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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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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6070001394857 发布时间:2024-06-07 文档页数:89页 所需下载券:10
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 运维原则

针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相关运维服务需求,我们将遵循如下原则:按照IT运维管理理论、方法和标准,结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管理的实际需要,提供融合组织、制度、流程、人员、技术、工具的运维服务,建立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技术支撑,实现对基础设备设施及信息系统的综合管理监控和日常运维服务,快速响应解决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

1.1 以业务为导向提供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以业务发展为目标,力争建立高效的工作方式,以信息化辅助业务发展,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围绕业务发展为中心,遵循循环评估改进的过程,以促进完善信息化和业务的持续高效发展为目标。所以,促进业务应用系统的投入使用和推广,以及日常问题的解决,数据质量的提升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将是运维服务的最核心目标之一。

1.2 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稳定性、高效性、可靠性是应用的基础,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问题出现、问题实时处理、系统优化,将是维护工作中主要目标。

1.3 预防和减少问题出现

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涉及的技术类型广而细,故障点多,给维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运维过程中,应着重预防,力争在故障发生之前,找到问题、解决问题隐患,而不是在问题出现之后去解决。规避故障风险将是维护工作的难点,是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通过日常的监测工具、定期的系统检测,以及维护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对系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排查,排除系统中存在的问题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1.4 问题实时处理

系统运行中,问题随时可能出现。快速、优质的处理问题,避免问题的扩大,并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系统应用的继续进行,是对维护队伍工作能力、素质高低的考验。

对系统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实时处理,要对重大事故做到及时汇报并提交相关的故障报告。对技术难点和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反映至运维公司以调配相关各类资源全力保障故障的处理。

2. 运维依据

2.1 政策文件类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04〕21号)

《关于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见》(政法〔2008〕1号)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中办发〔2006〕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中办发〔2007〕2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令第55号)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政法[2006]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544号)

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网络体系总体设计方案》和《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设计方案》的通知(国政网发[2014]3号)。

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法发〔2015〕3号)中 第16条关于涉案财物管理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42号)。

《“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发改高技〔2021〕1898号)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公安大数据建设有关事项和工作指南》(2019年)

《公安大数据规范性技术文件》(2019年)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业务协同信息化标准体系》

《政法机关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总体方案(试行)》

《政法网发展规划(2020-2024)》(征求意见稿)

《关于建立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政委[2018]78号)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2019)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2019)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法〔2021〕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关于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见》

《关于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 号)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2019〕4 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根据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安部令第 159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公通字[1991]87 号)

《看守所执法细则》(公监管[2010]287 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司发通〔2020〕59 号)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司法部令第 127 号)

2.2 标准规范类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1988)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 17859-1999)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 18336-200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高层安全模型》(GB/T 17965-2000)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基本参考模型》(GB/T 938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开放系统安全框架》(GB/T 18794)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通用高层安全》(GB/T 18237)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010)

《信息技术大数据技参考模型》GB/T 35589-2017

《信息技术通用数据导入接口》GB∕T 36345-2018

《信息技术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GB/T37722-201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 21061-2007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IT网络安全第1部分:网络安全管理》GB∕T 25068.1-2012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IT网络安全第2部分:网络安全体系》GB∕T 25068.2-2012

《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 31167-2014)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要求》(GB/T31168-2014)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19)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8827.1-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2部分:交付规范》(GB/T 28827.2-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GB/T28827.3-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4部分:数据中心规范》(SJ/T 11564.4-2015)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

3. 运维内容

3.1 服务对象

本项目运维服务对象是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3.2 服务周期

本项目运维周期为12个月。

3.3 服务人员要求

在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现场驻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运维服务。针对运维人员按照专业化分工进行管理,全力保障平台各类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处理故障时要做到快速响应,不能影响到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处理故障后,及时报告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法,以及在日常维护中的预防措施。

