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佛山市顺德区诉前和解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该项目旨在探索建立诉前和解平台,通过组建专业化、职业化调解员队伍,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和谐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服务。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3043
采购项目编号:440001-2024-2304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85,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88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需求清单:(全年调解案件不少于2.7万件):
序号 |
项目 |
项目特征描述 |
1 |
一般民事纠纷和其他诉讼案件调解 |
针对一般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其他类型纠纷(行政争议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刑事自诉等)开展诉前调解及接受委托参与诉中调解。 |
2 |
婚姻家事案件调解、心理辅导等项目 |
针对婚姻家庭、家庭纠纷(包括离婚纠纷、法定继承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诉前情绪疏导及关系协调、亲职教育辅导、冷静期情修复等诉前调解工作及协助法官进行诉中调解。 |
3 |
房地产纠纷调解 |
针对物业合同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及协助法官进行诉中调解。 |
4 |
道交一体化工作项目 |
针对道交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及诉前委托鉴定工作。 |
5 |
专家评估项目 |
在医患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专业领域建立中立评估机制,主要针对医疗事故类纠纷及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 |
6 |
执行调解项目 |
组织各方进行执行前调解工作及协助法官对部分案件进行执行过程中的调解工作。 |
7 |
融入诉源治理,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构建连接行业组织调解等调解网格的智能互联调解网络 |
1.联动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基层治理单位等开展多元解纷及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 2.融入诉源治理工作; 3.开展创建无讼乡村(社区)工作; 4.依托信息化建设,构建线上调解平台。 |
8 |
信访、突发事件和涉众案件调解项目 |
1.当事人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闹访缠访行为,需要专业调解员动用社会心理学、社工专业知识介入处理 2.将缠诉缠访案件和涉众案件交调解组织或行业机构发包处理 |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第一期的服务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注:合同价款分2期支付,工作量按2.7万件计算。) 2期:支付比例60%,支付比例60%,第二期的服务费,完成40%工程量支付合同价的60%(注:合同价款分2期支付,工作量按2.7万件计算。)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根据采购人和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必须包括书面资料、案件审核和实地考核等内容:(1)全年调解案件不少于2.7万件;(2) 调解案件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3)全年调解成功率不低于去年同期的调解成功率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收取比例:10%,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通过保函形式提供,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至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自行停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必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为整体项目的包干价。2.投标报价包括全部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各类补贴、福利费等人员成本费用、交通费、管理服务费、酬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备注:(1)如中标供应商已达到本项目服务标准的,采购人将对本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如有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对应进行扣除。(服务标准为:本项目合同期届满)。(2)为保证服务质量,采购人有权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以采购人内部制定为准。3.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4.中标供应商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中标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 |
项 |
1.00 |
4,885,000.00 |
4,88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工作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工作内容 (一)甄别确定送达地址,引导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引导当事人优先采用电子送达、短信送达; (二)向当事人送达包括起诉状、证据、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 (三)书面记载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 (四)指引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用退费手续; (五)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委托鉴定; (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七)其他属于诉前和解的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期间,具体工作内容随诉前和解工作需要作相应调整。因系统个别时候故障或收案骤增导致案件积存,应服从加班安排,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人员离职,应及时安排人员顶替,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服务人员应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在每月15日前整理上一月份完成案件信息列表,向采购人提交该月度案件处理情况汇总报告、详细调解等辅助事务项目详细情况(列明案号、原被告信息、案由、事务实施者、事项类型、事项结果等)、卷宗材料。
|
|||||||||||||||||||||||||||||||||||||||||||||||||||||||||||||||||||||||||||||||||
|
2 |
二、人员管理要求 (一)人员数量。本项目在现场须设置45人,包括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秘书。另需派驻至少1名现场主管人员。采购人按项目需要安排人员、机构完成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志愿者方式增加调用调解员库和调查员库人数。采购人负责管理特邀调解组织、 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等组织人员的名册,中标人因应工作需要聘请专职人员开展工作,须向采购人报备。 (二)增补调配。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人员的招聘工作,采购人可在项目经费范围内要求增加服务人员。采购人建立人后备人员库,可根据服务内容业务量的增减,直接调配人员到需要的岗位。若出现个别服务人员无法胜任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尽快安排替换服务人员,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派驻服务人员。
|
|||||||||||||||||||||||||||||||||||||||||||||||||||||||||||||||||||||||||||||||||
|
3 |
三、人员薪酬要求 (一)中标人须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绩效与薪酬方案,薪酬标准、绩效考核科学合理的方案。调解员采用底薪+提成的方式计算薪酬,调解辅助文员采用固定薪酬方式计算薪酬。 (二)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内,中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拟定劳动合同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均须向采购人报备,中标人承担招录人员的用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招录人员的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因特殊岗位需要签订相关保密协议等文件的,由采购人草拟,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与招录人员签订,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均须向采购人报备;以确保中标合同全面适当履行。 (三)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购买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用、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为人员购买);残疾人保障金应根据顺德区规定进行缴纳;提供每年一次的体检,体检费用支出不低于人民币400元/人,体检项里包含职业病检查(如耳、眼等)等体检项目。在员工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员工工资须按月发放。中标人须将工资每月发放情况抄报采购人。每季度须向采购人提供人员在顺德购买社保及公积金的证明文件。
