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服务类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一网通办深化应用(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之政务服务基础支撑系统优化升级采购需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关文件内容指出,“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广东省在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中提出,“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的便捷泛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网通办’升级版。”;广州市出台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办法也提出,“形成全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体系,搭建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支撑,以“穗好办”办事端为总入口,以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市政务服务智慧型矩阵”“在2024年底前,实现我市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持续转变,打造“线上多端无缝、线下层级互通”融合发展的“一网通办”新模式。”;“通过统一预约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便捷企业群众办事,缓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排队压力,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现有的广州市统一预约系统提供PC端、微信公众号端对外提供预约服务,支撑市、区、街镇、社区四级政务大厅预约服务,覆盖市政务中心、市医保中心、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增城区、花都区、从化区、空港委等共1662个大厅,但在事项检索预约、可预约大厅信息查询、大厅地图定位导航、申办业务关联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对统一预约系统升级改造,优化网页PC端预约功能,集约统筹预约资源,推动政务服务预约从“可以约”向“智能约”转变,打造智能化、人性化预约服务。
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覆盖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网办、自助申报、受理、反馈、出件等对外服务的环节,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有力抓手。随着政务服务改革进入提质增效阶段,需要进一步实质性推动我市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基于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推动全城通办、财政补贴等各项便民利民政策措施走深走实,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办理,数据共享,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效能。
三、建设目标
根据市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有关文件要求,以预约流程为切入点,推动统一预约系统升级改造,优化网页端预约功能,完善网页端预约流程,通过事项智能搜索等方式,以就近或就快原则智能化展示可预约政务服务大厅,预约主体根据需要选择大厅和号源,通过政务地图、网上申办流程协同融合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智能预约服务,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少带、少填、少报、少走、快办”。预约数据贯穿网申、取叫号、受理全链路,自动汇集、统计、分析全市政务大厅预约数据,打通办事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政务服务预约从“可以约”向“智能约”转变,打造智能化、人性化预约服务。接入办事场所事项信息、评价信息、预约和排队信息,构建内容丰富、功能多样、服务完备、智能便民的全市政务服务地图平台,为办事群众提供统一的地图端办事查询、路线规划、办事预约入口,帮助办事群众实现办事“心中有数”,支撑“全市通办”“就近办”实现。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要求,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线上线下平台优势互补、内容深度融合、标准规范统一,推进政务服务集成、融合、协同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无差别多渠道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依托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广州市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推广市级100项事项使用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进行业务申办受理,对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事项由政务中心人员进行受理。提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实现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高频办理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完成电子表单功能升级。
四、标准规范
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如,项目需遵循的标准规范:
(√)GB/T 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9385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 9386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T 1553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28035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SJ/T 10367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
(√)SJ 20822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