由于该项目是本次运维服务的第一年,各政法单位的对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熟悉程度很薄弱,需要投入大量的运维工作,运维工作需要垂直服务于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以及7个地市的所有单位,工作量最大故第一年派驻的人多。从第二年系统走向正轨之后,人员根据系统的应用部署情况就逐步进行减少。

3.4 服务范围

本次西藏自治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维服务内容包含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软件升级部署服务、基础软件运维服务、基础硬件运维服务、业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应急演练运维服务、数据管理运维服务、培训服务以及其它运维服务。

4. 具体运维服务清单

序号

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内容

1

软件升级部署服务

 

1.01

政法委中心平台应用系统升级

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门户升级改造

对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门户升级,在拥有大量的交换业务数据的基础上,为了方便区本级用户更好地了解业务开展情况或系统运行情况,通过不同的组织方式,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维度对案件信息、交换信息或系统运行信息进行可视化应用展现。

1.02

政法委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政法委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用户可查看所有协同案件的基本信息、详细信息、相关文书卷宗及全流程办理的关键时间节点,同时,还能对办理超期的案件进行及时提醒,对案件填报质量情况进行自动检查及统计分析,并能对退回案件查看具体退回原因。

1.03

政法委协同基础支撑中心平台升级改造

对政法委协同基础支撑中心平台升级改造,保障平台的数据传输稳定,业务流程流转更便捷。

1.04

政法委协同流程配置系统升级改造

对政法委协同流程配置系统升级改造,能够按西藏各政法单位实际情况,对各政法单位协同业务流程进行配置支持和状态监控,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1.05

政法委执法监督系统升级改造

针对西藏自治区政法系统大数据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的政法单位程序性风险问题,包括:案件超期办理案件进行梳理建模,分析特征性字段,设立筛选算法并进行模型训练,根据模型算法可自动筛选程序风险案件,设计数据输出模式,为案件风险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1.06

法院办案分平台应用系统升级

法院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为政法各单位实现以电子卷宗流转、业务数据流转以及法律文书流转为主要内容的网上流转办案模式,重塑办案流程,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壁垒”,实现刑事办案网上运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帮助公安干警对协同流程相关的收发作业、材料质量审核、全流程办理跟踪等进行综合管理支持,确保协同流程作业方便快捷、高质高效、全程留痕、一键送达。

1.07

法院协同基础支撑分平台升级改造

优化调整原有协同流程的数据对接、数据包传输、数据校验和数据安全加密等对接方式,并逐一配置该流程的数据质检规则。

1.08

检察院办案分平台应用系统升级

检察院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为政法各单位实现以电子卷宗流转、业务数据流转以及法律文书流转为主要内容的网上流转办案模式,重塑办案流程,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壁垒”,实现刑事办案网上运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帮助公安干警对协同流程相关的收发作业、材料质量审核、全流程办理跟踪等进行综合管理支持,确保协同流程作业方便快捷、高质高效、全程留痕、一键送达。

1.09

检察院协同基础支撑分平台升级改造

优化调整原有协同流程的数据对接、数据包传输、数据校验和数据安全加密等对接方式,并逐一配置该流程的数据质检规则。

1.10

司法办案分平台应用系统升级

司法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协同案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为政法各单位实现以电子卷宗流转、业务数据流转以及法律文书流转为主要内容的网上流转办案模式,重塑办案流程,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壁垒”,实现刑事办案网上运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帮助公安干警对协同流程相关的收发作业、材料质量审核、全流程办理跟踪等进行综合管理支持,确保协同流程作业方便快捷、高质高效、全程留痕、一键送达。

1.11

司法协同基础支撑分平台升级改造

优化调整原有协同流程的数据对接、数据包传输、数据校验和数据安全加密等对接方式,并逐一配置该流程的数据质检规则。

2

基础软件运维服务

 

2.01

操作系统维护服务

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常规问题处理,确保在一定的时间内快速解决;每天进行一次巡检服务,每天对操作系统性能监控,定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CPU、内存、负载);定期对磁盘进行清理;定期更新修复系统漏洞及时掌握操作系统运行状态;对操作系统进行定期优化,配置修改,确保业务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

