 |
早餐 |
菜品不少于6种(荤菜不少于2种、素菜不少于4种),开口小菜不少于4种,稀饭粥类不少于2种,胡辣汤、油茶、芝麻糊等风味品不少于2种,包子、花卷、馒头、油条、油饼、发糕等中式面点不少于4种,面包、蛋糕、吐司、三明治等西式糕点不少于2种,牛奶或酸奶(质量价格中优)、豆浆、蛋类为每日早餐标配。 |
午餐 |
炒菜供应:菜品不少于8种(主荤不少于2种、半荤不少于2种、素菜不少于4种),米饭2种(白米饭、杂粮米饭);小吃档口供应:泡馍、小炒、水盆、冒菜等风味小吃不少于1种;面食档口供应:炸酱面、油泼面、拌面等面食1种。自助供应开口小菜不少于4种,杂粮不少于2种;汤品不少于2种(荤素各1种);水果1种。 |
晚餐 |
炒菜品种不少于 4 种(其中荤菜不少于 2 种、素菜不少于 2 种,不可与午餐菜品重复),馒头、包子等主食品种不少于 2 种,稀饭等粥类不少于 1 种,面食不少于 1 种(以汤面食类为主)。 |
备注 |
鱼类和牛羊肉类菜品,每周供应不少于1次。 |
三、员工配备要求
(一)所有派遣员工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相关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和采购人合理要求的证件,并且技术水平过硬,能够保证服务质量。
(三)派遣员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龄要求,不得配备超龄或不足法定年龄的员工。
(四)项目须配备专业维修工保障餐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维修工须持证(电工证)上岗。
(五)员工数量要求:
大厦职工餐厅项目所需配置员工数量为25人,具体情况见下表。员工由中标服务商自行招聘,员工工资和社保、医保等福利待遇及意外保险等均由服务商承担。
大厦职工餐厅项目配置员工数量明细表(25人)
四、费用承担
(一)采购人承担费用
1.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餐厅桌椅维修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餐厅操作间及公共区域的水、电、网络、监控等基础设施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餐厅照明灯具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餐厅餐卡网络设备系统及餐厅公用LED显示屏维修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采购人临时性指定的工作任务和专项保障任务所产生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采购人要求制作的餐厅宣传展板及标识等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服务商承担费用
1.服务商承担餐厅米、面、油、肉类、冻货、蔬菜及调味品等原材料采购费用。
2.服务商承担餐厅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3.采购人免费为服务商提供住宿和办公场所,相关配套所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4.采购人免费提供现有餐厨设备,服务期内的设备维修、报废更新、设备添置及餐具小件购置均由服务商承担。
5.餐厅运水烟罩、燃气报警器、燃气灭火系统、排油烟系统清洗、维修维护及检测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6.餐厨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7.餐厅日常运行所需餐具及低值易耗品购买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8.餐厅病媒防治工作由服务商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实施,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9.餐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10.服务商自我宣传的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服务商在业务履行过程中要服从采购人对生产场地、工作及生活环境的安排和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并按采购人制定的标准(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接受考核及相应处罚。
2.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中,采购832平台扶贫单位金额必须达10%以上。按采购人指标分配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采购人年分配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从服务商应结算费用中扣除。
3.操作间、餐厅、员工宿舍、库房等区域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改造必报备人采购审核批准,公共区域悬挂、摆放、张贴宣传广告等须报采购人审核同意。
4.采购蔬菜每次必须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设备由服务商配置,检测环节由服务商负责。采购米、面、油、肉、蛋等需提供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或合格的产品证书。
5.服务商必须向采购人每月提供运行成本明细,报采购人进行核算备案。采购人成本核算小组负责市场询价,服务商食材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大型超市团购价格(含运送费)。
6.服务商提供外卖服务收款只允许通过扫描“智联机关”就餐二维码和后勤服务保障卡刷卡方式收取,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收款。
7.服务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供餐服务保障方案。
8.餐具保持完好率(指餐具无裂缝、无豁口或破损)在98%以上。所更换餐具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和规格,更换凭据须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9.厨具中菜刀、铁锅、菜墩、炒勺等小件厨具补充更新,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和规格,更换凭据须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10.所使用低值易耗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1.餐厅病媒防治工作,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资质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每次相关工作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12.服务商制作的宣传展板和标志标识等每年至少更换一次。
