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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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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060001350657 文档页数:187页 所需下载券:10
新一轮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汕头市濠江区(达濠片区、河浦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我区环卫作业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推动我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卫作业质量的提质升级,维护良好市容环境,改善城市人居品质,巩固“创文”“巩卫”成效,创造良好卫生环境,努力营造干净、顺畅、有序的环境,故对新一轮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包1(新一轮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达濠片区)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从2023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止,采取“1+1+1”模式(一年一签,若上一年考核结果2/3以上月份评定为“好”等次,且不出现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况,方可进行续签)。因方案制定、意见征集后,多次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耗时较长,因此未能在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招标工作,为解决过渡期的保洁经费问题,维护环卫作业的持续性,保障环卫工人工资到位,确保过渡期平稳过度,在未移交给中标人负责之前,环卫作业继续由原被委托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人申请资金后,根据中标价和实际天数计算后与原被委托单位进行结算。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濠片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承包费实行跨月支付。采购人按照服务期间的质量检查考评的评分情况,于当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服务承包费。中标人收款时须向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

验收要求

1期:本项目作业规定和保洁质量标准参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汕头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管考评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环卫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每月由采购人及结合服务对象的评价进行确认。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 (包括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和公众监督三部分)。 备注:监管考核和质量检查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条例、标准、规范和办法,同时还包括服务合同期内,市、区监管部门结合环境卫生质量控制、监管需要出台的政策文件及考核细则、要求等。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一)提交说明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2.金额:合同(成交)金额的5%; 3.方式:转账或履约保函; (二)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失效。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各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最新发布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2.4.3.投标客户端标书制作”进行规范操作。如实际操作与使用手册有不一致之处,请及时向智慧云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市容管理服务

新一轮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达濠片区

1.00

51,182,114.10

51,182,114.1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新一轮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达濠片区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内容及项目费用组成
(一)服务内容
达濠片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沿途公厕管养、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全区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具体范围如下: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范围
(1)负责达濠片区包括:南滨路、南滨路澳头高速口、南滨路景观平台、潮人大道(南滨南路)、潮人大道景观带、潮文路(北二路)、体育西路(北八路)、体育东路(北九路)、博览路(北十二路)、博览路景观带、文博西路(北十三路)、文博东路(北十四路)、纵一街、纵四街、Y998道路、北山湾路、海悦路、东湖中心路、观海路、磊广大道、濠江一桥、广达大道、三联工业园区路、南五路(葛强路)、南八路(葛祥路)、濠洲路、濠洲路带状公园、濠洲路(天公领路段)等道路及其配套人行步道、天桥、路中间隔离栏、果皮箱、垃圾桶等的日常清扫清洗保洁,保洁总面积为1998932.359平方米。保洁至两侧步道或柏油路延伸3米的范围,延伸3米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不另行计费。
(2)负责上述道路服务范围内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包括上述道路主次干道路面及其配套人行步道、天桥、路中间隔离栏(含中间分车道、慢车道、人行道,不含步道外绿化带)、树穴、边沟等产生的废弃物、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淤泥渣土、枯枝落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垃圾杂物的分类收集,将垃圾分类密闭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或分类收集场所;负责沿路配套设置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及其垃圾清收和日常清洗保洁管理,负责清除服务范围内所有卫生死角、积水、污水、污迹,清除道路和步道上杂草,清理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画,负责道路及垃圾桶、果皮箱等的防疫消杀。
(3)负责做好采购人布置的各种临时性道路环境卫生保障任务(含各类创文、迎检、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环境整治及台风、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清理灾痕、突发事件等);负责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清收并分类运输至区定点处理场或存储场所,若该区暂无定点处理场,则必须运输至市垃圾处理场;负责各种日间和夜间应急卫生清理处置。
2.公厕管理范围
本次需购买服务的公厕为:上述道路沿途已移交区级管养公厕,即:红桥公厕、西门头公厕、中心市场公厕、东门公厕、海马池公厕、东湖北山湾公厕、东湖开放公园公厕、牛担湾公厕、磊口公厕、广达公厕、南滨公厕、南滨天坛公厕、南滨职教公厕、南滨海军公厕、南滨恒大公厕、南滨中海公厕、磊广汇恒公厕、青云岩公厕、六曲公厕共19座的日常清洗保洁、设施维护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3.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
公交站亭(牌)清洗范围包括达濠片区92个公交站亭和47个公交站牌,每月不少于2次对公交站亭外立面全部区域,包括站亭顶面、站亭外立面和站牌外表面进行清洗保洁。
4.全区生活垃圾转运
本次需购买服务的生活垃圾转运作业范围为:将濠江区内7个街道(达濠、礐石、广澳、马滘、河浦、玉新、滨海)所属社区以及一些企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工厂等设置的环保箱垃圾收集点(以223个环保箱为基数)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至垃圾压缩站(垃圾前端转运);管理和运营青洲、珠浦、广澳、河浦、滨海、三联6座垃圾压缩站、濠江桥下垃圾转运站、中海信应急垃圾转运站,将其产出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指定的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黑水虻厨余垃圾处理场、有害垃圾处置等垃圾处置、分类存贮场所(暂为市雷打石垃圾焚烧、填埋场、黑水虻厨余垃圾处理场、三联工业区垃圾压缩站)(垃圾后端转运)。
5.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
本次需购买服务的范围为:负责濠江区辖内的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的处理,并对拆解处理后的垃圾分类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6.厨余垃圾处理
本次需购买服务的范围为:负责濠江区辖内厨余垃圾的处理,并对处理后的厨余垃圾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二)项目费用组成
1、道路清扫保洁

道路级别

涉及道路名称

总面积(㎡)

其中:

道路面积(㎡)

人行道面积(㎡)

数量

数量

1

一级

 南滨路、磊广大道

725340.455

602874.845

122465.61

2

二级

南滨路澳头高速口、潮人大道(南滨南路)、潮文路(北二路)、体育西路(北八路)、体育东路(北九路)、博览路(北十二路)、文博西路(北十三路)、文博东路(北十四路)、纵一街、纵四街、海悦路、濠江一桥、南五路(葛强路)、南八路(葛祥路)、Y998道路、北山湾路、东湖中心路、观海路、广达大道、濠洲路、濠洲路(天公岭段)

1096086.19

906862.7

189223.49

3

三级

 三联工业园区

32912.114

28471.224

4440.89

4

四级

南滨路景观平台、潮人大道景观带、博览路景观带、濠洲路带状公园

144593.6

143358.18

1235.42

合计(元/年)

8515829.607

 (1)本包组所有道路沿途产生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垃圾收集设施的配套设置(240L分类垃圾桶不少于100个、果皮箱不少于80套,按道路实际需要配足)、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收保洁管理、人行天桥的清洗保洁、卫生死角清除、杂草清除、道路防疫消杀以及各种临时性道路环境卫生保障任务等费用一并纳入道路清扫保洁的经费核拨标准中,不再单独计费。道路保洁作业,保洁至两侧步道或柏油路延伸3米的范围,延伸3米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不另行计费。
(2)本包组以实际移交道路面积数经考核确认后跨月核拨经费,按成熟一条移交一条的原则,分批分期移交给中标人保洁管理。承包期内若有道路因升级改造需要暂停管理,或因道路测算面积有变动,以及新增建成或升级改造完成需要重新移交的道路,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情况下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承包经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核算增减。
2、公厕管理
(1)每座公厕需配备足够的管理员和高压冲洗机,公厕管养费用包含人员工资、设备工具购置费用(高压冲洗机、清洁工具、管道疏通工具、洗涤液、厕纸、除臭香薰、消毒液等)、设施维护费用、水电费用、网络费、管道疏通费用、管理费用、利润和税费等。本包组内现有公厕19座(详见服务范围),参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维护经费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167号)中公厕年管养经费4.59万元/座·年的标准下浮30%计算,即3.213万元/座·年计费,每年的公厕管养经费预算为61.047万元/年。
(2)如由于道路改建或片区开发等原因而不再管理的公厕需从此范围中剔除,减少公厕的管理费用按原单价以实际管理天数折算。
3、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
本包组内现有公交站亭92个、公交站牌47个(详见服务范围),公交站亭保洁费用参照《汕头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2021-2022年度公交站(牌)设施日常管养、维修、服务等工程单价预算审核报告书》中公交站亭清洗单价58.48元/个·次的标准下浮30%计算,即40.936元/个·次计费,公交站牌按照公交站亭保洁费用的1/3的标准计算,即13.645元/个·次计费,保洁费用按照每月2次计,每年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以经费预算10.5778248万元/年包干,保洁频率可根据上级创文或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而增加,但不再增加费用。
4、全区生活垃圾转运
(1)前端转运
参照2013年濠江区全区生活垃圾转运采购项目的前端转运中标价格,按照每个环保箱的垃圾转运单价18387.68元/个·年的标准下浮30%计算,即12871.376元/个·年计费(按照《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九期 2012年7月3日)》推算)。目前濠江区7个街道属下社区和区级工业园区等共设置223个垃圾环保箱收集点(详见服务范围)。本包组将以上环保箱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至垃圾分类收集点或各垃圾转运(压缩)站,每年的生活垃圾前端转运经费预算为287.0316848万元/年。如有增减垃圾环保箱转运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单价增减垃圾环保箱的转运费用。
(2)后端转运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印发《关于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市发改[2015]350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垃圾转运费70元/吨的标准下浮30%计算,即49元/吨计费。本项目将青洲、珠浦、广澳、河浦、滨海、三联工业区6座垃圾压缩站和濠江桥下垃圾转运站、中海信应急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至指定的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黑水虻厨余垃圾处理场、有害垃圾处置等垃圾处置、分类存贮场所(暂为市雷打石垃圾焚烧、填埋场、黑水虻厨余垃圾处理场),根据近3个月的日均垃圾转运量230吨/日为基数计算,得出每年的垃圾后端转运经费预算为411.355万元/年。具体按照每个月进场数据按实计费(其中:若是进场地磅进行检修无法提供数据时,剔除没有齐全数据当天的量,以当月的日平均值作为计量的数据),各处置场所每月提供数据由区环卫中心确认后作为计费依据。
(3)垃圾转运(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维护经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167号),转运站清洁卫生管理4.89万元/座·年,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16.37万元/座·年,经批准的临时转运点清洁卫生管理1.2万元/点·年。本项目包含青洲、珠浦、广澳、河浦、滨海、三联工业区6座垃圾压缩站和濠江桥下垃圾转运站、中海信应急垃圾转运站的清洁卫生管理,即以1座垃圾转运站、6座垃圾压缩站和1座临时转运点为基数测算经费(详见服务范围),按市核定标准的70%计,得出每年的垃圾转运(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经费预算为73.017万元/年。
(4)上述全区生活垃圾转运经费预算每年合计771.4036848万元/年,全区生活垃圾转运费用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按实结算。
5、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处理
将运送至大件垃圾处理中心(三联工业区垃圾压缩站)的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拆解粉碎,对处理后的垃圾分类妥善处置,并将回收、分拆、处理垃圾的情况做好台帐记录。
参照龙湖区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经费标准,按照1座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费用16.37 万元/座·年的标准下浮30%计算,即11.459万元/座·年计费作为经费预算予以包干。厨余垃圾处理不再单独计费。
6、上述达濠片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公厕管养、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等费用预算每年合计:1706.0704703万元/年。

