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说明: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分包,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挂靠、转包、分包情形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合同无效,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总则
第一条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开发建设,以大平台带动大发展,按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部署,拟开展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工作。
第二条 工作目标
对金融城东区的控规进行检视,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彰显区域价值,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高质量发展。本次工作需贯彻国家、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会议精神,立足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新时代发展背景,对现行控规进行检视,问题导向,识别可优化空间,从功能布局、绿地景观、交通组织、城市设计等方面提出优化思路和具体对策,并通过控规调整落实优化成果。
第三条 项目组织及业主单位
本项目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统筹实施,具体包括控规组织编制、成果审查、上报审批、技术协调等工作。同时作为本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与承接单位、组织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本项目工作费用。
第四条 工作范围
金融城东区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部,南起珠江、北至黄埔大道、东起天河区界、西至车陂路,涉及AT0914、AT1018两个规划管理单元,规划面积141.6公顷(包含东圃大桥、北帝沙岛天河区界部分,扣除珠江水域,详见附图)。
第五条 总体要求
承接本规划任务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采购需求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件规定的条款完成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规调整优化的相关工作。
二、 工作原则
第六条 规划引领、贯彻部署。以各层次上位规划为引领,探索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任务,及时反思规划方向与现实需求,进一步打造天河区乃至广州市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典范。
第七条 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以国际化视野开展高标准设计,协调地域景观和功能特征,汇聚世界级金融企业,打造国际金融社群,塑造兼具国际化与地域性的滨江城市风貌。
第八条 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充分考虑广州市各功能板块联动发展,注重项目地与天河中央商务区、天河智谷、鱼珠片区、琶洲核心片区等周边地块的空间关系和协调发展,以统筹发展为前提,优化片区空间形象,打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
第九条 产城融合、开放共享。以人为中心,考虑职住平衡及便捷出行,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为金融企业及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坚持共享发展、智慧营城理念,探索金融事业发展与社会服务、公众服务之间的新型关系。
第十条 注重实际、近远结合。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片区的发展状况,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要求。应当使地区的发展规模、建设时序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适应。
三、 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控规检视
控规检视工作需贯彻国家、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会议精神,立足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的实际情况,从功能定位、规划结构、规划理念、功能布局、绿地景观、交通组织、城市设计等方面对东区控规进行检视,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控规调整优化方向。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状概况
1.1规划历程(东区规划历程梳理图表)
1.2现行控规概况(土地利用图、绿地景观布局图、交通系统图、城市设计效果图)
1.3土地供应情况(土地供应情况分析图)
1.4土地权属情况(土地权属图)
1.5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建设分析图)
2.规划检视
2.1检视工作框架(工作框架分析)
2.2规划优化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图)
2.3检视问题梳理(检视问题分析图)
第十二条 城市设计
整体城市设计。基于宏观政策要求和东区实施现状,对东区的空间结构、空间形态、绿地景观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优化建议,提炼设计理念,彰显设计亮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空间结构研究。在充分调研现状建设条件和土地权属的前提下,研究分析东区规划设计中的经验和不足,统筹考虑8平方公里金融城、起步区、北区以至周边区域的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功能衔接和风格协调,对用地布局、规划结构和功能进行研究总结,发掘东区优势,提出东区的空间结构,为东区招商宣传做好铺垫。
2.空间形态设计。衔接广州市总体城市设计,综合考虑地区景观环境特色、功能发展需求、未来发展趋势,加强地区特色,塑造国际特色的总体风貌。对整体城市空间形态进行详细设计, 明确整体的城市景观结构,明确整体空间形态意向、主要轴线、节点、廊道与天际线形态等,突出产城融合、金融城市的空间特征。
3.绿地景观规划。基于“公园城区,绿美天河”建设背景,对金融城东区各类绿地空间进行优化,提出设计指引,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优化公园绿地建设标准。统筹片区周边生态环境资源,针对东区各类绿地提出分类建设标准,制定公园导则,引导公园实施建设。
3.2.加强陆岛两岸联系。释放北帝沙岛生态景观资源价值,同时进一步优化片区滨江基础设施,提升滨江地区空间品质与可达性。
3.3.围绕片区内珠江滨江岸线和河涌沿岸等水系景观、绿美生态建设、道路交通等,深入开展专题研究论证。
4.城市设计管控。结合城市设计方案与规划实施情况,精细化导控城市风貌,确保城市设计要求有效传导至实施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1.公共空间指引。以广场、公园绿地、河涌、街道、慢行网络等空间为载体,充分考虑生活与生产人群的行为特征,建构品质优良、活力开放、便捷可达、彰显地域风采的公共空间网络体系,重点精细建设江边、涌边绿地,打造高品质的绿美生态环境;对城市家具、标识系统、植物绿化、智慧设施等公共空间要素提出设计指引。
4.2.主要界面控制。对本地区的城市界面进行研究,尤其是珠江及黄埔大道沿线等主要对外的城市界面,确定主要景观界面的建筑体量、高度、轮廓(天际线)以及建筑材质、色彩等控制要求。
