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2024年石景山区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
2.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中规定的每五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绿化资源清查、湿地资源专业调查,以及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14号,以下简称214号文)要求,2024年将开展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十调”),以森林、绿地、湿地、草地、园地等主要资源为调查对象,全面查清各类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质量、结构、功能和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建立园林绿化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系统评价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成效,为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加强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推动花园城市建设。
二、商务要求
1.实施的期限和范围
1.1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
1.2实施范围:北京市石景山区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以构建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实现园林绿化资源一体化管理为目标,以森林、绿地、湿地、草地、园地等主要资源为调查对象,全面查清各类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质量、结构、功能和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建立园林绿化资源“一张图”、“一套数”。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年-2035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14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81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37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持续加大森林督查确保问题整改质量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22〕182号);
《关于森林督查历史遗留违法图斑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森林督查工作的提示要求(重要)》;
《关于核查2022年草原变化图斑情况的通知》;
《北京市2022年草地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方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积极推进违法图斑立案查处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林长制目标责任督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林长办〔2022〕9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林地管理的通知(试行)》(京绿办发〔2020〕272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持续推进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20〕185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绿剑行动”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63号)。
2.调查内容
本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包括森林、绿地、湿地、草地、园地等所有园林绿化资源。
2.1基础调查
(1)森林调查:调查全区范围内森林、林地、林木的种类、面积、分布、权属、立地条件、经营管理措施、林分结构、生态状况、森林灾害状况及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情况等。
(2)绿地调查:调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地类型、面积、分布、权属、附属设施、管理主体及绿地中的各类植物种类、数量等。
(3)湿地调查:调查全区湿地(含湿地地类、重点湿地名录及履约湿地)面积、类型、分布、名称、保护形式及其生态功能等。
(4)草地调查:调查全区草地资源数量、分布、管理类型、质量等级、盖度、种类等。
(5)园地调查:调查全区园地的树种、起源、面积比例、生产期、产量、经营等级和建设方式等。调查核实花卉生产基地、花田花海、蜜源植物、养蜂场、养蜂合作社等。
2.2专题调查
根据《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操作技术细则》,结合石景山区实际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1)古树名木调查
调查全区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以及现存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和管护情况等。本次古树调查更为精细新增加内容如下:精确鉴定树龄和树种、全面调查古树长势及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养护、管理与保护状态。
(2)公园服务设施调查
调查全区范围内市级名录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厕所、母婴室、体育休闲设施、公共停车场、零售、智慧互动等设施设备建设情况。
(3)绿道调查
调查全区城市绿道、林区道路现状。包括分布、类型、宽度、长度、发挥功能等。林区道路调查纳入森林资源一并调查
(4)生态廊道调查
调查全区生态廊道分布现状,重点调查断点断带情况。生态廊道调查纳入森林资源一并调查。
(5)行道树调查
调查城市绿地行道树。包括行道树分布、栽植形式、树种、年龄、规格、生长状况、健康等级等。
3.调查范围
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14号)的文件要求,石景山园林绿化局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资源基础调查和专题调查两个方面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市属林场(北京西山试验林场)由其自行组织实施。
4.工作要求
4.1在全区开展园林绿化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各类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质量、结构、功能和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按要求在调查软件内填报相关调查信息。
4.2根据工作要求,汇总分析石景山区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形成相关文字报告、数据库成果及图件成果。
4.3按市园林绿化局统一工作部署,完成除上述工作外的与本次资源调查工作相关的其他调查内容。
4.4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应熟悉园林绿化资源管理方面的业务,对园林绿化资源调查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规程具有深入理解。
4.5其他要求
(1)进度保障组织方案
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保障组织方案,通过优化组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进度控制保障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
(2)质量控制解决方案
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3)应急服务解决方案
供应商能够针对各类紧急、突发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各种应急情况。
5.成果形式及内容
5.1文字成果
(1)工作方案:区级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工作组织情况、人员构成、质量检查、调查进度安排等内容,区级工作方案需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2)工作报告:区级工作报告。
(3)质量检查报告:区级按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工组自查、区级检查工作,并编制相应的区级检查报告。
(4)专项调查成果报告:区园林绿化局对专项调查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包括调查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果分析、资源评价等内容,形成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5.2数据库成果
数据库包含各类资源成果“一张图”总数据库及各类资源分项数据库。
(1)各类资源成果“一张图”总数据库;
(2)森林资源数据库;
(3)绿地资源数据库;
(4)湿地资源数据库;
(5)草地资源数据库;
(6)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
5.3图件成果
依托资源成果数据库制作各类主题图件。
(1)森林类型、林种、龄组及蜜源植物等分布图;
(2)绿地类型、面积分布图;
(3)湿地类型、物种分布图;
(4)草地类型、面积分布图;
(5)园地优势种、产期、产量等资源图;
(6)古树名木分布图。
(7)公园绿地500米覆盖区域分布图;
(8)行道树分布图;
(9)绿道与林区道路分布图;
(10)生态廊道分布图。
6.工作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并提交成果,具体工作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进度要求开展。
7.项目验收
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成果质量应符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该项工作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