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项目名称:漳浦县农村道路零星小修及应急抢修维护服务;
(二)招标内容:全县范围内的农村道路;
(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最高结算金额100万元。当合同限期未满一年,而最后一个子项目累计超过100万元时,该子项目实施后合同自动终止;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五)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施工现场安全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道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3)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4)凡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枯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5)在道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6)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危机安全时应立即停工,人员、机械撤离到安全地点。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成立机械应急抢险小组,遇台风暴雨天气时,根据招标人通知,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值班制度:中标人应成立机械应急抢险值班小组,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根据业主通知,实行值班制度;
(2)机械配置:铲车3部,履带式120挖掘机1部;
(3)人员配置:除上述4台机械的驾驶员,再加1名组长,负责联系、指挥及协调;
(4)白天值班时间:早上7:00至晚上19:00(冬季:18:00);
(5)夜间值班时间:晚上19:00(冬季:18:00)至第二天早上7:00。
2.抢险责任
应急小组的人员及机械应在接到任务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具体时间以通话记录为准。迟到30分钟(含)的每次罚扣2500元,迟到60分钟(含)的每次罚扣5000元,迟到60分钟以上的每次罚扣10000元,超过2小时(含)或无法达到的,每次罚扣3万元。罚扣达2次(含)以上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完成剩余合同内容或重新组织招标。
3.考勤制度
中标人要提供人员名单,招标人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每发现1人次无待命的情况,招标人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累计达5人次(含)以上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招标人可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完成剩余合同内容或重新组织招标。
4.应急小组应随时服从招标人的调遣并完成每一次的抢险工作,完成工作的费用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若中标人出现不能履行该职责,则按照应急抢险救灾专用条款执行。(注:以上第2点和第3点的罚款金额招标人可直接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现金缴纳。)
(三)结算原则
1.本项目为漳浦县农村道路零星小修及应急抢修维护服务,工程地点范围比较分散且多数工程量很小、杂,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默认该条件,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总价以中标优惠率进行计算后作为结算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1-中标优惠率),该结算价已经综合考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规费、措施费、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2.结算时中标人须根据单次项任务书或现场签证,按照上述规定编制结算书;
3.在合同期间内,中标人应自行购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施工中所需的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规费、措施费、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遇政策性调整、“三材”及特贵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招标人不予调整;
4.单次(项)工程量≤5000元时给予补偿机械进出场费用;5000元<单次(项)工程量≤10000元时给予补偿单程机械进出场费用;
5.若出现中标人不能履约的(招标人发出单次项任务书7天后或接到抢险通知的,中标人无理由拒绝施工的),招标人可直接与第三方签订委托施工协议,招标人与第三方协议单价为投标单价的1.5倍,其结算总价从中标人的计量款中扣回。中标人出现三次不能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完成剩余合同内容或重新组织招标。
(四)其他事项
1.中标人应收集每单次(项)工程的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并现场签证手续完整;
2.招标人对每单次(项)工程发出两次整改通知书的,给予扣除该单次(项)结算款的20%,达三次(含)以上的,扣除该单次(项)全部结算款,拒不整改的,招标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3.出现中标人无法履约合同或由业主直接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直接替补。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最高结算金额100万元。当合同限期未满一年,而最后一个子项目累计超过100万元时,该子项目实施后合同自动终止。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符合采购人要求,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合同约定。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2、待结算审核后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于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
8 |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注:招标文件中合同支付方式与本条款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1、验收合格,每季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剩余20%待结算审核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