4.3.建筑设计导控。确定设计目标与原则,对高度、强度、建筑形态等进行多要素的指引,表述应规范、简洁、准确,采用规范性条文书写,体现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对城市设计的各项要素提出控制要求和实施策略,优化完善城市设计图则(含地块管理控制图则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5.综合上述内容,形成整体城市设计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1空间结构
5.1.1空间结构(空间结构分析图)
5.2设计方案
5.2.1设计理念
5.2.2整体用地布局(土地利用图、指标表)
5.2.3整体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公共空间组织图、建筑功能布局分析图、开发强度分析图、整体鸟瞰效果图(2个角度))
5.2.4重点区域优化(重点区域效果图、城市设计要点分析图)
5.3绿地景观规划专篇
5.3.1现状概况(绿地现状分析图)
5.3.2绿地优化目标
5.3.3设计对策(设计对策分析图)
5.3.4绿地系统规划(公园分区分析图、绿地系统规划图)
5.3.5滨水岸线规划(滨水岸线功能划分图)
5.3.6景观节点规划(景观节点设计图)
5.3.7绿地景观指引(各类绿地景观建设指引意向图)
5.3.8绿地建设实施控制(绿地导则体系分析图、绿地导则解释示意图、各类绿地导则)
5.3.9经营性用地场地景观建设指引(经营性用地场地景观建设意向图、正负面清单表)
5.4城市设计管控
5.4.1风貌管控目标
5.4.2公共空间管控指引(公共空间布局图、公共空间建设意向图)
5.4.3城市天际线(城市天际线分析图)
5.4.4城市界面管控指引(街道界面类型分析图、界面效果意向图)
5.4.5第五立面管控指引(第五立面管控分类图、第五立面管控示意图)
5.4.6城市色彩管控指引(色彩控制分区图、建筑色彩规划示意图)
5.4.7绿色建筑建设指引(绿色建筑布局图、绿色建筑设计意向图)
第十三条 控规调整优化
根据控规检视发现的问题,以问题导向,对需要优化的内容开展控规调整优化工作,并对调整优化后产生的提升和效益进行阐释。本次控规调整优化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应编制需调整控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发展规模预测。从生态、交通、产业发展、产城融合等方面研究开发建设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地区开发强度与预测地区人口规模。
2.发展定位研究。结合广州办公供给分析、广州产业布局、金融城整体规划及东区区位特点等,着眼于未来城市发展形态,研究金融城东区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潜力,充分借鉴国内外金融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经验,明确金融城东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
3.用地功能布局。基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的规划定位、区位条件、发展定位和相关规划要求,从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空间质量、促进资源共享的角度进行用地布局优化,对优化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城市形态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4.公服服务设施。针对金融城东区的产城用地规模和布局,立足以人为本、促进城市活力、提升公服水平的角度,综合考虑金融城片区整体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公服设施类型、等级、规模,以高水平公共服务设施支撑该地区发展。
5.市政基础设施。衔接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对片区市政设施的布局要求,充分考虑片区经营性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片区各类市政设施,结合市政设施相关规范妥善安排设施布局,尽可能减少市政设施邻避影响。
6.综合交通规划。基于东区交通建设现状,适当扩展研究范围,对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和慢行系统等深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1.轨道交通。结合东区产城用地布局,研究规划地铁站线路与站点合理性,提出优化建议,衔接金融城片区轨道交通相关规划。
6.2.道路交通。结合东区在建已建道路和已批在建用地建设情况,协调整合场地标高,保障用地与道路衔接合理,注重与黄埔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的衔接,与鱼琶隧道、车陂隧道、环城高速等道路的衔接,加强研究论证,做好人行、车行交通节点规划设计,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明确道路名称。
6.3.慢行系统。衔接黄埔大道快速化工程和临江大道东延段工程,完善片区慢行交通系统。
7.规划管理单元导则。对规划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包括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对规划管理单元层面的规划控制提出强制性要求,并形成相应的图表。
8.地块管理控制图则。在地块图则中纳入城市设计控制要素和城市设计指引,以便于城市设计内容的操作执行,达到直接指导规划管理和地块开发建设的要求。地块详细图则主要包括规划图、城市设计平面图、城市设计效果图、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城市设计导引等几部分。
8.1 规划控制图:应准确、清晰地表示地块划分界限、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道路控制线、道路侧石线、建筑轮廓线、开敞空间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水域、地块内部绿地控制范围等)、视线廊道控制线、步行系统(包括人行过街隧道、二层步行连廊、二层公共走廊控制区域、步行通道等)、街道界面与建筑退缩控制线、建筑裙房和塔楼控制线、建筑高度、公共地下空间控制范围等规划控制内容。应准确、清晰地标注地块编码、用地性质代码、地块界限各点坐标、公共设施符号、道路交叉口及平曲线控制点坐标、道路交叉口标高、转弯半径、道路断面类型等。图纸精度采用1:1000-1:2000。
8.2 地块位置图表达地块在范围中所处的空间区位。
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对西核心区范围内地块的强制性控制内容进行列表,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对范围内地块的引导性控制内容进行列表,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人口容量等。
8.3 法定图则规定的地块强制性控制内容是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强制执行,地块引导性内容可为规划实施管理提供参考。
8.4 城市设计导引:根据需要对地块提出有关城市设计导引要求,包括建筑风格、色彩、界面、开敞空间等。如在退让城市道路、建筑日照间距等方面有特殊考虑的,应在图则中表达说明。
9.综合上述内容,形成控规调整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9.1规划图
9.1.1土地利用规划图
9.1.2管理单元划分示意图
9.1.3规划控制图
9.2表格
9.2.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表
9.2.2规划管理地块控制内容表
9.2.3控制性详细规划条文
9.3公服设施
9.3.1现状概况(公服设施现状分析图)
9.3.2公服设施优化目标
9.3.3地块配建设施布局(各地块配套设施图表)
9.3.4教育设施布局(教育设施布局分析图)
9.3.5医疗设施布局(医疗设施布局分析图)
9.4市政设施
9.4.1现状概况(市政设施现状分析图)
9.4.2市政设施现状概况(市政设施现状分析图)
9.4.3市政设施优化目标
9.4.4污水设施规划(污水系统规划图)
9.4.5燃气设施规划(燃气系统规划图)
9.4.6供能设施规划(供能系统规划图)
9.4.7供电设施规划(供电系统规划图)
8.4.8环卫设施规划(环卫系统规划图)
9.5综合交通
9.5.1现状概况(现状交通分析图)
9.5.2交通优化目标
9.5.3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分析图、道路命名体系分析图、道路竖向分析图、交通组织分析图、道路断面示意图、重要节点衔接分析图)
