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要求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建设项目建设6处雨量监测站,由于面雨量监测站的工作模式是7x24小时持续运行,因此需要为面雨量监测站配备一组UPS应急供电电源,以保证在市电断供的情况下,能够为雷达提供续航时间不少于24小时的UPS应急供电。天津市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建设项目视频会商中心设备改造,机房改造增设1套UPS电源系统。
本项目属于工业。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清单
注:
加注“■”号的产品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未加注“■”号的产品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UPS不间断电源(一) |
(一)UPS主机1台 1、额定功率:8000VA; 2、输出频率:50/60Hz±0.1Hz(用户可设置); 3、输出电压失真度:<2%(线性负载),<4%(非线性负载); 4、噪音:≤55dBA; 5、输入电压:单相:220V(默认)/230V/240V三相:380V/400V/415V; ★6、输出电压:220V±5%; 7、技术体制:三进单出或单进单出; 8、防护等级:IP20; ★9、通信协议:标准Modbud协议,预留接入动环监控系统接口; (二)UPS电池32节 1、温度范围:工作温度-20℃~+40℃;储运温度-15℃~+50℃;环境温度20℃~25℃;浮充运行寿命不低于12年; 2、浮/均充充电:浮充电压范围:2.25V~2.30V/Cell;均充电电压值及范围2.35~2.40V/cell; 3、自放电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3%;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环境下静置28天后,容量保持率≥96%; 4、寿命:60℃高温加速浮充寿命≥6次;依据YD/T799标准循环耐久性≥500次; 5、密封反应效率:密封反应效率≥95%; 6、压力载荷:电池壳体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压力释放后壳体无变形; 7、蓄电池设计寿命:25℃,浮充设计寿命≥12年; 8、蓄电池容量:25℃,C10条件下容量≥120AH; 9、蓄电池电压:12V; 10、蓄电池重量/尺寸:重量不大于35kg;长*宽*高不大于410*177*225mm; 11、壳体材料:采用ABS阻燃材料,符合UL94V-0标准。 |
套 |
6 |
2 |
UPS不间断电源(二) |
(一)UPS主机1台 1、UPS主机容量40kVA,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立式安装或嵌入19英寸标准机柜的机架式安装,机架式安装时高度≤3U。 2、兼容可立可卧安装。 3、UPS主机支持三进三出、三进单出。 4、宽输入电压范围:输入线电压138V~485V。 5、具有指示的操作界面,实时记录工作状态和运行信息。 6、输入浪涌保护,火线对地具有保护措施,能承受更高的浪涌尖峰电压,同时,电池应具备防反接保护。 (二)电池32块 1、100AH/12V,铅酸蓄电池。 2、蓄电池品牌需与主机为同一品牌,方便设备统一管理和用户维护。 3、产品工作条件要求:蓄电池产品应能在温度:-15~+50℃条件下工作。 4、气密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5、容量保存率:静置28天后容量保存率应不低于97%。 (三)电池架1套 1、长*宽*高885*780*1210mm,四层拼装落地式。 (四)电池连接线(定制) 1、高精度无氧铜,强电流负载能力,安全性能强。 2、电缆芯数3芯,标称截面4mm。 3、环保聚氯乙烯,耐磨损,耐腐蚀老化,阻燃性能好燃烧烟雾有毒成分低。 (五)电池开关箱 1、不小于80A。 |
套 |
1 |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7×24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4.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期:
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此履约保证金的递交、退还、罚没和有效期以合同为准。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