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项研究
采购包1(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项研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90天内完成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历史文化街区总体风貌控制指引、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图则;第二阶段为第一阶段结束后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送审成果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专家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议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4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5期:支付比例10%,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0%。 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守东莞市(或项目所在镇街)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同时中标人在申请预付款时,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等。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等,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书中的工作,通过技术审查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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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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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实行总包干价。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材料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评审会专家费用、其它费用等,该价格包含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预见及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支付。 (3)中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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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条款 |
供应商实质响应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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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充分结合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招标需求、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项研究 |
项 |
1.00 |
4,200,000.00 |
4,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项研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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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2012年,石龙镇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被公布为东莞市首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历史街区作为石龙镇历史风貌特色的集中代表,包含了大量的历史街巷、近现代历史建筑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作为石龙镇商贸价值内涵的核心展示地区,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以历史文脉有效延续、文化价值创造性转化、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充分融合为目标,整体改善街区整体空间环境品质,彰显地区历史文化价值。 为切实做好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建设的谋划和实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广东省东莞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题研究,编制本项目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实施方案、总体风貌控制指引和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图则,以期能够科学指导相关实施方案设计编制,及后续保护提升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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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工作范围 根据《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保护规划(2022-2035年)》(见下图),中山路历史街区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历史镇区范围,总面积121.12公顷。本次工作的研究范围为面积约47.05公顷;项目实施范围面积约15.91公顷。 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及工作范围图(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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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工作内容说明 (一)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实施方案 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和本地条件,确定实施范围,厘清保护家底,明确保护对象,聚焦现状问题,提出保护提升总体目标,明确建设实施的具体内容、类型、对象、规模及区域,建设实施方案共包含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 (1)研究国家层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传承政策和案例:包括分析研究国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政策要求;研究国内外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的前沿实践和探索方向;面向本次项目申报和实施,提出未来提升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策略。 (2)梳理和评估项目所在城市和街区已开展的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总结经验,研判问题:梳理已经开展的与历史文化保护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地方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情况,保护规划编制情况,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历年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与实施情况,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公众参与情况及社会评价,以及其他落实中央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要求等情况,聚焦本次重点实施片区提出需要完善的工作。 (3)现状分析研究:对石龙镇及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发展背景、建设历程进行梳理,充分认识片区的潜在价值。对片区建设现状进行系统分析,识别环境特征与空间潜力,以及当前面临的关键问题和限制条件。 (4)功能策划与总体设计: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地区的设计经验,结合石龙镇的城市发展条件,明晰片区发展目标与规划定位,制定总体保护与提升设计策略。从街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角度出发,整合片区与周边公共空间系统,提出功能业态策划,完善交通系统组织。 (5)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对文保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做好全面普查,提出文保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方式。 (6)历史风貌保护与提升:基于历史风貌特征,制定整个区域的整体风貌提升策略,强化区域特色风貌的整体保护,协调片区空间发展与历史传承的关系。 (7)周边环境及基础配套改善:改善公共空间、街巷广场铺装、优化建设绿化景观与公共空间,提升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品质,提出中山公园的环境提升策略。完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等各项基础设施,提出增加停车设施,优化交通系统的策略建议。 (8)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结合建筑活化利用,增加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满足群众的文化休闲生活需要,提出包括非遗展示馆、小型博物馆、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等方面的布局方案,激发项目综合效益。 (9)节点方案意象:针对重要节点(历史建筑保护、建筑活化利用、重要公共空间提升)进行方案意象表达。 (10)实施计划:结合各类建筑和环境的建设条件,提出分期实施项目库,重点针对近期保护与提升行动进行细化表达。 (二)编制历史文化街区总体风貌控制指引和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图则 结合编制大纲要求,衔接街区价值内涵表达和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提升建设实施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整体性,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包括以下两个部分内容。 (1)编制总体风貌控制指引:对研究范围内的建筑风貌进行整体研究,以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建筑风貌价值为基础,研判整体传统建筑风貌特征。结合现状风貌现状,划定建筑风貌管控分区,保护和延续地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以不同风貌管控分区的特征为导向,制定建筑风貌更新单元。对实施范围内的风貌单元进行重点方案设计,深化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策略,提出具体建筑风貌提升指引要求,对织补新建建筑(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功能)提出方案引导,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修复传统肌理,彰显地区风貌特点,延续历史文脉。 (2)编制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图则:根据上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对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结合各类建筑的功能类别、体量规模、保存状况、保护价值等,制定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图则。 主要内容大致包括:1.建筑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编号,地址及区位、建筑年代、结构、质量、风貌、层高,建筑历史功能等。2.建筑价值特色: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科学技术价值、或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等。3.建筑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包括落实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4.建筑保护要素:包括院落格局、单体建筑及有价值部位、历史环境要素等。 重点文物建筑包括: 1处省级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石龙公园史迹(含周恩来演讲台、李文甫纪念亭、莫公壁纪念碑、凯旋门); 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山路民国建筑群(含中山东路156号骑楼、中山东路193号骑楼、中山中路17号郭忠成金铺旧址、中山中路73号骑楼、中山中路100号骑楼、中山中路123号骑楼、中山西路79号骑楼、中山西路222号当铺仓库旧址)。 (三)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单位应作为规划技术支持单位,协调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下阶段各子项目建筑、景观团队的设计工作,参与子项目包(包括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迹、传统风貌建筑、一般建筑、景观设计等)方案设计的工作坊、事前技术把关等重要会议,提出相关技术意见,推动协调各子项目方案设计满足项目建设方案和风貌导则的设计要求,处理好历史街区修缮与保护、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对建设方案和相关规划设计与历史建筑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方面的契合度与符合性进行技术把关,参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家评审会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含建设实施方案文本,总体风貌控制指引,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图则)(PPT、word、PDF、CAD等格式),装订成册不少于4套,并配合有关汇报。 (五)其他说明 如需开展本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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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