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能更好地利用和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提高基地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拟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推广展示活动,进一步扩大文明实践工作的影响力,提升市民对文明实践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活动宗旨与原则
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推广展示由活动将为 260 个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制作牌匾,并选出 80 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为其制作展示架,展示宣传文明实践工作的研究成果、宣传材料等。全面展示文明实践的“北京样本”,使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项目需求
1、活动组织实施:为 260 个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制作牌匾,并选出 80 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为其制作展示架,展示宣传文明实践工作的研究成果、宣传材料等。
2、人员服务: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相关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具有开展群众性活动的丰富经验和资源,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为活动实施提供必要的运输及安全保障方案,实施团队人员充足。
3、视觉设计服务:配合活动策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延展物料、活动宣传品的设计和制作。要求设计内容主题突出、设计独特、外形简约大气,延展物制作精美, 实用性强。
4、设计制作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制作牌匾(260 个)、新时代文明基地展示架(80 个)。
5、制定配送方案,并组织实施。
6、活动时间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四、相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供应商应具备筹备、组织大型社会活动、相关活动物料制作的能力,具有类似经验。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项目团队,团队包括高级设计策划人员、统筹组织协调人员、配送安装装卸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等;团队人员具有较强的纪律、时限意识,能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4、供应商中标后,应以采购人的名义进行筹划举办,制作所有成品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做其他用途使用。
5、供应商执行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6、供应商中标后,在执行本项目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行业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设计知识产权纠纷等违法行为。如存在上述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2、合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80%。2024 年年底前,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供应商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 3 个工作日,应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合法、等额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