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投标供应商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需拥有 2 架以上(含 2 架)载药量 400kg(含 400kg)及以上直升机,且须拥有占有权(以国籍证发给人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农林业有害生 物防控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民航局核发的商业运行合格证,运行种类含有农林喷洒作业飞 行)。
(四)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 飞行员飞行证(不少于 2 人)等,以上证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药剂为:25%及以上甲维·灭幼脲或25%及以上阿维·灭幼脲,要求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 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上药剂开标时提供任意一种药剂的三证复印件加盖厂家红色公章。
(六)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无重大安 全事故发生(如坠机、人员伤亡等,以民航局下发文件、媒体公 开报道等为参考),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备案留 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采用载人直升机对辖区内适宜飞防作业的树木实施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作业约 20 万亩次,实际作业面积最终以实测、审核并双方认可的面积为准。
(二)飞防范围:河口辖区内成方连片 300 亩以上,适宜直升机防治作业的林区。
(三)施用药剂:本项目要求使用的药剂为有效含量 25%及以上阿维·灭幼脲或 25%及以上甲维·灭幼脲。用药量:25%及以上阿维·灭幼脲或 25%及以上甲维·灭幼脲每亩用量为 60ml;尿素每亩不少于 15 克作沉降剂。
(四)飞防时间:5 月 25 日始,第一代美国白蛾低龄幼虫期;9 月 1 日始,第三代美国白蛾低龄幼虫期。具体实施时间以美国白蛾实际发生情况而商定。
(五)飞防设备要求:在适航期内载人直升机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需有雾化器装置,采用超低容量喷 雾。喷药质量符合《山东省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技术规程》。
(六)飞防效果验收:飞防 20 天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小组验收,专家小组组成为 3 人,需中级及以上职称,3人小组中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1 人。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技术标准:飞防区域内飞防覆盖率 90%以上,幼虫死亡率 90% 以上,有虫株率控制在 2%以内,叶片保存率 85%以上。验收合格, 采购人出具飞防验收合格报告。达不到上述指为标验收不合格, 供应商要及时免费补防,补防后重新组织专家验收。
三、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飞防区域详细防治技术方案(包括药剂的选择、详细施药方案、机型选择方案、飞防时间计划表、飞防路线设计方案、效果预测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自行协调空管的许可,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飞防作业,自行负责飞行及机组人员安全保障。
(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药剂及用量需经河口区林业发展服 务中心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验收后再使用,盛药容器必须为未开 封容器,飞防后容器由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回收,以备对数量 及质量检测。
(三)防治服务期间如果出现防治时间、防治地域等变更情况而产生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