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兴平市水利局“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1 |
渭河兴平段“一河一策”方案(2023-2025年) |
1项 |
2 |
白马河“一河一策”方案(2023-2025年) |
1项 |
3 |
宝鸡峡灌区兴平市干支渠“一河一策”方案(2023-2025年) |
1项 |
三、服务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2017年9月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启动了“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10月16日,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以陕河长办发[2017]6号文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河长办组织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陕办字[2017]8号)、《咸阳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咸办字[2017]42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兴平市渭河流域治理责任,促进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了《兴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湖)一策”。根据兴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方案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监督考核,全面建成河流洪水防御体系,建立沿岸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健全水资源保护机制,绿化美化沿岸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修复水域生态,实现河流水质全面达标,实现堤固、洪畅、岸绿、水清、景美。具体达到“五个”标准:无非法采砂,无乱倒垃圾,无焚烧秸秆,无污水直排,无乱搭乱建。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着力实施《兴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区河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河流概况
本次兴平市实行一河一策的河流主要有三条,分别为白马河、宝鸡峡高干渠、渭恵渠兴平段及渭河兴平段。
(1)白马河
白马河是渭河的重要支流,发源于莽塬下,自西城办板桥村魏家流向东南方向的阜寨镇高王村,从高王桥进入渭河,贯穿兴平市城区。流经西城办、东城办、庄头镇、阜寨镇等四个镇办,流长21.92km,流域面积249km2,常年平均流量2—4m3/s。流域内总人口25.4万人,总耕地面积16.25万亩,主要以种植蔬菜、瓜果和粮食作物为主。同时白马河还承担着兴平城区的排涝及工业、生活废水的排放功能。
(2)宝鸡峡
宝鸡峡灌区位于陕西省关中西部,西起宝鸡市以西的渭河峡谷林家村,东至泾河,南临渭水,北抵渭北高塬腹地。东西长181km,南北宽平均14km,最宽处40km,总面积2355km2。灌区现设施灌溉面积291.5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82.83万亩,灌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地面标高为400~600米。从地貌上大体分为渭河阶地区(塬下)和黄土台塬区(塬上)两大部分,地形高差200米左右,分别占灌区面积的29.6%和70.4%。灌区按自然地形和工程布局分塬上塬下两大灌溉系统。塬下(渭惠渠)灌区1935年动工,1937年建成,1958年扩建了渭高抽(北干渠),渠首设于眉县魏家堡;塬上(宝鸡峡)灌区1958年动工,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停工缓建,1969年复工,1971年建成,渠首设于宝鸡市以西林家村。
宝鸡峡灌区兴平市境内共有干渠2条(塬下北干渠、南干渠),退水渠1条(板桥退水渠),支渠9条(东三支渠、东一支渠、东一支输水渠、兴一支渠、兴二支渠、兴二支输水渠、南干三支渠、总干七支渠、总干八支渠)共12条渠道。
(3)渭河
渭河系黄河一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自宝鸡市凤阁岭进入陕西省,流经宝鸡、杨凌、咸阳、西安、渭南5个市区,于渭南市潼关县汇入黄河。渭河总流域面积13.5万km2,干流全长818km。
渭河兴平段位于渭河左岸西从武功县韩家坎流入我市桑镇西桥,从阜寨段家村流入秦都南与西安市的周至、户县以渭河中心为界隔河相望,全长30.61公里(桑镇段3.36公里、汤坊段5.4公里、丰仪段3.87公里、庄头段6.12公里、阜寨段11.86公里),属于渭河中游段。渭河兴平段平均海拔399m,河道平均比降0.9‰,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春暖多风,夏热多雨,秋凉湿润,冬寒少雨,季节的变化引起风向的变化,一般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东风,春秋两季交替出现。
(三)总体目标
(1)水资源保护更加严格。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灌区取用水总量,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明确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至2022年,区域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消耗总量指标内,用水效率得到全面提高,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入渠排污量控制,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显著。
(2) 水域岸线实现有序管理。
制定水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加强渠道水域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渠道管理范围和生态空间,加快渠道维修加固工程建设。至2022年,岸线分区规划基本落实,水务工程划界确权循序推进,渠道管护体制机制趋于健全,侵权水域岸线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水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水污染得到全面防治,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取得成效。至2022年,渠道水质保持优良;入渠排污口得到综合整治,布局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村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4)镇村水环境治理明显改善。
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至2022年,农村渠道保洁队伍得到配备,农村垃圾与污水处理取得初步成效,城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河湖生态健康工作逐渐深入。
渠道水量利用得到有效调度,干支渠水系连通性良好,渠道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与修复。至2022年,宝鸡峡渠道生态保护逐渐深入。
(6)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健全,部门合作、司法衔接和河道动态监管等制度得到完善。至2022年,基本构建法规更健全、协调更有序、监管更严格、管护更有效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实现河湖监管信息化。
(四)管理保护任务及概算
(1)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及供给能力,提高水资源再生利用率,加强节水,完善城乡饮水提标达标工程,补齐水资源配置短板。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报告,明确管理指标,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有偿使用制度。严格限制发展高能耗项目,提高用水效率。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改善河流水环境。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3)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核心,强化工业节水。以管网改造和节水器具推广为核心,强化城镇节水。加快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进节水器具,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和雨水利用。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社区、灌区等节水示范单元创建工作。实行用水效率准入管理及用水效率和取水定额标准评估审查,全面履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制度。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生产用水超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
