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昆山市锦溪镇建设局)委托,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锦溪镇2024-2026年度圩区看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ZC-320583-KSDF-G2024-0005号
二、采购内容:锦溪镇2024-2026年度圩区看护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锦溪镇23座站闸的看护、排涝、换水运行及配合水事中心锦溪管理站相关日常事务等工作。
站闸名称:大宅港站闸、窑港站闸、张家浜站闸、北管泾站闸、东娄港站闸、趟水娄站闸、白莲湖站闸、周家浜西港站闸、袁家甸站闸、周家浜港站闸、百亩圩东港站闸、陆家浜站闸、曲善泾站闸、蜻蜓站闸、金家娄站闸、南头港站闸、田杜港站闸、大西港站闸、柴场港站闸、北栅港站闸、全王浜站闸、明东南港站闸、孟子浜东港站闸。
三、服务地点:锦溪镇范围内(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的地点为准)。
四、服务清单内容及要求:
(一)、人员配备:
(二)人员工作时间和要求(具体工作时间中标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项目经理。工作时间:07:30~11:30, 13:00~17:00,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持续性降雨、强降雨、台风天气全天。要求年龄在30-50周岁,具有物业管理经验,组织及管理承包方所有人员。做好与水事中心锦溪管理站的工作对接。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民生110,数字城管等问题整改、任务。配合昆山市锦溪水利(水务)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工作。做好站闸管理工作台账的汇总整理工作。
2、站闸管护员。时间:全年要求实行24小时看护,站闸内只允许看护人员单独居住。工作要求:对水事中心锦溪管理站的任务做到响应迅速;严格执行水事中心锦溪管理站发出的站闸水泵启闭指令并做好排涝运行记录;每日开展站闸保洁和设备设施的检查;做好站闸内部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站闸上下游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督及上报工作;配合做好锦溪镇堤防巡查并做好记录工作。
3、巡查员。工作时间: 07:30~11:30, 13:00~17:00,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持续性降雨、强降雨、台风天气全天。
(三)站闸管护要求
1、机泵部分:
1.1、机泵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橡皮轴承排水管路畅通,出水拍门开闭灵活,止水良好,水泵出水流量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水泵、电机洁净,无油污、灰尘。
2、电气部分:
2.1、配电盘、操作盘整洁,各项安全设施配套齐全,安全警示标牌醒目。
2.2、仪表信号指示正确,刀闸、开关、按钮操作顺畅、运行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3、保持照明开关、插座、灯具的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新。
2.4、变压器、避雷器、熔丝具、出线电缆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水闸部分:
3.1、闸门完好,启动灵活,密封可靠,止水良好,配套设备齐全,保养良好,运行可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2、闸室通畅,无漂浮物。
4、引排河道:
4.1、引排河道畅通,定期对闸口两侧河道清理打捞(范围指拦河栅以内的部分),无漂浮物,无绿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岸线整洁,无杂物、垃圾等。
4.2、拦河栅设置正确(配合村或水事中心锦溪管理站完成),安装牢固,过水良好,上下游翼墙护坡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安全生产:
5.1、做好用水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物品。
5.2、做到会检查、使用消防器材。
5.3、站闸管护人员严禁喝酒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6、日常管理:
6.1、保持好站容站貌,室内外整齐干净,无乱堆放,站闸管理范围内无“四乱”(乱垦乱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晒乱挂)及畜禽养殖等脏乱差现象,绿化区域内无长杆草、杂草。
6.2、严禁擅自出租、外借站闸设备,严禁外来人员居住、逗留,严禁私自外接电源。
6.3、电瓶车停放整齐有序,严禁在室内等相对封闭空间内停放或充电。
6.4、房屋无损漏,门窗齐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5、实行24小时护站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不折不扣的完成活水畅流任务,真实详细地做好泵站运行记录。
6.6、汛期及突发性暴雨灾害天气要加强站闸值班,对无法处理的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6.7、各项站闸管护制度上墙,做好防盗、防破坏水利设施设备工作。
五、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
1、承包方需在中标后20日内在锦溪镇自行配备办公场所一处(包括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等相关办公设备),日常管理需配备汽车2辆,巡查电瓶车不少于6辆。
2、采购方向承包方提供站闸管理值班用房,承包方负责站闸配电间、泵房、值班室等所有区域内的设施管理与维护。遵照上级部门各项要求、规定及管理办法。
3、承包方保留当前现有管护人员,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并根据试用考核情况进行更替。
4、新上岗人员由承包方负责招聘,入职后3天内报镇水事中心锦溪管理站备案。
5、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出)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7、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在承包期内锦溪镇2024-2026年度圩区看护服务项目的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夏季高温费、24个月工资及年度奖励等),管护工具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管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六、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