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2024年福州市殡仪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建议至少配备人员数量
序号 |
职务名称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1 |
馆内安保(秩序维护员、消监控人员) |
20 |
男 |
20-60岁 |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持证上岗(消监控值班人员男女不限) |
2 |
清明期间增派安保人员 |
170 |
男 |
20-60岁 |
清明节增派保安人员170人·天,该批人员须持证上岗、听从馆部安办人员调度指挥,负责清明期间馆区防火、交通及公共秩序的维护 |
(二)馆内保安服务质量标准
★1、秩序维护人员、消监控人员岗位最低配备需求
项目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
早班 |
中班 |
晚班 |
正常班 |
1、工作时间整体要求: 早班7:00-15:00 中班15:00-23:00 晚班23:00-7:00 正常班8:00-12:00;13:30-17:30 2、配备的消监控岗位人员需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在上岗时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
|||
秩序维护员、消监控人员(19人) |
1 |
队长1人 |
|
|
|
1 |
|
2 |
消监控岗位6人 |
2 |
2 |
2 |
|
||
3 |
殡仪馆大门口秩序维护员4人 |
1 |
1 |
1 |
1 |
||
4 |
业务大厅秩序维护员1人 |
|
|
|
1 |
||
5 |
火化车间外停车场秩序维护员2人 |
1 |
|
|
1 |
||
6 |
业务厅停车场秩序维护员1人 |
|
|
|
1 |
||
7 |
领灰处秩序维护员1人 |
|
|
|
1 |
||
8 |
巡查秩序维护员4人 |
1 |
1 |
2 |
|
★2、设备清单:投入的设备配置以及消耗品投入使用情况(不得低于表格要求)
两轮电动巡逻车 |
2部 |
强光手电、手持机、对讲机 |
按人数配置 |
盾牌、树胶警棍、头盔 |
按人数配置 |
紧急哨、长短钢叉、防毒面具 |
按人数配置 |
软绳梯 |
按人数配置 |
保安服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清单,其他所需设备和数量由中标人依据保安服务任务需要自主确定,但必须满足保安服务要求,凡种类或数量无法满足保安服务需要的,必须由保安公司补足配齐,保安服务设备采购配备经费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上述费用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注:投标人须承诺以上设备在服务期内必须为本项目专用,必须放在招标人馆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针对此项提供专项承诺。 |
3、秩序维护人员、消监控人员工作标准:
★围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预防为主展开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护范围为整个殡仪馆,办公楼宇、设备机房、监控室、遗体火化场车间、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业务大厅、取灰间、祭供台、吊唁厅、职工宿舍楼、水电设备房、油库、馆内各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以及馆区内周边道路等区域围墙以内的建筑物内外和公共场地区域等。同时须负责监控维保和派出所联防安保。
★中标人应根据值班岗位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安排值勤时间确定岗位职责等,设置巡检路线,实施24小时护卫值班、巡逻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业主有权对中标人制定、安排的值班、执勤、巡逻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维保公司及时做好各项消防控制系统的维保,保养工作。
(1)安全的管理
①秩序维护队长主要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尽心尽力。本项目秩序维护、消监控相关工作的安排,人员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安防、消防安全的巡查。配合殡仪馆执行突发事件处理以及重大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持,劝导相关人员。熟悉殡仪馆情况及消防、安防重点区域,配合殡仪馆对重点区域加强管理。负责制定演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安防教育活动。指导和帮助遇险者避险逃生,组织现场群众自救互救,抢救公私财物。评估灾情性质程度及范围等情况,沟通汇报,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抑制灾害发生或进一步发展;组织协调管理救灾资源;配合专业心理援助组织,进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进行救援善后工作。(评标指标项1)
②消监控室主管主要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作计划及人员排班,该岗位必须专岗专人,必须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操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定期做好消防演习的安排计划,做好消防演习的实施工作,每周对消监控相关设备检查、定期检查登记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消防设施过期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殡仪馆配合维保公司保养更换的工作;制订火灾等灾害应急方案,发生火警等消防事件时应第一时间上报馆部值班领导及秩序维护队长,并迅速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正确处置。每月整理消监控设施设备的相关内页资料归档上报工作。(评标指标项2)
③管理目标为办公大楼,设备机房、监控室、遗体火化场车间、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业务大厅、取灰间、祭供台、吊唁厅、职工宿舍楼、水电设备房、油库、馆内各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以及馆区内周边道路等区域围墙以内的建筑物内外和公共场地区域等(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评标指标项3)
④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控制室必须安排专职消防安全人员24小时值班,该岗位必须专岗专人,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基本的消防设备的使用操作,值班消防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做好消防演习的安排计划,做好消防演习的实施工作,并做好消防设备检查工作;负责消防水带、喷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检查、更换;制订火灾等灾害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并悬挂于各出入口及楼层,熟悉消防通道的设置,保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含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治安巡逻记录、消控中心运行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评标指标项4)
⑤每周对消监控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设施及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通知业主指派的第三方维保公司整改维修,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发生火警等消防事件时应第一时间上报馆部值班领导,并迅速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正确处置。消防设施过期应通知殡仪馆及时更换。(评标指标项5)
⑥每年制定一次演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进行紧急救助培训教育活动,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评标指标项6)
⑦重要防范点:办公大楼,机房、监控室、遗体火化场车间、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业务大厅、取灰间、祭供台、吊唁厅、职工宿舍楼、水电设备房、馆内各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等场所突发事故,以及台风、雷暴雨天等自然灾害。(评标指标项7)
(2)办公及秩序的管理
①管理目标为殡仪馆办公大楼,业务大厅、火化场车间、吊唁厅、骨灰寄存楼、查验岗等区域(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评标指标项8)
