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加快我镇以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域副中心步伐,打造最美旅游公路服务枢纽,提升全域化公共服务水平,探索乡镇治理新举措,我镇计划实施龙门县永汉镇全域化服务项目。中标人为我镇提供环卫一体化(含镇区清扫保洁及主干道保洁)、市容市貌协管、绿化管养、河道保洁、消杀、市政设施维护等服务,实现全域化管理科学性、专业性、统一性目标。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单价为1080万元/年,项目实施3年,即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总额为3240万元。
采购包1(龙门县永汉镇全域化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服务费按每月支付。(1)每月服务费=中标金额36个月平均数-考核评分扣减数。(2)中标人在每月10日前,办理支付手续。 (二)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发票;(3)请款必须的其它材料。 (三)如因不可抗力或因规划、建设、管理或其他原因出现服务范围调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实际提供服务情况及考核扣减服务情况支付服务费。 (四)由于服务费的计量拨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实际支付时间可能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限,中标人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质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工约定收款账户。 注: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二)服务规范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三)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加班、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而且该投标人没有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项报价表”,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2.结算方式,总价包干。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开具的服务费用支付申请书及费表;(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4)月度考评结果汇总表(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3.服务响应时间,30分钟内电话响应,24小时现场响应。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5.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认证证书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认证证书 。注:其认证体系已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认证证书,可提高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环境、健康安全、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及技术服务水平。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清扫服务 |
龙门县永汉镇全域化服务项目 |
年 |
3.00 |
10,800,000.00 |
32,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龙门县永汉镇全域化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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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清单
二、服务内容要求 (一)服务范围 永汉镇S119线龙华横槎—黄牛冚,新南油公路油田路口—麻布大桥,永南路,永南路—梅州水库管理处路段,大埔桥—永南路8公里,永麻路,广河出口—坳头,永城公路(曲塘桥—南油公路段),环城路全段及服务期内甲方正在或规划建设的相关主干道。 永汉镇建成区、农贸市场、永汉新卫生院周边区域和道路、新城华府附近道路和巷道、大埔法治广场、绿道全线、万洞新村、永桥新村、河东开发区以及永麻路红绿灯至永汉实验中学段道路两侧(包含中学门口区域)、S119线红绿灯至依云四季段道路两侧、S119线红绿灯至永汉新大桥段道路两侧、增龙路红绿灯至鹤湖村委段道路两侧(包含小博士幼儿园片区)、永汉新卫生院至大埔法治广场段的河道两旁、大埔法治广场至永汉新桥的河道两旁、增龙路至依云四季后门的河道两旁等区域。
道路路面保洁范围:镇域范围内部分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合计面积约54.59万平方米,具体服务范围见下表:
根据项目实际管理情况,结合区位现状特点,拟将管理范围划分为11个管理网格,区分管理重点灵活安排岗位人数,具体范围如下:
绿化管养服务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涉及行道树约4000棵,具体情况如下:
4.消杀服务 服务范围为永汉镇辖内区域,实行订单式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对应的服务点位开展相关服务。 5.市政设施维护 服务范围为永汉镇辖内区域,实行订单式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对应的服务点位开展相关服务。 6.河道保洁 服务范围为永汉镇辖内区域,实行订单式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对应的服务点位开展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环卫保洁 (1)实行安全文明作业,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需佩戴安全保护标志;不阻碍行人、车辆行走,无违章作业,无责任事故。 (2)每天清扫道路、街巷、公共广场和空地的灰土、垃圾,动物粪便,捡拾内街内巷路面的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等杂物,清扫路面积水,清洗污染路面,清除主要路面杂草,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3)每天清理公共空地内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等杂物。 (4)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不小于16小时,首次普扫在7:00前完成,上下班交通高峰期不使用大扫把;每天普扫2次,普扫后为巡回保洁,清扫保洁后路面应不见垃圾。 (5)每天清理服务范围内及两侧公共建(构)筑物或设施立面及路面的乱张贴、乱涂写;清理黏附、吊挂在道路和内街内巷范围内的天台、雨棚、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保证无明显的乱张贴乱涂画及其污迹。 (6)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辖内公共厕所全面清洁,做到“五无六洁”:即无积水、无便垢、无烟头纸屑、无臭味、无蝇蛆、墙壁清洁、瓷片清洁、地面清洁、水槽清洁、尿槽清洁、厕所四周环境清洁。 (7)每月对石脚边、沙井盖、吊渠口进行清洗不少于2次,确保整洁,不影响市容。 (8)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在机械不能作业的情况下,应采用人工作业;人工作业过程亦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 (9)道路洒水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抑尘剂应根据产品性能合理使用;冲洗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垃圾尘土量确定。 (10)及时清理绿化带垃圾,清理树圈垃圾,清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清垃圾收集容器落地垃圾,清口香糖污迹,清乱张贴乱涂写乱钉挂。 (11)镇区内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扫、整理、清洗、消毒消杀等工作。其中,垃圾桶点应每日清扫、整理,原则上每日消杀两次以上,每周清洗一次以上;果皮箱每周擦洗,原则上每周消毒两次以上。 (12)保洁机具整洁,性能良好,摆放整齐、清洁、维修更新及时。工具房整洁美观,不储藏杂物,不改变使用性质。作业工具存放工具房内,并保持整洁。 (13)保洁车、小水车、保洁工具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规范编号,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不妨碍交通。 (14)道路清扫保洁宽度需保洁至两边人行道的店铺、住户门前(大型广场及小区范围的道路除外)。 (15)清扫与外单位路段连接的地段,必须向外单位路段多扫入6米,避免清扫保洁盲点。清扫车行道及护栏时,面向来车方向清扫,注意来往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清扫侧石时要带扫2米宽的路面,将垃圾扫至路边归堆并及时收运。 (16)按定员定额配备工人,实行岗位巡回保洁。 (17)所产生的水费、排污费、化粪池清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8)按以下标准配备环卫设备: 1)高压三轮清洗车:3辆或以上。 2)高压清洗车及洒水车:配备不少于1辆洒水车,不少于2辆高压冲洗车 3)路面清扫车:2辆或以上。 4)管理人员巡查车:1辆或以上。 5)环卫三轮快保车:不少于60辆。 6)垃圾桶:660L及240L的垃圾桶数量根据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合理投放,并在服务期内对破旧、损坏的垃圾桶及时进行更换。 2.市容市貌协管 (1)交通协管 1)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在服务范围内,针对行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横穿机动车道以及违规载人等妨碍道路交通秩序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劝导服务工作,以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 2)定期汇报整治情况。定期向街道办汇报不文明或违法行为整治情况,汇报整治工作的具体内容、目标、实施步骤以及当前进度,以确保工作进程透明度。 (2)流动摊贩乱摆卖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协同城管局、街道执法队等政府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乱摆卖现象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工作。基于调查结果,明确重点整治的路段和区域,配合城管部门,对游商乱摆卖、乱派传单卡片、乱搭帐篷、广告地推、私放无人机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集中的整治,以切实维护城市秩序和市容环境。 (3)商户管理 协同城管等相关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商户经营规范检查工作,确保商户严格按照经营要求开展经营活动。配合执法部门对商户店面进行严格审查,每日对管辖区域进行巡查,关注商户是否存在超面积经营、占道经营的情况,并督促商户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4)乱张贴、乱拉挂管理 针对辖区内小广告、海报、横幅等乱张贴现象,应及时采取制止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检。对于辖区内线缆凌乱低垂、乱悬挂等情况,应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清理,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5)违规搭建管理 定期检查辖区范围内是否有违规搭建现象,对于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商户、居民应给予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者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并予以配合处理。 (6)乱堆放管理 定期巡查,关注公共区域及道路是否存在沿线乱堆杂物及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并及时处理。 (7)应急处置 对服务区域范围进行动态巡察,检查河涌两岸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如发现可能危及人员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化解风险,并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 3.