(√)其他计算机软件相关标准
(√)《广东省电子证照接口标准规范》
(√)《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规范》
(√)《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接入规范》
(√)《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急管理规范》
五、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
本项目涉及的统一预约系统和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采用主流的前后端技术进行开发,支持主流数据库,采用主从方案进行部署;
采用J2EE技术和Web Service 技术构建应用框架,以及用户和权限的集成、工作流和内容管理基础服务;
采用XML技术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
采用云计算技术理念,分布式部署方式,达到横向扩展的效果;
中标人应提供充足的技术能力开发本项目建设内容。
★为了保障业务和技术的延续性、继承性和统一性,投标人承诺本次项目涉及升级改造内容必须基于广州市现有相关系统进行升级开发工作,整合后的系统能完全利用现有系统的所有数据,且在应用层面(菜单、操作风格、显示风格、术语等)与技术层面(框架、核心组件)能够保持统一,并保留用户操作及使用习惯,保证所有已实施事项业务能够正常不受影响。
现有系统采用java语言开发,涉及Vue、Zookeeper、Nginx、Nacos、Spring Boot、Redis等。主体功能包括电子表单、网盘、工作流引擎、全市统一预约、网上申办、综合受理、联合审批受理、统一审批、统一评价;平台系统部署运行于广州市政务云平台,应用服务器要求内存在8G以上,CPU要求4核以上;客户端要求内存在2G以上,CPU要求2核以上,支持360安全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和火狐浏览器。本次升级涉及在现有系统源代码基础上开发。
六、系统功能要求
6.1统一预约系统升级改造
6.1.1智能预约事项对接
在提供大厅预约入口的基础上增加按事项预约的入口,办事人通过此预约途径可按办理对象类别、主题分类、事项所属部门以及事项名称进行筛选获取全市可预约办理的政务大厅列表,并根据到大厅的便利程度来选择前往办理的大厅进行预约。需要提供智能预约事项主题分类对接、智能预约事项数据对接、智能预约事项全流程网办标识对接 、智能预约事项网上申办地址对接等功能,同时针对使用自建预约系统的事项能够实现智能预约事项预约地址对接。
6.1.2政务服务网事项预约前端页面改造
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前端UI的设计标准规范,建设广州市统一预约系统智能预约功能模块。提供事项主题分类、 智能预约事项搜索、智能预约事项全流程网办提示、智能预约事项网上申办链接、 预约改期、解除失约限制申请、批量预约、事项办理材料展示、........... 大厅层级展示等功能。
6.1.3全市预约数据视图
按统一标准汇集全市统一预约系统、区和部门自建预约系统的预约数据,形成全市预约数据视图,动态展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预约情况,为窗口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支撑。需提供首页(宏观视图)、预约率视图、预约报到率视图、预约饱和度视图、热门预约事项视图、预约详细记录视图等功能。
6.1.4批量预约配置管理
提供批量预约配置管理功能。涵盖批量预约标准和普通号预约情形。
6.1.5预约改期管理
提供预约改期管理功能。
6.1.6解除失约限制申请审核
提供解除失约限制申请审核功能。
6.1.7预约签到登记
提供预约签到登记功能。
6.1.8“二二三”管理制
对预约管理账户实行“二二三”管理制度,即管理平台和市级政务服务机构分别实行二级管理,各区实行三级管理。需提供提单、回复、管理员登记备案等功能。
6.1.9市政务服务大厅闸机优化改造
包括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SAAS平台和智能人行通道。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SAAS平台提供城市码应用开通、设备应用绑定、城市码标准API服务集成功能。智能人行通道提供城市码识别、门禁数据上传功能。
6.1.10 政务服务地图模块
6.1.10.1信息查询子模块
信息查询是政务服务地图核心功能,通过在地图端接入市、区、街(镇)、社区四级便民服务中心地址信息、简介信息、事项信息、评价信息等,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地图端信息查询服务。需提供大厅信息查询、事项信息查询、搜索结果过滤、搜索结果排序、信息智能推荐、搜索智能辅助等功能。
6.1.10.2应用服务子模块
通过接入地图服务,对接预约系统、好差评系统,为办件人提供路线规划、智能导航、在线预约、一键分享等服务。
6.1.10.3统计分析子模块
支持按区域、按大厅统计一段时间内本级及辖区内、各个大厅对政务服务地图的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服务地图和预约量进行运行趋势分析和服务热点分析。
6.1.11 外部系统对接
实现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与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对接、与好差评系统对接、与第三方地图服务对接、与统一在线申办系统对接、与自建预约系统对接、与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对接、与排队叫号系统对接、与城市码对接、与穗好办APP对接等,以获取相应接口服务。其中自建系统对接不少于9套,实现自建预约系统智能预约事项预约额度对接、预约明细记录对接、取消预约明细记录对接、预约办理数据对接。
6.2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升级改造
6.2.1综合受理功能升级改造
根据线上线下一体化业务办理要求,规范系统办理业务,区分业务办理渠道,设置线下业务模块和线上业务模块,对相应模块和功能进行升级改造。
6.2.1.1 线下业务模块
针对线下大厅窗口办理业务,需要调整原系统业务实现逻辑,整合大厅窗口办理业务全部归集到线下业务模块。需要对原系统的业务待办、业务补齐补正和业务送返窗口等功能进行升级。
6.2.1.2 线上业务模块
针对线上办理业务,即网上申报推送至受理系统办理的业务(业务来源政务服务网、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全部归集到线上业务模块。涉及业务功能包括线上业务待办、线上业务补齐补正和线上业务送返窗口。
6.2.1.3 业务信息提醒
需要支持业务待办提醒框弹出。
6.2.1.4 基于企业服务的平台功能优化提升
需要支持出件环节电子签名数据共享、受理回执加盖电子印章、审批结果电子文件下载、电子印章核验、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使用优化、对接双公示系统等功能。
6.2.1.5 企业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管理
支持企业政务服务业务数据归集,从企业办事服务角度,实现对企业服务维度的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的抽取和整理,形成完整的企业办事库。对企业业务进行统计分析以及企业数据分析服务输出
