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美丽中国的象征,在保存自然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新的管理机构、新的分类体系、新的分区模式,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类保护、分区管控。《指导意见》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规划编制、管理体制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如第十二条提出“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第十三条提出“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和权属性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0〕42号)安排,自2021年起,各地要按照国家批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组织对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归并优化、科学考察、勘界立标、确权登记、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至2025年前,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要求,衔接自然保护地与“三区三线”区划,推进实现遂溪县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有必要对整合优化后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地实施综合科学考察与总体规划编制,明确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资源与主要保护对象现状,确保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合理开发、科学发展等有据可依,为实现遂溪县科学管护自然保护地、平衡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国土生态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范围
遂溪县 2024 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二期),工作范围为遂溪县辖区3个自然保护地,即湛江遂溪江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湛江遂溪城里岭森林公园、湛江遂溪乌蛇岭湿地公园,矢量面积共计20633.52公顷。
采购包1(遂溪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二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依供应商申请,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 2期:支付比例30%,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初稿后,依供应商申请,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40%,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提交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全部证书成果后,依供应商申请,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合同文本,以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推进需要进行调整。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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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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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其他要求 |
①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单位机构所在地开具收款发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②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为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③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④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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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金额要求 |
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研究咨询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印刷费、成果验收费、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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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质保期 |
服务质保期为成果文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按承诺提供1年的成果维护及咨询服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遂溪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二期) |
项 |
1.00 |
2,828,800.00 |
2,828,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遂溪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二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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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服务工作内容为遂溪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二期)。根据国家、省有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完成遂溪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考察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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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项目要求依据整合优化后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地范围矢量数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分别对湛江遂溪江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湛江遂溪城里岭森林公园、湛江遂溪乌蛇岭湿地公园3个自然保护地实施科学考察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分别形成科学考察报告与总体规划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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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实施要求: ①开展3个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 依据《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规范》(LY/T 1814-2009)、《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技术指引-自然保护区类》(2022年)、《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技术指引-森林公园类》(2022年)、《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技术指引-海洋公园类》(2022年)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实地调查、遥感影像判读、资料查询与现场访谈等方式,全面摸清3个自然保护地的本底资源,掌握其自然地理环境、生物多样性、旅游资源、社会经济等基本情况,科学评价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护管理等现状,为遂溪县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编制与保护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的资料信息与科学的决策依据。3个保护地科学考察要求如下: 湛江遂溪江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含生态系统调查、植物调查、动物调查)、自然地理环境调查(含自然地理、地质地貌、土壤、气象与气候、水文与水体)、景观资源调查、威胁因素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自然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调查等专项调查,并开展综合分析与评价。 湛江遂溪城里岭森林公园;重点开展自然环境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风景资源调查、区域环境质量调查、威胁因素调查、旅游开发利用条件调查等专项调查,划分功能分区,并基于调查结果对森林公园内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风景资源、区域环境质量、威胁因素、开发利用条件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湛江遂溪乌蛇岭湿地公园:重点开展自然地理环境调查、湿地类型调查、植物调查、动物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和保护威胁因素调查等专项调查,并开展综合评价。 ②开展3个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 依据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自然保护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确定自然保护地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合理利用、管理与监测等建设内容。规划项目应从实际出发,项目设置合理,可操作性强,严格控制人造景点,避免高强度人为干扰对湿地生态产生影响,以科学指导自然保护地未来的保护、管理、建设与发展。3个保护地总体规划要求如下: 《湛江遂溪江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5-2034年)》: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背景、依据、原则、期限),自然保护区概况,保护目标与任务,功能区划,保护与管理措施(生态修复、资源管理、监测与评估、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社区参与和利益相关者合作,规划实施保障等。 《湛江遂溪城里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4年)》: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生态环境及森林景观资源,森林公园发展条件分析,规划总则,总体布局与发展战略,容量估算及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植被与森林景观规划,森林与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文化建设规划,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防灾及应急管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效益分析,分期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湛江遂溪乌蛇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4年)》: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情况、湿地资源、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体布局、保护(恢复)规划、科普宣教规划、科研监测规划、合理利用规划、防御灾害规划、基础工程规划、管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投资估算与效益评析、环境影响评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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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果构成:按照项目要求,编制成果如下: ①科学考察成果:包括《湛江遂溪江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以及动植物名录、附表和附图等;《湛江遂溪城里岭森林公园科学考察报告》,以及动植物名录、附表和附图等;《湛江遂溪乌蛇岭湿地公园科学考察报告》,以及动植物名录、附表和附图等。 ②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湛江遂溪江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5-2034年)》,以及相关附表和附图等;《湛江遂溪城里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4年)》,以及相关附表和附图等;《湛江遂溪乌蛇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4年)》,以及相关附表和附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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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列的工作背景、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成果构成等各项要求,在响应文件中编制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工作目标与思路、项目重难点及其应对措施、项目技术方案、工作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