绿化养护 对服务范围内的绿化植物(含灌木、绿地、花坛、行道树等),参照二级管养标准管养进行绿化养护。 (1)根据植物种类、状况定期浇水,及时修剪枯枝、残枝和养护树木、草坪、花卉等,除杂草、除病虫害、防台风处理等执行专业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交由采购人存档。 (2)绿篱和灌木养护管理。保持绿篱完整无缺口,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定期除杂草,养护面松土,无板结,绿篱定期修剪整形。定期松土施复合肥,结合雨天进行,以撒施为主。 (3)负责辖内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垫土、滚压、冬季防冻等工作。 (4)对绿化区域斑秃裸露点位进行恢复整改工作。 (5)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设计整体和细部绿化造型方案,要求常绿常新。 (6)当辖区内树木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及时对其修剪、扶正。 4.消杀服务 为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质量,中标人需严格依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按每月两次的频率开展辖区内蟑螂、鼠、蚊、蝇等有害生物消杀和防治工作,并对辖区内蟑螂、鼠、蚊、蝇密度进行定期监控,可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四害发生情况,视情况与采购人沟通增减作业次数,增加的作业次数按实际作业次数结算。 5.市政设施维护 当有市政设施需要维修时,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团队到场进行勘察,形成维修方案,说明维修所需物料、人工、时长后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开始施工作业,对应维修物料由采购人提供。 6.河道保洁 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圩镇、低冚村范围内一河两岸的漂浮垃圾、水葫芦的日常清理。清理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所有设施设备,如工作船等,由乙方负责。 7.下水道堵塞清淤服务(额外收费) 包含抽化粪池,隔油池等。本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以及约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三)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设立项目服务中心,配置人员不少于117人,分为综合管理中心,市容综合协管组,环卫一体化组,绿化管养组,四害消杀、河道保洁、市政维修组。
项目除日常的市容协管工作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项目团队将成立机动巡查队,机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辅助开展工作,全过程严格服从政府部门的指导及监督。 1.中标人应该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进场时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市容综合协管设备、清扫保洁绿化设备、办公设备及用品等,以保障正常运作: (1)高压三轮清洗车:3辆或以上。 (2)高压清洗车及洒水车:配备不少于1辆洒水车,不少于2辆高压冲洗车。 (3)路面清扫车:2辆或以上。 (4)管理人员巡查车:1辆或以上。 (5)环卫三轮快保车:不少于60辆。 (6)垃圾桶:660L及240L的垃圾桶数量根据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合理投放,并在服务期内对破旧、损坏的垃圾桶及时进行更换。 (7)巡逻车等其他设备及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要采购。 2.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要保持外观整洁完好,密闭,无破损锈迹,定期维修检查,刷漆翻新。 3.所有投入到本项目的车辆设备应按规定购买有关车辆保险,报采购人备案。 4.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五)信息化服务内容与要求: 信息化服务内容与要求:信息化服务要求:需配置“ 智慧平台” ,具有①环卫管理类系统、②道路清扫监管类系统、③社区定时巡更类系统、④智慧大屏管理类系统。注:系统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系统为购买或租赁的,提供购置或租赁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考核要求 1.总体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建城{1997}21号文)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管理工作。着力于管理范围内主次干道、旅游景区、重要商圈、党政机关驻地等重点区域以及管理薄弱区域,着重解决好市容环境脏乱差等城市管理黑点,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打造更整洁、更安全、更有序的永汉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镇域样板。 2.各项服务工作标准 1)市容市貌协管考核评分细则
2)环卫一体化考核评分细则
5)全域服务总体月度考核 总体服务月度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与督查整改结合考评的方式,其中日常巡查考核分数占比80%,督查整改完成情况占比20%,两者综合得出整体得分。
采购人以月为周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综合得分即为当月考核成绩,综合得分≥95分的为优秀给予书面表扬奖励,不扣减当月服务费;综合得分【85分,95分)为合格,不扣减当月服务费;综合得分【80分,85分),每分扣500元/分;综合得【70分,80分),每分扣1000元/分,并给予警告约谈,并立刻进行整改;综合得分70分以下,每分扣2000元/分,并出具书面警告,约谈相关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若连续性三个月低于70分,采购人可即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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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