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二、供应商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实施经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一)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二)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谈判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维保费、维修费、备品备件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1 |
中心机关 |
大沽北路115号四层 |
2 |
河东管理部 |
河东区新开路239号华(新开路与南横路交口华鑫公寓底商)2楼 |
3 |
河西管理部 |
河西区宾水道9号三楼 |
4 |
河北管理部 |
平安街68号(建行河北支行)7楼 |
5 |
红桥管理部 |
芥园道10号芥园公寓底商1楼 |
6 |
塘沽管理部 |
新港二号路2-1259二楼远洋宾馆旁 |
7 |
汉沽管理部 |
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汇金广场2号楼40-46号 |
8 |
大港管理部 |
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1楼 |
9 |
东丽管理部 |
先锋路27号(东丽建行)2楼 |
10 |
西青管理部 |
西青道280号(西青建行)2楼 |
11 |
津南管理部 |
津岐路西侧艺树澜庭底商1楼 |
12 |
北辰管理部 |
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北辰建行)2楼 |
13 |
武清管理部 |
杨村镇新华路建行大厦6楼 |
14 |
静海管理部 |
静文路5号中部建行大厦7楼 |
15 |
宝坻管理部 |
宝坻区建设路110号建行宝坻支行7楼 |
16 |
开发管理部 |
第二大街与巢湖路交口泰达金融广场F区 |
17 |
大港油田网点 |
滨海新区大港凯旋商业广场2-1(滨海大道497号) |
18 |
梅苑路网点 |
滨海高新区梅苑路5号金座广场 |
19 |
汉沽网点 |
新开中路88号(汉沽建行)5楼 |
20 |
油田管理部 |
大港油田三号院建行南楼3楼 |
21 |
天津市规自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
22 |
市场监管委 |
河北区民主道38号老工商局大楼5楼机房 |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服务合格后收到正式合格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服务发生额。(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60天。
(五)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供应商须按《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于工作时间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一)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1. 供应商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
2. 供应商须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二)特别提醒:
1. 由于供应商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供应商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 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3. 供应商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
5. 供应商须承诺接受电子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的风险。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将被拒绝。
五、谈判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谈判代表人参加谈判,随时准备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询问予以解答,该代表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谈判或合同履行结束。
2. 谈判代表人参加谈判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二)资格审查
根据邀请函要求,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谈判。
(三)符合性审查
1.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与需求的符合性,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价格谈判阶段。
2.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谈判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四)价格谈判
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全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注意事项
(一)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保密
在谈判过程中,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其他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谈判。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分包或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供应商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解释权
1. 本次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政府采购组织机构解释为准。
2. 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稳定运行,保证现有业务、客服及测试用通信线路正常运转,中心计划对本项目涉及通信线路的租赁及维护服务进行采购。
2024年公积金中心计划对中心至管理部(网点)19条,相关单位生产网线路2条,客服短信线路1条,语音中继1条,备用线路1条共计24条通信线路进行维护和租用。
本项目属于信息传输行业
二、技术要求
(一)线路资源需求及接口类型
序号 |
发起端 |
目的端 |
发起端接口类型(不少于以下带宽要求) |
1 |
中心 |
河东管理部 |
6M MSTP |
2 |
中心 |
河西管理部 |
10M MSTP |
3 |
中心 |