13.餐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1次,培训资料须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14.服务商承担服务期内全部生产安全责任。
15.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并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考核管理等制度。
16.各种设施设备必须悬挂或粘贴操作规程标识牌,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使用。
17.服务商必须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18.服务商要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食品外卖管理规定,出示外卖食品原材料成本和预售价格,售卖价格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19.服务商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规,餐具每餐前经过消毒,餐厅每餐前后打扫,保持整洁。
20.服务商派遣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标准,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1.服务商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加工霉烂变质商品或不卫生的食品。不得销售未向采购人报备的食品和不符合食用标准的食品。
22.服务商须按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做好排油烟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验检测,相关台帐须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23.服务商须按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每日做好天然气安全使用记录及消防设备维保记录,记录台帐须每月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24.库房落实架子化、箱子化、标签化,食材必须有分类标识牌。
(二)其他要求
1.采购原材料由服务商自行检查验收登记,采购人进行监督及抽检。服务商须确保所采购原材料可溯源追查,不得采购劣质或过期产品。
2.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商进行成本核算,服务商须提供相应的票据、出入库记录、登记簿等,并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服务商获取净利润不得超原材料采购总额的10%。
3.服务商对采购人现有餐厨设备及餐具用品需要更换或报废时,须报采购人许可。合同期满或服务商提前退出时,设备交接必须保持完好率100%,且设备为采购人所配置原品牌同等级。
4.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配合采购人及时处理各类隐患。
5.服务商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所属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承担所有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责任。
6.服务商须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紧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设备规范操作的培训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8.服务商员工因工或非因工发生人身伤、残、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
9.采购人为服务商提供的住宿及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根据需求实行统一调配。
10.服务商添置餐厨设备、小件报采购人备案登记,3年服务期满后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1.服务商入场开始运营所使用餐具必须为新品。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
招标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订条件为服务商满足采购人供餐要求及考核成绩达良好以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明确)。
(二)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1.服务费用包括:原材料采费用、劳务费用。
(1)原材料采购费用:以售饭系统统计的实际就餐刷卡人数据实结算,餐费标准为早餐6元、午餐22元、晚餐5元;其中就餐员工个人支付标准为早餐1元/人、午餐4元/人、晚餐5元/人,采购人支付原材料采购费标准为早餐5元/人、午餐18元/人,结算时间节点为每月20日。一年合同期内采购人支付原材料采购费总额不超过157.5万元。
(2)月劳务费用:(按一年劳务费总价÷12个月)×(1-10%),扣除的10%作为合同期内奖惩预留金。劳务费结算上限为4000元/人/月,一年合同期劳务费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2.采购人每月25日前以转账方式结清当月员工工资和原材料采购费用(如遇公休或节假日,转账期顺延),其中原材料采购费用按实际刷卡就餐人数结算。
七、相关定义
1.餐具:指用于分发或摄取食物的器皿和用具。餐具包括成套的金属器具、陶瓷餐具、茶具酒器、玻璃器皿、盘碟和托盘以及用途各异的各种容器和手持用具。如:碗、筷、勺、分餐盘、碟、茶具酒器等就餐手持用具。
2.厨具:指以厨房电器为主的厨房用具,包括灶具、炊具、厨房电器和橱柜等。如:菜刀、锅、菜墩、各种铝盆、汤桶、蒸箱、冰箱、烤箱、消毒柜、和面机等。
3.低值易耗品: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如抽纸、抽纸盒、洗洁精、洗衣粉、绞手套、线手套、扫把、撮箕、刮皮刀、抹布、工作服等用品。
八、考核要求
市人社大厦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用全外包模式,按照国家颁发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依照合同业务需求标准和内容结合中心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宗旨
通过对包厨单位原材料采购、饭菜加工、服务质量、满意调查等全流程考核,加强对餐厅的监督检查,达到对包厨单位服务保障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实现安全供餐、福利供餐、优质供餐,促进生活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