6.2.1.6 受理功能适配升级后的电子表单
综合受理模块适配升级后的电子表单,实现事项办理表单前端页面在受理页面展示、表单数据提交、以及受理已办业务表单数据的读取展示。
6.2.1.7 审批功能适配升级后的电子表单
审批模块适配升级后的电子表单,实现受理提交的表单数据通过在部门审批功能模块页面展示、表单数据提交、以及审批已办业务表单数据的读取展示。
6.2.2联办功能优化
包括通用联办功能优化和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功能优化。
6.2.2.1 通用联办功能优化
需支持邮寄地址配置、受理纸质材料邮寄、邮寄环节记录、网上补齐补正、业务撤回功能、联办受理适配升级后的电子表单等功能。
6.2.2.2 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功能优化
需支持新增“代办咨询指导服务”、优化事项网申链接配置功能、增加出件ems邮寄功能、申办流程-办理方式页调整、竣工验收阶段调整、联合申报电子证照功能调整等功能。
6.2.3全市通办功能模块
“全市通办”是指申请人可选择市内各级(市、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含网上申请),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跨层级登记收件。
6.2.3.1 综合受理功能改造
对综合受理系统进行相关功能进行改造,以支撑全市通办业务开展。改造内容包括异地大厅收件登记、异地大厅收件登记已办、查看业务联络人信息、收件登记交接清单、异地大厅收件登记回执定制、通办材料邮寄、属地大厅材料签收、查看异地大厅登记收件人员联系信息、属地大厅受理、通办补齐补正待办、通办补齐补正确认、收件登记物料邮寄物流查看、出件邮寄物流查看、签收待办、出件待办等功能。
6.2.3.2 政务服务网专题页面
建设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全市通办相关专题页面,展示可通办事项及相关通办大厅地图位置等内容,需提供通办事项模糊查询、市区层级切换、通办事项主题分类、事项办事指南查看、政务地图通办大厅地图展示等功能。
6.2.3.3 通办业务统计分析
通办业务统计分析包括按部门统计、按事项统计、按大厅统计、按时间维度统计、不予受理统计、不予许可统计、补齐补正统计等功能。
6.2.3.4 业务查询改造
根据全市通办事项进行业务查询,对于通办业务进行相关的标识,并支持查询导出功能。
6.2.4电子表单优化升级
基于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升级改造电子表单。表单功能模块是业务办理的重要基础支撑,但现有表单模块太过依赖技术人员,联办套餐固定一张表单无法聚合或拆分,并且市区各部门单个事项又重复创建表单,表单内容相对固化,不能根据各事项灵活融合拆分,不利于一件事、全城通办等创新业务的推广。
升级后的电子表单功能模块,定位于低代码+零代码的底层支撑工具。市区各业务部门人员可灵活拖拽通用的云端组件或基础组件,快速定制个性化表单。联办套餐事项动态组合时相同表单要素自动融合,减少重复填写、重复审核。新表单支持电脑屏、移动屏以及自助终端屏等多屏同步适配,也支持市区全城通用,避免重复创建表单数据壁垒,真正实现“多表合一、多端适配、全城通用”,有利于全市一件事、全城通办等工作深化推广。升级后的电子表单功能模块是以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填报数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集成表单设计、表单聚合、组件管理、套打模板、表单运行服务、数源联动、系统配置管理、数据管理等功能的一体化运营的服务型平台。
6.2.4.1 表单设计
在原有表单功能基础上进行优化,增加表单设计过程中的便利操作。
在表单设计界面上根据自己的需要从组件区域将需要用到的组件拖拽进到中间设计区域,然后对组件进行设置字段属性和表单属性。字段属性可修改字段的标题名称、添加描述信息、设置字段校验、设置字段的可见权限(流程表单需要在流程节点中设置)、设置字段宽度等。需支持一键清空、生成JSON、导入JSON、生成代码、选项自定义、字典初始化等功能。
6.2.4.2 功能组件优化
对现有表单的相关功能组件进行优化,具体包括基础组件、高级组件、布局组件和云端组件的优化。
6.2.4.3 聚合表单
针对电子表单进行优化,新增聚合表单功能。
聚合表单是对需要聚合的多个表单进行去重操作,聚合后的表单也可以修改、移除,然后重新暂存或者发布以供使用。
新增聚合表单时对信息进行编辑、配置,其中关联表单主要实现对表单的管理,新增关联表单的时候可以对表单进行筛选查询、选择相关表单进行聚合,也可以对已选择的表单进行移除、新增等操作。
6.2.4.4 表单版本管理
优化表单版本管理,表单版本分为已发布版本及在途未发布版本,已发布版本需发布审核通过后形成固定版本,未发布版本为记录表单每次编辑保存的留痕。表单可以进行表单历史版本的查看,比对历史表单模型,查看当前版本与历史版本的模型差异。
6.2.4.5 表单预览
提供预览调试功能,完成表单设置并保存后,通过预览调试检查表单设置是否有问题。表单预览包括在线预览网页端及手机端表单。
6.2.4.6 表单调试
为确保部门设置表单的正确性,部门表单管理员通过表单调试功能对普通表单及聚合表单构建好后进行在线调试,可暂存及提交调试数据,进行数据的校验及查看。
6.2.4.7 待办
待办页面包括表单审批、组件审批、字典审批、级联审批、订阅审批、打印模板审批等业务类型的待办事项;待办业务状态包括:暂存、待审核、驳回等;可以在此页面进行审批(通过或者驳回)。
6.2.4.8 表单类别管理
为更好地对表单进行分类管理,可通过表单类别设置不同场景的类别名称,提供新增、删除功能。
6.2.4.9 组件管理
组件管理主要是对云端组件、原生组件、组件类别三部分的管理,构建的云端组件可快速实现表单构建及业务组件标准的制定,基于UI组件设计规范可实现第三方编写代码实现复杂组件个性化定制能力的原生组件,同时引入组件的审核机制,确保公共组件的质量;引入组件的业务化属性,提高组件的配置效率。
6.2.4.10表单审批预览增加云端组件标识
表单审批界面,在表单预览的界面增加云端组件的标识,对于使用云端组件的表单进行标识,辅助表单审批人员对于云端组件的使用进行审批,以达到统一表单标准的目的。
6.2.4.11套打模板服务
通过在线绘制套打格式文书,实现excel或者pdf下载或直接打印pdf文件。绘制文书时可动态的实现当前表单数据及公共数据的配置能力,同时支持图片、签名文件及打印格式及页眉页脚的设置功能。需支持场景配置、模板设计、模板打印等功能。
6.2.4.12系统配置
通过对字典、级联的配置,可实现快速构建下拉框组件、树形组件等特定组件的快速配置及重复利用;通过对常量值、业务域含义的配置,可实现默认值回填、接口配置默认值、及特定的聚合表单聚合方式。
6.2.4.13表单运行服务
为第三方各应用系统提供运行组件,页面及接口服务能力,实现应用间的快速集成;针对集成应用采用后台生成TOKEN的方式,确保表单在有效时间内可用,保证表单数据安全性及变更记录可追溯性;针对权责清单表单实现通用的转换服务。需支持应用管理、前端接口配置、页面接口管理、表单页面集成等功能。
6.2.4.14数据联动
针对对接数据服务目录,对创建的业务表单进行数据源的联动管理,建立业务表单与数据源的映射关系,支持表单系统在应用时能依据映射关系,获取数据源进行填充。包括数据联动绑定、智能填报、公式编辑、远程搜索等功能。
6.2.4.15数据查询
表单发布后,已发布的表单进行调试,暂存或者发布后的数据就会保存在数据统计模块,记录下每一次调试的表单数据。可以查看、删除数据。
可以查询表单数据,根据表单名称或者提交时间进行搜索查询具体表单。
6.2.4.16对外接口服务