9.5.4轨道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规划图)
9.5.5慢行交通规划(慢行系统布局图、过街设施规划图)
9.5.6交通设施规划(公交站场规划图、静态交通规划图)
第十四条 专项评估
根据《广州市详细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结合东区控规调整优化方案,对金融城东区开展交通影响评估、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的专项评估工作,并按相关要求编制专项评估成果。
(一)交通影响评估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概述:说明该交评的项目背景、区位、评估范围及年限,并介绍方案主要内容及相关研究依据。
2. 现状与规划分析:分析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现状用地情况,以及交通现状(包括道路交通、公共交通、静态交通、慢行交通等);分析研究范围内主要土地利用性质与布局、周边土地利用的主要发展方向,以及交通设施的规划情况。
3. 交通需求预测:介绍项目出行方式结构、需求预测结果等。
4. 交通影响评估与改善:分析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等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
5.结论与建议:评价结论、必要性措施和建议性措施。
(二) 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概述:说明片区洪涝安全和海绵城市总体建设目标、策略。
2. 竖向规划专篇:
1)配合城市用地选择与用地布局方案、作好用地地形、地貌和地质分析,充分利用改造地形、确定主要控制点标高。
2)分析规划用地的分水线、汇水线、地面坡向,确定雨水排出及防洪排满方式。
3)防洪(潮、浪)堤顶及堤内地面最低的控制标高。
4)无洪满危害的江河湖岸最低的控制标高。
5)根据排洪、通航的需要,确定大桥、港口、码头等的控制标高。
6)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与高速公路、铁路主干线交叉点的控制标高。
7)城市雨水主管沟排入江、河的可行性及控制标高。
8)各规划地块的控制标高。
3. 出控规阶段应对措施和后续实施指引。
1. 现状与规划分析:结合上位防洪排涝规划和片区市政、竖向专项规划,分析片区洪涝安全和海绵城市建设基础。
2. 蓝绿空间布局:结合东区控规调整优化工作,梳理优化后的蓝绿空间布局,说明各类绿地、水域的用地规模和指标。
3. 海绵设施建设:针对片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结合优化后的用地布局提出调蓄设施布局和规模。
4. 竖向管控要求:结合上位防洪排涝规划要求,提出片区竖向高程方案。
(三)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树木资源调查:对场地现状树木进行外业调查,记录和整理数据。
2. 树木保护措施:针对现有绿地、连片成林、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提出控规阶段应对措施和后续实施指引。
3. 绿地布局:结合控规调整优化方案,说明控规调整前后各类绿地布局和规模。
第十五条 其他配合服务
配合甲方制作与项目相关的会议汇报文件、公示文件(含图纸和展板)、部门意见采集和落实、会议材料料及上报市政府的材料、控规数据上网等;协助规划审批部门与土地出让部门,绘制用地招商图、给予书面技术指导、规划宣讲等其他服务。
四、 项目成果提交要求
第十六条 投标阶段成果要求
根据金融城东区现行控规和现状建设情况,梳理问题,提出控规调整优化的初步思路。投标成果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人对项目的熟悉和理解程度;
2)项目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
3)梳理重难点问题;
4)提出初步规划优化方案;
5)妥善安排工作时间与工作计划;
6)明确质量保障和服务响应标准。
第十七条 最终成果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包含控规调整优化(含城市设计)和各专项的相关成果。所有成果应包含“工作内容”所列内容,并满足《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建库标准》、《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技术规程》及《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州市详细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指引》等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控规调整优化(含城市设计)的成果包括控规调整文本和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两大部分,逻辑清晰,图文并茂。若上述成果达不到提交规委会要求,则需按相关规定、标准编制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以符合提交规委会审议的要求为准。
各专项成果包括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报告、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 成果格式要求
提交的成果应包含文本文件和汇报文件:
文本文件: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调整必要性、规划优化方案、规划优化前后对比,并结合必要的设计图纸形成图文并茂的文本。
提交的文本文件应包含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两种。电子形式应采用DOC或PDF格式,纸质文件规格为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
汇报文件:能清楚地、简明扼要地阐述文本文件中的内容,有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两种。电子形式应采用PPT格式,纸质文件规格为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
五、 工期和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工期计划(审查、审批、公示时间不计算在下列工作时间内)
1.第一阶段(10个工作日):收集相关资料并开展现场调研,对接相关部门、用地业主明确用地需求,梳理主要问题,完成控规检视的相关内容。(对应合同4.1.1“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20个工作日):根据控规检视内容及相关意见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编制各专项评估成果初稿,成果相对成熟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对应合同4.1.2“第二阶段”)
3.第三阶段(20个工作日):与需优化地块的权属主体进一步协调优化方案,编制控规调整成果和各专项评估成果终稿。成果完善后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乙方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报市政府审定。(对应合同4.1.3“第三阶段”)
阶段 |
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 |
现行控规回顾、现状梳理与问题分析,对接相关部门、用地业主明确用地条件 |
编制控规检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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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控规检视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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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根据控规检视内容,编制控规调整优化成果初稿 |