工作人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综合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操作间规划、制度台账、原材料采购、食材检测、库房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水电气安全、饭菜加工和出售、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厉行节约、垃圾分类、卫生保洁、宿舍管理、意见投诉等均为考核内容。具体标准为:
(一)采购验收考核
1、食材采购必须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期限等信息,不得采购野生动物。
2、建立食材来源台账,严格执行验收管理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验收时要索取、查验采购产品的相关证明、票据、凭证及验收报告。
3、监管部门随机对包厨单位食材进行检查检测,不得出现不合格食材。
4、包厨单位必须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大厦综管办随时进行抽测。
5、对质量问题较突出的食材,报备大厦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登记以及后续处理情况追踪。
(二)食品设计合理性考核
1、包厨单位主副食品类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需求标准,品种体现多样化。
2、色、香、味、形符合要求;营养配置合理,突出特色,体现个性化选择;每季度满意度测评不得低于90%。
3、日常供餐必须按计划菜单执行。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更换。
(三)安全考核
1、食品卫生考核
(1)原料采购、运送、保管、使用过程不能出现污染。
(2)原料储存、使用不能出现鼠咬、虫蛀、霉变情况。
(3)粗菜细作,突出家常味。出售食品鲜嫩可口,不得有异物、异味,更不能有霉变迹象。
(4)食品储存、加工以及设备、工具使用,必须做到荤素分开、生熟分开、冷热分开。
(5)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论事故大小,该项考核为不合格。
2、人员卫生考核
(1)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且每年体检一次。
(2)工作人员班前班后坚持洗、消制度,严禁“三长”。
(3)工作人员进操作区域必须着工作服、戴帽子,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卫生手套,并保持干净卫生。
3、环境卫生考核。
(1)操作间病媒防治工作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病媒防治专业消杀灭公司具体落实,产生的费用由包厨单位承担。
(2)操作间和餐厅设施物品放置有序,无污尘、油垢。
(3)操作间下水沟无堵塞、无积物。
(4)及时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辅助区进行清洁,做到无废弃物、无水、无污渍、无油渍,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区域卫生检查、记录。
(5)洗手池及洗手间清理及时、干净无异味,手纸、洗手液配置齐备不断档。
(6)清洁工具严格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规定的位置存放,摆放整体,防止食品污染。
4、操作间安全考核
(1)操作间必须有安全用电、用气、用设备操作规程。
(2)操作间设专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日常检查台账。
(3)严格执行班后关闭操作间电、气总阀,做好断电情况下的换气、通风等工作。
5、意外事故考核
(1)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餐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餐厅消防安全疏散应急处置预案》、《餐厅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餐厅电气和设备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并按照方案演练和应急处置。
(2)就餐过程中因地面清理打扫不及时导致就餐者发生安全事故,按服务不合格对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包厨单位承担。
(3)因原材料采购、运送、加工、供应等环节污染造成食物中毒,按服务不合格对待,包厨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依法追究责任。
(4)因水电、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或其他自身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按服务不合格对待,包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四)供应考核
1、每周三17:00前完成下一周食谱制定,经相关大厦综管办审核后发布相关信息。
2、指定专人维护餐厅秩序和人员引导,并对分餐技能、服务态度等供应环节进行巡检。
3、售餐前对餐桌、餐椅进行清洁,对分派菜肴、盛装食品的工具器具进行清洁消毒并摆放整齐。
4、餐具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豁口,完好率在98%以上。
5、筷子每三个月必须更换一次。
6、实行饭菜品尝制度,指定专人在售餐前10分钟对出售的食品进行品尝,并建立品尝台账,明确责任人。
7、安排专人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异常食品立即撤回。
8、售餐时使用清洁托盘等工具,防止从业人员手部直接接触食品(预包装食品除外),并对食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9、出售食品温度适宜,热类饭菜温度不低于60℃。
10、餐纸配置到位、摆放整体,餐桌无残留物、油渍。
11、工作人员服饰整洁、仪表端庄、举止规范、态度热情,不得有怠慢或与就餐者发生矛盾等现象。
(五)食品留样考核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登记。
2、食品留样要配备专用留样工器具,留样容器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3、留样食品在充分冷却后,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密闭容器内,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量、留样人员、餐次、审核人员等信息,按照时间顺序分类保存在冷藏柜中。
4、留样食品不少于125g,在冷藏条件下必须存放48小时以上。
5、发生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它情况需要时,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检验。
(六)设施设备管理考核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责任制,每台设施设备要建档立卡并指定专人管理。