为满足事项与表单的关联,以及业务系统的表单应用,表单系统对外提供相关接口服务,具体包括访问权限接口、获取表单列表接口、撤回提交表单、获取表单版本列表接口、查询表单审批待办列表接口、审核通过接口、审核驳回接口、表单聚合接口、获取表单数据接口、前端嵌入表单预览页面接口、前端跳转表单设计页面接口。
6.2.5“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模块
基于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开发“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模块。
一照通行业务主要是实现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高频办理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6.2.5.1 一照通行业务受理
对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进行相关功能进行改造,以支撑一照通行业务受理。需支持窗口收件(业务受理)、网上一照通联办收件预审、已办业务、办件情况跟踪、办理结果、申请人撤回业务、出证管理、通知书补打、电子签名服务、办理对象信息管理、双告知模块等功能。
6.2.5.2 一照通行配置管理
对一照通行业务进行相关配置,具体包括一照通行场景导引服务配置、一照通行联办许可事项配置、一照通行许可事项关联市区标准实施事项配置、一照通行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配置、一照通行联办事项情形配置、企业开办共享表单信息复用映射配置、许可事项基本信息表单映射配置、企业开办申办材料复用映射配置、企业开办结果材料复用映射管理配置、应用业务配置、打印模板配置、短信模板配置、接口地址管理、接口调用记录、事务补偿功能、业务数据管理、业务受理编号配置、业务统计、运行效能监督等功能。
6.2.5.3 一照通行数据资源管理
制定一照通行业务数据规范,归集一照通行业务数据和结果数据并实现业务过程数据上报。
6.2.5.4 一照通行对外接口服务
具体包括开发消息通知接口、开发联办业务详情接口、开发一照通行业务接收接口、开发一照通行业务办理结果接收接口、开发证照分离许可信息接口、开发业务系统对接流转接口。
6.2.6“粤财扶助”模块
根据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相关要求,基于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纳入全省财政涉企涉个人补贴一张清单管理的财政补贴政策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实现“一链条”业务办理和“一张网”监督,两个“一”的目标。通过“粤财扶助”平台补贴政策全链路的业务工作,实现“一链条”业务办理;以“粤财扶助”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财政补贴政策数据汇集中心,统一汇聚全省各级财政补贴项目业务数据。搭建“三道关”对各补贴项目实现事前拦截、事中预警、事后分析等监管。因此需要通过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切实提升“粤财扶助”体系面向企业与公众的惠企便民服务效能。
6.2.6.1 财政补贴功能优化
进行政策兑现的功能升级改造,包括项目受理接入接入“一卡通”、一张清单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审批支付模块建设、财政补贴项目统计分析、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
项目受理接入接入“一卡通”对属于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项目,按“一卡通”标准进行对接改造,对申办人的社保卡进行校验。
一张清单管理模块建设包括财政补贴政策信息管理、财政政策清单信息管理、财政补贴事项信息管理、财政补贴通知管理、财政补贴事项公示信息管理。
项目审批支付模块建设项目审批填写支付信息、项目支付结果反馈信息、项目支付重提交、项目退款信息处理、项目支付信息查询。
财政补贴项目统计分析支持按项目统计、按支付结果统计。
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包括拨付结果回传监管、拨付资金拨付监管。
6.2.6.2 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库建设
包括数据归集标准梳理和制定、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库归集类接口服务开发、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对接、联调测试和数据归集服务、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库对外查询类接口服务开发、服务输出对接、异常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归集标准梳理和制定需要按照《粤财扶助平台支付对接接口规范》的要求,梳理和制定本市的财政补贴信息和支付信息数据标准。
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库归集类接口服务开发需要根据省粤财扶助平台的《粤财扶助平台对接技术规范》和《粤财扶助平台支付对接接口规范》对接文档,依据编制完成的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数据归集标准,与省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提供满足将各项数据成功、及时归集至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的接口服务。包括财政补贴信息接口服务和支付信息接口服务。
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对接、联调测试和数据归集服务需要支持直接上线的区或部门政策信息归集、申报系统对接、审批系统对接、上线的区或部门财政补贴系统对接。
广州市财政补贴项目库对外查询类接口服务开发需支持财政补贴政策信息查询接口服务、财政政策清单信息查询接口服务、财政补贴事项信息查询接口服务、财政补贴通知公告信息查询接口服务、财政补贴事项公示信息查询接口服务、办件进度查询接口服务。
服务输出对接需要实现与穗好办对接、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政策专题门户对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接口。
异常数据处理服务需要对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异常数据提供运营处理服务。
6.2.7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事项配置
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事项配置工作内容包括全市通办事项配置、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事项配置、粤财扶助配置、接口联调测试。
6.2.7.1 全市通办事项配置
本期项目涉及60个全市通办事项在市本级+11个区的实施配置联调工作。主要包括全市通办事项窗口管理配置、人员管理配置、收件回执配置、业务表单校验服务、与审批系统对接联调、与智能预约系统对接联调等
