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后溪镇招商项目推介、北站片区产业及规划提升、前进、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编制
2、服务内容: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后溪镇招商项目推介策划(2024-2026年)
1.项目背景
1.1规划背景
为促进招商引资,加强项目谋划,推介招商空间和建设项目,深挖发展空间,为“投资+建设+运营”合作开发提供项目支撑,积极推动后溪镇发展建设,因此开展《后溪镇招商项目推介策划(2024-2026年)》。
1.2规划范围
后溪镇辖区范围。
2.规划设计要求
2.1后溪镇总体概况
从后溪镇用地现状、现状交通情况、自然资源条件、经济发展与人口特征、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方面对后溪镇总体概况进行说明。
2.2重点项目推介
从重点建设片区、集体发展用地、平急两用设施、轨道交通、生态修复、低效工业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项目梳理,配合推介的细化工作涵盖重点片区规划情况、项目的地块指标、调整发展意向等。
2.3营商环境
从金融服务、人才资源、对外开放、便民惠企四个方面介绍集美区现有营商环境,解读厦门市出台的相关招商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城市招商,服务产业发展。
本次规划以3年周期进行服务,配合后溪镇开展项目招商和项目推介工作。
(二)北站片区产业策划及规划提升
1.项目背景
1.1规划背景
为充分发挥北站区位价值、空间资源、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通过系统提升,优化和深化片区规划,最终策划生成一批项目清单,提出相应的要素保障,引导项目招商和落地,因此开展《北站片区产业策划及规划提升》编制。
1.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至碧溪,东至岩内水库,南至海翔大道,北沿圣岩路延伸至北侧山体及机动车驾驶证后溪考场,总面积约13.57平方公里。
2.工作基础条件
2.1法律规范
本规划应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城乡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基础进行编制。
2.2上位规划
《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厦门市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集美区北站(11-07局部)高铁站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厦门北站片区(11-07)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3.规划设计要求
3.1现状评估
梳理北站片区现状用地、道路交通、公共服务配套等情况,重点梳理片区现状产业发展,分析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集美区的产业发展诉求,评估片区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2规划定位
通过对北站片区核心优势的提炼及对上位规划的总结,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片区规划定位。
3.3产业策略
在集美区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的基础背景下,着眼于北站片区的资源优势和空间潜力,基于北站区位价值、空间资源、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等条件,重点考虑产业与交通要素的关联性,提出适应片区发展的产业发展策略,明确产业发展业态,打造产业链条,提出产业招商项目建议,达到产业能级提升的目标,进而激发片区活力。
3.4空间布局
以片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前提,基于产业策划相关内容,提出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片区的空间结构,对用地布局进行优化。
3.5行动计划建议
结合片区实际情况和实施难度,按近远期分类提出行动计划的具体规模和实施建议,策划生成一批项目清单,引导项目招商和落地。
(三)《后溪镇前进村村庄规划(修编)》和《后溪镇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
1.项目背景
1.1规划背景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的发展面临更多挑战,研究统筹村庄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全域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地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对乡村振兴、对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前进村村庄规划于2020年编制,溪西村村庄规划于2017年编制。目前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刚性界线发生了变化,需要在村庄规划层面重新核对和落实,形成村域范围的法定规划,涵盖村庄建设用地和外围农林用地。
同时,根据2019年的《厦门市村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前进村下辖的6个自然村均属于限建村。溪西村下辖的下庄属于适建村,其他5个自然村属于限建村。而最新批复的《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中,郭仔头调整为适建村。溪西村下辖的6个自然村均调整为适建村。
根据相关规定,适建村允许审批新建村民住宅。村庄规划需要根据村民新建宅基地的实际需要和相关管理办法,重新测算新批宅基地的规模并进行空间预留。同时,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线等的保护要求,全面梳理村域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统筹村庄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产业发展、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为此,特开展《后溪镇前进村村庄规划(修编)》和《后溪镇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两个项目编制工作。
1.2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优化村庄资源配置、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弘扬乡村传统文化。
1.3规划范围
(1)前进村规划范围约380.5公顷(其中村庄居民点面积约119.8公顷,农林用地面积约260.7公顷),范围如下图所示。
(2)溪西村规划范围约150公顷(其中村庄居民点面积约34公顷,农林用地面积约116公顷),如下图所示。
2.工作基础条件
2.1法律规范
本规划应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城乡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基础进行编制。
2.2上位规划
《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集美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2024年)、《集美区后溪(11-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等。
3.规划设计要求
3.1工作要求
3.1.1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本次规划需满足上位规划要求,符合相关管控条件,加强规划传导。
3.1.2符合自身发展需求
对接村民诉求,解决村庄发展的实际问题,考虑村庄发展区别城市的特异性,坚持本土化回归。
3.1.3高标准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卫、人居环境、服务设施等,高标准建设现代化乡村,提升村民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3.1.4可操作
统筹考虑村庄发展空间,策划项目具有可实施性。建立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镇街等多部门对接机制,保障推进后溪镇乡村振兴,促进工作落实。
3.2工作内容
3.2.1在最新的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的背景下结合二调、三调及其他最新情况对村庄现状进行重新摸底,调研村庄发展的实际需求,挖掘可利用的潜力空间。
3.2.2依据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其他上位规划,落实深化强制性内容,并合理预测村庄规模,衔接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线。
3.2.3分析现存问题短板和优势特点,提出村庄的发展定位,优化细化建设用地布局。
3.2.4优化村庄总平面布局,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景观风貌、配套产业、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提升。
3.2.5科学划定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区域,提出整治修复目标及措施。
(四)成果报送与审查要求
4.成果构成
4.1纸质成果
规划文本、图纸,统一采用A3幅面装订为一本,封面注明规划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4.2电子数据成果
规划文本和批准文件采用WORD格式和PDF格式,规划图纸采用DWG格式和JPG格式。
4.3审查进度安排
后溪镇招商项目推介策划(2024-2026年)以3年周期进行服务,配合后溪镇开展项目招商和项目推介工作。
《北站片区产业策划及规划提升》、《后溪镇前进村村庄规划(修编)》和《后溪镇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按10个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初审方案;
第二阶段:初审意见下达后3个月内,提交评审方案;
第三阶段:评审意见下达后4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
5、附则
5.1本次规划工作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所有。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5.2规划成果批准实施和公示前,除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成果草案进行公众展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本规划成果。
5.3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5.3.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5.3.2.有关经济技术指标脱离实际或图文严重不符;
5.3.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5.3.4.未盖有编制单位成果章。
5.4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后,应为采购人无偿提供一年后续技术服务。
6.技术响应要求
6.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工作流程、服务人员、工作实施步骤、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
6.2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必需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实施人员,主要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等的情况说明。
6.3服务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6.4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若发现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文件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人若未对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7.知识产权要求
7.1中标人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履行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转让、使用、引用,中标人也不得用于其他的任何场合。
7.2中标人提供的一切服务成果资料必须是自主研究、自主编制的,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资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以上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1、北站片区产业及规划提升、前进、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2、后溪镇招商项目推介为2026年12月30日前。 |
2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区域 |
3 |
|
交货条件 |
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及附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地方、国家有关的标准或规定。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初审文件提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评审文件提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最终成果提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其他 |
因系统格式限制,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修正为:1、北站片区产业及规划提升、前进、溪西村村庄规划(修编)(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初审文件提交后,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评审文件提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最终成果提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5)各个项目按提供的各阶段文件的时间分别进行支付。2、后溪镇招商项目推介(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8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