河北管理部 |
6M MSTP |
4 |
中心 |
红桥管理部 |
6M MSTP |
5 |
中心 |
塘沽管理部 |
10M MSTP |
6 |
中心 |
汉沽管理部 |
4M MSTP |
7 |
中心 |
大港管理部 |
4M MSTP |
8 |
中心 |
东丽管理部 |
6M MSTP |
9 |
中心 |
西青管理部 |
6M MSTP |
10 |
中心 |
津南管理部 |
6M MSTP |
11 |
中心 |
北辰管理部 |
6M MSTP |
12 |
中心 |
武清管理部 |
6M MSTP |
13 |
中心 |
静海管理部 |
4M MSTP |
14 |
中心 |
宝坻管理部 |
4M MSTP |
15 |
中心 |
开发管理部 |
10M MSTP |
16 |
中心 |
大港油田网点 |
4M MSTP |
17 |
中心 |
梅苑路网点 |
4M MSTP |
18 |
中心 |
汉沽网点 |
4M MSTP |
19 |
中心 |
油田管理部 |
4M MSTP |
20 |
中心 |
规自局 |
2M SDH |
21 |
中心 |
市场监管委 |
4M MSTP |
22 |
中心 |
电信12329短信 |
2M SDH |
23 |
中心 |
SIP中继网关 |
2M SIP语音 |
24 |
中心备用 |
外联 |
4M MSTP |
1、要求通信运营商免费提供用户机房所需的光传输设备以供市公积金中心在合同期内使用。
2、通信运营商必须免费提供用户从光传输设备至用户路由设备所需的光纤跳线及与用户设备线缆相匹配的转换接头等必要的配件。
3、可以满足用户机房各节点光端机接口类型及设备接口需求。
4、对于用户未明确的接口类型通信线路,运营商负责进行现场勘查及调研,并按需求配置相应端口的通信设备。
5、通信线路传输的各节点需配备冗余通信设备。
(二)线路资费及要求
1、要求通信运营商在服务期内承诺免收初装费及其他一次性费用,新增需求也免收初装费及其他一次性费用。
2、其他要求:
(1)要求运营商在服务期间如遇较大的资费调整或用户需求变化,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新的资费。
(2)线路全部开通并且用户网络设备调通后,经验收通过后开始计费。
(3)服务期内,如遇下列情况,运营商须免费提供线路迁移服务,迁移服务包含:
A.用户方办公地点整体迁移。要求线路提供商先开通新办公地点的线路,用户迁移工作完毕后,再拆除原办公地点线路。新老线路在迁移期间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新旧光传输设备型号、容量不变。
B.用户方办公地点不变,机房位置根据工作需要改变位置。要求线路提供商根据用户需求,免费提供接入光缆或光传输设备的移位服务。
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线路迁移方案,迁移中线路中断时间应在用户的要求范围内,迁移后保证线路的可用性,确保系统如期正常运行。
(4)按照用户提供的开通顺序按期开通线路。
(5)线路服务期内,用户只承担合同协议中规定的线路租用费。
(6)投标人提供的通信链路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7)投标人提供的通信链路对用户而言,端到端必须是透明链路,用户能自主配置各节点的IP地址
(8)在合同服务期内,用户如有除本次招标外的新建线路需求,投标人应与用户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线路租用及维护内容,线路价格不用高于本次招标的同类型线路的中标价格,服务要求不得低于本次中标供应商承诺的服务要求。用户如有减少本次招标内的线路需求,投标人应与用户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线路租用及维护内容,服务要求不得低于本次中标供应商承诺的服务要求。
(9)运营商按季度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该季度线路资费明细清单。
(三)服务要求
由于网络支撑我市公积金业务关键应用,要求通信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
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运营商应在广域网链路租用期间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1、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
(1)运营商对公积金监控系统用户提供端到端全过程(即售前、售中、售后)一站式服务;享受24小时365天的质量保证。
(2)运营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务。
(3)客户在使用租用线路的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可向运营商申告,运营商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应建立“首问负责制”。
(4)在30个自然日内,因运营商未按上述约定服务,对同一线路的服务被用户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减免该条电路20%月租费。
2、故障响应服务
(1)运营商应配合公积金监控系统进行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2)运营商承诺对公积金监控系统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所租单条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干预除外。
(3)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由于运营商原因造成通信故障(不包括电信终端设备的原因造成通信服务的障碍),致使超出规定修复时限的电路,乙方采取减免月租费的方式进行补偿。
3、日常电路运维体系
(1)运营商按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于电路质量的要求,保证公积金监控系统租用线路的畅通。
(2)若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需与用户协商修改服务协议或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3)运营商应对公积金监控系统电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客户。
(4)运营商如需中断客户线路,应提前48小时通知客户,经协商同意后实施,并不能影响客户的正常业务。
(5)通信运行商按用户要求免费提供重要时段的特殊保障。
4、其他服务维护保证
(1)运营商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运营商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2)运营商要制定完善的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故障处理,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3)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许可,运营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公积金监控系统线路和业务的各种参数、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