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行业。(注:(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家云南行(沿边产业园区)活动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家云南行(沿边产业园区)活动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项目预算:30万(含税)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需求
(一)组织开展沿边产业园区相关活动。开展关于云南沿边产业园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的分析,提供重点发展产业的招商重点、目标企业等相关信息咨询,围绕进出口商品加工制造、消费电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需求及招商引资目标,组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沿边产业园区相关部门赴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1-2个省份开展产业转移招商引资考察交流对接活动。负责策划组织活动,与目标区域相关商协会、园区、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制定活动工作计划、活动前期企业对接以及企业考察、相关会议等保障工作。活动后,及时跟踪对接企业,了解企业投资意向,适时组织相关企业到云南实地调研考察,邀请企业参加2024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
(二)驻场服务。合同期半年内,成交供应商需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驻场,完成与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相关服务工作,采购方为其提供办公场地,保障充分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2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36号)
《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
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1.0版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经济标准的要求;符合《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及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1.0版要求;立足云南沿边产业园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重点发展的产业,符合云南省产业发展实际、产业结构布局,围绕进出口商品加工制造、消费电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及推介活动,并邀请企业赴滇考察并参加产业转移活动,深化合作。
(一)数量:1项。
(二)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约定的工作事项。
(三)成果提交地点: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定地点。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方按时间过半的要求进行评估,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视为“合格”,继续开展下阶段工作;否则,应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约定的工作事项。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二)质量标准。供应商保证提供的项目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行业相关管理政策和规范标准,并完成验收程序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验收组织。由采购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四)验收标准。围绕沿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筛选重点目标企业50户以上、重点行业协会10户以上(企业范围包括:与沿边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园区建设贴合度高的代表性企业;协会范围包括省内外省级以上行业商协会)参加2024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针对产业转移活动需求,开展1-2次项目对接及推介活动;精准对接20户以上产业转移重点目标企业,并邀请企业到云南考察调研。积极引进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签约不少于7个项目。驻场工作人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为期半年的驻场服务。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开展服务过程中,采购方全程参与,加强与省内外知名企业的交流合作,做好重大对接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提供关于重点产业的行业及企业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