序号

 

子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年)

预算金额(万元/3年)

最高限价(万元/3年)

1

道路清扫保洁

851.5829607

2554.748882

2554.74

2

公厕管理

61.047

183.141

183.12

3

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

10.5778248

31.7334744

31.71

4

全区生活垃圾前端转运

287.0316848

861.0950544

861.09

5

全区生活垃圾后端转运

411.355

1234.065

1234.05

6

垃圾转运(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

73.017

219.051

219.03

7

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

11.459

34.377

34.35

 

合计

1706.070470

5118.211410

5118.09

 注:(1)采购人只按中标人实际移交作业的工作量进行计费支付;
(2)纳入本次招标总价的预算共5118.211410万元/3年(1706.070470万元/年)。本包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11809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本包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表”中对子项目进行分项报价,且每子项目报价金额不得超过对应子项目金额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应等于“分项报价表”的全部费用之和。
7、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上述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新增的内容若不在合同已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或增加数量的,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实施。
二、服务模式
上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公厕管养、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全区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采取“一包到底”(即总价包干)的总承包方式,即今后除了新增内容移交保洁、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及上级政策调整之外不再做作业经费的调整。
三、包组服务范围
(一)包组服务范围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面积明细:

序号

道路名称

总面积(㎡)

其中:

道路面积(㎡)

人行道面积(㎡)

1

 南滨路

 220882.835

174466.275

46416.56

2

 南滨路澳头高速口

3932.14

3932.14

-

3

 南滨路景观平台

113235.63

113235.63

-

4

 潮人大道

(南滨南路)

119584.58

102790.03

16794.55

5

 潮人大道景观带

26955.42

26955.42

-

6

 潮文路

(北二路)

26911.45

17056.31

9855.14

7

 体育西路

(北八路)

23080.06

18890.06

4190

8

 体育东路

(北九路)

15741.92

12626.22

3115.7

9

 博览路

(北十二路)

9795.37

6717.97

3077.4

10

 文博西路

(北十三路)

14329.52

10797.11

3532.41

11

 文博东路

(北十四路)

14938.92

10911.16

4027.76

12

 纵一街

2544.38

1832.62

711.76

13

 纵四街

2236.96

1855.66

381.3

14

 Y998道路

56065.89

45633.53

10432.36

15

 北山湾路

248402.74

205586.81

42815.93

16

 海悦路

8691.18

6238.71

2452.47

17

 东湖中心路

24773.59

17179.9

7593.69

18

 磊广大道

504457.62

428408.57

76049.05

19

 濠江一桥

60568.81

55482.54

5086.27

20

 广达大道

289525.05

253793.71

35731.34

21

 三联工业园区

32912.114

28471.224

4440.89

22

 南五路

(葛强路)

12100

7865

4235

23

 南八路(葛祥路)

12300

7995

4305

24

 濠洲路

105301.89

83816.33

21485.56

25

 濠洲路带状公园

4402.55

3167.13

1235.42

26

 观海路

19568.65

14883.17

4685.48

27

 濠洲路

(天公岭路段)

25693.09

20978.72

4714.37

合计

1998932.359

1681566.949

317365.41

 (二)包组服务范围市场化管理公共厕所统计表

序号

名称

厕位数量

备注

第三卫生间

总计

1

红桥公厕

3

4

1

8

含母婴室

2

西门头公厕

3

4

1

8

 

3

中心市场公厕

4

6

 -

10

 

4

东门公厕

4

6

2

12

 

5

海马池公厕

3

5

1

9

含母婴室

6

牛担湾公厕

4

6

1

11

 

7

磊口公厕

3

5

1

9

 

8

广达公厕

4

2

1

7

 

9

南滨公厕

3

3

1

7

 

10

南滨天坛公厕

3

5

 -

8

 

11

南滨职教公厕

3

5

 -

8

 

12

南滨海军公厕

2

3

 -

5

 

13

南滨恒大公厕

5

8

1

14

 

14

南滨中海公厕

5

8

1

14

 

15

磊广汇恒公厕

3

7

1

11

 

16

青云岩公厕

3

1

4

 

17

东湖北山湾公厕

3

7

1

11

 

18

六曲公厕

3

5

1

9

 

19

东湖开放公园公厕

3

7

1

11

 

合计

176

 

 (三)包组服务范围市场化管理公交站亭(牌)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所属站点)

1

广汕公路

6

2

曾石大桥南、磊口、棉花、延寿禅寺

2

南滨路

23

7

上人家、娱田(新圣骨科医院)、南滨海旁路口、礐石轮渡、南滨路中、曾光公园、天坛花园、常石南滨绿道(焰峰风景区)、市游泳跳水馆、悦水湾、寰宇天下、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君悦南湾、澳头东、澳头

3

礐石海旁路

 -

2

礐石风景区

4

礐石海旁路

 -

2

市第三人民医院

5

礐石绿道

 -

1

岩石南滨绿道

6

北山湾路

21

3

澳头西、华能电厂、北山湾路北、熙海岸花园北、北山湾泳场(汕头迎宾花园)、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南、东湖、东湖南、南湖、南湖南

7

磊广大道

12

6

金南实验学校、濠江水厂、濠江侨中、青云岩路口、达濠青盐、达濠青洲、广澳埭头、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委党校

8

广达大道

15

 -

埭头学校、广澳保税区、大蔚、三寮、广达疏港路口、广澳(其中一个亭未装上)、广澳学校、广澳学校、广澳深水港

9

海旁路

 -

4

濠江花园、西园

10

江北路

 -

4

美食城、海旁五横路口

11

红桥路

 -

8

商业红桥路口、赤港东门市场、田心宫、水产码头

12

商业街

 -

4

民生小学、赤港小学

13

濠洲路

7

 -

葛洲、5个站点未命名

14

西园新路

 -

2

濠江花园西

15

巨峰风景区路

 -

2

珠浦印象桃里

16

潮人大道

8

 -

市体育产业基地南、潮汇天筑、悦水湾南、金中南滨学校博美校区

合计

92

47

 

 (四)包组服务范围垃圾环保箱收集点设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环保箱数量

环保箱收集点个数

1

达濠街道

3

 -

1

 -

2

礐石街道

31

32

22

29

3

广澳街道

23

 -

13

 -

4

马窖街道

13

 -

6

 -

5

河浦街道

6

28

3

28

6

玉新街道

9

2

5

2

7

滨海街道

14

1

10

1

8

三联工业园区

4

 -

2

 -

9

台商工业园区

3

 -

3

 -

10

产业转移园区

4

 -

2

 -

11

南滨片区

 -

4

 -

2

12

南山湾工业园

 -

2

 -

2

13

金中南校

2

 -

1

 -

14

礐光学校

 -

1

 -

1

15

岗背小学

 -

1

 -

1

16

磊口交警

 -

1

 -

1

17

盐场

1

 -

1

 -

18

盈业厂

1

 -

1

 -

19

矢崎厂

3

 -

2

2

20

宏杰厂

2

 -

1

 -

21

三河中学

 -

1

 -

1

22

宜华厂

1

 -

1

 -

23

饮料厂

1

 -

1

 -

24

天际厂

 -

2

 -

2

25

汕湛高速

 -

1

 -

1

26

李老二

1

 -

1

 -

27

新力达

 -

1

 -

1

28

汕樟轻工

 -

1

 -

1

29

东风科技厂

 -

1

 -

1

30

三凌

 -

1

 -

1

31

邦宝

 -

1

 -

1

32

添乐

 -

1

 -

1

33

水泥厂

 -

2

 -

2

34

鑫源厂

 -

1

 -

1

35

搅拌站

 -

1

 -

1

36

金寿生态园

1

1

1

1

37

丹樱生态园

 -

2

 -

2

38

武装部

 -

1

 -

1

39

宝峰岩

 -

1

 -

1

40

巨峰寺

 -

1

 -

1

41

天公岭

 -

1

 -

1

42

马滘猪场

 -

1

 -

1

43

金中南滨博美校区

 -

1

 -

1

44

上海电气

 -

1

 -

1

45

沿江路濠江桥下垃圾转运站

4

 -

1

 -

合计

127

96

78

93

 (五)包组服务范围市场化管理垃圾压缩(转运)站统计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地址

1

青洲垃圾压缩站

青洲废弃盐田与青林居委交界处

2

珠浦垃圾压缩站

磊广公路猫山三联工业园山脚

3

广澳垃圾压缩站

广达大道柯士达物流侧

4

河浦垃圾压缩站

河浦街道河东水流娘山下

5

滨海垃圾压缩站

五一居委尖山

6

濠江桥下垃圾转运站

沿江路濠江桥下

7

中海信应急垃圾转运站

南山湾科技产业园区

8

三联工业区垃圾(转运)压缩站

苏河大道西侧(三联工业区)

