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4.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6.一旦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项目,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采购包1(医疗废物处置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有效期为2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按月结算,按照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双方确认的实际医疗废物处置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每月提供上月处置费的合格有效发票,及经双方确认的医废处置量数据,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医废处置量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医疗废物处置费=单价×实际医疗废物处置量。 |
验收要求 |
1期:1、在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或标准。 2、双方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采购人在环保局电子联单系统(GIS)申报医疗废物产生的数量。中标人在交接时,在GIS系统上提交交接重量。 3、所载内容为医疗废物交接现场真实、原始记录。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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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项 |
1.00 |
4,056,800.00 |
4,056,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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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要求,为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对医疗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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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服务内容 中标人收运采购人作为医疗机构在医疗、临床、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统称医疗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放射性物质及建筑废料等其他废弃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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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服务要求 1、医疗废物必须集中放置于专用桶内和固定地点,提供便利的车辆运输路线,安排在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2、中标人按约定时间,最多每两天收运一次采购人的医疗废物。中标人收运人员及负责人对采购人称重数据进行复核,及时确认提交。 3、中标人交接人员应认真填写并提交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排放收运电子联单以及《医疗废物排放收运记录》,所载内容为医疗废物交接现场真实、原始记录。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书面确认收运人及其主管人员的姓名、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以备随时联络责任人。 4、无论休息、节假日(春节除外),中标人均应按时收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若遇特殊情况,如交通、道路、天气以及市政设施变化等原因,无法按时收运,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妥善处理。 5、双方每月安排一次统计核定医疗废物排放量。 6、保证医疗废物处置质量达到国家的有关环保规定,若不达标而受处罚,则由中标人承担环保处罚责任。 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维护、维修和升级改造。同时不定期与医院沟通,听取合理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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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运输要求: 1、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须具有《道路运输证》。 2、从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3、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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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人员要求: 1、落实闭环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档案,落实专人专岗,定期开展岗位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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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信息系统要求: 投标人具有投入使用的固废管理系统,具备记录、统计、实时查询固废收运数据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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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安全防护及突发状况及应急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能确保本项目才安全条件下进行。 2、投标人具备对疫情、自然灾害等状况下的医疗废物输送、处理进行应急预案,并满足采购人在该状况下的医废处理需要及相关政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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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期限及收运地址 服务有效期为2年。医疗废物收运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和昌岗中路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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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报价要求 |
★ |
10 |
医疗废物处置费:★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61元/每公斤。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