2.02

数据库维护服务

数据库系统运行常规维护,数据库空间调优,存储空间、磁盘空间和库空间检查,保障充足。评估调整配置参数,提高系统性能,清理数据库垃圾数据,提高系统响应速度。

2.03

中间件维护服务

中间件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及时响应中间件问题故障,确保在一定的时间内快速解决;每周进行一次巡检服务,每周对中间件所在磁盘空间维护,处理缓存垃圾;每周对中间件性能监控,及时掌握中间件系统运行状态,恢复演练确保因系统故障问题导致的宕机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恢复。

3

基础硬件运维服务

 

3.01

主机维护服务

日常性能监控、日志分析、系统清理、设备保养、巡检等例行工作。

3.02

存储维护服务

日常I/O性能监控、磁盘可用空间、日志分析、存储备份、巡检等例行工作。

3.03

网络设备维护服务

针对单位内现有的网络设备,从接入层到核心层的各类交换机、路由器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来确保各类网络的畅通,及时响应和排除网络故障、网络硬件故障。

4

业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4.01

业务需求管理服务

为确保西藏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应用成效,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的需求进行管理,负责搜集及记录用户在开展协同办案工作中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及提前搜集用户需求为新的系统开发上线做准备。

4.02

应用系统维护服务

应用系统维护的主要目的降低西藏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信息系统故障发生给客户日常工作带来的影响,对客户信息系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驻场工程师需要优先借助相关监控工具,对客户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控,第一时间发现发现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4.03

应用系统巡检服务

系统巡检服务是指对西藏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进行全方位巡视和检查服务,巡检服务是例行操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可用性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通过巡检服务一方面可提前发现问题隐患,有效规避平台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不断优化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巡检服务可对平台的功能有更全面的了解,提高日常运维保障服务能力。

4.04

应用推广服务

为确保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办案中心的应用成效,我司针对重点业务系统进行推广工作,分析区政法委用户的应用现状,针对领导关注应用指标进行分析,了解区政法委的整体信息化应用水平,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为区政法委客户在提高本院信息化应用能力方面提供辅助决策。

5

应急演练运维服务

 

5.01

应急演练运维服务

在运维过程中,平台发生故障不可避免,为了提高各系统的运营和交付质量,规范各系统的服务、故障响应,通过基础软硬件设备进行应急演练,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故障修复和处理,对故障做到提前识别,快速处理,保障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稳定运行。

6

数据管理运维服务

 

6.01

数据质量保障服务

针对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中各政法单位办案数据中程序性风险问题提供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数据质量保障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专项数据处理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服务等,为案件风险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6.02

执法监督超期办理案件数据分析

针对违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检察院审查逮捕超期案件和法院一审立案的案件,利用平台落地的办案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将异常风险进行预警。帮助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及时发现。

6.03

专项数据处理服务

针对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数据管理相关工作中临时下发的数据通报限期解决的问题以及区内数据管理工作中突发的数据专项管理等工作的处理和完成。

6.04

数据资源管理服务

负责全数据资源梳理、数据资源盘点、监控和管理、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统计分析和审计监控、资源摆渡、资源目录的更新、存储问题跟踪处理等。

7

培训服务

 

7.01

培训服务

本次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需要针对不同用户角色分别进行培训。平台使用培训根据不同系统特点,各单位参加由西藏自治区政法委统一组织的线上或线下培训。

8

其它运维服务

 

8.01

标准制定服务

按照西藏自治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统一平台的标准规范配合用户制定标准,统一术语定义、统一设计与实施方法、统一体系结构、统一信息分类编码、统一空间定位、统一数据质量要求、统一数据描述、统一数据交换共享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安全规范等问题。

8.02

联调对接服务

配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监狱、戒毒局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厂商进行接口联调对接,各政法单位提供统一的共享查询接口,分平台统一对接该接口,实现共享数据查询,共享查询接口负责进行内部数据的统一查询、汇总打包、分发等,统一扎口,保障数据的联通和业务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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