6.2.7.2 一体化办理事项配置
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将约100个线上线下一体化试点事项和约250个财政补贴事项纳入一体化办理,进行受理审批配置实施。具体配置实施工作包括基础信息模块配置、业务表单定制、业务流程定制、业务收件模块配置、审批制证模块配置、大厅排队叫号系统调整、业务数据上传、好差评大厅配置等。
6.2.7.3一照通行事项配置
对一照通行联办许可业务涉及到的不少于30个事项进行业务梳理,需要完成不少于30个事项范围的一照通行业务联办业务流程配置实施工作,协调有关系统完成业务的联调测试工作,并完成表单绘制联调实施工作。
6.2.8外部接口对接
6.2.8.1 省粤财扶助平台对接
按照广东省“粤财扶助”平台对接技术规范,完成广州市财政补贴相关信息与“粤财扶助”平台对接,实现各类信息实时上报。具体包括财政补贴信息上报、财政补贴支付对接、数据上报实时监控程序等。
6.2.8.2 与政务服务地图对接
全市通办政务服务网专题页面模块对接政务服务地图,获取相关服务,实现就近登记大厅的智能推送。
6.2.8.3 与自建审批系统对接
全市通办功能模块对接各部门/各区的自建审批系统(不少于5个系统),根据事项情况将业务推送到各部门/各区自建审批系统进行审批。
6.2.8.4 与统一在线申办系统对接
(1)电子表单优化升级功能对接
与统一在线申办系统对接,包括优化升级后的表单获取、表单聚合、表单数据提价、表单数据读取。
(2)一照通行网申对接
政务服务网一照通行网申对接,一照通行平台提供PC端网上申报数据接入接口,接收政务服务网上申报业务数据。
6.2.8.5 与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管理系统对接
(1)全市通办功能模块
对接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获取事项是否支持“全市通办”标识,对于支持全市通办的事项获取形成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2)“一照通行”受理模块
与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对接,对“一照通行”事项所涉及到的填报要求、填报材料进行获取。
(3)财政补贴模块
需要与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对接,政策兑现项目受理接入“财政补贴事项”。
(4) 电子表单模块
需要与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表单单点登录、电子表单设计嵌套、电子表单审批待办对接、电子表单预览嵌套对接、电子表单审核对接。
6.2.8.6 与企业开办系统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与企业开办系统对接许可证前置营业执照及各许可证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数据互通。
6.2.8.7 与许可证事项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中一照通许可证联办事项服务主题包含多个部门业务,每个部门业务有独立业务系统,因此对接一照通服务主题涉及多套业务系统对接。对接一个服务主题,涉及业务基础数据接口、业务表单数据接口、业务材料接口、业务数据接收接口等。
6.2.8.8 与短信平台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与短信平台对接,按照短信机接口标准接入,实现在受理、出件等环节发送短信。
6.2.8.9 与EMS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与EMS对接,实现受理和出件接入EMS。
6.2.8.10与好差评系统对接
(1)全市通办功能模块
全市通办登记收件对接好差评系统,群众可通过好差评系统实现全市通办业务的评价。
(2)“一照通行”模块
按照已有的好差评系统接入标准和要求,实现一照通平台受理和出件接入好差评系统。
6.2.8.11与电子印章系统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与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个人电子签名、企业电子签章的身份认证及电子签名、签章材料的生成和核验。
6.2.8.12与市区块链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与市区块链平台对接,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依托市区块链平台实现商事主体信息照面信息、相关许可信息、电子审批结果上链。
6.2.8.13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
“一照通行”模块对接市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业务受理和审批免证办。
七、系统非功能性要求
1、应用软件能要求
主要从系统使用效率方面来要求,具体为:
Ø 新增业务数据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能超过5秒;
Ø 查询业务数据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能超过5秒;
Ø 简单报表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能超过5秒;
Ø 复杂报表(涉及到5个以上的数据查询且数据行超过1000000行的查询)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0秒。
Ø 并发量要求:全市统一预约系统最高用户并发数大于等于500,综合受理系统最高用户并发数大于等于200,全市通办模块最高用户并发数大于等于200,一照通行模块最高用户并发数大于等于200,“粤财扶助”模块最高用户并发数大于等于200。
2、高可用性需求
实施应采用高可靠的产品和技术,充分考虑系统的应变能力、容错能力和纠错能力,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系统开发要面向最终用户,使用户对系统易于接受、易于掌握、易于操作,系统功能要实用性强、可用性好,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高效地使用,向全市企业提供政务在线服务,需要满足99.99%要求。
3、高扩展性需求
随着系统运营和产品的快速推广,系统用户量的不断增长,平台支撑的业务不断增多,底层云资源随之增多,生产上的系统在不停止运行的前提下,仅通过增加扩充云资源数量,就能完成扩容。灵活扩展,高度可定制化,业务套餐灵活配置。
4、可维护性需求
用户的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社会的发展,有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增加了新的需求,因此所选的结构应该是有良好的可维护性。例如模块化设计和适当的子系统间的松偶合度,使得系统架构可以将新的模块或子系统进行维护而不需要对整体架构进行大的调整。
7.1网络安全需求
7.1.1业务保障安全需求
