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以下无特别说明,描述内容均适用于采购包1、2、3:
(一)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本项目分为3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自然顺序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三)各采购包主要服务内容:
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2023年12月南沙经济技术开区成功人选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通过在南沙经开区重点区域开展碳排放精准溯源,量化园区碳排放情况,为开发区减污降碳、精准减排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开发区“碳中和”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一是开展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编制《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指南》,规范南沙区内现有污染源和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项目的气候信息披露流程和内容。二是编制《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开展南沙汽车行业碳排放源及污染源的诊断及协同分析,量化企业碳排放情况及排污治污情况,挖掘减污降碳协同提升空间,提出减污降碳改进建议。三是编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项目。按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2023年度南沙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同时探索水和固废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效应。
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根据近五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成果,梳理总结近年南沙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南沙新区面临的气候变化影响和未来气候风险,充分借鉴深圳、香港、新加坡等国内外先进城市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成功经验,编制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从减缓和适应的角度提出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和重点项目,以及保障措施,同时限踪2024-2026年的工作成效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此外,在城镇、园区、社区、企业、建筑、交通、景区等领域评选批有代表性的低碳试点提供技术服务。
(四)预算说明:
1、采购包1:2024年拟安排预算15万元,2025年拟安排预算35万元;
2、采购包2:2024年拟安排预算28万元,2025年拟安排预算52万元;
3、采购包3:2024年拟安排预算57万元,2025年拟安排预算76万元,2026年拟安排预算28.5万元,2027年拟安排预算28.5万元;
(五)本项目采购包1及采购包3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具体说明:本项目采购包1需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监测对象包括CO2和CH4,浓度测量精度达到ppb级别),结合有关模型建立覆盖开发区的精准碳监测反演系统,获得不少于6个月高精度的动态网格化的全域碳源汇信息(碳通量数据空间分辨率为500m×500m,时间分辨率为1小时),针对开发区重点排放区域,开展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精细化测量和反演,测量对象包括但不限于CO2、CH4、NOx、VOCs等,浓度测量精度达到ppb级别,排放量反演不确定度≤20%,项目需要通过高精度碳监测设备支撑。本项目采购包3需在充分分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现状情况、面临的气候风险情况,对现状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改进建议。结合国内外城市先进经验,制定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形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并为3个低碳、近零碳或零碳试点的培育提供技术服务。该项目涉及的专业面广泛,包含有环境科学、气候气象风险、城乡规划设计、温室气体及碳排放碳中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低碳技术应用等一系列国内前沿领域。通过调研,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气候变化相关减污降碳工作方面以科研机构、高校、大型企业为主。由于科研机构或高校属于非企业组织,中小企业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对单一,难以适应本项目综合性工作。
为保障项目充分供应、充分竞争,保证重要指标充分响应,本项目采购包1和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已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各采购包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
1、服务内容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23年12月获批全国第一批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产业园区试点的部署要求,摸清园区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推动南沙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
(1)开发区温室气体排放底数评估。结合2023年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报告和2022年南沙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开发区网格化和动态化的碳排放信息,编制《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室气体排放底数评估分析报告》,明确碳排放水平和重点排放区域,助力主管部门精准高效地制定减污降碳政策及开展具体工作,并为全域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提供基础数据。
(2)开发区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基于开发区温室气体网格化先验信息,在开发区范围内建立不少于1个高精度碳监测站点(监测对象包括CO2和CH4,浓度测量精度达到ppb级别),通过覆盖开发区的精准碳监测反演系统,获得不少于6个月高精度的动态网格化的全域碳源汇信息(碳通量数据空间分辨率为500m×500m,时间分辨率为1小时),形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分析报告》,有效验证和修正开发区碳排放清单,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能力,为后续定量评估开发区减污降碳的工作成效奠定基础。
(3)开发区重点区域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精准监测。选定不少于2处开发区重点排放区域,开展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精细化测量和反演,测量对象包括但不限于CO2、CH4、NOx、VOCs等,浓度测量精度达到ppb级别,排放量反演不确定度≤20%,测量总时长不少于20天(至少7小时/天),实现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精准定位和排放定量,形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区域排放精准监测分析报告》,为制定科学合理、精准有效的减污降碳方案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部门监管能力,提升针对开发区无组织排放的监测及核查效率。
2、服务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3、项目成果
(1)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室气体排放底数评估分析报告》1份。
(2)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分析报告》1份,并通过专家评审。
(3)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区域排放精准监测分析报告》1份,并通过专家评审。
4、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及能力要求
为保证项目质量,中标人需指派一名固定的具有环境或化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为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工作,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同时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环境或化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且均需具备温室气体监测仪器的较准或运维经验。
5、验收要求
(1)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后,中标人提供项目全部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项目合同尾款按履约绩效考核情况支付:
①履约绩效考核得分≥90分,则合同尾款(合同总价的30%)可全额支付;得分<90分且≥75分,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80%;得分<75分且≥60分,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60%;得分低于60%则尾款全额扣除,不予支付。
②履约绩效考核标准:
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开发区温室气体排放底数评估工作完成情况 |
20 |
按时完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室气体排放底数评估分析报告》。 |
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得20分,晚于2024年10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
|
开发区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工作完成情况 |
4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时空分辨动态碳通量反演分析报告》。 |
1.时效(本项20分):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得20分,晚于2025年7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2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2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
开发区重点区域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精准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
40 |
按时完成《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区域排放精准监测分析报告》。 |
1.时效(本项20分):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得20分,晚于2025年7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2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2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6、支付要求:
(1)项目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专家评审费、设备使用、维护费和税费等。
(2)本项目分三期支付,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办理支付手续。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
款;2025年3月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容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40%;
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履约绩效考核标准(上述第5点验收要求)向中标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尾款。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7、说明: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商务或技术条款如能满足评审要求,均计算得分。
(二)采购包2: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
1、服务内容:
