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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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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100001352874 文档页数:48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本项目的维修养护工作以采购清单、《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广州市南沙区排涝泵站管养细则(试行)》、《广州市南沙区水闸管养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规定的日常维护要求为准,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3.中标单位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内容

采购名称

数量

投标限价(元)

服务期限

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1项

总限价:2916951.92元(其中,日常维护服务费:2018373.92元,大修及度汛除险项目服务费:898578.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承包方式

本项目日常维护服务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一般情况下,采购人不再额外追加任何经费,中标人自负盈亏须充分考虑养护服务期间生产成本增加等风险。在期限内的维修养护和应急抢修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须自行承担服务项目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工具机械费(车辆、机械设备、工具费等)、场地租用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不可预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及税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

2.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实用指南;

4.广州市水闸、堤防、泵站维修养护管理暂行规定;

5.广州市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要求;

6.国家及行业、省、市等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等。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采购清单详见附表(详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

2.山塘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砌石挡土墙、堤顶、堤坡、附属设施(标志牌、警示牌、排水沟、路段危险标志牌、维修养护规范标示牌等)、淤区、前(后)戗的维修养护,堤防隐患探测,备防石整修,老鼠、红火蚁、白蚁及绿化害虫、有害植物的防治剪草等。

3.机电排灌站维修养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机及启动器、轴流式水泵、变压器、配电装置及其他装置、水工建筑物、附属设施(标志牌、警示牌、维修养护规范标示牌等)等的维修养护。

4.水闸维修养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闸室、启闭室和管理间、闸门、机电和启闭设备、上下游翼墙及护坦、左右岸连接段、附属设施(标志牌、警示牌、维修养护规范标示牌等)、观测设施等的维修养护管理。

5. 维修养护工作要求达到《广州市机电排灌站维修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水闸维修养护管理行规定》。

6.中标人须无条件对范围内的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7.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全镇范围内水利设施开展紧急维修工作。

8.中标人须无条件定期对管辖范围水利设施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六、考核方案

1.月度考核:每月由南沙区水务局、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及有关人员对中标人的水利设施养护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2.季度考核:每三个月由南沙区水务局、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及有关人员对中标人的水利设施养护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验收表是检验与评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质量的基础资料,由大岗镇人民政府保存或由其指定的单位代为保存。

4.维修养护管养单位必须做好维修养护工作日记、在每次考核时提供备查。

▲5.采购人委托管理单位对中标人的水利设施养护工作进行监管、考核,在每个时期采购人组织的考核中,对考核不合格项目,中标人必须返工至合格为止。若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责令中标人返工后经管理单位考核仍不合格,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5%作为处罚。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通报批评中标人,并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中标人在采购人组织的总验收考核中不合格,采购人将通报批评中标人,并扣除中标人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处罚,同时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

6.考核评分标注需达到《广州市南沙区排涝泵站管养细则(试行)》、《广州市南沙区水闸管养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有关考核表格详见附件3: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考评表(月度)。(注:若南沙区水务局印发新的维修养护方案及考核表,则按其执行。)

七、付款方式

1.承包经费包含各项管理费、工具机械费(车辆、机械设备、工具费等)、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服务的支付办法:签订合同并向发包人递交预付款请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日常维护服务费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维护费用采用按季度支付的方式,经南沙区水务局和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后,每季度支付10%,如当季度服务期不足一个季度,则按天数计取养护费,每天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日常维护服务费×80%÷8季度(2年服务期)÷3个月÷当月天数得出,不足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服务期与最后一个服务期合计费用不得超出一个完整季度,两年共八个季度累计支付至日常维护服务费的90%(含预付款);项目完工,并经区或镇考核测评合格,由服务单位编制总的日常巡查养护工作结算资料进行财政结算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支付剩余的日常维护费用;如中标人有被扣罚款项,则进度款按扣除罚款后的余额划拨。

3.水利设施--大修和度汛除险服务的支付办法:单项单次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实施前,由服务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预算及施工图纸,经审核后,支付单项单次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预付费至初步评审金额的70%;大修或度汛除险服务全部单项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由服务单位以单项单次大修或度汛除险为基本单元,负责编制总的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结算书及竣工图纸,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评审,审定后的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费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结算价,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4.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组织的总验收合格后,提交了管养辖内的水利设施服务总结报告、管养档案材料等资料后,采购人再向财政部门办理合同余下款项的支付手续。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八、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后10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