②管理要求为维护好殡仪馆内的正常秩序,对进入殡仪馆办公区域和业务大厅及火化车间人员严格盘查,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好正常办公秩序;殡仪馆大门前及周边无闲杂人员聚集扰民、无占道摆放设点、无聚众闹事、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评标指标项9)
(3)停车场所的管理
①管理目标为办公楼宇、设备机房、监控室、遗体火化场车间、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业务大厅、取灰间、祭供台、吊唁厅、职工宿舍楼、水电设备房、油库、周边划定的停车区域(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评标指标项10)
②管理要求为车辆停放有序,通行顺畅。指挥准许进入馆区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不得压线、跨线,管理好查验岗待检车辆秩序。对周边划定的停车场等要安排专人指挥引导,车辆停放井然有序,对随意停放车辆要规劝其到收费停车场停放。(评标指标项11)
③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有车辆行驶、停放识别标记;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停放车位或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门前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按鸣;在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评标指标项12)
(4)办公、业务厅设备等财物管理
①管理要求为加强安全监控、巡查、门岗执勤等,确保财物的安全,严防办公场所及业务大厅各项设施失窃、被盗、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加强中午、晚上以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期间的值班巡逻,办公大楼、业务大厅、设备机房、监控室、遗体火化场车间、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等关键部位要设立巡逻签到点,每2小时要巡逻到位一次(每周7天)。(评标指标项13)
(5)监控设施维保
①服务范围:负责安防系统设备(含200多个监控探头)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乃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评标指标项14)
②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具体晌应方式及响应时间根据故障级别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故障级别 |
故障内容 |
响应时间 |
1 |
系统出现警告,不影响系统运行 |
7x 24小时电话咨询,72小时内到达现场 |
2 |
部分设备损坏,但系统正常运行 |
7x 24小时电话咨询,36小时内到达现场 |
3 |
系统故障,严重影响系统运行 |
7x 24小时电话咨询,24小时内到达现场 |
(评标指标项15)
③定期巡检和维护
季度对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和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摄像机设备的功能巡检;硬盘录像机的功能巡检;摄像机镜头清理,硬盘录像机灰尘清理;电源网线节点检查是否缠绕和松动。巡检过程中如果发现主辅设备出现故障,则立即进行检修。如遇雷雨,大风,单位检查等不利于检修维护的惰况,与采购人协商后,检修维护工作顺延。(评标指标项16)
④前端设备的清洁维护
每年对所有摄像头做一次清洁维护,去除机壳、镜头的污渍,保证摄像头图像采集清晰。(评标指标项17)
⑤备品备件
设备出现故障需返厂维修时,应由供应商提供备品备件,维修设备无法修复,采购人委托乙方重新购买设备或采购人自己提供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评标指标项18)
⑥维护服务资料的制作
供应商每次检修和维护服务必须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审核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备案。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等项。(评标指标项19)
★⑦特殊费用的支付:
1)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损坏后必须更换新设备,则由采购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包括设备采购、运输等),供应商不另行收取安装调试费用。
2)因人为埙坏(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或不可抗力(天灾,雷击等)造成设备埙坏必须更换新设备,由采购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包括设备采购、运输等),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安装调试费用。
3)采购人提出新增设备,或者现有设备迁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包括设备采购、运输等)。若产生供应商布线、设备安装等施工费用的,该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因为自然老化,天灾,人为破坏(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等原因造成的强弱电线路损毁,需要重新铺设线路的,由采购人支付主辅材采购、运愉等费用。并且支付给供应商线缆铺设、安装调试等施工费用,该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在维护服务过程中,由于供应商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设备损毁和线路破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6)供应商自备交通工具,自备检查维修工具,常用的维护辅材(设备连接头,清洁用品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餐饮住宿等费用由采购人自理。
★(6)其他要求
一年一度清明节期间的高峰期需另行增配秩序维护人员170人次。该项费用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7)秩序维护人员、消监控人员标准:
①思想政治条件: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有团结协作精神。(评标指标项20)
②身体条件: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史。(评标指标项21)
③年龄条件:年龄符合法律及行业规定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安防人员需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评标指标项22)
④文化条件:具备初中或以上学历。(评标指标项23)
⑤业务技能条件:
a、须参加培训合格,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着规定制式服装。
b、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c、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d、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e、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及交通协调能力。
f、协助殡仪馆搬运日常办公用品。(评标指标项24)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签订合同后1年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
3 |
★ |
交货条件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4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5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6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本项目的保安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 |
7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2、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3、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4、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5、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6、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7、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8、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9、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0、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1、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2、按月支付,中标人须开具等额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
