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政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区划地名信息是国家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将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成为国家的基础信息库,推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全面的地名信息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充分发挥地名信息库在服务群众生活、社会治理、科学研究、国防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方便公众使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行〔2023〕136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惠安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乡村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工作
1.全面摸排以乡、镇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乡村道路街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地名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地名不规范情况。
2.对“有地无名”的进行查证,由专家审核、规范命名后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
3.对“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情况进行统计,进行地名标准化。
4.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已入库信息的完善、更新,重点针对地名名称不标准、属性信息不准确、多媒体缺失等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核实纠错。
5.重点对乡村特色地名信息进行采集,并完成相应审核、校对后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
6.标准地名采集入库量不低于1500条地名信息。
2、编制惠安县地名规划及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1.依据惠安县国土空间规划、县镇历史文化、乡村产业发展等要素,结合乡村建设、村庄规模优化、行政区划调整等,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号)等行业标准,与省区划地名专家合作编制《惠安县地名规划》,建立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升乡村地名文化内涵。
2.按照《地名遗产》标准,经专家论证,编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针对惠安县的历史地名,是指惠安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区域特征和历史、人文、传承等价值,历史时期留传下来现今仍在使用的地名和历史时期曾使用过目前已经消亡的地名。具体是:
(1)具有当地区域地理、语言、物产、行政区划等特征的地名;
(2)史志典章中有记载、表述的老地名;
(3)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变迁的地名;
(4)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的地名;
(5)民间广为流传、脍炙人口的地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年代较久远的地名,都属于《惠安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收录范围。
3、地名标志设计及制作安装
1.现场调查重点旅游村镇、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国、省道沿途地名标志设标情况与规范化情况。
2.对部分新命名地名和有名无标的进行规范设置,以镇为基本单位,区域内同类地名标志风格、样式统一。
3.设计、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4.制作安装数量:不低于20块,普通自然村标牌、道路街巷标牌(规格按国标制定)。
4、地名故事编撰及网络展示
1.组织专业力量,通过查阅志书、走访调查等形式收集承载乡愁记忆的地名、古建筑、典故、特产等资源资料,深入挖掘一批彰显红色文化、闽南文化、惠女精神文化传承、生态文明特色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名文化故事,编制《惠安县地名故事集》。
2.以电子书的形式进行网络展示,在惠安县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安县民政局”内主题教育板块开设“地名故事专栏”或通过惠安县融媒体平台、官方网站、专题网站等多种网络发布形式,将《惠安县地名故事集》电子版发布。
3.负责《惠安地名故事》编辑排版和内容审核校对并印制成册(不少于100本),聘请熟悉惠安历史文化、地名信息等方面的地名专家(顾问)进行《惠安县地名故事》内容审核。
5、地名文化宣传及宣传片制作
1.协助举办“惠安乡韵探寻地名背后的故事”有奖征集活动。
2.设计、拍摄、制作惠安县乡村地名文化宣传片,时长5分钟。
3.据《地名故事》内容,编写地名故事宣传稿件,用于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数量:30篇
4.协助举办乡村地名兴趣点采集宣传推广活动
5.协助举办各种形式的乡村著名行动宣传推广活动,不少于3场。
6、乡村地名信息入库及地图标注工作
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实现应收尽收、规范上图。
1.收集整理资料。
2.编制地图上图地名目录。
3.采集相关乡村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地名相关属性信息。
4.针对未上图的乡村地名,采集相关属性数据进行信息完善补充,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同时完成在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平台相关地名标准名称及点位上传工作,上图不低于1500条标准地名信息。
5.针对已上图但信息错误的乡村地名,采集相关属性数据进行信息更新,修正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同时完成在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上进行信息修正工作。
6.对各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乡村地名兴趣点采集工作操作流程培训。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服务范围:惠安县行政区划全域。
2、中标(成交)人须保障数据及时备份及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须提供相应的备份及安全保障硬件系统。项目完成后,所有备份及安全保障硬件都必须移交采购人。
3、中标(成交)人须拟派具备丰富的地名普查项目实施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且具有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项目实施经验,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服务。
4、中标(成交)人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验收。
5、售后服务
5.1中标人提供为期至少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涉及新增,由双方协商,另行收费。
5.2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8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
6、验收标准:
6.1通过国家地名信息库平台审核,达到入库合格要求。
6.2成果未能通过的,中标人应按系统规范进行修改,并及时将修改后的成果报上级部门复核。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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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交付。(自合同签订后实施)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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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文件、行业规范等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整个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在接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文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完成,人员进场开始实施工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项目实施进度达到总进度约50%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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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