2.中标人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作为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不可撤销的。

3.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延期缴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其他要求

1.维修养护工作以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广州市南沙区排涝泵站管养细则(试行)》、《广州市南沙区水闸管养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规定的日常维护要求为准,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2.中标人必须在大岗镇辖区内成立维修养护项目部并配备以下专职人员:

★2.1项目负责人(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2.3专业技术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水利类相关专业不少于3人)。

▲3.在镇三防办启动二级或以上三防响应时,立即成立不少于20人的应急抢险工作小组,配合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的抢险、机械调度、安装工作。

4.负责水利设施制作安装及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限位墩、警示牌、路桩基桩、堤围桩号埋设等设施。

▲5.大修及日常维修任务下达给服务单位后,服务单位必须保证1小时达到维修点,并视维修工作量,最迟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6.若在区维修养护季度测评排名中,我镇维修养护工作总体成绩排名位于倒数一、二名时,发包人将在下一次支付日常维护进度款时,扣除服务单位上个季度服务费总额1%的罚款。

7.对十八罗汉山两座山塘的维护工作,服务单位要全力配合镇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组织日常维护工作(山塘参考水库维修养护标准执行)。

▲8.中标人须配备不少于一辆水利设施巡查专用车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巡查,并承担该巡查车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9.服务期间新增的绿化、水电设备、水利大堤的改造等项目均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中标单位需按以上要求进行维修养护,采购人不在另行增加费用。

10.中标人须负责外江函窦、限行墩、限高架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养和汛期巡查抢险工作。

11.中标人须负责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应急抢险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12.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对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的管理办公楼、所在地以及周边相关附属设施等进行维护。

采购包1(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承包经费包含各项管理费、工具机械费(车辆、机械设备、工具费等)、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服务的支付办法:签订合同并向发包人递交预付款请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日常维护服务费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维护费用采用按季度支付的方式,经南沙区水务局和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后,每季度支付10%,如当季度服务期不足一个季度,则按天数计取养护费,每天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日常维护服务费×80%÷8季度(2年服务期)÷3个月÷当月天数得出,不足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服务期与最后一个服务期合计费用不得超出一个完整季度,两年共八个季度累计支付至日常维护服务费的90%(含预付款);项目完工,并经区或镇考核测评合格,由服务单位编制总的日常巡查养护工作结算资料进行财政结算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支付剩余的日常维护费用;如中标人有被扣罚款项,则进度款按扣除罚款后的余额划拨。 3.水利设施--大修和度汛除险服务的支付办法:单项单次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实施前,由服务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预算及施工图纸,经审核后,支付单项单次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预付费至初步评审金额的70%;大修或度汛除险服务全部单项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由服务单位以单项单次大修或度汛除险为基本单元,负责编制总的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结算书及竣工图纸,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评审,审定后的大修或度汛除险工作费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结算价,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4.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组织的总验收合格后,提交了管养辖内的水利设施服务总结报告、管养档案材料等资料后,采购人再向财政部门办理合同余下款项的支付手续。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考核方案。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在签订合同后10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 2.中标人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作为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不可撤销的。 3.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延期缴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1.00

2,916,951.92

2,916,951.92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南沙区大岗镇2024-2025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维修养护工作要求达到《广州市机电排灌站维修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水闸维修养护管理行规定》。

2

采购人委托管理单位对中标人的水利设施养护工作进行监管、考核,在每个时期采购人组织的考核中,对考核不合格项目,中标人必须返工至合格为止。若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责令中标人返工后经管理单位考核仍不合格,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5%作为处罚。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通报批评中标人,并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中标人在采购人组织的总验收考核中不合格,采购人将通报批评中标人,并扣除中标人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处罚,同时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

3

项目负责人(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

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5

在镇三防办启动二级或以上三防响应时,立即成立不少于20人的应急抢险工作小组,配合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的抢险、机械调度、安装工作。

6

大修及日常维修任务下达给服务单位后,服务单位必须保证1小时达到维修点,并视维修工作量,最迟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7

中标人须配备不少于一辆水利设施巡查专用车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巡查,并承担该巡查车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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