|
|||||||||||||||||||||||||||||||||||||||||||||||||||||||||||||||||||||||||||||||||
|
4 |
四、人员服务要求 (一)岗位要求 1.专职调解员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善于人际沟通; (2)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3)40岁周岁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优先,有调解、法律、社区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与学历条件; (4)具备基本写作能力及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5)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特邀调解员岗位要求:(不少于5人) 特邀调解员是法院通过邀请或公开招募吸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符合条件的个人,接受本院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其岗位要求为: (1)为人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满35周岁; (4)遵纪守法,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 (5)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较强的沟通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安排充足时间参与、配合调解工作。同等条件下有个人调解工作室或三年以上从事调解、法律、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等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3.调解辅助文员岗位要求:(含1名行政人员) (1)30周岁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类、文秘类、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备基本写作能力及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4)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打字速度快,每分钟80字以上; (6)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因工作需要,中标人根据全面履行采购目标的原则联系沟通其他调解组织、行业机构,完成工作任务。 (二)岗位职责 1.调解员岗位职责 (1)接受委派或委托,协助法官开展调解,根据需要协调参与涉诉信访的调解工作, 案件档案整理、归档等; (2)接案后主动联系当事人,并通过笔记、录音等方式记录在案,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对专业案件组织人员参与调解,接受质证咨询,提供专家意见等; (4)组织鉴定材料质证等诉前鉴定工作; (5)协助家事案件调查及开展情绪疏导; (6)负责相关工作的衔接、协调、组织、统筹、回访等; (7)撰写调解案例、进行调解宣传、配合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8)完成诉前和解中心的其他工作事务。 2.调解员辅助文员岗位职责 窗口接待、接受咨询、调解指引、登记案件、管理和维护调解工作平台的动作、统计和汇总调解工作报表、整理和管理档案案卷、安排调解会议时间、电话通知、制作调解会议笔录、打印和送达相应文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助组织调解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撰写案例及宣传稿件、完成诉前和解中心及法院交办的其他行政事务和调解辅助事务。 |
|||||||||||||||||||||||||||||||||||||||||||||||||||||||||||||||||||||||||||||||||
|
5 |
五、组织管理要求 1.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中标人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勤、请(休)假、劳动纪律和业务考核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向采购人报备。 2. 中标人须制定成本、费用使用进度计划、汇总统计记录(报表明细)等管理措施,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审计、项目验收、专项绩效评定等相关工作。 3. 采购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和工作态度等 方面予以考核,其结果作为中标人发放薪金的基本依据。采购人有权根据员工绩效表现情况提出留用、更换或者辞退的建议。 4. 未经采购人同意,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工作内容及相关材料交给中标人。 5. 为进一步提升诉前和解中心的整体形象,展现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中标人须统一为全体人员订制工作服。
|
|||||||||||||||||||||||||||||||||||||||||||||||||||||||||||||||||||||||||||||||||
|
6 |
六、培训要求 1.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 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基本知识,以及应答技巧、业务知识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考核及格后方能录用上岗。 2.中标人须建立常态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包括对新增人员的技能培训、对所有业务人 员的技能提升培训、对新业务的培训等等,根据诉前和解中心运营的特点,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技能等考核,以有效在人员上保障和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诉前和解中心技能培训计划及内容,并组织专业的培训团队对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司法礼仪、沟通技巧、调解技巧及操作系统知识等培训。根据团队职业发展规划方案制定相关的常规类培训、培训活动类、定制类培训方案,组织安排拓展活动。
|
|||||||||||||||||||||||||||||||||||||||||||||||||||||||||||||||||||||||||||||||||
|
7 |
七、其他要求 1. 为防止出现招录人员的用工风险,中标人不得随意扣减员工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如有发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招聘人员。为防止出现招录人员的 用工风险,中标人不得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协议。 3.中标人擅自招聘、调整调解员分工、岗位、工作内容、承接非合同规定的工作项目 或辞退人员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中标人擅自与招录人员签订非双方协商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采购人有权按照 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以上相关要求的人员名单和相关 学历证书复印件。若中标人在期限内不能提供,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中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
|
8 |
八、考核指标 1.根据采购人和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必须包括书面资料、案件审核和实地考核等内容:(1)全年调解案件不少于2.7万件;(2)调解案件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3)全年调解成功率不低于去年同期的调解成功率。 2.为保证服务质量,由采购人和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中标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级次,其中: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70)、低(7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第三方机构。 (1)评价结果为“中”及以上,不扣减费用; (2)评价结果为“低”,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5%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应款项作为违约金,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补齐,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终止合同。 (3)评价结果为“差”,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10%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应款项作为违约金,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补齐,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终止合同。 3.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后,采购人有权即时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人整改后应提交整改报告(含整改前/整改后对比)采购人和第三方机构,经采购人和第三方机构评价后并最终决定是否扣分,需要扣分的,第三方机构将按绩效评价考核评分表标准(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考核评分表)进行扣分。 附件1:绩效评价考核评分表(包括但不限于此内容) 绩效评价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乙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