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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水养殖区海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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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040001457440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福建省海水养殖区海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海洋〔2022〕3号)、《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及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科学全面地掌握我省海水养殖集中区的水产分布数量、类型、面积、是否违法违规养殖、互花米草整治面积、成效等数据,为海水养殖和互花米草整治全过程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有效支撑服务海水养殖排污口和互花米草整治和生态修复监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工作目标

服务支撑开展我省海水养殖集中区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全面掌握集中养殖区海水养殖的分布数量、类型、面积、是否违法违规养殖以及区域互花米草整治面积、成效等数据,为合理开发利用海水养殖水域资源、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进和完善海水养殖管理制度、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支撑服务海水养殖排污口和互花米草整治和生态修复监管。(评审指标1)

(二)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与数据处理

(1)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资料收集与处理

工作区宁德环三都澳、福州鉴江半岛、黄岐半岛、漳州漳浦六鳌半岛、浮头湾、诏安湾等海陆范围内收集并处理2023-2025年之间优于2米高清遥感影像数据两期,其中优于1米分辨率(比例尺1:10000),覆盖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公里,对卫星遥感影像(2米、亚米级)进行正射校正、调色、拼接等处理,形成海水养殖区及互花米草遥感调查的工作底图。(评审指标2)

(2)生态红线基础资料收集与处理

收集海水养殖集中区地形地貌资料、海面养殖规划、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区资料等资料,开展坐标处理等工作。(评审指标3)

2、海水养殖占地和互花米草图斑遥感调查

(1)海水养殖占地遥感调查

充分利用多期次多源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对宁德环三都澳、福州鉴江半岛、黄岐半岛、漳州漳浦六鳌半岛、浮头湾、诏安湾等海水养殖集中区范围内开展海水养殖占地图斑解译。(评审指标4)

(2)互花米草进行遥感调查

充分利用多期次多源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对宁德环三都澳、福州鉴江半岛、黄岐半岛、漳州漳浦六鳌半岛、浮头湾、诏安湾等海水养殖集中区范围内互花米草进行图斑提取。(评审指标5)

(3)海水养殖类型调查

结合收集的资料、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综合判定海水养殖的面积、空间分布范围、类型分析。(评审指标6)

3、遥感监测成果综合分析

(1)海水养殖区遥感监测分析

对海水养殖区数据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域滩涂养殖规划、自然保护区等数据进行叠加。通过综合分析,获得占用基本农田、位于在生态红线内、存在超规划养殖的海水养殖的数量、面积、分布等详细信息,有助于全面了解海水养殖对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超规划养殖的情况。(评审指标7)

(2)互花米草遥感监测分析

利用长时间序列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结合互花米草治理前后的动态分布情况,对互花米草整治面积进行分析,评估互花米草的再生和扩散情况,以及对互花米草治理效果进行评估。(评审指标8)

4、退养区域评估

针对需要进行退养的区域,展开多期动态遥感监测工作。利用定期的卫星遥感影像观测,评估退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评审指标9)

(三)技术路线与要求

1、技术路线 (评审指标10)

通过收集分析海水养殖集中区的地形资料、海面养殖规划、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区资料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长时序的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开展工作区内海水养殖占地和互花米草进行图斑提取工作,有效区分海水养殖区域和互花米草分布。通过综合分析,获得占用基本农田、位于在生态红线内、存在超规划养殖的海水养殖的数量、面积、分布等详细信息。利用长时间序列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结合互花米草治理前后的动态分布情况,对互花米草整治面积进行分析,评估互花米草的再生和扩散情况,以及对互花米草治理效果进行评估。针对需要进行退养的区域,展开多期动态遥感监测工作。利用定期的卫星遥感影像观测,评估退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最低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2、技术负责人1名;3、质量负责人1名;4、数据库建库负责人1名;5、生产人员3名。

2、技术流程

项目主要流程包括数据准备、影像处理、图斑提取、数据分析、退养监测、成果质量检查、报告编制。(评审指标11)

技术质量

(1)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和依据包括如下(评审指标12)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通知》闽环保海〔2022〕4号;

(2)数学基础(评审指标13)

项目的数学基础如下:

1、平面坐标系统

大地基准: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2000)。

2、高程系统

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3)影像分辨率

影像分辨率优于2米高清遥感影像数据,其中优于1米分辨率(比例尺1:10000),覆盖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公里。(评审指标14)

(四)主要成果

★1、统计报表

海水养殖集中区海水养殖及互花米草信息汇总表。

★2、图件成果

1.海水养殖集中区海水养殖分布图,JPEG格式;

2.海水养殖集中区互花米草分布图,JPEG格式。

★3、矢量成果

海水养殖集中区海水养殖、互花米草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

★4、报告成果

福建省海水养殖区海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成果报告。成果提交方式根据采购合同签订约定。

★5、知识产权

该项目成果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对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取得的文件和资料、数据、图片等一切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出售本项目成果。

中标人提供的一切服务成果资料必须是自主编制的,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的纠纷。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资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的起诉。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2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3

交货条件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的要求,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交付。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凭正式发票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提供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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