四、包组作业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作业要求
1、承包方式:实行包干形式,内容包括: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运输、包质量、包文明作业、包作业安全及安全责任。
2、承包经费:(1)作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具费、房地租金、加班费、交通费用、水电费用、燃油费、车辆修理费(包括保险费、统缴费、年审费、税费等)、设备维护费、网络费、员工保险、福利及税费等。由于各类创文迎检、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防疫消杀、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清理灾痕、临时性卫生保洁任务等因素导致保洁、垃圾转运作业量增加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包组报价中,不再增加经费。若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认后,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结算。
(2)其中全区生活垃圾转运的部分保洁作业车辆(详见包组设备和人员配置)计划以车辆原值按10年平均计算出每年折旧费用,作为中标人有偿使用车辆的费用(根据车辆资产原值计算出每年使用费为77.99万元,3年使用费为233.97万元),该费用不包含在本包组报价中。中标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向区财政局缴交当年度全年的车辆有偿使用费(提供承诺函)。
注明:未能在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招标工作,为解决过渡期的保洁经费问题,维护环卫作业的持续性,在未移交给中标人负责之前,环卫作业继续由原被委托单位负责,该费用根据实际天数计算后与原被委托单位进行结算。
3、中标人一经确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按相关规定组织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中标人需要按照合同要求为所有环卫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车辆配置定位监管设备,在我区智慧环卫系统建立起来之后统一接入,对人员车辆实际配置到位情况、人员车辆“五定”(定岗位、定时间、定任务、定规范、定质量)完成情况,实现统一监管。
6、本包组作业规定和保洁质量标准参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作业规定和划分标准
1、基本要求
(1)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行业工作制服,保持衣冠整齐,工作服上要印有中标人名称及投诉电话。夜间作业人员要穿戴反光防护衣帽,环卫作业人员要佩证(卡)上岗、文明作业。
(2)环卫作业机械车辆要保持容貌整洁、标识及编码清晰、标志明显、牌证齐全、车上不得堆放或拖挂与作业无关的物品。道路保洁车、垃圾收集车应提倡选用统一制式的新能源纯电动车(车辆要密闭、车厢内有凹槽,便于收集污水,不滴漏),每天下班前必须冲洗干净,车箱内不得留存垃圾、污水,不得随处停放,不得加装电动马达或使用非法拼装后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摩托车作为垃圾收集工具。
(3)环卫作业车辆及道路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出现闯红灯、逆行、超限超载、占道作业、无牌无证驾驶、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时,要积极配合交警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及时报告情况,并及时安排人员交接工作,避免影响正常环卫作业。
(4)从事道路和公共场所作业的人员和车辆,要坚持不影响道路畅通的原则,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机动车道和公共场所清洁作业时要尽量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期,必要时应在设置反光警示标志或指示牌的情况下迅速进行清洁作业。
(5)各类环卫设施、设备、器具、场地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设备工具应集中有序存放,服务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
(6)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并正确使用各类机具,尽量减低机具产生的噪声。
(7)作业过程中因作业或故障需要临时停车,要靠道路右侧停放,视情况将清扫保洁车、垃圾收集车停放于人行步道上,大型作业车辆还须设置反光警示标志,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进行道路作业的扫路车、洒水车等,在作业时间要开警示灯或鸣报信号。非作业时间不得开警示灯或鸣报信号。
(8)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作业人员人身保障问题,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增强保障力度,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服务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概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实操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既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又不影响环卫作业。
(9)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的宣传引导及教育培训,提升环卫作业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杜绝“出工不出力”现象,实现专业化、精细化作业。
(10)要加强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工场、车场的日常清洁及消毒喷杀,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日常和节假日值班值守,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环卫工作安全、稳定地开展。
(11)凡遇到上级有关检查、开展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环境卫生保障任务时,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及时做好相关道路和场所的环卫保洁工作,不得出现任何回避拖延、推诿扯皮等。
2、道路划分标准

道路

级别

划分标准

一级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总长度不少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所在路段;步行商业街;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6.对城市市容有重大影响的道路。

二级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总长度60-70%的路段;

3.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4.有固定公共线路的路段。

三级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说明:人行天桥、立交桥涵、车行隧道、人行地道按所连接的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计算,沙滩按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四级标准计算。

 (三)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项目
(1)所有道路每日普扫不少于一次,每日普扫需在早上7时前完成(冬季可延后半小时),其余时间巡回保洁:一级和二级道路实行每天16小时普扫和巡回保洁;三级道路实行每天12小时普扫和巡回保洁;四级道路实行每天8小时普扫和巡回保洁(详见作业时间表)。在创文、巩卫等各类迎检、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期间,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适当延长保洁时间。保洁时间内应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发现路面污染要及时清理清洗,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基本见底色。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表:

道路类型

道路分类

具体作业时间

作业方式

一级

16小时清扫保洁

3:00-7:00

全面普扫

8:00-12:00

分段巡回保洁

12:30-15:00

全面普扫

15:00-18:00

分段巡回保洁

19:00-22:00

分段巡回保洁

二级

16小时清扫保洁

3:00-7:00

全面普扫

8:00-12:00

分段巡回保洁

12:30-15:00

全面普扫

15:00-18:00

分段巡回保洁

19:00-22:00

分段巡回保洁

三级

12小时清扫保洁

3:00-7:00

全面普扫

8:00-12:00

分段巡回保洁

13:00-15:00

分段巡回保洁

15:00-17:00

分段巡回保洁

四级

8小时清扫保洁

5:00-7:00

全面普扫

9:00-12:00

分段巡回保洁

14:00-17:00

分段巡回保洁

说明:所有等级道路在创文、巩卫等重要时期保洁至晚上24:00

(2)每日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一次(雨天除外),气温30℃以上每日不少于两次,洒水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前,下午5点前,洒水降尘应尽量避开道路高峰期。
(3)每日使用高压冲洗车、洗扫一体车等对所有道路进行冲水清洗不少于一次(雨天除外),每周对所有步道清洗不少于一次;对“普扫”后出现的垃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道路冲洗应尽量避开道路高峰期,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并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行人和行车安全。
(4)建立“点扫”制度,每日落实专人清理道路人行步道、树穴、边沟中的垃圾杂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枯枝落叶等;清扫工人要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车和行人;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按要求配合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清理承包范围内沿线违建拆迁物等。
(5)清扫保洁作业要达到“五净六无一通”标准。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雨水口及其沉沙井净、果皮箱垃圾桶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渠、绿化带倒垃圾杂物,无乱张贴;一通:雨水口、排水明渠通。
(6)道路保洁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机动车道及绿化带两件相邻垃圾的距离(M)

非机动车道两件相邻垃圾的距离(M)

一级

150

120

二级

120

80

三级

80

60

四级

60

60

说明:“两件相邻垃圾的距离”是指相邻两个垃圾点的最小距离。

 (7)道路保洁路面区域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果皮(片

/1000 m)

纸屑、塑膜(片

/1000 m)

烟蒂(个/1000

m)

污迹痰(处 /1000 m)

污水(m³/1000 m)

其它(处

/1000 mí)

一级

≤4

≤4

≤4

≤4

二级

≤6

≤6

≤8

≤8

≤0.5

≤2

三级

≤8

≤10

≤10

≤10

≤1.5

≤6

四级(公

共绿地)

