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武清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打造京津冀生态宜居高地,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原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备案,我区正式步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列(以下简称“创森”)。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加快城乡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是关乎城乡民生态福祉的重要举措。国家森林城市是一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我国对城市生态建设成就的最高评价。目前国务院正式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为内部审批事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7月发布了《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指出要建设“京津冀”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并明确了建设任务,要求到2020年,新建国家森林城市数量为:天津市1个、北京市3个、河北省4个。北京、河北已经完成。武清区作为天津市唯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单位,已完成创森备案、规划编制及发布实施等工作。
二、项目范围
范围为武清区全域。包括武清区行政辖区范围的全部国土空间。
三、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
1.《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修订版和国家森林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 年版),针对 24项指标编制自查说明;
2.根据指标列出材料清单,并协助准备支撑材料等书面审评材料;
3.依据材料准备清单,对武清区迎接国家验收的各项资料及材料准备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获得核查验收结束。
四、技术要求
1.从城市概况、创森认识、重要举措、主要成效等方面,梳理武清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过程,对具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工作报告》。
2. 采取内业资料调查、外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涉及的林木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乡村绿化、道路绿化、水岸绿化等24项指标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并提供各项相关支撑材料,做到每项指标资料有章可循,评价有据可依,科学、全面;根据《天津市武清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中的五大体系中的规划任务、实施和完成情况、支撑材料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规划的实施情况。形成《武清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核查书面审评报告》。
五、成果要求
《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修订版)、《国家森林城市指标测评操作手册(2023年版)》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深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