(4)严格水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高风险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项目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或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开展河流水域岸线登记,推进河流确权划界工作,依法划定河流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简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查程序,严格执行涉河建设项目施工监督制度,推行补救措施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拆除或改建碍洪工程,依法清理侵占河流的建设行为。设立堤防、渠道或泄洪等工程。
编制河流水工程维修养护规划,落实年度岁修经费,确保河道长效安全运行。
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认真落实“水十条”,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污染综合治理,完善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流污染源,优化入河流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流排污口全面整治。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施用有机肥。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养殖密集区污染防治,鼓励和引导集约化经营,推行养殖废弃物的集中处理。
建立水污染应急体系。加快水源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
对于未划定水功能分区的河湖,应在上位水功能规划(省级)成果基础上,考虑合理利用河湖水体纳污能力要求,细化河湖水功能分区,明确各水功能区功能定位、水质保护目标、纳污容量、限排总量、主要保护与修复措施等。
对于农村地区,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小型农村生活生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制定重点河段沿河环境巡查方案。
完善监测体系。编制全市主要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方案,细化全市主要河流水功能区,建立健全河道监测体系,实现水功能区断面和市、县界断面动态监测全覆盖;推进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通报制度,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
(1)保护和改善白马河水域连通性,推进保护白马河流域生态环境。
(2)继续保护和改善宝鸡峡渠道水域连通性,推进保护宝鸡峡高干渠、渭恵渠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渭恵渠段渠道型式,加大渠岸生态护岸型式比例。
(3)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渭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基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加强联合调度机制,控制河道基流水量。整治滩面,改善自然河道水源涵养空间,提高河道生态功能;在保证渭河沿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退耕还河”,对已种植农作物的滩地实施科学退耕绿化:对高低不平、荒草丛生滩地实施整平、绿化美化。在渭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口建立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挖掘渭河人文历史,建设水文化、水景观工程,充分发挥水面、湿地、滩地、林地等生态涵养功能,加强水生物保护、栖息地建设。配合省上开展渭河干流水生物普查,完成增殖放流基地和栖息地试点工程建设,设置水生物监测点。
加强执法监督体制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司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主体;加强执法队伍与装备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开展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等。
五、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通过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可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流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根据“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深度要求,本项目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作费、报告编制费、资料购置费、差旅交通费、咨询评估费、印刷装订费等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序号 |
工作 名称 |
工作内容 |
1 |
基础工作费 |
①方案制定:根据《“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在梳理现有相关涉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先行开展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基本情况调查,摸清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制定工作方案,包括目标任务、踏勘路线、资料搜集、河流分析、进度计划拟定、工作保障措施制定等方面内容。 |
②现场踏勘:针对水资源保护利用现状、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河湖污染源情况、水环境现状和水生态现状等主要问题,进行现场河段情况摸排,了解工业、农业、生活节水情况、河湖提供水源的高耗水项目情况、河湖取排水情况、排污口位置数量情况以及重点部位研究调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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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资料收集:河湖流域水系图、涉水工程现状图、行政区划图、水资源分区图、水功能区区划图、数字地形图、河湖(库)水下地形图、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等基础图件;资料收集工作,安排跟随现场踏勘工作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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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告编制费 |
根据①、②、③项工作内容成果,梳理现场踏勘情况及调查结果,统计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内容,包括综合说明、现状分析与存在问题、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要重点制定好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
3 |
资料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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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差旅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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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咨询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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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打印装订费 |
印刷出案费(20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