≤10

≤12

≤15

≤15

≤2.0

≤8

 (8)中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沿途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果皮箱,箱体要美观耐用,便于清洁,封闭性好,款式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并按规范标准设置;各时段垃圾桶、果皮箱满载率不得高于80%,保持合盖并统一围护,落实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时应做好覆盖,保证垃圾不漏撒、不落地,并及时密闭运输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或垃圾压缩(转运)站。
(9)垃圾收集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管护,做到每天一清擦,保持外观完好干净,保持垃圾收集设施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移位、缺失等情况要及时修理、复位、更新。
(10)中标人需在承包范围内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并加强对道路作业工人的监督管理,保洁时间内必须确保每个作业班次的保洁人员在岗在职,不得缺员缺岗,不得迟到早退,全力提高道路保洁作业的见员率。
(11)遇到有突击性任务时,如重大交通事故、道路严重污染、灾情及群众投诉等,中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场,及时完成承包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的突击任务。
2、公厕保洁管理
(1)开放时间
公厕对外开放时间一般为每日16小时,人流量大的区域和地段可适当延长公厕开放时间或实行24小时全天候开放。公厕开放时间应对社会公布并悬挂在明显的位置。
(2)保洁时间
在规定时段内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由专人进行保洁服务。定期保洁是对整个公厕的全面清洁和保养,周期为一天3次,保洁时段一般为11:00-12:00,16:00-17:00和21:00-22:00。不定期清洁是针对公厕在使用过程中被污染的部位、设施进行跟踪式随时清洁保养,并根据公厕的实时卫生状况实行动态保洁,适当增加日清洁次数。
(3)管理人员要求
公厕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厕的清洗保洁、除臭除味、设施维护、管道疏通、值守防盗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等,管理员可实行轮班制。管理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在需要时,应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提供如厕帮助。管理人员不得无故脱岗。
(4)卫生用品及附属设施
公厕应免费提供厕纸、洗手皂液和废纸篓等,管理员应及时补充、配齐卫生耗材,保证用量充足。应按实际需要配备洁厕精、除臭香熏、消毒液、洗涤液、抹布、扫把、拖把、抽粪器等工具。应接通网络并承担网络费。应配备高压冲洗机等专业清洗设备,及时清除厕内污染,确保公厕环境卫生、整洁、无味、美观。
(5)作业程序
定期清洁的作业程序如下:
1)在开始清洁工作前放置保洁作业牌,检查公厕内的设施是否损坏或异常;
2)补充所有耗材,包括洗手皂液、卫生纸、手纸等;
3)清洁蹲便器、坐便器和小便器内部和外部区域并进行消毒;
4)清洁室内墙壁、隔间、挡板等;
5)清洁镜子、洗手盆、洗手台面,清洁皂液器、烘手器、卫生纸盒等设施表面;
6)清扫地面,清空室内所有垃圾箱;
7)抹净潮湿的地面、墙面、镜面等位置;
8)填写检查卡,进行最后检查和更新工作记录,签名后将检查卡放置在入口相应位置供使用者了解情况。
不定期清洁作业应参照定期清洁的作业程序,根据在公厕使用过程中被污染的部位及设施异常状态,对公厕进行跟踪式随时清洁保养。
如在清洁作业过程中发现设施损坏或异常状况,应立即报告带班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或设备厂家进行维护,并将故障指示牌覆盖在该设施上,提醒使用者注意。
(6)保洁标准
一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
二完好:水电设施完好,水冲工具完好。
三 通:小便槽通、粪沟通、排气排通。
四 无:厕间无蛆虫、无苍蝇、无尿碱、无乱写乱贴。
五 洁:厕内外环境洁、蹲位小便器(槽)洁、墙壁天花板洁、水池洁、出粪口洁。
具体包括:
1)公厕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乱堆乱挂杂物,无卫生死角。
2)坡道、台阶、扶手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吊挂,不得有障碍物。
3)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无私搭乱建,无杂物。
4)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洁净,窗玻璃应干净明亮,窗台、窗框、窗纱、排风扇等处应无垃圾、杂物、蛛网、积灰。
5)公厕内部地面、蹲位立面在拖洗作业后洁净、无积尿、积水、杂物等污物。
6)用夹子、刷子、清洁球等工具对蹲便器、坐便器、小便器(槽)的污物、锈迹、尿垢进行清洁,蹲便器、坐便器、小便器(槽)经清理作业后应洁净、无积粪、堵塞。
7)厕位隔断板应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乱涂乱画。
8)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面镜、挂衣钩、冲水设备等完好,无积灰、污迹,无蛛网、水垢、毛发、杂物、乱涂乱画。
9)废物桶内废弃物不得超过桶高的三分之二。
10)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11)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各项保洁工作完毕后,应将保洁工具归入清洁工具间清洁干净、摆放整齐。清洁便器、便池的拖把、抹布应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区分使用。
12)地面保洁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对便器、便池进行保洁时,应设置标有“正在保洁”等提示牌。
13)公厕内部通道、洗手台不应放置拖把、水桶、抹布、扫把等作业工具和其他影响视觉观瞻及通行的物品。
14)公厕设置的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应保持整洁,并定期擦拭。
15)关门前关闭公厕内水阀、切断电源,确定公厕内已经无人后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3、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
站亭顶面、站亭外立面和站牌外表面,清洗之后做到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4、生活垃圾转运
(1)垃圾转运车辆运营管理要求
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渍、破损、掉漆、滴漏和粘挂,车牌、标志应清晰,保持车辆外观完好、整洁,车上不得堆放或拖挂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定期进行清洗。
2)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放、乱抛垃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3)车辆必须办理合法的行驶证;驾驶员必须持有相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4)车辆在垃圾分类转运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超速,不得造成任何外泄、遗漏、抛洒,杜绝污染环境。
5)做好垃圾转运过程中车辆的检测、保养、维修、更新工作,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垃圾转运作业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出现闯红灯、逆行、超限超载、占道作业、无牌无证驾驶、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时,要积极配合交警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及时报告情况,并及时安排人员交接工作,避免影响正常环卫作业。
7)垃圾要分类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分类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垃圾转运作业时应控制适当行速,避免妨碍路人和行车安全。
8)服从市、区两级组织的突击性垃圾应急分流转运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垃圾转运的工作。
9)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其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2)垃圾转运(压缩)站管理要求
1)垃圾转运(压缩)站须有专人管理,负责站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及安全等管理事务,做到每天一清擦、冲洗,保持垃圾转运(压缩)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对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压缩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移位、缺失等情况要及时修理、复位、更新。
2)垃圾转运须及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堆积。
3)服从市、区两级组织的环卫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垃圾应急分流转运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垃圾转运的工作。
4)服从市、区两级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任务要求。管理人员应对进站垃圾分类存放、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5)垃圾转运(压缩)站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佩戴工号牌,有明显中标人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6)设备工具应集中有序存放,服务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
7)要加强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工场、车场的日常清洁及消毒喷杀,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日常和节假日值班值守,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垃圾转运工作安全、稳定地开展。
5、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
(1)工作要求
1)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按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一律穿着防护工具作业,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中标人负责将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进行分拆、分拣、分类,不得擅自处理没有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
2)中标人须建立运营管理台帐和安全管理资料等。须对每天的回收、分拆、处理垃圾情况做好台帐记录。每次回收须填写进场登记表、出场登记表,登记表中的信息均应按实际填写,并将每车次的车辆和处理物运载情况记录,每月底将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汇总报采购人。
3)中标人负责做好场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扬尘处理、噪音防治等);必须做好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备、厨余垃圾处理的维护和维修,确保车辆机械设备外观良好、清洁,确保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备、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运作良好;做好场地清洁和维护,确保场地干净、整洁。
4)日常巡查发现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堆放不过夜。
5)中标人要制订工作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突发社会事件时,必须无条件响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应急检查、处理工作。遇到重要的活动、突击检查或上级特派任务需要突击加班时,中标人须积极且无条件地组织安排加班,并按要求完成任务。必须安排其中2名工作人员作为应急人员,应急人员确保手机 24 小时畅通。
6)全部作业人员均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服务质量要求
1)文明作业,运输过程中无超载、超速和漏撒现象;车辆驾驶员及作业人员应统一穿着工服,不存在赤膊赤脚驾车、抽烟等违规现象。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作业噪音,避免对居民的影响。
3)处理中心及周围应整洁,3米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留存垃圾污水;处理中心内部及周围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清洁,应适时对场内的蚂蚁、蚊、蝇、鼠、红火蚁等有害生物进行消杀,每半个月例行一次全面消杀。清洁及消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合法经营,严禁偷倒、乱倒垃圾,严防产生二次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5)认真做好防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场,严禁带火种进场。
6)处理中心应设置监督管理公示牌,包括责任人、监督电话等。
7)中标人处理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的作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8)中标人须负责服务期内处理中心的水电费用、办公通讯费、网络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费以及办公用品用具费用。
9)中标人在作业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人身、财产等损害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致企业以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的,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中标人负责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规章制度。
11)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其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消防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12)在服务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设备遗失、损坏及其他原因遭受损失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3)如因中标人问题,影响正常工作时,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须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顺利进行。
15)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中标人有责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须的材料。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一)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根据本包组清扫保洁所需应急的工作内容,结合包组运行实际情况,针对各种特殊情况及特殊时间段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台风季节,传统节日等,特制定相应可行的应急方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本包组应急指挥中心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成立一支专业的应急队伍,配合政府各部门处理各类紧急事件,台风导致路面树枝树叶、垃圾漂浮,国家传统节日垃圾量增加,应急大检查。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主要分为现场行动组、紧急支援组、车辆调度组等,为顺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突发事件,现就各种情况作如下规定:
1、员工在清扫过程中,发现有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0电话、110电话,并准确告知事故地址及车辆的大概状况,有肇事逃跑者,记下车牌号码,若有小偷行窃或抢窃行为的时候,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报送当地派出所。
2、发现有乱贴“牛皮癣”、乱撒卡片、传单的人员,第一时间拍照取证报相关单位,并上前制止,拦住当事人交执法部门处理。
3、发现有损害、盗窃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人,拍照取证报相关单位,及时制止。
4、交通事故后留下的破碎玻璃渣等垃圾,应及时派人清扫现场,视现场情况安排冲洗。
5、如地面上有大面积撒漏黄油、机油、润滑油、污迹等应立刻报告相关单位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迹扩散,立即安排清洗,并作防滑处理。
6、对乱倒垃圾的行为,段面负责清洁的工人应及时清扫,情节严重者应向上级报告,由项目经理出面协调处理,不能与业主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
7、对出现在道路上的无主建筑垃圾、沿街撒漏等,发现后,及时处理,恢复道路干净整洁。
8、大雨后,刮大风后落叶、泥沙的处理。大雨后,及时清扫地面积水,对大水冲积出来的泥沙、垃圾及时清扫.刮大风后,由段面管理员及时组织机动人员、轮班人员及时清扫,由于刮风后落叶较多、随风飞舞应注意扫边角,清运组人员应及时配合清运,保证不漏点、不漏段。
9、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路面污染,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必须无条件及时清除。
六、包组设备和人员配置
(一)设备和车辆配备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
中标人必须具有足够、完整的机械设备、作业车辆和其他清扫清洗、垃圾收集运输工具等,必须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人员及场地配置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设备

多功能洗扫车(最大总质量为15吨以上,集扫路和洗地于一体,中置超宽吸嘴,箱体为瓦棱型,并含喷雾降尘系统)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多功能洗扫车(最大总质量为7吨以上,集扫路和洗地于一体,中置超宽吸嘴,箱体为瓦棱型,并含喷雾降尘系统)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扫路车≧7吨(总质量)

不少于3

中标人提供

纯电动道路清扫车

不少于4

中标人提供

冲(洒)水车

不少于4

中标人提供,作业面积增加30万-50万平方米增加1辆洒水车

密闭式垃圾运输车

不少于2

中标人提供

工作巡查车

不少于2

中标人提供

电瓶保洁(收集)车或密闭手推车

不少于37

中标人提供,实行人工作业的路段,每2人配备1辆(随着保洁面积增大相应增加)

厨余垃圾专用收集车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大件垃圾收集车(或货车)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或密闭式垃圾运输车)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牛皮廯机(或小型高压清洗车)

不少于2

中标人提供

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

不少于180

中标人提供,按道路实际需要配足

2

人员

项目经理

不少于1

 

主管

不少于3

 

组长

不少于5

 

司机

不少于10

 

环卫工人

不少于80

按每2.5万平方米面积配置1名环卫工人(随着保洁面积增大相应增加)

 (1)上述机械设备、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中标人投入的设备、车辆、工具及人员配置数量须在中标后20日内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将取消中标资格。

(2)采购人鼓励中标人在包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市场化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中标人在中标后可根据各片区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先进的机械设备或再优化机械设备和人员的配备组合,提高自身竞争力和作业的效率效果,则本包组所要求的人员配置数量以及设备配置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相应减少。
(3)若为完成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道路环境卫生保障任务(含各类创文、迎检、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环境整治及台风、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清理灾痕、突发事件等),需要增加作业车辆、人员,中标人应予以配合;承包期内若增加移交道路面积需增加配备车辆设备及人员,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2、全区生活垃圾转运
中标人必须具有足够、完整的机械设备、作业车辆和其他清扫清洗、垃圾收集运输工具等,必须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详见下表),并接通网络。

序号

设备(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设备

密闭式垃圾压缩箱

不少于23

青洲11套、河浦3套、滨海3套、珠浦3套、广澳3套

8吨勾臂车

不少于11

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原有设备移交中标人有偿使用

1.5吨勾臂车

不少于15

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原有设备移交中标人有偿使用

3吨勾臂车

不少于15

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原有设备移交中标人有偿使用

环保箱

不少于223

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原有环保箱,交由中标人管理使用,余下需增加的环保箱由中标人提供并负责原有环保箱的更新维护(含2.5立方和5立方,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高压清洗机

不少于7

由中标人提供,每座转运(压缩)站各1套

垃圾后压缩车

不少于2

由中标人提供,作为应急垃圾收集使用

厨余垃圾专用收集车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大件垃圾收运车辆

不少于1

中标人提供

2

人员

项目经理

不少于1

 

管理人员

8

各垃圾转运(压缩)站管理人员(包含进场秩序维护、垃圾二次分拣等工作)

工作人员

9

各垃圾转运(压缩)站工作人员(包含操作、清扫、清洗、保洁等工作)

司机

不少于46

 

司乘人员

不少于22

 

站维修、应急人员

不少于2

 

车辆维修人员

不少于2

 

 (1)上述机械设备、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中标人投入的设备、车辆、工具及人员配置数量须在中标后20日内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将取消中标资格。
(2)参照《2024-2026年度汕头内海湾保洁管养工作方案》中船只有偿使用方式,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原有车辆移交中标人有偿使用。鉴于本包组服务年限为3年,车辆拍卖不现实,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更为合适。目前根据国有资产类别中“交通运输设备”中“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因此,上述保洁作业车辆计划以车辆原值按10年平均计算出每年折旧费用,作为中标人有偿使用车辆的费用。中标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向区财政局缴交当年度全年的车辆有偿使用费。根据车辆资产原值计算出每年使用费为77.99万元,3年使用费为233.97万元。

序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核定载重

(吨)

资产原值(万元)

