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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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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280001543044 发布时间:2024-08-28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

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

.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一标段)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善岱镇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与甲方在合同中约定)

验收要求

1期:达到采购人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投标报价:本次报价不接受价格降价,价格分不作为竞标项。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面向对象情况

所属行业

招标技术要求

1

 

其他保险服务

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一标段

1.00

1,750,000.00

1,7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一标段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内乡振发〔202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民委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机制的通知》(内财农函〔2024〕233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的有关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我旗脱贫人口、边缘监测人口和农村人口返贫、致贫风险,结合我旗实际,拟通过保险保障的方式,探索构建政府、承保机构、农民共同参与的防贫保障长效机制,防止农村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刚性支出较大、收入大幅缩减或人力结构发生变化等造成返贫致贫,兜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坚固防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二、保险模式按照上级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开展防贫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采用“资金池”经办型保险模式。

三、投保主体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土默特左旗农村户籍人口,正常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1

监测人口及其他农村户籍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保。

四、承保主体及服务范围按照积极鼓励承保机构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承保机构,营造良好的保险服务。在优中选优、争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的基础上,提供经办服务,并签订防贫保险合作协议,负责对全旗农村户籍人口的防贫核查、防贫保险宣传、防贫保险理赔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按照地域经济发展和脱贫人口分布等特点,划分2个保险服务区,其中善岱镇为1区,察素齐镇、毕克齐镇、台阁牧镇、白庙子镇、敕勒川镇、塔布赛乡和北什轴乡为2区,本标段为1区。

五、投保方式以不记名投保方式为主,兼顾保障正常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保险覆盖全旗农村户籍人口,做到应保尽保。

六、保障标准和内容每年均以上一年度自治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作为标准线(以后年度与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调整),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导致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可获得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正常脱贫人口及监测户人口等重点人群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的保障原则延续以前保障措施及标准。投保主体的合法性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方法确定具体收入。投保主体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发生收入减少的不予理赔。

七、投保资金标准

(一)预设防贫保险金结合上年度防贫保险赔付比例以及防返贫、致贫摸底调查数据,根据《土默特左旗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预设防贫保险金600万元。防贫保险金可以通过年度考评赔付情况,进行递增或递减。

(二)设立应急救助储备金常态化设立应急救助储备金,主要由2024年以前防贫保险资金结余部分组成,防贫保险发生高于赔付比例或发生重特大灾害等情形时,启动该项资金。

八、赔付比例防贫保险金年内赔付比例上限为投保资金的105%,高于赔付比例时启动应急救助储备金,赔付比例未达到投保资金的,剩余部分在计提服务费用后滚动到下一年度按投保资金继续使用。应急救助金赔付比例上限为100%,支出部分由下一年度防贫保险资金补齐。

九、资金来源和管理费防贫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市级及旗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按照《土默特左旗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自治区衔接资金承担321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承担17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承保机构计提管理费比例为赔付金额的10%。

十、运营机制

(一)运行方式防贫保险资金由承保机构负责运营管理,每个运营周期为12个月,通过创新采取保险理赔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保险补偿性给付。

(二)管理机制一是承保机构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运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旗农牧局年底将对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考评,以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为标准,对群众不认可、反映不良、未按规定执行的、未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时的承保机构采用淘汰制,下一年度不再进行合作,情节严重者按照合作协议追究责任。

十一、保险理赔申报流程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承保机构实地勘查、旗审定办理、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的程序,根据相应类别落实防贫险保障措施。一是防贫保障对象提交申请。防贫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二是村委会评议申报。村委会收到防贫保障对象申请,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

 

 

 

实防贫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召开村委会评议、公示,将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上报给所属乡镇。三是乡镇审核上报。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进行审核后报送旗农牧局。在理赔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保险对象顺利完成理赔申请等工作。四是承保机构实地勘查。承保结构接到旗农牧局相关数据材料后,对提交申请的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四看”: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一算”:算收入;“一核”:核信息;“一评议”:评家庭整体情况)的方式调查取证并形成查勘认定结果,以上流程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五是旗审定办理。承保机构实地勘查结果反馈旗农牧局,由旗农牧局核实结果并会同行业部门、承保机构进行审批。六是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经旗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发放防贫保险资金,并将有关凭证存档,旗农牧局每季度向市农牧局报备防贫保险资金发放情况。

十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运行保障按照“市级统筹、旗县落实”的原则,旗农牧局、财政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旗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各级承担的防贫保险资金,监督指导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旗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乡镇和承保机构依法规范开展防贫保险工作。各乡镇、村做好防贫保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导向,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更好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数据核查旗农牧局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及时了解区域内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并申请防贫保险理赔,为农村人口及时获得防贫保险提供保障。

(三)加强政策培训宣传要将防贫保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防贫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熟练掌握政策和流程,推动防贫保险业务顺利开展。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防贫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2

本次报价不接受价格降价,价格分不作为竞标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合同包2(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二标段)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察素齐镇、毕克齐镇、台阁牧镇、白庙子镇、敕勒川镇、塔布赛乡和北什轴乡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与甲方在合同中约定)