系统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设计和保障机制,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减少程序被病毒、木马或恶意程序攻击,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窃取或篡改。在发现故障时,能实现快速恢复,并自动切换到备份或镜像主机,确保系统7*24小时的不间断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系统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建立合理的数据备份机制,采用增量备份和全量备份相结合方式,保障数据安全;
2、在发生数据库或web应用等系统故障时,能够实现故障快速恢复和自动切换。
3、系统在数据库设计和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应充分考虑信息安全需求,在敏感或重要信息的保存、传输、应用等方面,采用安全的技术,确保信息不会泄漏、被窃取、篡改或超越权限的使用。
4、采用安全可靠的数据库和服务器操作系统,并配备相应的防病毒、防网络攻击的安全服务,以确保运行环境的安全。
7.1.2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
1、数据信息安全存储要求
数据信息存储介质包括:纸质文档、语音或其录音、输出报告、硬盘、磁带、光存储介质。
存储介质管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包含重要、敏感或关键数据信息的移动式存储介质须专人值守。
(2)删除可重复使用存储介质上的机密及绝密数据时,为了避免在可移动介质上遗留信息,应该对介质进行消磁或彻底的格式化,或者使用专用的工具在存储区域填入无用的信息进行覆盖。
(3)任何存储媒介入库或出库需经过授权,并保留相应记录,方便审计跟踪。
2、数据信息传输安全要求
在对数据信息进行传输时,应该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加密技术,选择和应用加密技术时,应符合以下规范: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加密技术的法律法规;
(2)根据风险评估确定保护级别,并以此确定加密算法的类型、属性,以及所用密钥的长度;
(3)听取专家的建议,确定合适的保护级别,选择能够提供所需保护的合适的工具。
(4)机密和绝密信息在存储和传输时必须加密,加密方式可以分为:对称加密和不对称加密。
机密和绝密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必须使用数字签名以确保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使用数字签名时应符合以下规范:
(1)充分保护私钥的机密性,防止窃取者伪造密钥持有人的签名;
(2)采取保护公钥完整性的安全措施,例如使用公钥证书;
(3)确定签名算法的类型、属性以及所用密钥长度;
(4)用于数字签名的密钥应不同于用来加密内容的密钥。
3、数据信息安全管理职责
数据信息涉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如下:
(1)拥有者:拥有数据的所有权;拥有对数据的处置权利;对数据进行分类与分级;指定数据资产的管理者/维护人;
(2)管理者:被授权管理相关数据资产;负责数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访问者:在授权的范围内访问所需数据;确保访问对象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等。
7.1.3等保安全需求分析
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在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结合本期项目目前的信息安全状况及安全需求,在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不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结合业务系统当前等保级别,确定本项目统一预约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第二级,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三级。
八、项目管理要求
8.1项目实施工期
合同签署之日起,第9个月完成项目开发部署并进行3个月的系统培训和试运行,第15个月内完成合同验收。
8.2项目组织要求
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必须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小组,综合管理小组,技术支持服务组。
下表列明了各项目组的职责:
表3.1-1项目组职责
组别 |
职责 |
领导小组 |
负责与领导的沟通,实施对项目各小组的日常督导和管理 |
项目实施组 |
负责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技术培训和服务支持方面的工作 |
综合管理组 |
负责项目资源的协调,与用户对口人员进行协调,提供对项目内外人员的后勤支持 |
技术支持服务组 |
负责开发系统的运行维护,系统的配置管理,提供用户的培训服务,与用户支持人员协调,保证系统的维护工作 |
8.3进度管理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本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本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问题管理,特别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解决,并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提供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中标供应商在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后需要对采购人现有系统(现有系统的源代码由采购人提供)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提供实施计划,其中需要包括进度计划、里程碑、交付成果、人员安排和应急计划(方案)等。
8.4质量管理要求
中标供应商一旦成交,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功能、性能、质量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确保数据的正确性、保密性与全面性。
强化成果审查、测试工作。对系统各实施阶段产生的成果严格进行校审,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严测试,严把各阶段质量关,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高质量。
做好用户培训工作。系统用户培训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系统贯彻与实施的质量与效率,培训教师、培训工作量、受训人员、培训考核等都应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
保证系统实施资源和建设资金。有足够的系统建设资金是确保系统顺利实施和系统质量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九、人员要求