使用费

万元/年

万元/3年

1

粤D58921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东风牌EQ5160ZXXS5

8045 kg

53.95

5.395

16.185

2

粤D26287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东风牌EQ5160ZXXS5

8045 kg

53.95

5.395

16.185

3

粤D79905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东风牌EQ5160ZXXS5

8045 kg

53.95

5.395

16.185

4

粤D77810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东风牌EQ5160ZXXS5

8045 kg

53.95

5.395

16.185

5

粤D01118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东风牌EQ5160ZXXS5

8255 kg

52.5

5.25

15.75

6

粤D26265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东风牌EQ5160ZXXS5

8255 kg

52.5

5.25

15.75

7

粤D77863

重型专项作业车

沃达特牌QHJ5180ZXX

10205 kg

52.3

5.23

15.69

8

粤D77886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70ZXXQLE5

4390 kg

32

3.2

9.6

9

粤D26219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70ZXXQLE5

4390 kg

32

3.2

9.6

10

粤D79969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70ZXXQLE5

4390 kg

32

3.2

9.6

11

粤D13331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3.5

2.35

7.05

12

粤D13339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3.5

2.35

7.05

13

粤D17253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7

2.7

8.1

14

粤D17180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7

2.7

8.1

15

粤D17258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7

2.7

8.1

16

粤D17276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7

2.7

8.1

17

粤DBC581

轻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31ZXXSCE5

1245 kg

12.7

1.27

3.81

18

粤DAF962

轻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31ZXXSCE5

1245 kg

12.7

1.27

3.81

19

粤DCJ055

轻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31ZXXSCE5

1245 kg

12.7

1.27

3.81

20

粤DAK163

轻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31ZXXSCE5

1245 kg

12.7

1.27

3.81

21

粤D17200

中型专用作业车

中联牌ZLJ5060ZXXE3

3690 kg

27

2.7

8.1

22

粤D39984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中联牌ZLJ5180ZXXDFE5

10355kg

39

3.9

11.7

23

粤D34827

重型专项作业车

中联牌ZLJ5180ZXXDFE5

10355kg

39

3.9

11.7

 

合计

779.9

77.99

233.97

 (3)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原有设备移交中标人管理、使用、维护,后续若因转运需增加或更新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区城管局(环卫中心)不再补充设备。
3、公厕保洁管理
中标人必须在公厕内接通网络并承担网络费用,按实际需要配备洁厕精、除臭香熏、消毒液、洗涤液、抹布、扫把、拖把、抽粪器、高压冲洗机(不少于4台)、管道疏通等工具,提供厕纸、洗手皂液和废纸篓等卫生耗材。
4、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
中标人必须按实际需要配备人字梯、消毒液、洗涤液、抹布、扫把、拖把、水桶、高压冲洗机、牛皮癣清除机等清扫公交站牌、亭(顶棚、亭柱、公交站牌、石椅)。
5、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
中标人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设备、作业车辆和垃圾收集、拆解工具等(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及分筛机器

1

由市级支持

2

抓车

1

中标人提供

3

拆解、收运工具

按需

小扫把、铁铲、筐、手套等

 6、厨余垃圾处理
中标人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设备、作业车辆和垃圾收集、分拣工具等(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厨余垃圾破碎、分筛及处理机器

1

由区级支持

2

运送车

1

中标人提供

3

分拣、收运工具

按需

小扫把、铁铲、筐、手套等

 (二)人员配备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
环卫作业市场化方案按每2.5万平方米的道路面积配备一个环卫工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项目的道路总面积为1998932.359平方米,得出至少需要配备环卫工人约80人。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有一支环卫工人不少于80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主管不少于3人、组长不少于5人、司机不少于10人的道路清扫保洁专业队伍,中标后20天内须经采购人统一检查验收。
2、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垃圾转运(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有一支不少于90人的垃圾转运作业、垃圾转运(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队伍,中标后20天内须经采购人统一检查验收。

包括:
①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垃圾转运(压缩)站清洁卫生管理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
②司机不少于46人。
③司乘人员不少于22人。
④各垃圾转运(压缩)站管理人员(包含进场秩序维护、垃圾二次分拣等工作)不少于1人,共8人。
⑤各垃圾转运(压缩)站工作人员(包含操作、清扫、清洗、保洁等工作)不少于1人,共9人。
⑥垃圾转运(压缩)站维修、应急人员不少于2人。
⑦垃圾转运(压缩)站车辆维修人员不少于2人。
3、公厕保洁管理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有一支公厕保洁的项目管理人员1人、公厕管理员不少于19人的公厕保洁管理队伍,中标后20天内须经采购人统一检查验收。管理员和公厕保洁员可实行轮班制。

4、公交站亭(牌)清洗保洁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业清洗队伍,中标后20天内须经采购人统一检查验收。
5、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3人的专业拆解处理队伍,具有1名分拣工、1名设备操作工及1名抓车司机,中标后20天内须经采购人统一检查验收。
6、厨余垃圾处理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3人的专业处理队伍,具有1名分拣工、1名设备操作工及1名运送车司机,中标后20天内须经采购人统一检查验收。
(三)其它要求
上述车辆、设备和人员为针对本包组所需配备,不得与其他包组或项目共用。

七、其他事项
(一)承包期限内,如包组作业量有增减,承包费则按中标人接管各环卫作业项目时的承包单价乘以作业量的增减数量计算,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中标人每半年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名册和车辆、设备清单。
(三)中标人应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与雇员签订用工合同,支付工人工资,购买社保,人身安全险等有关保险及劳保用品,所聘用人员必须身体建康,不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同时,应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名册,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监督。
(四)承包期满,中标人未能获取下一轮承包时,要积极配合下一中标人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五)由于国家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如有实际变化,在总价10%以内,由双方协商增加的环卫作业内容和金额,若协商不成,合同终止。
八、绩效考评
(一)考核方式与标准
由区环卫中心按照《濠江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提升方案》,参照《汕头市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每月由采购人进行确认。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 (包括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和公众监督三部分)。
(二)考评原则
1、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中明确的给分标准评分,杜绝重复计算或者同样质量给分不统一的情况,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2、数据确实。督查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数据必须有据可循、实事求是。
(三)检查考核方式
1、日常检查。区环卫中心开展日常检查、考核(含数字化、信息化考核)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通知作业服务单位赴现场确认并落实整改(30分钟内该区域作业服务单位无到现场视为默认),形成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纳入当月考核评分。日常检查可以随机检查、专项抽查或者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每月日常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有关单位(包括区创文办、属地街道、区城管局等)日常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发送区环卫中心,由区环卫中心并入扣分范围。区环卫中心及时发出检查通报作为扣分依据,检查情况资料(包括纸质资料、照片等)应当及时整理归档。作业服务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区环卫中心提出的问题,如作业服务单位未及时落实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标准的,区环卫中心有权雇佣其他作业队伍进行整改,所需费用在承包款中抵扣,并视情节予以扣分。
2、月度考核。每月月度考核由区环卫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作业服务单位派员参加(各街道、区工业园区办、区城管局参与属地或职能相关服务项目),由考核办根据日常检查了解掌据的情况,对每项作业内容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抽查样本设立原则:在每一个服务项目中抽取一个样本,在每个道路保洁项目中选取一条主次干道,在公厕保洁项目中选取1-2个公厕,在垃圾转运项目中选取1个垃圾压缩站,一个样本内的所有相关内容均为检查对象)。对照环卫作业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集中点评。月度考核存在问题按规定纳入当月的扣分。
3、公众监督。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查督办的问题,经核实属于作业服务单位责任的,通知作业服务单位一同到现场处理并按规定予以扣分,拖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四)计分办法
1、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每月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检查占60%、月度检查占20%、公众监督占20%,每月计分方式:日常检查×60%+月度检查×20%+公众监督×20% =当月得分;在区智慧环卫系统完善并有效接入后,所有市场化企业月度考核数据依托区智慧环卫系统按期自动生成,建立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相结合、考核管理和经费结算相结合的数字化考核体系;在区智慧环卫系统完善并有效接入前,仍按原有考核方式。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分为“好”(90分(含)—100分),“中”(80分(含)—90分以下),“差”(80分以下),按照月度考评分数实行阶梯式扣分扣款,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结果属“好”(90分(含)—100分)的为达标,足额支付当月承包款;
(2)评分结果属“中”(80分(含)—90分以下)的,9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0.5%,该等次内最高扣10分,即当月扣除承包款的5%,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90分-月度考评分数)×0.5%;
(3)评分结果属“差”(80分以下)的,先扣除承包款的5%,8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5%+当月承包款×(80分-月度考评分数)×1%;
2、如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有关要求
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市、区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发现的因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人员设备场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环卫保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或问题照片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不接受整改或拖延、马虎应付整改的,将加重扣分处罚;必须配合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要求、按标准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保持不被上级通报批评,不在创文迎检活动考核中失分,不被媒体曝光,不被群众投诉举报,出现以上问题将视情况加重扣分处罚。

 

附件1-1:濠江区环卫市场化作业(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日常检查、月度检查)

濠江区环卫市场化作业(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满分100分)

考评月份: 年 月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考评要求

扣分标准

分值

检查扣分

1.

作业规范

执行情况(45分)

1.1清扫保洁时间(4分)

1.1.1 按照合同约定道路清扫保洁要求,按时完成道路普扫作业。(每日普扫需在早上7:00前完成,早上普扫完成后转入保洁并一直保洁至晚上22:00,共16小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或漏扫的道路,每50平方米内为一处,每处扣0.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1.1.2 按照不同等级道路保洁时限要求落实连续性保洁作业。

未巡回保洁的道路、人行道,每10米内为一处,每处扣0.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1.2道路机扫作业(14分)

1.2.1 机扫车作业时必须喷水压尘,做到无扬尘,不漏扫。

机扫车作业时未喷水压尘、作业扬尘的、漏扫,每100 平方米内为一处,每处扣 0.5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1.2.2 机扫车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

机扫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的,每车次扣0.2分。

1

 

1.2.3 机扫车作业时车速应≤20km/h,正常作业时速度控制在 10-15 km/h。

1机扫作业时车速超过规定要求的,每车次扣 0.2分。

1

 

1.2.4 机扫车应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随意倾倒垃圾的,每车次扣0.5 分。

2

 

1.2.5 路面沙带积土需反复清扫和清理。

路面存在有沙带积土现象的,每次(处)扣0.5分。

1.5

 

1.2.6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规范作业。

驾驶员存在不文明驾驶行为的,每宗扣0.5分。

1.5

 

1.2.7 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的数量配置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见车率,不得无故不出车、少出车或将车辆调离本项目;作业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并通过租用等方式补充作业车辆,不得影响日常作业。

未按数量出车作业、无故将车辆调离项目、因车辆未及时修复影响作业等情况,每车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3

 

1.2.8 洒水车要按照合同要求的频次对所有道路路面、步道等进行冲洗、降尘,不得漏洗。

未按规定频次完成冲洗、降尘作业、漏洗的道路,每50平方米内为一处,每处扣0.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1.3环卫作业车辆(3分)