2、使用前要检查配电箱、开关、按钮、插座等是否正常,齿轮传动机构防护装置是否完全封闭。
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让设备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操作中要有防止人员受伤害的防护措施。
4、使用后及时清理、消毒,必要时对部分设备进行拆卸清洁维护,做到无垢、无水、无油,保持各类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完好。
5、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温度、压力、震动、异响、油位、泄露等性能工作状况,以及磨耗、损坏、线路等情况,检查和维修后要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6、低值易耗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七)餐(饮)具回收消毒考核
1、就餐结束后及时分类回收。
2、回收的餐(饮)具按回收线路送至清洗消毒间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并存放在专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八)垃圾分类考核
1、垃圾桶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垃圾桶规范购置、贴好标识。
2、垃圾桶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规定的位置存放,并摆放整体、保持干净。
3、垃圾分类严格执行《西安市垃圾分类标准》。
4、餐后垃圾实行干湿分离,垃圾桶盛装量距垃圾桶上沿10cm。大块餐前垃圾必须切碎后运送。
5、餐厅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地点收运处理。
6、建立厨余垃圾处理台账,详细记录厨余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信息。
(九)服务质量考核
1、季度综合评定分数低于85分为不合格,合同期内两个季度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服务合同提前终止。
2、就餐单位或个人在大厦餐饮服务群内或书面向大厦综管办进行的投诉,经确认无误后在日常考核和月考核中记录并扣罚对应分数。
3、服务人员未提供规范文明服务,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在日常考核和月考核中记录并扣罚对应分数。
4、因管理不规范等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在日常考核和月考核中记录并扣罚对应分数。
5、未经大厦综管办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大厦有形、无形资源从事商业宣传或对外保障及商业性行为。
6、考核小组认为应处罚的其他事项,视情处罚。
(十)工作人员管理考核
1、工作人员衣帽仪容端正、言谈举止得体,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
2、与同事和其他单位人员关系融洽,无打架斗殴现象。
3、按规定上岗,无严重缺人或缺勤情况。
4、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十一)员工宿舍管理考核
1、管理制度健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2、窗明地净,物品放置规范统一、整洁有序。
3、不得在宿舍私拉电源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管控宿舍烟火。
4、保持宿舍通风换气,建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据流程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十二)临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配合积极、落实迅速;服从指导,组织周密;认领任务到位,服务保障效果显著。
(十三)其他
各类考核评分表由乙方项目经理进行确认,如存在异议,须在规定时限提出意见,由大厦餐饮管理委员会进行复议。
四、考核打分
实行百分制考核,由五部分构成(年终按所占比例折算总分)。
(一)日常考核(20%):大厦综管办以《市人社大厦职工餐厅日常考评表》(详见附件1《市人社大厦职工餐厅日常考评表》)以依据,每月对餐厅进行不少于4次的日常考核打分。
(二)月考核(30%):市社保中心综合管理部分管考核工作的同志,负责按月组织考核人员进行日常性考核检查,并认真填写《市人社大厦职工餐厅日常考评表》。
(三)市人社大厦餐饮服务管理委员会考核(10%):每季度餐管会对餐厅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并认真填写《市人社大厦职工餐厅日常考评表》。
(四)满意度测评(30%):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表,测评结果由大厦综管办进行统计汇总。满意度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优秀;90—95分(含90分)的为良好;满意度在85—90分(含85分)的为合格;满意度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为不合格。(详见附件2《市人社大厦职工餐厅满意度测评表》)
(五)上级检查(5%):上级领导对餐厅工作进行随机检查。
(六)专项检查(5%):安全生产、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专项检查。
(七)奖励分数:
1、季度满意度测评平均达到95分以上的,当季综合评分可加5分
2、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在上级检查及专项检查中得到领导认可的,当季综合评分可加5分。
3、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取得显著效果和受到干部职工好评的,当季综合评分可加2-5分。
(八)考评分数计算方法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为合同期内四个季度考评得分平均值。
季度考评得分=日常考核得分之和÷日常考核次数×20%+月考核得分之和÷3×30%+当季满意度测评得分×30%+餐饮服务管理委员会考核得分×10%+上级检查评分之和÷检查次数×5%+专项检查评分之和÷检查次数×5%+奖励分数。
五、年终奖励
年底汇总季度综合评分值,平均分值在95分以上全额发放奖惩预留金;90—95分(不含)发放奖惩预留金90%;85—90分(不含)发放奖惩预留金80%;未达85分的扣除全额奖惩预留金,并终止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六、如发生下列情况,将立即终止与餐厅运行公司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一)提供餐饮服务时,出现5人及以上较大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刑事治安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