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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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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090001470120 发布时间:2024-07-09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子包名称: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属性:技术服务

(三)项目所在地:广州市白云区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采购预算:198万元

(七)项目内容:完成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各项工作,形成“田长制”网格数据库、巡田一张图、田长制公示牌、无人机巡飞报告等成果。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项目背景

2023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21 号)提出,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地实施,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和网格田长的“5+1”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构建“人田对应”网络,健全完善耕地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11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面推行田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参考河长制制度体系,建立区、镇(街)、村、村小组(社)“3+1”网格制组织架构。

近年来,白云区耕地保护形势较为严峻。为落实部、省、市相关要求,加快构建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亟需开展白云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工作,构建区、镇(街)、村(社区)、网格田长“3+1”级责任体系,完善包括工作规则、考核机制等配套文件,科学有序开展田长制日常服务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通过耕地保护责任考核,防止出现“一票否决”情形。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白云区“田长制”网格划分与数据库建设

1.划定巡田网格。按照《广东省田长制网格划定操作指南》的要求,综合考虑村级行政界线、地理实体要素(农村道路、沟渠、河流等)、耕地集中分布、土地流转区域(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当地村民代表意见和巡田便捷度等因素,划定全域全覆盖的巡田网格,村级网格结合权属以及农村道路、沟渠、河流等因素,进一步细分巡田网格,确保网格之间不重不漏。

2.建立“田长制”数据库。按照广东省田长制数据库成果要求,对田长制实施相关数据进行上图入库,形成县级田长图层、镇级田长图层、村级田长图层、网格田长图层等矢量数据。各级田长图层矢量数据包含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坐落单位、田长名称、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按要求逐级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直至田长制网格数据上线运行。

(二)白云区巡田一张图编制与更新

按照广东省巡田“一张图”制作要点要求,以“田长制”数据库为基础,制作区内分布有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19个镇街和161个行政村的“田长制”巡田一张图。其中,巡田一张图以卫星影像图为底图,叠加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每张图需标明各级田长及联系方式、各级田长的职责等信息,同时根据田长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巡田一张图。

(三)白云区“田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及维护服务工作

1.公示牌制作与安装。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田长制巡田一张图方案,制作和安装区内分布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19个镇街和161个行政村的田长制公示牌。

2.公示牌信息更换服务。衔接白云区“田长制”网格划分及数据库信息年度更新工作,对涉及网格划分、田长信息变动、耕地数据变化等情况的公示牌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四)白云区“田长制”物联感知能力试点建设服务工作

衔接白云区智慧城市建设,针对耕地重点保护区域试点开展无人机巡田、高空摄像头监视等,打造新型、高效、客观的巡田监管体系。选取白云区现有无人机场覆盖范围内约14平方公里的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开展无人机巡田,巡飞次数共计15次;衔接无人机空域禁飞区管控要求和耕地分布情况,结合铁塔设施点位布置2个监测半径为约2公里的高空摄像头对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开展日常监视。

(五)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日常维护工作

1.配合制定田长制政策文件并及时开展田长制政策宣传,制作田长制宣传材料,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的镇村开展田长制工作宣讲活动。

2.违法占用耕地监督整改。对于田长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配合监督属地镇街落实耕地恢复整改,协助区级管理人员监督违法主体恢复耕地。

四、项目预期成果

本项目拟形成“1+1+N”成果体系以及定期巡查报告,其中“1+1+N”成果体系包括1个白云区“田长制”数据库、1套白云区“田长制”巡田一张图、1套“田长制”公示牌等;定期巡查报告主要为无人机巡田报告等。

(一)成果要求(成果构成、成果规范、成果格式)

1.成果构成。包括图件和数据库、公示牌、汇报文件(如有),应满足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

2.成果规范。图纸应做到清晰、完整、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3.成果格式。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数据文件,使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以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文本文件采用PDF和WORD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JPG或GIS格式文件,数据库文件采用GDB格式,汇报演示文件采用PPT格式。

(二)成果审查(成果审查)

成果审查和验收的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审查后,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时提交成果。

五、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本项目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21 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面推行田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结合白云区实际情况,结合已有同类型项目经验(包括田长制、无人机监测、卫片执法等项目),在坚持实事求是、保质保量、以及按时完成项目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开展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各项工作。

1.技术依据

(1)《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

(2)《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21 号);

(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面推行田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4)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部门发布的其他技术文件。

2.时间要求

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国家、省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中标供应商须依时完成各项目成果并提交采购人。

3.投入人员要求

(1)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负责经费拨付的联络、协调;配合中标供应商工作,进行本次工作的协调跟进,确认并接收工作成果;尽快、及时组织工作成果的审查验收;

(2)中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项目推进、成果撰写、会议汇报、项目沟通等。

(3)中标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定期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按约定期限提交工作成果;

(4)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项目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为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实施,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项目整体质量把控和资源协调。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人,宜具有城市(乡)规划、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未经书面申请并获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六、质量要求

1. 白云区“田长制”数据库通过省级审查;

2. 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

七、项目执行计划

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或向采购人建议更换队伍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采购人则将根据材料中止合同。

3.中标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服务评价,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能及时迅速响应。

八、验收方法

1.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依据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验收工作成果。

2.成果归属

(1)本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本合同产生的项目成果。

(2)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它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4)中标供应商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件。如中标供应商违反本条规定的,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九、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基础数据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具备经保密部门备案的涉密计算机。

鼓励中标供应商采用多源数据和新技术手段开展“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工作。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档案保密制度及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整理中的档案实体和数据的保密,并保证安全,具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中标供应商正式向采购人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中标供应商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有效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40%;

2.中标供应商完成田长制网格数据库、巡田“一张图”编制及标志牌制作安装完成工作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有效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40%;

3.2025年12月31日前,在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有效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20%。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1(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及其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有效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供应商完成田长制网格数据库、巡田“一张图”编制及标志牌制作安装完成工作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有效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20%,2025年12月31日前,在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有效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2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中标供应商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依据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验收工作成果。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1.00

1,980,000.00

1,98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白云区“田长制”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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