验收要求

1期:达到采购人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投标报价:本次报价不接受价格降价,价格分不作为竞标项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面向对象情况

所属行业

招标技术要求

2

 

其他保险服务

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二标段

1.00

4,250,000.00

4,2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二

附表一:土默特左旗2024年防止返贫致贫保险项目二标段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内乡振发〔202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民委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机制的通知》(内财农函〔2024〕233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的有关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我旗脱贫人口、边缘监测人口和农村人口返贫、致贫风险,结合我旗实际,拟通过保险保障的方式,探索构建政府、承保机构、农民共同参与的防贫保障长效机制,防止农村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刚性支出较大、收入大幅缩减或人力结构发生变化等造成返贫致贫,兜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坚固防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二、保险模式按照上级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开展防贫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采用“资金池”经办型保险模式。

三、投保主体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土默特左旗农村户籍人口,正常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人口及其他农村户籍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保。

四、承保主体及服务范围按照积极鼓励承保机构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承保机构,营造良好的保险服务。在优中选优、争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的基础上,提供经办服务,并签订防贫保险合作协议,负责对全旗农村户籍人口的防贫核查、防贫保险宣传、防贫保险理赔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按照地域经济发展和脱贫人口分布等特点,划分2个保险服务区,其中善岱镇为1区,察素齐镇、毕克齐镇、台阁牧镇、白庙子镇、敕勒川镇、塔布赛乡和北什轴乡为2区,本标段为2区。

五、投保方式以不记名投保方式为主,兼顾保障正常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保险覆盖全旗农村户籍人口,做到应保尽保。

六、保障标准和内容每年均以上一年度自治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作为标准线(以后年度与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调整),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导致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线的,可获得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正常脱贫人口及监测户人口等重点人群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的保障原则延续以前保障措施及标准。投保主体的合法性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方法确定具体收入。投保主体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发生收入减少的不予理赔。

七、投保资金标准

(一)预设防贫保险金结合上年度防贫保险赔付比例以及防返贫、致贫摸底调查数据,根据《土默特左旗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预设防贫保险金600万元。防贫保险金可以通过年度考评赔付情况,进行递增或递减。

(二)设立应急救助储备金常态化设立应急救助储备金,主要由2024年以前防贫保险资金结余部分组成,防贫保险发生高于赔付比例或发生重特大灾害等情形时,启动该项资金。

 

 

1

八、赔付比例防贫保险金年内赔付比例上限为投保资金的105%,高于赔付比例时启动应急救助储备金,赔付比例未达到投保资金的,剩余部分在计提服务费用后滚动到下一年度按投保资金继续使用。应急救助金赔付比例上限为100%,支出部分由下一年度防贫保险资金补齐。

九、资金来源和管理费防贫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市级及旗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按照《土默特左旗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自治区衔接资金承担321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承担17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承保机构计提管理费比例为赔付金额的10%。

十、运营机制

(一)运行方式防贫保险资金由承保机构负责运营管理,每个运营周期为12个月,通过创新采取保险理赔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保险补偿性给付。

(二)管理机制一是承保机构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运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旗农牧局年底将对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考评,以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为标准,对群众不认可、反映不良、未按规定执行的、未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时的承保机构采用淘汰制,下一年度不再进行合作,情节严重者按照合作协议追究责任。

十一、保险理赔申报流程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承保机构实地勘查、旗审定办理、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的程序,根据相应类别落实防贫险保障措施。一是防贫保障对象提交申请。防贫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二是村委会评议申报。村委会收到防贫保障对象申请,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防贫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召开村委会评议、公示,将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上报给所属乡镇。三是乡镇审核上报。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进行审核后报送旗农牧局。在理赔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的作用,帮助保险对象顺利完成理赔申请等工作。四是承保机构实地勘查。承保结构接到旗农牧局相关数据材料后,对提交申请的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四看”: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一算”:算收入;“一核”:核信息;“一评议”:评家庭整体情况)的方式调查取证并形成查勘认定结果,以上流程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五是旗审定办理。承保机构实地勘查结果反馈旗农牧局,由旗农牧局核实结果并会同行业部门、承保机构进行审批。六是保险理赔资金发放到户。经旗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发放防贫保险资金,并将有关凭证存档,旗农牧局每季度向市农牧局报备防贫保险资金发放情况。

十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运行保障按照“市级统筹、旗县落实”的原则,旗农牧局、财政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旗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各级承担的防贫保险资金,监督指导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旗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乡镇和承保机构依法规范开展防贫保险工作。各乡镇、村做好防贫保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导向,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更好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数据核查旗农牧局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及时了解区域内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并申请防贫保险理赔,为农村人口及时获得防贫保险提供保障。

(三)加强政策培训宣传要将防贫保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防贫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熟练掌握政策和流程,推动防贫保险业务顺利开展。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防贫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2

本次报价不接受价格降价,价格分不作为竞标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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