1.3.1 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外观干净整洁,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二次污染,无垃圾、污垢、积尘等。

车容车貌不整洁、车体有损、外观不洁、车体外部有污物、灰垢、吊挂物、有污水滴漏、有二次污染的,机动车每车扣0.3 分,非机动车每车扣0.2分。

1

 

1.3.2 环卫作业车辆车身无破损锈迹。

车身破损锈迹面积超过20平方厘米的,每部扣0.2分。

1

 

1.3.3 环卫作业车辆车身必须按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统一密闭加盖、编码、标色及喷印单位名称等标识。

未按规定统一密闭加盖、编码、标色及喷印名称标识的,每部扣0.2 分。

1

 

1.4环卫工人仪表(3分)

1.4.1 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服,不得赤膊、赤足、敞胸、穿背心、上衣不扣钮扣等。

作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服的,每人次扣0.2 分。

1

 

1.4.2 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或反光袖套。

作业时不穿反光背心或反光袖套的,每人次扣0.5分。

1

 

1.4.3 作业人员必须文明作业,不得在作业期间偷懒、睡觉、禁烟场所吸烟或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

作业时不文明作业(对市民造成影响或被投诉)、偷懒、睡觉、聊天、禁烟场所吸烟或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的,每人次扣0.2 分。

1

 

1.5 人工作业要求(12分)

1.5.1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必须全面清扫人工保洁区域,不得漏扫。

人工作业时漏扫的,每次扣0.5 分。

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1.5.2 清扫完毕后,必须确保路面等区域干净整洁。

清扫质量较差,路面等区域明显不洁的,每次扣0.3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5

 

1.5.3 垃圾不得扫入绿化平台、绿化带、渠化岛、雨水口、窨井、河道、边沟。

将保洁垃圾、沙土、扫入绿化平台、绿化带、渠化岛、雨水口、窨井、河道、边沟的,每次扣0.5分。

1.5

 

1.5.4 严禁工人在作业区域内翻、捡、撕袋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

工人在作业区域内翻、捡、撕袋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每次扣0.5 分。

1.5

 

1.5.5 清扫保洁垃圾应归拢、打包并及时清理。不得倒入垃圾桶或果皮箱。

归堆垃圾或余泥渣土没及时清理的,每次扣0.3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

 

1.5.6 清扫保洁垃圾必须清除彻底。

保洁垃圾清理不彻底的,每处扣0.3 分。

1

 

1.5.7 清扫保洁垃圾应密闭收集并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收运,不得倒入绿化带、绿化平台、渠化岛、坑沟、河道等,不得焚烧垃圾。

保洁垃圾不按规定收运和处置,乱放乱倒或就地焚烧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1.5.8 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的数量配置作业工人,保证作业“见员率”;作业时间内工人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迟到早退或“出工不出力”。

出现减员、缺员、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等情况,每人次扣0.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5

 

1.6 环卫工具管理(9分)

1.6.1 必须按要求配备规范统一的垃圾收集车辆。

没有按要求配备规范统一的垃圾收集车辆,每部扣0.5分。

1.5

 

1.6.2 必须使用标准环卫工具,不能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

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及其他非标准环卫工具的,每个扣0.2 分。

1

 

1.6.3 保洁作业车必须保持外观整洁,无污迹锈蚀。

保洁作业车污脏锈蚀、车身不洁的,每车次扣0.2分。

1

 

1.6.4 保洁作业车运输垃圾时不得撒漏垃圾或滴漏污水,不得超高超载或拖挂垃圾。

保洁作业车撒漏垃圾、滴漏污水、超高超载及拖挂垃圾的,每车次扣0.2分。

1

 

1.6.5 保洁作业车运输垃圾时必须实行密闭运输,不得撒漏垃圾或滴漏污水,不得超高超载或拖挂垃圾。

保洁作业未严格密闭运输,撒漏垃圾、滴漏污水、超高超载及拖挂垃圾的,每车次扣0.5 分。

1.5

 

1.6.6 环卫工具必须存放在工具房或指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

环卫工具(保洁作业车、扫把等)随处堆放、有碍观瞻的,每处扣0.2 分。

1

 

1.6.7 工具房必须管理规范,无乱涂写、乱张贴、乱挂晒、乱堆放。

工具房有乱涂写、乱张贴、乱挂晒、乱堆放的,每处扣0.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

 

1.6.8 工具房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房顶和周围无垃圾、杂物。

工具房周边不洁的,每处扣0.2 分;

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

 

2.

作业质量情况(55分)

2.1 路面卫生质量(含人行天桥、高架桥)(18分)

2.1.1 保洁道路等区域做到“五净六无一通”标准。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雨水口及其沉沙井净、果皮箱垃圾桶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渠、绿化带倒垃圾杂物,无乱张贴;一通:雨水口、排水明渠通。

沙井盖、沟眼有陈旧污迹或垃圾堵塞现象的,每处扣0.2 分;道边石牙有明显青苔、杂草、沙尘、污泥的,每处扣 0.2 分;树穴内外及周围有成堆垃圾、纸盒、塑料袋的,每处扣 0.2 分;雨水口、渠化岛清扫保洁不干净的每处扣0.2 分;上述情节严重的,均予以加倍扣分。

2

 

2.1.2 路面废弃物量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路面存在废弃物量(果皮、纸屑、塑料膜及其他杂物、烟蒂、污水)等每发现1 处扣 0.2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2.1.3 路面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等)及时清理,不能临时堆放在垃圾转运站周边。

每发现1处扣0.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3

 

2.1.4 道路污染要及时清理和冲洗。

道路污染未及时清理和冲洗的,每发现1 处扣 0.2 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2.1.5路面本色呈现率符合道路保洁质量控制指标要求。

路面本色呈现率不达标的,每发现1处扣0.2分。

2

 

2.1.6 路面漏撒余泥应及时清扫清理。

不及时清扫漏撒余泥的按面积每10平方米 1处记录,不足10平方米的按1处记录,每次每处扣0.2分。

2

 

2.1.7 路面、步道、渠化岛及时清运建筑废料、废土、垃圾、杂物以及大件垃圾(含废弃家俬)。

不及时清运建筑废料、废土、垃圾杂物的按每立方米1处记录,不足 1立方米的按1处记录,每次每处扣0.3分。大件垃圾杂物没有及时清理的每件扣0.2分。

3

 

2.1.8 路面、路缘石、步道、渠化岛以及道路两侧生长覆盖至道路范围内的杂草或野生植物应及时清除干净,保持道路原貌。

未及时清理的杂草每平方米按1处记录,不足1平方米的按1处记录,每次每处扣0.2分。

2

 

2.2 垃圾收集容器管理(13分)

2.2.1 垃圾收集容器必须保持内外清洁无污垢。

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污脏的,每处扣0.1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

 

2.2.2 果皮箱、垃圾桶外观整齐、有盖、保持完好。

果皮箱、垃圾桶有损未更换或摆放不整齐的,每个扣0.1分。不按规定冲洗每个每次扣0.1分。果皮箱、垃圾桶无合盖、残缺破损,防护栏设置围护不整齐完好的,每个扣0.1分。

1

 

2.2.3 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冲洗及时、定期消毒,无蚊蝇滋生地。

无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按每个(只)每次扣0.2分。

1

 

2.2.4 垃圾必须日产日清,确保夜间垃圾收集容器无垃圾积存。

果皮箱、垃圾桶、保洁作业车等垃圾收集容器中垃圾积存过夜的,每处扣0.2 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2.2.5 垃圾必须及时收运,定时收集果皮箱垃圾、保洁垃圾,确保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不满溢。

垃圾未及时清运,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满溢的,每处扣0.2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

 

2.2.6 垃圾收集点要整洁卫生,垃圾必须入桶,周围无废品杂物、无垃圾散落、无污水积存。

垃圾收集点周围不洁的,每处扣0.5 分;情节显著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3

 

2.2.7 不得随意设立垃圾收集点,减少环境污染。

擅自设置垃圾包堆放点分捡垃圾、废品的,每处扣0.5分。

3

 

2.3垃圾收集清运(23分)

2.3.1 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在作业运输过程无密闭加盖、编码、标色及喷印单位名称等标识

每处扣0.2分

1

 

2.3.2 垃圾收集、运输车辆逆行、作业时占道影响道路通行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每处扣0.5分

2

 

2.3.3 主干道(含步道)、堤围、公共场所等垃圾收集实行巡回清收。

漏收1 处的,每处扣 0.1 分。

2

 

2.3.4 垃圾杂物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倾倒,

如发现工人乱倾倒(或焚烧)垃圾的,每宗扣1 分。

3

 

2.3.5严禁工人在作业区域内翻、捡、撕袋装垃圾。

严禁工人在作业区域内翻、捡、撕袋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发现一个工人违规的,每宗扣0.5分。

3

 

2.3.6 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因垃圾无法及时转运造成垃圾积压的,每处扣0.5分。

3

 

2.3.7 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土杂物等)应收集清运至市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不能临时堆放在路面或者垃圾转运站周边,

每发现一处(次)扣0.5分。

3

 

2.3.8 垃圾收集点作业时保持良好秩序,不能扰民,作业结束后没有将收集点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除“四害”。

每处扣0.3分。

2

 

2.3.9 圾收集点周围(2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非必需物品,干净整洁。收集点基本无蝇,无恶臭。

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2分。

1

 

2.3.10 垃圾收集点无人捡拾废品(含潲水等)。及时对垃圾运输车进行冲洗。

垃圾收集点有人执捡废品(含潲水等)未能及时制止的,每处扣0.2分。没有及时对垃圾运输车进行冲洗,车身不干净或外挂垃圾的,每车次扣0.2分。

1

 

2.3.11 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要规范统一、美观实用

垃圾收集容器渗漏、破旧每个扣0.1分,垃圾收集清运车辆无密闭运输、扬撒垃圾、滴漏污水等每次扣0.3分。

2

 

2.4城市“牛皮癣”、街招广告、乱涂画清理(1分)

2.4.1墙体、路面、路树、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防护栏上没有乱张贴、乱涂画。

不及时清理的,每1平方米内扣0.1分(在较长的连续墙体、各种防护栏上乱张贴、乱涂画的,以1米间距为单位进行记录,1米内不论数量多少均按1处记录,2米以上的每1米按1处记录)。路面上有乱张贴、乱涂画,不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对于城市“牛皮癣”、街招广告的清理,在安全的情况下采用高压冲洗,若刷涂料覆盖的,涂料应与载体(如墙体等)颜色保持一致,否则每处扣0.1分。

1

 

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说明: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本项考核的扣分仅限于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凡有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的评分皆生效(特殊情况下,有采购人签字并附现场照片的评分也有效),其它评分无效。