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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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提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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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与需优化地块的权属主体进一步协调优化方案 |
公示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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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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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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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报市政府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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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数据上网入库 |
第二十条 技术要求 控规调整优化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六、 成果报送、审查及验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项控规调整优化工作分阶段进行评审,由广州市规划与自然
资源局天河区分局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
查和验收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方案介绍。
第二十二条 各阶段提交的成果文本数量需满足各种审查会议及协调会议使
用要求,具体提交数量及时间由组织单位提前通知设计单位。审查和验收具体时
间在规定的时限内,经组织编制单位与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确定。设计单位必须于
审查前派专人将规划成果送达,待通过审查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
按时提交审批成果。
第二十三条 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组织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二十四条 本项目成果验收标准与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
分局以采购需求第十一至第十八条内容作为成果审查和验收的具体标准,以通过市政府审批作为验收通过依据。
七、 团队管理要求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熟悉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基本情况,了解相关规划情
况,并有类似项目经验。对于项目相关的现行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技术流
程有较好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丰富
的城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等类似项目主持经验,获得过城
乡规划类奖项。原则上项目研究团队应至少同时包含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或以
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3人或以上。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主动、积极配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天河区分局项目工作的推进,服务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内。同时,投标人
应接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的定期检查,提供全面且切实可行的
后续技术服务。
八、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项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业主单位及组织编制
单位所有;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
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第二十九条 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业主单位、组织编
制单位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
成果。
第三十条 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技术服务合同
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设计采购需求规定的;
2.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4.无填写完整的设计单位图签,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
第三十一条 本项目采购需求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所有。
附图: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规调整优化工作范围示意图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规划公示、征求意见、评审、报批等程序所产生的时间另计)形成最终成果。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第一阶段费用:合同签订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阶段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采购需求所述第二次成果),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公示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40%; 第三阶段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采购需求所述第三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通过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30%。 乙方须提前7日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足额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因乙方逾期提交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而不构成违约。乙方提供发票不视为已收到甲方付款。 上述款项支付因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时间过长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的,乙方予以谅解,甲方应积极协调,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以采购需求第十一至第十八条内容作为成果审查和验收的具体标准,以通过市政府审批作为验收通过依据。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 |
项 |
1.00 |
3,210,000.00 |
3,2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