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拟对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
2、服务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实施方案评审。
3、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具有自己的专家库并不断完善,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人员若干。
(2)时间及流程要求:
1)评估机构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领取委托任务。
2)评估机构在接到委托任务后在2个工作日内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资料进行预审,确定项目是否具备评估条件。
3)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工作周期、踏勘和会议安排、评估内容、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4)聘请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且为奇数,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的资质和评审经验,供应商提前3日确定评审专家名单并报送至采购人备案。邀请专家应为专家库成员,且专业、行业背景分布合理,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的资质和评审经验。供应商不得于评审会召开前向项目报告编制单位或项目建设方透露评审专家名单,不得聘请与项目报告编制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专家。
5)供应商至少于评审会召开前3日将项目报告文件送交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在评审会召开前1日将初审意见反馈至供应商。同时,此阶段可视项目具体情况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踏勘。
6)评审会应由供应商组织并提供评审会场地,评审专家、项目建设方、项目报告编制单位参加。对于投资、建设规模大、工艺复杂的重点项目,应邀请采购人有关部门参加。
7)收到评审委托单、上报电子版材料、所需审批要件满足评审工作深度要求后3个工作日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
8)评审会一般议程为:项目报告编制单位介绍项目概况,专家组与项目报告编制单位、项目建设方和有关部门进行讨论,专家就相关情况讨论后形成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并由各专家签字。供应商负责会议纪要工作。
9)项目报告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方根据专家组意见及会议纪要对项目报告予以补正,同时填写修改说明并报送至供应商进行复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出具项目评审意见并反馈给项目报告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方;不符合要求的,将项目报告退回报告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方修改。
10)提供满足评审工作深度要求的修改版报告及专家意见回复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11)自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咨询成果,主要包括:评估背景、过程、行政审查、技术审查、投资审查、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会议纪要、报告修改说明、项目报告评审意见,一并装订成册,与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送采购人。
12)单个项目完成后,采购人需对供应商的评审情况进行验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项目评审报告主要包括:
1)评审背景、过程及总体评价
2)行政审查
3)技术审查
4)投资审查
项目评审费用测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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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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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 |
按估算投资额分档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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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00-3000 |
3000-10000 |
10000-50000 |
50000-100000 |
100000-500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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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万元) |
1.3-2.5 |
2.5-5 |
5-10 |
10-15 |
15-20 |
20-25 |
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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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投资额 |
800 |
2500 |
8000 |
40000 |
75000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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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评审费用 |
2.26 |
4.375 |
8.571428571 |
13.75 |
17.5 |
21.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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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审调整系数 |
0.6 |
0.6 |
0.6 |
0.6 |
0.6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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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审费用 |
1.356 |
2.625 |
5.142857143 |
8.25 |
10.5 |
1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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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取费依据为《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4〕716号)等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计算评审费用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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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实施方案评审 |
按概算投资额分档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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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00 |
≤1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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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 |
3 |
2.5 |
2 |
1.5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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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算投资额 |
60 |
400 |
800 |
2500 |
1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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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评审费用 |
0.18 |
1.05 |
1.9 |
4.55 |
14.3 |
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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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审调整系数 |
0.6 |
0.6 |
0.6 |
0.6 |
0.6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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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审费用 |
0.108 |
0.63 |
1.14 |
2.73 |
8.58 |
32.58(按15万列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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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取费依据为《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津价房地〔2008〕136号)等文件,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是指初步设计或者实施方案的概算投资额,计算评审费用根据概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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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函审项目的函审调整系数统一取0.6,其余项目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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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评审费用不超过15万元,如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最终评审费用超过15万元按15万元列计。 |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实施方案评审。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折扣不得超过磋商文件收费标准的伍折,即折扣不得超过0.5。供应商项目评审费用不超过15万元,超过15万元的项目按15万元列计。函审项目的函审调整系数统一取0.6(即在成交折扣基础上再打陆折),其余项目取1。(详见附表)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调研费、人工费、差旅费、专家费、评估费、资料费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本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
第1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评审费用达到25万元自动终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第2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评审费用达到25万元自动终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供应商自行安排评审地点,评审后需将评审报告纸质版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无违规行为且质量达标,采购人按照成交单价,每季度据实结算。(具体条款以合同签订为准)
4、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5、其他
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