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通州区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服务项目
2.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中规定的每五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绿化资源清查、湿地资源专业调查,以及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14号)要求,2024年将开展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以森林、绿地、湿地、草地、园地等主要资源为调查对象,全面查清各类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质量、结构、功能和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建立园林绿化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系统评价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成效,为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加强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推动全域创建森林城市和花园城市建设。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实施的期限、地点和范围
1.1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
1.2实施地点和范围:北京市通州区全域(不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范围),调查的面积约88836.52公顷,其中森林资源调查范围约81787.74公顷,城市绿地资源调查范围约7048.78公顷。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2.1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可以分包的内容:小班界线调整,重点湿地动植物调查,古树名木调查,公园服务设施调查,绿道与林区道路调查,生态廊道调查,行道树调查,乡村行政村范围内的绿地调查。
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其他要求:应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应的技术能力。
三、技术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以构建通州区园林绿化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实现园林绿化资源一体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园林绿化资源“一张”“一套数据”,全面、准确掌握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资源的发展状况,系统评价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成效。
通过对园林绿化资源的调查,掌握各类基础数据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建立或更新资源档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或造林选址提供数据支撑,并为全局性指标(森林覆盖率、蓄积量等)提供数据基础,为后期的生态空间调整、年度数据更新奠定基础。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需执行的国家和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调查监测体系统筹构建方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绿办发〔2024〕14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14号);
《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操作技术细则》
3.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森林调查、绿地调查、湿地调查、草地调查、园地调查等5个基础调查和古树名木调查、公园服务设施调查、绿道与森林步道调查、生态廊道调查、行道树调查等5个专题调查等内容。各项调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3.1基础调查内容
3.1.1.森林调查。调查全区范围内森林、林地、林木的种类、面积、分布、权属、立地条件、经营管理措施、林分结构、生态状况、森林灾害状况及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情况等。
3.1.2.绿地调查。调查城市建成区、新城、中心城镇、建制镇及乡村行政村范围内的绿地类型、面积、分布、权属、附属设施、管理主体及绿地中的各类植物种类、数量等。
3.1.3.湿地调查。调查全区湿地(含湿地类、重点湿地名录及履约湿地)面积、类型、分布、名称、保护形式及其生态功能等;调查湿地内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分布及生存状况等。
3.1.4.草地调查。调查全区草地资源、分布、管理类型、质量等级、盖度、种类等。
3.1.5.园地调查。调查全区园地的树种、起源、面积比例、生产期、产量、经营等级和建设方式等。调查核实花卉生产基地、花田花海、蜜源植物、养蜂场、养蜂合作社等。
3.2专题调查内容
3.2.1.古树名木调查。调查全区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以及现存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和管护情况等。
3.2.2.公园服务设施调查。调查全区名录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厕所、母婴室、体育休闲设施、公共停车场、零售、智慧互动等设施设备建设情况。
3.2.3.绿道与林区道路调查。调查全区城市绿道、林区道路现状。包括分布、类型、宽度、长度、发挥功能等。
3.2.4.生态廊道调查。调查全区生态廊道分布现状,重点调查断点断带情况。
3.2.5.行道树调查。调查城市绿地行道树。包括行道树分布,栽植形式、树种、年龄、规格、生长状况、健康等级等。
3.3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临时行调查监测工作任务。
4.工作要求
执行《北京市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操作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小班调查、样地调查、样线调查等方法,获取
调查区域的资源信息,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立市、区两级资源数据库。
4.1在通州区全区范围内开展园林绿化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各类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质量、结构、功能和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按要求在调查软件内填报相关调查信息。
4.2根据工作要求,汇总分析通州区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形成相关文字报告、数据库成果及图件成果。
4.3按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统一工作部署,完成除上述工作外的与本次资源调查工作相关的其他调查内容。
4.4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应熟悉园林绿化资源管理方面的业务,对园林绿化资源调查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规程具有深入理解。
4.5其他要求
(1)进度保障组织方案
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保障组织方案,通过优化组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进度控制保障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
(2)质量控制解决方案
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3)应急服务解决方案
供应商能够针对各类紧急、突发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各种应急情况。
5.成果形式及内容
5.1文字成果
5.1.1.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工作组织情况、人员构成、成果质量标准、检查要求、调查进度安排等内容。
5.1.2.质量检查报告:按全面自查要求开展工组自查,并编制相应的质量检查报告。
5.1.3.基础/专题调查成果报告:包括调查开展情况、调查形式和方法、成果分析、资源评价等内容,形成基础调查和专题调查成果报告。
5.2数据库成果
5.2.1.各类资源成果“一张图”总数据库;
5.2.2.森林资源数据库;
5.2.3.绿地资源数据库;
5.2.4.湿地资源数据库;
5.2.5.草地资源数据库;
5.2.6.园地资源数据库;
5.2.7.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
5.3图件成果
依托资源成果数据库制作各类主题图件,包括:
5.3.1.森林类型、林种、龄组及蜜源植物等分布图;
5.3.2.绿地类型、面积分布图;
5.3.3.湿地类型、物种分布图;
5.3.4.草地类型、面积分布图;
5.3.5.园地优势种、产期、产量等资源图;
5.3.6.古树名木分布图;
5.3.7.公园绿地500米覆盖区域分布图;
5.3.8.行道树分布图;
5.3.9.绿道与林区道路分布图;
5.3.10.生态廊道分布图。
除上述成果以外,还包括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要求提交的各类专项调查的其他成果文件或资料。
6.工作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园林绿化局相关进度要求开展。
7.项目检查验收
7.1.对外业调查结果实行分级检查和验收,采取“工组自查、区级检查、市级检查”三级检查方式进行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7.2.供应商应按《技术细则》各类资源的检查因子全面自查,并编制相应的质量检查报告。
7.3.采购人的检查组进行5%的质量抽查,凡不合格的小班要全部返工;
7.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检查组对本项目调查范围的内外业成果进行不低于调查工作量3%的质量抽查,在被检查的工作量中,90%以上项次达到允许误差的,则为工作质量合格,否则应增大检查量,当被检查的工作量增加到调查工作量的5%,而达到允许误差的项次仍不到90%的,则被检查的调查工作质量不合格,供应商应全部返工。
7.5.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最终成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