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1、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东立案大楼、食堂招待所、档案楼外墙的清洗、石材养护、外墙铝塑板玻璃幕整体检修打胶防水处理;
2、管理服务内容。
(三)服务标准:合格。
(四)服务期限:1年。
(五)服务实施地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办公楼外墙清洗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东立案大楼、食堂招待所、档案楼外墙的清洗、石材养护、外墙铝塑板玻璃幕整体检修打胶防水处理;
(二)、外墙清洗及石材养护服务范围:
1、外墙石材、瓷砖、玻璃幕及铝塑板清洗,面积共计23890平方米;
2、外墙石材养护防渗处理,面积共计6760平方米;
3、办公室内侧玻璃保洁,面积共计5630平方米。
4、主楼大理石台阶清洗,面积共计430平方米。
5、外墙铝塑板玻璃幕整体检修打胶防水处理。
(三)工作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清洗养护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外墙清洗及石材养护规范的要求。
2、所提供外墙清洗及石材养护药剂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3、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和设备设施。
4、以严格保证技术质量为前提,做好清洗养护维修防水的计划和工作。
5、清洗过程中,严禁使用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清洗剂。
6、石材锈斑等顽固性污斑必须清洗干净,玻璃、瓷砖、铝塑板目视洁净,除污率达到95%以上。
7、石材防护必须涂刷石材防护剂二遍以上,质保期1年。
8、外墙清洗每年最少2次,办公室玻璃内恻保洁应每年不少于2次。
9、清洗养护需达到甲方验收标准要求。
10、铝塑板、玻璃幕打胶防水处理要彻底、到位,杜绝遗漏。
三、管理技术要求
(一)服务实施地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培训基地内。
(二)保洁服务范围:
法院主楼(18096㎡)、地下车库(837㎡)、立案执行楼及耳房(8414㎡)、档案楼(1324㎡)、招待所食堂(2900㎡)、信访楼(1100㎡)、审判区律师安检绿色通道和老干部活动室(370㎡)、单身宿舍(324㎡)、鹿泉基地马路及大院内的保洁,以及高压配电室、电梯、低压、弱电、水暖日常检查、巡检、维护、保养,绿化养护等,食堂餐具收集、清洗、消毒,办公区及院落保洁和防疫消杀等工作。
(三)管理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内容
(1)主楼楼及东楼办公区
1.1主楼办公楼1—9层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步梯、电梯、公共走廊、开水间、办公公共区域内门窗玻璃及公共区域内的其他设施等。
1.21—8层审判厅的全方位保洁工作。
1.3大、中审判庭及公共区域、休息室的卫生。
1.4招待所公共区域及部分客房的卫生。
1.5信访办公共区域及其周边卫生。
1.6地下车库、大院内外、门前广场保洁。
1.7东楼1—6层的公共区域,包括楼道、步梯、卫生间、开水箱、门窗玻璃及公共区域的其他公共设施。
1.8一楼立案大厅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1.9东楼办公楼前后院及门前广场的清洁工作
1.10食堂公共区卫生及碗具日常清洁;操作间定期深度保洁,灶具、地面、墙面、玻璃、地沟、水池等每月清理深度一次,油烟机、灯具、电扇等每月深度清理一次。
1.11档案楼区域的卫生保洁。
1.12北二楼及附属区域的卫生保洁。
1.13人民群众接待办公室区域的卫生保洁。
1.14审判区律师安检绿色通道区域卫生保洁。
1.15甲方临时指派的其它保洁工作。
(2)法警基地
2.1马路及大院内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2.2食堂定期保洁,每月全面彻底清理一次,包括油烟机、灶具、灯具、电扇、墙面、地面、地沟、储物柜等。
2.3绿化修剪养护及清理其它杂物。
2、管理服务内容
(1)高压电部分
负责高压电配电柜的拉闸与合闸,并对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及时观察巡检,排除故障;对设备进行职责范围内的自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配合供电局做好年检;做好配电值班室设备清洁工作。
(2)低压电工
负责办公区各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内的照明设施的检修、维护等工作;以及音响设备,电梯,电话及小家电的维护、维修及保养。
(3)水暖部分
主办公区,法警基地的水暖管件及办公家具的维修、更换。
并做好上下水管道、二次加压供水设备系统、排污泵及室外落水管道的定期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调处理。
(4)绿化部分
主办公区,法警基地的花草树木的修剪、灌溉、喷药及维护,并对枯死树木、灌木、草坪等园林绿化进行依原貌补种更换。
对电梯进行定期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保公司协调处理。对办公区内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清洁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公司管理要求:
1、制定服务工作程序、标准和相应的工作管理条例、员工管理条例,保证服务工作质量及周期,严格按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及保洁计划书执行。
2、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卡、衣帽整洁;
3、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定期和甲方管理部门沟通工作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活动。
4、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
(五)公司从业人员要求:
1、保洁人员要求:
(1)有三年以上保洁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初中以上文化。
(3)年龄50周岁以下。
2、电工人员要求:
(1)具有相应的上岗操作证。(高压操作应持有高压电工操作证,低压电工应持有低压电工操作证)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
(3)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操作。
(4)年龄55周岁以下。
(六)保洁标准: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水迹、无烟头等杂物。
2、墙面整洁无灰尘、无污渍、无乱涂乱画。
3、卫生间无死角,无积便,无异味,小便池无尿碱、投放芳香球。
4、洗手台、开水间无水迹,无杂物,摆放整齐。
5、审判厅、立案大厅洁净无尘、桌椅摆放整齐。
6、电梯间上不锈钢养护剂,地毯每天清洗更换。
7、消防设备、各种标牌及公共区域的其他挂件干净、无灰尘。
8、玻璃门窗定期保洁,做到干净无积尘、无杂物。
9、大院保持清洁,做到无积尘、无烟头、无落叶等其他杂物。
10、苗木花卉的绿化成型、整齐、无杂草、无枯枝。
11、食堂公共区域的地面、窗台、桌椅,每日清洁,做到干净、无尘、无杂物、无污渍;碗具清洗,一日三餐,按规定作业,达到洁净标准;操作间的抽油烟机、灶台、灶具、玻璃、墙面、灯具、地沟、水池等每月清洁一次,达到洁净、无油污。
(七)承包方式:
1、乙方提供管理劳务服务,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乙方包料,包括日常用清洁工具,各种专业清洁剂,各种保洁用机械设备,垃圾袋,消毒剂等,以及所有服务范围内的辅助工具、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