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车辆维修项目;
项目预算:160万元,共分三个包;
包号 |
区域 |
预算 |
区域范围 |
包1 |
东片区 |
75万元 |
局机关、指挥中心、纪委、法制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 国保大队、治安大队、 巡警大队、特警大队、 湖天所 、城东所 |
包2 |
西片区 |
75万元 |
刑侦大队、有组织大队、 网安大队、 人口大队、广场所、城中所、迎风所、团结所、 黄金坳所 |
包3 |
南片区 |
10万元 |
拘留所、城南所、新园所 |
服务期限:1年;
二、服务内容 :为鹤城公安各个分局公务用车(现有在管公务车辆暂有73台及7台摩托车、38台电动摩托车)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内送修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2、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属于采购人问题,则费用由采购人自理。
3、中标供应商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在怀化市范围内,实行施救,往返 60 公里内实行拖车服务。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进厂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或交通事故等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5、中标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监督和检查工作。
6、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检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旧件回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客户意见处理制度等,以及各重要服务环节和技术操作的规范。
四、服务规程
1、接修
中标供应商根据《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报表》审批的送修车辆内容(所属单位、车型、车牌号、送修时间、行驶里程、维修项目、审批内容等)进行核查登记。无《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报表》的车辆不得接修。
2、初检
中标供应商根据《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报表》审批的维修内容对车辆进行初检,并对维修项目预计所需的材料明细及价格、维修工时费、材料管理费等提出初步意见,经内部审核后,提交送修单位确认。只有在送修单位对预计的维修项目内容和相关费用履行审批手续签字确认后,维修企业才可以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
3、检修
中标供应商要认真记录每步工序主修人员姓名、材料领用情况、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新增维修项目要有送修单位书面认定记录等,并定期向采购人报送。送修车辆,一般不转厂修理。中标供应商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 24 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 7 个工作日,若整车做漆可延迟至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4、修竣车辆交接
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的维修完成时间或实际完成维修后及时通知送修单位办理交接手续。送修单位应仔细检查修竣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试车合格、维修费用计算合理,送修单位应在《公务用车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维修材料,送修单位应向中标供应商提出。如中标供应商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又拒不予以合理解决的,可投诉或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在保修期内,由于维修单位的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返修的,产生的维修经费由维修单位承担。
5、维修档案
中标供应商要对服务车辆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及时记录维修情况,保留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
五、质量标准
1、中标供应商应信守投标承诺,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材料费、管理费、工时费价格,不得无故拒绝修车,也不得超出经营资格和维修类别修理公务用车。
2、中标供应商维修的车辆,应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如下质量保证期(若中标供应商的质保期承诺高于此标准的,按其承诺执行)的要求:一级维修,车辆行驶 5000 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 3 个月内;二级维修,车辆行驶 10000 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 6 个月内;大修,车辆行驶 30000 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 1 年内。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维修企业应及时无偿进行修复,对造成送修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3、中标供应商应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使用的零配件为正厂零配件,车辆重要零配件(发动机、变速箱等)必须使用原厂零配件,换修应经送修单位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现场确认。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送修单位并做好记录,在取得送修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有权在必要时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中标供应商所购进的用于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
4、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 5 万公里/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即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对项目整体进行统一车辆配件及维修工时折扣率报价及服务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组或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附件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车辆维修配件基础价格表(2024)”表中所列车型零配件及维修工时控制价格以此表价格为准,未列车型零配件及维修工时控制价格维修时参照市场行情价格按照折扣率进行结算;新增车辆的维修材料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基准价;特殊情况无法定价或对定价存在异议的,与采购人进行协商定价(以上价格均含税价)。
七、其他规定
1.当车型更换(包含新能源车辆),中标人需及时获取相关配件采购渠道及学习相关技术,不能以此为有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2.无相应标准的特殊结构作业项目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损坏较严重的车辆,维修费用按保险公司或送修单位鉴定后进行结算。
八、付款及结算要式
1、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维修及保养费用结算,车辆零配件及维修工时费按与采购人最终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的折扣率为准。以人民币结算,一季度结算一次维修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供应商当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善各项报账所需资料。
2、结算要求:结算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结算清单(含维修项目、维修材料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税务发票以及报账所需的审批资料。
九、监督管理
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不定期或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季度考核。考核将依据日常检查和各送修单位评议意见,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如下问题,将督促其按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取消其服务资格:
① 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② 保修期内,维修质量存在问题,拒绝返修的;
③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④ 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⑤ 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⑥ 一年内被有效投诉 3 次以上的(确因乙方责任);
⑦ 查实与采购人维修管理人员、驾驶员有违规操作,违法违纪交易的。
⑧ 其他违犯本项目采购要求和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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