2.每月由区环卫中心组织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违章情况当即拍照存档,并通知中标人整改,作为每月扣分扣款的依据。

3. 每个检查子项目不设分值和扣分上限,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和扣分,即每项扣至大项目分数完为止。

4. 采购人按照《濠江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提升方案》,参照《汕头市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包括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和公众监督三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20%,日常检查占考评总分的60%,公众监督占考评总分的20%,每月计分方式:日常检查×60%+月度检查×20%+公众监督×20% =当月得分;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分为“好”(90分(含)—100分),“中”(80分(含)—90分以下),“差”(80分以下),按照月度考评分数实行阶梯式扣分扣款,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结果属“好”(90分(含)—100分)的为达标,足额支付当月承包款;

(2)评分结果属“中”(80分(含)—90分以下)的,9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0.5%,该等次内最高扣10分,即当月扣除承包款的5%,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90分-月度考评分数)×0.5%;

(3)评分结果属“差”(80分以下)的,先扣除承包款的5%,8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5%+当月承包款×(80分-月度考评分数)×1%;

5.如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地面、路面、人行道净,路沿石净,公共设施净,墙基净,雨水井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地面、路面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香口糖迹、痰迹等污迹,无漏收垃圾堆,无往雨水井口、排水渠口、明渠、果皮箱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招纸、乱涂画、乱刻写等。“一通”:雨水井口、排水明渠通。

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1)果皮(片/1000㎡):一级道路:≤4;二级道路:≤6;(2)纸屑、塑膜(片/1000㎡):一级道路:≤4;二级道路:≤6;(2)烟蒂(个/1000㎡):一级道路:≤4;二级道路:≤8;(4)痰迹(处/1000㎡):一级道路:≤4;二级道路:≤8;(3)污水(㎡/1000㎡):一级道路:无;二级道路:≤0.5;(6)其它(处/1000㎡):一级道路:无;二级道路:≤2。

考核意见

现场考核情况: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采购人检查人员签名: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2:汕头市濠江区环卫市场化作业(公厕保洁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汕头市濠江区环卫市场化作业(公厕保洁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满分100分)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考核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检查扣分

检查

项目

序号

考核要求

清洗保洁(43分)

1

每天实施定时清洗保洁,周期为一天3次,保洁时段一般为11:00-12:00,16:00-17:00和21:00-22:00(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时段)

发现在规定时段内无进行清洗保洁,每次扣0.5分。

6

 

2

动态清洁蹲便器、坐便器和小便器内部和外部区域并进行消毒,保持便器清洁无污渍、无污物、无积便、无积尿

发现厕位、小便器(槽)有尿渍尿碱、积污、残渣,厕位没及时冲洗,废物箱不洁或无及时清理,厕内地面不洁,有痰迹、污迹、乱丢烟头,尿氨、臭味较浓每次扣0.5分。

8

 

3

动态清洁公厕内墙壁、天花板、隔间、挡板、蓄水池、座椅、门窗、排气扇及其他设施;清洁镜子、洗手盆、洗手台面、公示牌等;清洁皂液器、烘手器、卫生纸盒等设施表面,保持设施清洁,无污渍、无积灰、无蛛网

发现排气扇缺失或损坏、厕内天花板、门窗、隔墙积尘、见蛛网,以上设施表面不干净、有污渍等时,每次扣0.5分

8

 

4

动态清扫或拖洗公厕室内地面、坡道、台阶,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和地面积水,保持室内外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吊挂、无障碍物、无积水

发现地面环境有明显污渍、垃圾杂物、卫生死角、积水等,每次扣0.5分

8

 

5

及时清空室内所有垃圾容器,保持垃圾容器外观完好清洁,保持垃圾容器内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二,杜绝垃圾溢满落地

发现垃圾容器内垃圾溢满无清空或垃圾溢满落地,每次扣0.5分

3

 

6

及时清除公厕内外墙壁上的牛皮廯、乱涂乱画乱张贴、乱设广告牌等

发现公厕内外墙壁上存在牛皮廯、乱涂乱画乱张贴、乱设广告牌等,未及时清除,每次扣0.5分

5

 

7

落实除臭净味、“四害”消杀,确保无明显臭味异味

发现臭味较浓、滋生“四害”,厕位蚊蝇孳生、周边有鼠洞、鼠粪,每次扣0.5分。

5

 

设施维护(20分)

8

公厕应免费提供厕纸、面巾纸、洗手皂液和垃圾桶等,管理员应及时补充、配齐卫生耗材,保证用量充足

发现未提供厕纸、面巾纸、洗手皂液和垃圾桶,未及时补充卫生耗材,每次扣0.5分

5

 

9

保持蹲便器、坐便器和小便器排放通畅无堵塞,水龙头、灯具、冲便器、排气扇、水池、水桶等水电设施及座椅、门窗等其他设施的外观和功能完好,墙体瓷砖无破损、无墙漆脱落。破损设施要立即报告,通知维修人员及时修缮

发现灯管灯泡缺失、灯不亮,水龙头缺失、水龙头损坏无及时更换,无水瓢、水桶,水池无法使用,小便器、厕位破损,小便槽堵塞,排污管道不通,排气扇缺失或损坏,清洁工具破损,厕外排污管堵塞、破漏无及时报告,无及时修缮的每次扣1分;发现无障碍、老年人厕位上锁或禁用,残疾人专位上锁禁用每次扣1分。

8

 

10

公厕周边地面硬化、平整到位,无乱堆放、无违章搭建,确保无明显坑洼,无步道破损

发现公厕周边地面坑洼、未平整到位、步道破损未及时修缮,发现公厕周边不洁、有乱堆放、与公厕相连接的违章搭建等,每次扣0.5分。

3

 

11

公厕对外开放时间一般为每日16小时,公厕开放时间应对社会公布并悬挂在明显位置,并设置“免费公厕”标识

发现公厕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无在明显位置悬挂开放时间,无设置“免费公厕”标识,清洁公厕没有提示,因故需关闭公厕没有提前告知每次扣1分

4

 

日常管理(23分)

12

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公厕开放时间内管理员须在岗在职,严禁无故脱岗、无故关闭公厕、迟开早关等行为,严禁在公厕内进行与管理工作无关的活动。关门前关闭公厕内水阀、切断电源,确定公厕内无人后关好门窗,锁好大门

发现管理人员未落实以上管理要求,每次扣1分

8

 

13

公厕管理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配证上岗,注意个人卫生,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发现管理员无穿着工作服、无佩戴工作证,每次扣0.5分

3

 

14

扫帚、拖把、抹布、水桶等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保洁完毕后应将保洁工具清洗干净,归入工具间并摆放整齐

发现保洁工具随意摆放,管理间、工具间脏乱或乱堆放,每次扣0.5分

5

 

15

公厕管理制度、管理质量标准、管理信息(包括公厕面积、厕位数量、管理部门、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市民文明公约、作业规范等要上墙公示,每个公厕要设立文明提示牌,要开展文明如厕、节能环保等公益宣传

发现未落实以上要求,每次扣0.5分

4

 

16

实行保洁与维修登记入册,规范记录每天的保洁时间与内容、设施维修时间与内容,并落实管理人员签名

发现无按规范落实登记入册,每次扣0.5分

3

 

其他(14分)

17

在创文行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全面清洁活动、突击性卫生清洁和各种卫生检查中,要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4

 

18

积极执行整改通知,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建议须诚恳接受,对下达的整改任务要按期完成

对共同确认或情况属实的整改书拒绝签字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按合同另予处罚。逾期不执行的,每超期1天扣0.5分

6

 

19

达到公厕保洁管理其它相关标准

不达标的,每项扣0.5分

4

 

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说明: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本项考核的扣分仅限于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凡有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的评分皆生效(特殊情况下,有采购人签字并附现场照片的评分也有效),其它评分无效。

2.每月由区环卫中心组织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违章情况当即拍照存档,并通知中标人整改,作为每月扣分扣款的依据。

3. 每个检查子项目不设分值和扣分上限,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和扣分,即每项扣至大项目分数完为止。

4. 采购人按照《濠江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提升方案》,参照《汕头市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包括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和公众监督三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20%,日常检查占考评总分的60%,公众监督占考评总分的20%,每月计分方式:日常检查×60%+月度检查×20%+公众监督×20% =当月得分;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分为“好”(90分(含)—100分),“中”(80分(含)—90分以下),“差”(80分以下),按照月度考评分数实行阶梯式扣分扣款,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结果属“好”(90分(含)—100分)的为达标,足额支付当月承包款;

(2)评分结果属“中”(80分(含)—90分以下)的,9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0.5%,该等次内最高扣10分,即当月扣除承包款的5%,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90分-月度考评分数)×0.5%;

(3)评分结果属“差”(80分以下)的,先扣除承包款的5%,8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5%+当月承包款×(80分-月度考评分数)×1%;

5.如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保洁标准:一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二完好:水电设施完好,水冲工具完好。三 通:小便槽通、粪沟通、排气排通。四 无:厕间无蛆虫、无苍蝇、无尿碱、无乱写乱贴。五 洁:厕内外环境洁、蹲位小便器(槽)洁、墙壁天花板洁、水池洁、出粪口洁。

考核意见: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采购人检查人员签名: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3:汕头市濠江区公交站亭(牌)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汕头市濠江区公交站亭(牌)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满分100分)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考核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检查扣分

检查

项目

序号

考核要求

清洗保洁(100分)

1

公交站亭顶面

发现一个公交站亭顶面存在污迹每个扣0.5分。

40

 

2

公交站亭四周外立面

发现一个公交站亭四周外立面存在污迹每个扣0.5分,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情况每个扣1分。

40

 

3

公交站牌外表面

发现一个公交站牌外表面存在污迹每个扣0.5分,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情况每个扣1分。

20

 

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说明: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本项考核的扣分仅限于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凡有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的评分皆生效(特殊情况下,有采购人签字并附现场照片的评分也有效),其它评分无效。

2.每月由区环卫中心组织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违章情况当即拍照存档,并通知中标人整改,作为每月扣分扣款的依据。

3. 每个检查子项目不设分值和扣分上限,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和扣分,即每项扣至大项目分数完为止。

4. 采购人按照《濠江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提升方案》,参照《汕头市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包括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和公众监督三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20%,日常检查占考评总分的60%,公众监督占考评总分的20%,每月计分方式:日常检查×60%+月度检查×20%+公众监督×20% =当月得分;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分为“好”(90分(含)—100分),“中”(80分(含)—90分以下),“差”(80分以下),按照月度考评分数实行阶梯式扣分扣款,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结果属“好”(90分(含)—100分)的为达标,足额支付当月承包款;

(2)评分结果属“中”(80分(含)—90分以下)的,9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0.5%,该等次内最高扣10分,即当月扣除承包款的5%,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90分-月度考评分数)×0.5%;

