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服务内容及区域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范围 |
一标段 |
2024年度车辆清拖服务采购项目银川市兴庆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苏银产业园 |
兴庆区服务期限:2024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苏银产业园服务期限: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 |
220 |
银川市兴庆区一大队、兴庆区二大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含苏银产业园) |
二标段 |
2024年度车辆清拖服务采购项目银川市金凤区 |
2024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
110 |
银川市金凤区一大队、金凤区二大队 |
三标段 |
2024年度车辆清拖服务采购项目银川市西夏区 |
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7月22日 |
20 |
银川市西夏区一大队、西夏区二大队(含绕城高速) |
备注:飓风行动队不受区域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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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万元):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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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
事项 |
车辆类型 |
招标单价(元) |
1 |
车辆清拖(含事故、违法) |
小型车辆(含三轮农用、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设施 |
100元/辆/次 |
大型车辆 |
800元/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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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含二轮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自行车) |
50元/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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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天使用清障车 |
大型活动、警卫任务 |
600元/辆/天 |
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名下所有清拖车辆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车辆要求办理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和车上货物险及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配置安全器材且齐全有效,随车携带辅助轮,不得安装警灯、警笛等警用装备,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驾驶员着装整洁,夜间需着确保安全的反光衣服,文明服务、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2、中标单位需保证全天24小时待命和保持联系畅通,安排足够的驾驶员和车辆,确保采购人所派任务及时完成。在清拖过程中,被清拖车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采购方指定的涉案车辆保管中心或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如中标单位擅自将清拖车辆拖至非采购方指定地点的,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中标单位为防止意外发生,在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摆放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并按规定规范操作实施作业。
4、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造成被清拖车辆损害或者人身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如因中标单位造成损失后致使采购方最终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采购方有权就承担部分向中标单位进行主张。
5、中标单位驾驶员或操作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等造成伤亡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单位自中标后,全天24小时待命,严格按照任务时效性完成清拖任务,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方清拖任务后,无特殊情况,未在约定时间内抵达现场拖车的,将扣除相应清拖费用100元/次。
7、清拖过程中使被清拖车辆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被清拖车辆损坏,(如剐蹭、变形、火灾等因素)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中标单位应当在损失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赔偿,清拖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均与采购方无关,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给采购方造成负面影响。
8、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本项目一至三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在三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自动获取第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二至三标段顺延依次递补中标。
9、自中标后所有为采购方服务的清拖车辆必须保证配备监控设备且在完成拖车任务过程中无间断监控录像,360度无死角视频记录,监控视频录像须按月刻录(光盘)保存至少两份,一份在每月5日前送交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一份自行保存。
10、飓风行动队不受区域划分。
11、中标单位到达拖车现场后,必须将被清拖车辆室内室外进行全程录像取证,如在清拖过程中被清拖车辆车内物品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与赔偿责任。
12、投标单位所提供清障车辆必须附车辆行驶证及检验合格有效证明。
13、除特殊情况外,中标单位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拖车。
14、各标段投标单位中标后,须使用采购方的拖车系统接收拖车任务并完成拖车工作。
注:1、报价包含设备价款、安装、调试、人工、运输、税费等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的采购内容参数要求和数量分别进行报价(含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可根据技术和功能要求,选择成熟产品,确定品牌、型号规格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人对核算不足造成的误差自行负责,但不接受明显低价且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产品。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方与中标单位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