1、核心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要由有经验的技术开发团队进行建设,要求开发团队能够预计并避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系统按计划完成开发;开发人员应能妥善处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系统开发过程中如出现技术问题,开发团队应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如实上报,并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修复。
2、项目需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人员:
(1)驻场项目经理1人;把控现场实施整体进度,负责项目组织和管理,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驻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技术资格,负责项目总体技术设计和实现,包括系统总体架构与系统集成的设计和实现等,并对项目技术进行总体把关。
(3)主要技术研发人员15人以上,视工作实际需要驻场,并确保具备1小时内到场服务响应的能力;
(4)驻场实施人员5人以上,负责系统的部署、实施、培训、测试和日常保障工作,并负责协调跟进推广和实施工作。
3、人员调整原则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在系统建设期内,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十、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十一、系统测试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完成单元测试、集成测试、配置项测试、性能测试、系统测试、验收测试和回归测试。其中验收测试由采购人、监理公司和中标供应商三方共同成立项目测试组。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系统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一个具体的测试方案,并进行相关的测试工作,在经过采购人及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上线。
中标供应商应在具备测试条件后提出完整的测试申请,包括测试方案、具体测试项目、测试目的、测试标准、测试工程师姓名等,并提供相应工具。测试的条款应与双方共同认可的技术规范一致,最终测试文件由供应商拟定,并经采购人确认。
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测试应进行详细记录,软件测试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十二、交付使用要求
(一)交付使用期:合同签署之日起,第9个月完成项目开发部署并进行3个月的系统培训和试运行,第15个月内完成合同验收。
(二)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交付物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本项目范围内所界定的工作完成,并协助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并在通过双方认可的验收后,交付给采购人,其中包括:
满足本文件的项目目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的、完整的、可最终良好运行的应用软件系统;
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同时交付电子版本及印刷版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R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
R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R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包含数据字典)
R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R试运行报告
R性能测试报告、功能测试报告
R维护手册
R操作手册
R其他交付物: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应用软件开发的所有源代码。
十三、验收要求
软件系统的验收属于项目的合同验收,需符合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需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2、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3、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4、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文档整理好并装订提交。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档; 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用户手册、项目计划书、用户培训计划、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等。
5、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十四、培训
为了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结合,要求中标人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现场对采购人进行不少于1次免费现场培训。
1、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系统运行维护、业务功能使用、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中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业主,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业主同意后实施。
2、培训目标
为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尽快掌握业务的运行情况、业务规则以及信息系统的操作技能,落实承办责任,特制定培训方案。
3、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人员类型的不同分别对系统管理、系统维护、业务功能使用、系统安全等不同层次的培训。
培训计划明确每次培训的具体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系统及子系统工作原理、模块工作原理及接口关系等内容,并向学员提供书面或电子文件,文字为简体中文。