(3)评分结果属“差”(80分以下)的,先扣除承包款的5%,8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5%+当月承包款×(80分-月度考评分数)×1%;

5.如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保洁标准:做到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考核意见: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采购人检查人员签名: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4:汕头市濠江区环卫市场化作业(生活垃圾转运)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汕头市濠江区环卫市场化作业(生活垃圾转运)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满分100分)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考核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检查扣分

检查

项目

序号

考核要求

设施设备车辆管理(15分)

1

垃圾环保箱等设施设备和转运车辆要规统一、美观实用,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发现环保箱、车辆或其他设施设备有破损,未及时修复或更换,每次扣0.5分。

5

 

2

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环保箱、垃圾桶等)应及时清洗,保持箱体清洁无明显污渍。

发现垃圾收集容器无及时清洗,有明显污渍脏乱,每次扣0.5分。

5

 

3

运输车辆要保持车容完好、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定期进行冲洗;运营车辆应喷涂清晰统一的编码、标色及喷印单位名称等标志。

发现车辆车容不整洁,无及时清洗;发现车辆无喷涂标志或标志无法清晰识别,每次扣0.5分。

5

 

垃圾转运(26分)

4

按要求分类卸放垃圾,到指定的垃圾分类处理场所分类倾倒,不乱倒乱放。

未按要求时,每次扣0.5分。

4

 

5

及时转运各社区垃圾收集点的环保箱,合理安排转运时间、路线和班次,垃圾产生量较大的社区应增加转运班次,防止环保箱内垃圾长时间满溢堆积。

未及时转运环保箱、环保箱垃圾长时间满溢堆积、未按实际增加转运班次等情况,每次扣0.5分;情节严重或收到投诉属实的,加倍扣分。

5

 

6

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土杂物等)应收集清运至指定的大件垃圾处理场所,不能临时堆放在路面或者垃圾转运站周边。

每发现一处(次)扣0.5分。

3

 

7

车辆在转运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不得造成任何外泄、遗漏、抛洒,杜绝污染环境。

发现垃圾转运过程中超载、无遮盖、遗漏、抛洒时,每次扣1分。

6

 

8

司机和工作人员要做到安全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逆向行驶,不超速,不危险驾驶,车辆不乱停乱放;作业时不得占道影响道路通行。

发现未按要求,每次扣0.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分。

5

 

9

发生交通事故积极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处理,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应马上报告并另安排车辆人员承接转运,保证垃圾转运工作正常运转。

发现未按要求,每次扣0.5分。

3

 

垃圾转运站保洁管理(50分)

10

垃圾压缩(转运)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运营(早上7时至晚上19时,节假日或卫生检查延至23时)。

未按规定的时间运营的,每次扣0.5分。

3

 

11

站内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杜绝中转站内垃圾积存过夜。

发现有垃圾积存未及时转运时,每次扣0.5分。

6

 

12

作业时保持良好秩序,不能扰民;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洗、消毒;转运站内外环境、地面、墙面、设施、设备及周边卫生要整洁干净,无卫生死角、明显污渍、油污、积水等。

未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5分。

8

 

13

定期进行“四害”消杀,喷洒除臭剂,确保无明显臭味异味、无滋生“四害”。

发现无消杀、有明显臭味异味、滋生“四害”等,每次扣0.5分。

4

 

14

不准捡拾废品、猪食;严禁工人在作业区域內翻、捡、撕袋装垃圾;站周围(2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非必需物品,干净整洁。

发现捡拾废品,翻、捡、撕袋装垃圾,堆放未必需物品等,每次扣0.5分。

4

 

15

压缩箱故障需及时抢修,确保不影响垃圾压缩。

影响垃圾压缩的,每次扣0.5分。

4

 

16

由于中标人原因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施损坏的,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更换。

未在48小时内修复、更换的,每次扣0.5分。

4

 

17

上岗人员统一穿工作服、反光袖套,佩戴工号牌或制作统一的标志;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衣服等整洁。

发现未按规定,每次扣0.5分。

3

 

18

由于中标人原因墙壁、地面、门窗等设施损坏的,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

未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的,每次扣0.5分。

4

 

19

每天落实对压缩箱进行清洗。

未按要求清洗的,每次扣0.5分。

4

 

20

垃圾装卸后,压缩箱周围及地面不得漏撒或存留垃圾,应及时清除保洁。

发现有垃圾漏撒未及时清除,每次扣0.5分。

6

 

其他(9分)

21

在创文行动、全民清洁活动或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能按时、按要求、按标准完成所分配工作。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3

 

22

积极执行整改通知,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建议须诚恳接受,对下达的整改任务要按期完成。

对共同确认或情况属实的整改书拒绝签字的,每项扣2分;情节严重者按合同另予处罚。逾期不执行的,每超期1天扣0.5分。

4

 

23

达到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其它相关标准。

不达标的,每项扣0.5分。

2

 

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说明: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本项考核的扣分仅限于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凡有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的评分皆生效(特殊情况下,有采购人签字并附现场照片的评分也有效),其它评分无效。

2.每月由区环卫中心组织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违章情况当即拍照存档,并通知中标人整改,作为每月扣分扣款的依据。

3. 每个检查子项目不设分值和扣分上限,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和扣分,即每项扣至大项目分数完为止。

4. 采购人按照《濠江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提升方案》,参照《汕头市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包括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和公众监督三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20%,日常检查占考评总分的60%,公众监督占考评总分的20%,每月计分方式:日常检查×60%+月度检查×20%+公众监督×20% =当月得分;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分为“好”(90分(含)—100分),“中”(80分(含)—90分以下),“差”(80分以下),按照月度考评分数实行阶梯式扣分扣款,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结果属“好”(90分(含)—100分)的为达标,足额支付当月承包款;

(2)评分结果属“中”(80分(含)—90分以下)的,9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0.5%,该等次内最高扣10分,即当月扣除承包款的5%,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90分-月度考评分数)×0.5%;

(3)评分结果属“差”(80分以下)的,先扣除承包款的5%,8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5%+当月承包款×(80分-月度考评分数)×1%;

5.如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考核意见

现场考核情况: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采购人检查人员签名: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5:濠江区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考核评分表

濠江区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考核评分表

(满分100分)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考核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检查扣分

检查

项目

序号

考核要求

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36分)

1

收运、处理后的垃圾务必集中运到指定地点、垃圾站或有资质回收企业。

收运、处理后积压垃圾不及时清运或不运抵定地点、垃圾站或有资质回收企业的,每1立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10

 

2

收运、清理时间要求达到8小时(早上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达不到要求的,每缺1小时扣1分,扣完为止。

8

 

3

日常巡查发现或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大件垃圾堆放不过夜。

未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清理的扣2分;大件垃圾堆放过夜的扣3分。

8

 

4

文明作业,运输过程中无超载、超速和漏撒现象。

运输过程中发现超载、超速和漏撒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作业场地、设备(24分)

1

每日工作按要求投入机动垃圾收运车和垃圾处理设备。

未见工作车辆,每车扣2分,扣完为止。

6

 

2

每辆收运车辆必须喷涂、张贴规范的标识。

未做任何标识的,每车扣2分,标识不规范的,每车扣1分,扣完为止。

6

 

3

作业场地、设备必须定时清洗,保证干净、整洁。

未清洗的,每车扣1分、场地、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

6

 

4

作业场地及周围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清洁;适时对场内的蚂蚁、蚊、蝇、鼠、红火蚁等有害生物进行消杀,每月例行一次全面消杀。

未每周一次全面卫生清洁的,扣3分;未每月例行全面消杀的,扣3分。

6

 

工作人员(8分)

1

按规定着带标志的工作服及防护工具上岗。

未着带标志的工作服及防护工具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2

工作人员数量按要求配置上岗。

出勤人员每少1名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安全生产(20分)

1

中标人须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月须按时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缺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扣1分。未及时提交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记录的,扣1分。

4

 

2

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灾难事故以及公共事件等能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扣5分。

6

 

3

因人为或安全生产预防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

10

 

其他(12分)

1

服从采购人方管理的整改通知。

对采购人的通知不按时执行的,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

4

 

2

迎检活动或突击性的收运、处理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扣4分,扣完为止。

4

 

3

对市民的反映和采购人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4

 

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说明: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本项考核的扣分仅限于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凡有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的评分皆生效(特殊情况下,有采购人签字并附现场照片的评分也有效),其它评分无效。

2.每月由区环卫中心组织月度检查和平时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违章情况当即拍照存档,并通知中标人整改,作为每月扣分扣款的依据。

3. 每个检查子项目不设分值和扣分上限,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和扣分,即每项扣至大项目分数完为止。

4. 采购人按照《濠江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提升方案》,参照《汕头市濠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对中标人的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实行量化月度考评(包括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和公众监督三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20%,日常检查占考评总分的60%,公众监督占考评总分的20%,每月计分方式:日常检查×60%+月度检查×20%+公众监督×20% =当月得分;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月度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分为“好”(90分(含)—100分),“中”(80分(含)—90分以下),“差”(80分以下),按照月度考评分数实行阶梯式扣分扣款,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结果属“好”(90分(含)—100分)的为达标,足额支付当月承包款;

(2)评分结果属“中”(80分(含)—90分以下)的,9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0.5%,该等次内最高扣10分,即当月扣除承包款的5%,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90分-月度考评分数)×0.5%;

(3)评分结果属“差”(80分以下)的,先扣除承包款的5%,80分以下,每扣除1分,则扣除当月承包款的1%,计算公式:当月扣款金额=当月承包款×5%+当月承包款×(80分-月度考评分数)×1%;

5.如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连续2个月属“差”等次、一年内中标人任意分项的月度考评结果属“差”等次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出现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考核意见

现场考核情况: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采购人检查人员签名: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6:公众监督评分表

公众监督评分表

(满分20分)

考评月份: 年 月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考评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

公众监督处理情况

(20分)

媒体监督

(10分)

无新闻媒体曝光事项

出现重大清扫保洁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媒体最先曝光时间为扣分记录时间)每宗扣2分;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每宗扣4分。不及时整改的,另行扣除2分。同一区域同类问题被连续曝光的,另行扣除4分。

 

市民监督

(10分)

无投诉事项

各种投诉(包括市民投诉等),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5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或处理不完善的,每宗再扣0.5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额外扣1分;同一问题被多次投诉,经确认为有责并整改不彻底的,每宗扣2分。

 

合计总得分( )=总分(20)-合计总扣分( )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7:考核评分汇总表

考核评分汇总表

(满分100分)

考评月份: 年 月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项目得分(分)

所占比例(%)

占比得分(分)

备注

日常检查

 

60

 

 

月度考评

 

20

 

 

公众监督

 

20

 

 

合计

 

 

采购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中标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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