其他商务要求:
8.1合同签订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8.2违约责任
8.2.1若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2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造成缺勤的,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造成缺勤的,每延误一天按每人每天人民币贰佰元的违约金扣减服务费。
8.2.3若中标人或中标人保安人员有出现参与有偿服务、敲诈勒索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支付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10%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4若中标人或中标人保安人员有出现监守自盗的、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的,中标人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支付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10%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5若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的,中标人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支付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10%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6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支付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10%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7若中标人违反保安服务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支付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10%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8.2.8在签定保安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支付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10%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9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2.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2.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2.1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8.3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和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监控维保工作除外,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8.4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8.5合同条款
8.5.1不可抗力
8.5.1.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5.1.2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8.5.2责任及承担
8.5.2.1殡仪馆仅和中标人发生合同关系,殡仪馆与中标人派到殡仪馆保安服务的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用人及用工关系。
8.5.2.2中标人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负责保安人员的薪酬和社保待遇,用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与所有派到殡仪馆的保安人员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保安人员缴纳各类保险,保安人员出现的一切问题(包括员工的安全、工伤、劳动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与殡仪馆无关。
8.5.2.3若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与事故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殡仪馆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保安人员在责任区域发生工伤的,工伤事故理赔等事宜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处理,除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外,中标人保安人员因工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未依法为保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意外险,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工伤赔偿费用,殡仪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8.5.2.4中标人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殡仪馆若发生财物失窃、财产损害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保安人员在保安服务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殡仪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8.5.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8.6考核机制
8.6.1完成根据殡仪馆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殡仪馆的满意率80%以上。
8.6.2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满意率80%以上。
8.6.3人力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人员配备、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服务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6.4保安服务考核办法:
8.6.4.1馆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对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定期检查考核。
8.6.4.2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殡仪馆有权要求保安公司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如果屡犯不改,或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保安服务合同。
8.6.4.3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差错以及因服务不善被馆部工作人员投诉等,影响殡仪馆形象,殡仪馆有权扣罚当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8.6.4.4各项要求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要求执行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科室反馈意见加以确定。
8.7退出机制
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殡仪馆有权要求保安公司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到期没有按要求改正到位或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下,殡仪馆有权单方面解除保安服务合同。
四、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