为推动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的建设,编制《2023年度南沙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明确南沙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编制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引导全区汽车制造业合理评价自身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为汽车制造行业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提供科学指引;开展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明确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指导南沙区企业开展气候信息披露,识别企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助力南沙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1)编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根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分析南沙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主要排放源,形成2023年度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协助识别南沙区减污降碳协同重点。
(2)编制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研究减污降碳相关政策,调研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企业,识别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的污染物与温室气体产排情况、减污降碳关键环节,研究评价指标,从推进汽车制造行业企业低消耗、少排放、可持续的角度制定《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引导全区汽车制造业合理评价自身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为汽车制造行业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提供科学指引。
(3)开展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明确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披露原则、披露主体、披露内容、披露指标等各项披露要求,编制《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报告》;对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进行解析说明,明确披露流程指引、格式范例,编制《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格式准则与工作指引》;开展不少于2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培训。
2、项目成果
(1)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报告》1份。
(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格式准则与工作指引》1份。
(3)2025年6月底前完成针对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培训服务2场。
(4)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南沙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1份。
(5)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1份。
(6)上述项目成果内容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编制成果物需通过专家评审。
3、服务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4、实质性要求
(1)★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保密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须提供项目所需的专用软硬件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一体化打印设备、移动电脑、移动硬盘、U 盘、光盘),用于本项目的电子资料收集、成果编制、打印汇报、数据采集分析、项目成果移交、后续维护等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成果版权及使用:方案编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投示人承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划定成果。当中标人需要使用项目研究成果时(如申报奖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应征求采购人书面意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知识产权: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如采用中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对熟悉掌握本项目区域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汽车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技术、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及政策法规、指南。
(2)投标人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工作方案,明确本项目的服务流程、实施计划、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方法、技术路线等内容。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汽车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技术和评价指标、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应准确把握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
(4)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保障计划、质量控制措施、人员管理方案、验收方案,保障本项目的服务质量。
(5)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中标人正式向采购人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投标人应制定安全保密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过程资料与成果资料的安全保密措施、归档措施。
6、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及能力要求
为保证项目质量,中标人需指派一名固定的具有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工作,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同时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均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所有成员需具备减污降碳协同或温室气体清单或大气污染物清单或汽车行业碳排放等同类工做经验。
7、验收要求
(1)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后,中标人提供项目全部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项目合同尾款按履约绩效考核情况支付:
①履约绩效考核得分≥90分,则合同尾款(合同总价的30%)可全额支付;得分<90分且≥75分,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80%;得分<75分且≥60分,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60%;得分低于60%则尾款全额扣除,不予支付。
②履约绩效考核标准:
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开展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工作完成情况 |
20 |
按时高质量完成《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研究报告》 |
1.时效(本项10分):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得10分,晚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
2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格式准则与工作指引》。 |
1.时效(本项10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得10分,晚于2025年1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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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协助采购人对南沙区企业开展气候信息披露相关的培训。采购人应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满意度调查。 |
培训满意度≥90%,得10分;<90%且≥75%,得5分;<75%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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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工作完成情况 |
25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汽车制造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评价指南》。 |
1.时效(本项15分):在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得15分,晚于2025年11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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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工作完成情况 |
25 |
按时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南沙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 |
1.时效(本项15分):在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得15分,晚于2025年11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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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8、支付要求:
(1)项目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培训场地租赁和税费等。
(2)本项目分三期支付,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办理支付手续。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5%作为预付款;2025年3月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5%;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履约绩效考核标准(上述第5点验收要求)向中标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尾款。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采购包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
1、服务内容:
摸清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及面临形势,对标国外典型案例及实践,提出南沙区在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侧重点,形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并培育3个低碳、近零碳或零碳试点。
(1)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
①摸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
梳理南沙区温室气体排放总体情况、重点排放部门及领域,研判温室气体排放趋势。研究分析南沙区气候特征,研判南沙区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梳理南沙区重点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举措、项目实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重点工作等关键信息。
②研究对标应对气候变化典型案例
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充分借鉴深圳、香港、新加坡等国内外先进城市在在城市降温、城市安全韧性、海绵城市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其在政策制定与实施、发展目标设定、主要任务分解、重大工程部署、支撑保障举措等方面可为南沙区提供的借鉴。
③起草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