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培训业务人员,使他们熟练操作软件的各项功能,掌握数字证书业务的操作技能;
(2)培训技术人员,为用户培训相应的维护人员,便于维护日常系统,包括系统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维护及相关技术。
4、培训方式
将为所有被培训人员采用面授指导方式,由教员组织,对培训对象进行当面授课,课程深入浅出,以图文、声音等多媒体手段使相关人员快速掌握系统的维护和使用,同时提供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是中文书写,并提供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两种形式。
5、培训地点
根据用户的要求,负责对本项目的用户进行培训,确保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培训场地采用用户指定的培训地点。
6、培训计划
根据用户需要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十五、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中标供应商须为用户方提供本项目一年的免费升级及维护服务,保修期内,所有软件系统维护均为免费。免费维护包括系统维护、故障检测等,并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正常运行。所有售后服务由中标方负责,并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服务期满后的维护和升级方式、报价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详细说明。
中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在免费维护期内,若系统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将在半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技术工程师在半小时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除外)。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及时作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维护范围,不得另行收费。
中标供应商开发的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免费服务期内需派专人2人或以上驻现场服务,价格包含在总报价中。
中标供应商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请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列出。
十六、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信息资源秘密。项目成果以及采购人为方便项目实施所提供给中标人的相关资料文档,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文档、数据、相关附属品均属于信息资源,中标人应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完成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中标人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完成后的信息安全。
非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以上材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受到威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
中标人要承担合同履行时所要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十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中标人提交《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并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实际金额应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后按实际支付;
(3)中标人提交上线试运行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实际金额应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后按实际支付;
(4)项目上线试运行三个月期满,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合同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实际金额应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后按实际支付。
说明:
项目所涉及经费为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付款时间需以收到财政经费为准。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或当年广州市财政投资安排经费不足以支付当期全额应付款时,采购人应先告知中标人情况及当期可支付金额,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延期期限,并在中标人提供可支付金额发票后支付等额费用予中标人,差额部分甲方应在收到财政经费后予以支付。在确认延期期限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十八、原型演示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候。原型演示开始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原型演示地点进行原型演示,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原型演示,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原型演示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原型演示时间约15分钟。
(五)原型演示及答辩内容为:
1.演示统一预约系统按事项预约入口从主题分类展示、智能预约事项搜索、政务服务地图模块,为办件人提供路线规划、全市预约数据宏观视图、预约率视图。
2.演示聚合表单功能,对需要聚合的多个表单进行去重操作;演示表单预览和表单调试,包括在线预览网页端及手机端表单,可暂存及提交调试数据;演示套打模板服务场景,支持场景配置、模板设计、模板打印。
3.演示全市通办异地大厅收件登记功能、通办材料邮寄功能、属地大厅材料签收功能;演示政务服务网专题页面,包含通办事项模糊查询、市区层级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