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一)二层风味档口、咖啡厅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及服务人数:甲方大兴校区,服务3000名学生和500名教职员工。
(1)食堂二层档口面积约为3000㎡;
(2)咖啡厅,面积约为170㎡。
2.经营内容:风味档口、咖啡、甜点等餐饮服务
3.供应商须保证其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全部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资质文件,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将上述资质文件悬挂张贴于食堂适当的位置,并保证在采购人监督管理下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4.合同期限(即承包经营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5.根据供应商合同期间出现违反采购人制定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中出现的处罚情况和物品损坏情况,据实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予以处罚。
6.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有欠款、欠薪等行为,违反规定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予以处罚。供应商应自行缴纳各项税款,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经营中所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按照实际用量自行负担。
8.除上述第7条约定外,承包经营期限内,食堂二层风味档口、咖啡厅的其他一切成本均有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9.因学生就餐时间相对集中,食堂容易出现就餐拥挤现象,供应商须通过每日推出部分限价菜品(可参考学生餐厅“基本伙”菜价标准)的形式,实现分流就餐人员的目的。
10.供应商应保证在餐饮烹饪中均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如在承包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出现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合同承包期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
12.开学期间供应商不能擅自停业。
(二)大兴校区三层教工餐厅、清真餐厅、杨闸校区餐厅采购要求
1.项目地点:甲方大兴校区食堂三层、杨闸校区
(1)大兴校区三层教工餐厅面积约为2000㎡,(服务教工);
(2)清真餐厅面积约为800㎡(服务教工和学生);
(3)杨闸校区餐厅面积约为2600㎡(服务教工)
2.经营内容:教工餐厅、清真餐厅和杨闸餐厅餐饮服务,教工餐厅和杨闸餐厅需保证教职工每个工作日早午餐就餐准备量不少于250人次。
3.供应商须保证其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全部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资
质文件,熟知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或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将上述资质文件悬挂张贴于食堂适当的位置,并保证在采购人监督管理下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4.合同期限(即承包经营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5.根据供应商合同期间出现违反采购人制定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中出现的处罚情况和物品损坏情况,据实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予以处罚。
6.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有欠款、欠薪等行为,违反规定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予以处罚。供应商应自行缴纳各项税款,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按照自助餐形式向采购人提供大兴校区、杨闸校区教工餐饮服务:
早餐标准:主食6-8种,粥2种,咸菜2种,热素菜2种,凉拌菜2种,汤1种,小吃2种。
午餐标准:主食6-8种(包含面食、粗粮),纯肉菜2种(牛肉、羊肉、鱼虾类每天不少于其中1种),半荤半素菜4种,素菜2种(时令菜、绿叶菜),凉菜4种,汤类2种,酸奶或水果1种。确保每周主要菜品不重复,且为应季菜品,不得提供任何转基因食品或含转基因食品成品的制成品。
清真餐厅应满足回族等少数民族的用餐习惯,确保每周主要菜品不重复,且为应季菜品,不得提供任何转基因食品或含转基因食品成品的制成品。
杨闸校区餐厅保障杨闸校区临时用工人员每日就餐。
学院不定期组织短期培训班,学院将优先选择乙方负责保障培训班学员就餐,短期培训班以确定的实际餐标为准,单独一班次一结算。
各部门预定的盒饭,以早餐20元/份、午餐(晚餐)40元/份,单独按月结算。
8.大兴校区二层档口、三层清真餐厅、咖啡厅卡机以及杨闸校区餐厅的第三方员工卡机收入,单独按月结算。
9.大兴校区三层教工餐厅、清真餐厅和杨闸校区餐厅的教职工卡机收入按月结算,资金额度计入中标总额。
10.供应商应通过学院统一采购,在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平台进行食材采购,特殊食材需进行报备审批,批准后才可以允许采购食材,同时要向采购人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和明细复印件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
11.供应商经营中所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按照实际用量自行负担。
12.供应商负担除上述第8条约定外,承包经营期限内,教工餐厅的其他一切成本均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食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3.供应商应保证在餐饮烹饪中均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如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发现供应商出现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4.合同承包期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
二、人员要求
1.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提交符合餐饮从业人员要求的健康证明,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二层风味档口需配备厨师及工作人员不低于24人,三层教工餐厅需配备厨师及工作人员不低于16人,清真餐厅需配备厨师及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咖啡厅需配备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杨闸校区餐厅需配备厨师及工作人员不低于8人。
3.厨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上岗证。餐厅所有人员必须提交符合餐饮从业人员要求的健康证明。咖啡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或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熟练掌握主要咖啡品种的配制、甜点饮品的配制方法的能力。
4.所有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应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5.厨师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采用的食材用料,应符合食品食药市场管理局规定的,采购源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甲方及相关管理机构查询。
2.食材质量和厨房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
3.供应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并能够保证按标准落实。
4.除全荤菜外,第二餐不得重复利用,含所有饮品、甜点。
5.食材要求足额采购,采购源均需上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批准。
6.按相关要求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专业检测,如发现农药残留超标,
及时向供货商提出整改要求,多次供货不合格,及时更换供货商,如采购人发现农药残留多次超标,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7.杂品采购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位,确保服务质量。
8.供应商负责对供货食材进行点货验收,质量把关,采购人有权对供货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查:
特殊类采购食材,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抽查
如发生食品中毒或食品安全问题,经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9.供应商全面负责采购人食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消防演练和设备使用培训。
10.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发生意外(伤、亡),或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采购人对不适合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四、验收标准
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工作,接受采购人按《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包公司服务状况考核办法》(试行)
(参见附件1)定期考核,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承包期内如有两个月评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解除合同。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