基于上述工作,深入分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形势及与对标城市的差距,提出南沙区在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侧重点。立足南沙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特点,从减缓和适应的角度提出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思路、重点方向、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形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并将任务及重点工程进一步细化,形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
④跟踪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跟踪2024年、2025和2026年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编制形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提炼总结良好经验。
(2)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建设
①摸查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建设基础
在摸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的同时,聚焦园区、社区、企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梳理各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潜在试点主体的基本情况,形成南沙区低碳、近零碳或零碳试点储备清单。
②培育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
立足南沙特色,遵循试点申报要求,遴选3个基础条件扎实、主观意愿较高、具备一定代表性、可推广性的试点,提炼试点工作基础,为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申报提供技术服务。
2、项目成果产出
(1)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1份;
(2)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1份;
(3)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度实施报告》1份;
(4)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度实施报告》1份;
(5)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2026年度实施报告》1份;
(6)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实施方案3份。
(7)上述项目成果内容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编制成果物需通过专家评审。
3、服务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4、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及能力要求
为保证项目质量,中标人需指派一名固定的具有环境类或气候气象类或城乡规划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且具有温室气体核查员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工作,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同时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1人,均需具有环境类或气候气象类或城乡规划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优先选择具有碳排放类、温室气体排放类、碳中和类、减污降碳协同类、气候变化类、城市降温类等工作经验的人员。
5、其他要求:
(1)为更好服务本项目,投标人对本项目应进一步了解及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开展项目的意义,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梳理,整体技术方案,实施路径等内容;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及控制措施;
(4)为保证项目进度,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项目的工作进度安排及各个时间截点工作内容。
6、验收要求
(1)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后,中标人提供项目全部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项目合同尾款按履约绩效考核情况支付:
①履约绩效考核得分≥90分,则合同尾款(合同总价的10%)可全额支付;得分<90分且≥75分,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80%;得分<75分且≥60分,采购人支付合同尾款60%;得分低于60%则尾款全额扣除,不予支付。
②履约绩效考核标准:
指标 |
分值 |
考核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
3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 |
1.时效(本项10分):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得10分,晚于2025年4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3.实地调研(本项10分):对3个或以上除南沙区以外的城市或区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地调研,得10分;对2个除南沙区以外的城市或区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地调研,得7分;对1个除南沙区以外的城市或区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地调研,得4分;不开展实地调研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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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 |
1.时效(本项10分):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得10分,晚于2025年4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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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度实施报告》 |
1.时效(本项5分):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得5分,晚于2025年4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5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2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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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度实施报告》 |
1.时效(本项5分):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得5分,晚于2026年4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5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2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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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时高质量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2026年度实施报告》 |
1.时效(本项5分):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得5分,晚于2027年4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5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2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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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建设完成情况 |
20 |
按时高质量完成低碳、近零碳或零碳排放试点实施方案3份。 |
1.时效(本项10分):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3份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晚于)2026年7月1日完成,本项不得分。 2.质量(本项10分):报告编制质量高,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得10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两次专家评审,得5分;因编制质量问题需三次专家评审,或评审不通过,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7、支付要求:
(1)项目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专家评审费、调研费用和税费等。
(2)本项目分五期支付,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办理支付手续。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度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40%办理支付手续;
完成《2025年度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10%办理支付手续;
完成《2026年度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10%办理支付手续。
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履约绩效考核标准(上述第6点验收要求)向中标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尾款。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8、说明: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商务或技术条款如能满足评审要求,均计算得分。
采购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 款; 2期:支付比例40%,2025年3月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容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履约绩效考核标准(上述第5点验收要求)向中标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尾款。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 |
项 |
1.00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项目概况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7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5%,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5%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5%,2025年3月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履约绩效考核标准向中标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尾款。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 |
项 |
1.00 |
800,000.00 |
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项目概况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完成《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度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40%办理支付手续; 3期:支付比例10%,完成《2025年度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10%办理支付手续; 4期:支付比例10%,完成《2026年度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实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10%办理支付手续。 5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履约绩效考核标准向中标人办理手续支付合同尾款。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 |
项 |
1.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项目概况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