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总则
1、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如果中标人在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书面承诺无围标、串标行为及廉洁承诺书。投标文件提供《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行编制)和提供《廉洁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行编制)加盖公章(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二、项目概况
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家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非营利性综合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合作医院;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广东药学院教学基地;广东省创伤救治科研中心古镇创伤骨科基地、南方医科大学数字医学研究所3D打印中心(古镇基地)、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山站)、韦贵康名医工作室;中山市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培训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基地;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广东省心脑血管病社区综合防治示范单位。
医院目前实际开放床位数475张,手术间5个,手术量约5300台/年,其中未包含口腔、日间手术室等。全年高温灭菌器械量约30万件。现正在古镇海洲建新院区,迁建完成后一期床位数为500张,手术间12个,手术量可达约7000台/年,全年高温灭菌器械量可达约40万件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提高手术及感控质量,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指导,配合新医院的建设避免重复投入,以实现减轻财政压力,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安全生产,做到资源配置优化,参照国内医疗机构实行的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的模式,现拟将全院部分高温灭菌器械消毒供应工作交予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进行全流程管理。
三、项目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1号)的精神要求,中标人服务期间须达到《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执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服务范围
1、全院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
2、外来器械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提供的外来合同清单为准);
3、敷料类代灭菌。
五、采购内容清单及最高报价上限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最高单价上限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普通器械高温灭菌(含腔镜器械) |
5.5元/把 |
清洗、消毒、包装、灭菌、运送 |
包内耗材按市场价另计(如:孔巾、治疗巾、纱布等) |
2 |
塑封器械 |
6.0元/把(包) |
清洗、消毒、包装、灭菌、运送 |
口腔车针盒、机锉4件套、各种组合类器械等按包计外其余按器械件数计 |
3 |
外来器械 |
200-600元/套 |
清洗、消毒、包装、灭菌、生物监测、运送 |
200件器械内200元/套,200-300件器械300元/套,600元/套封顶;拆钉类器械按器械件数计(具体情况可双方协商) |
4 |
敷料包代灭菌 |
12-24元/包 |
灭菌、运送 |
单包重量≤2.5kg12元/包,>2.5kg24元/包(包括已包装好的特殊器械包) |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清洗、灭菌及包装所需的材料、包内外指示卡(代灭菌包除外)、各类化学、生物监测包及监测所需的相应设备、包外标签、运输、税收、利润等,服务期限内清洗器械价格的调整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价格表中未包含的物品价格,双方在处理前另行商定。
3、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率形式报价;
4、投标人的折扣率将作为其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各服务的结算价为项目采购内容清单中对应的最高单价上限×投标折扣率。
采购包1(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消毒供应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因采购人新医院筹建中,拟2024年10月份后搬迁至广东省中山市中兴大道北138号,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送货地点的变更)。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按月按时结算。中标人每个月的5号前将上月实际产生的清洗消毒费用及应急服务费用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从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之日算起30天内付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提供的物品须达到《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执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要求,具体验收流程如下: 1.签收 中标人运送给采购人的物品都应将由采购人当场检査(中标人物品封箱,采购人核对交接单箱数并检查运送箱外观清洁干燥无破损)以确保交付的物品符合采购人发货单要求,且外观上可接受(比如包装未受损坏和干燥)。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在交接1个小时内由其授权人员在运送单上签收,并将签收运送单送至双方约定的地点以供中标人员工取回。签收的数量将作为当月账款结算的依据。交接3小时内临床使用反馈经采购人确认不能接受的物品:外观上不可接受(比如包装损坏和未干燥),开包后发现包内物品破损及污垢及时退回中标人,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职责。 2.拒收 采购人需要在将物品送回后3小时内对物品的外观包装完整性(如破包、湿包等)进行检査,在此期间如果发现物品有外观包装完整性缺陷,采购人可以拒收物品。 3.物品交接 (1)复用诊疗器械、器具交接点:污染物品由中标人的物流从医院的污染物品暂存间交接。无菌物品由中标人的物流送至医院的无菌物品暂存间。医院到中标人的运输,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2)代灭菌包:医用敷料由院方清洗干净,检查合格后打包,包装符合规范要求。 (3)由中标人的物流从院内无菌物品暂存间接收。灭菌好的代灭菌包由中标人的物流直接送至院内的无菌物品暂存间。 4.应急医疗器械验收 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将器械交给采购人指定联系人,采购人指定联系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器械进行确认并完成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其他要求 |
1、为提升服务质量,中标人应提供追溯条码牌、转运箱、转运车,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若造成条码牌、转运箱和转运车损坏或遗失(常规耗损除外),按照中标人的购买价给与赔偿。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采购清单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消毒供应第三方服务 |
项 |
1.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消毒供应第三方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全流程清洗消毒灭菌服务: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装和压力蒸汽灭菌。 (2)敷料灭菌服务:对已经清洗合格,包装完好的医用敷料包的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服务。 (3)监测验证服务: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WS 310.3-2016要求完成常规监测项目,并根据采购人求提供相关报告。 (4)转运接收服务: 1)院外物流运送由中标人负责。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可配送至重点科室。 2)物流配送至医院供应室中转站,院内物流由医院完成,送院外消毒灭菌中心处理前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需完成预处理(即目视条件下无明显可见污渍)。采购人对精密及贵重器械运输前做好相关保护,加锐器保护套及使用专用器械盒装载,避免运输中造成损坏。 (5)管理咨询服务:医院灭菌转移过程支持与咨询,医院供应室中转站流程咨询,医院供应室中转站人员培训。 (6)IT 服务:单包追溯,库存信息管理,生产信息报表。 (7)质量管理审核:医院灭菌物品处理信息审査;医院灭菌物品监测信息审査;ISO13485 质量体系;符合 WS 310-2016 标准服务审核。 (8)应急服务:即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医疗器械包,供采购人单次使用(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9)租赁器械服务:根据采购人周转需求,按次提供服务及计费(器械的高温灭菌费用基础上加收6%或另行商定),中标人提供器械包后,采购人使用后应向中标人返还器械包。 2.运送和收取安排 ★(1)运送和收取频率每天至少2次,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及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物流运送的时间和频率。(当天收取的器械、器具当天处理,次日上午前均需送回)。所有用来运送清洁物品和回收使用后物品的物流转运箱或转运车必须为采购人批准指定转运设备。采购人应该提供足够的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库存以保持在该运送时间条件下服务的正常运转。 (2)采购人应当在收取地点和按照约定的频率确保准备好所有用于再处理的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且中标人将对此等物品及时进行具体的再处理,然后将其运返至约定的收取地点。采购人应确保在使用之后、被中标人收取之前,所有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应当被放置于正确的、符合规格要求的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包盘中。再将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装入中标人提供的转运箱或转运车之前,带有明显血迹或污渍的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应当由采购人进行预清洗。中标人将指派专业的作业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污染物品暂存间,统一回收转载可复用的诊疗器械的转运箱或转运车,待物品回收至中标人的作业区域内,在高清监控摄像头下打开转运箱或转运车,并对回收回来的可复用诊疗器械,进行清点、初检、预处理;在清点时,中标人对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包中待清洗物品数量或完整性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解决;回收的物品已经过中标人的清点,初检、进入清洗处理环节后,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包的物品数量或完整性由中标人负责。 (3)所有产品的运送和收取地点需详细的列出,中标人需要将使用过的产品及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收取回,然后将产品进行清洗、消毒、检査、包装和灭菌后将无菌的物品运送回供应室中转站。 (4)产品将根据双方所达成一致的运送时间表运回供应室中转站。受制于中标人的质量体系及考虑到产品处理过程中出现无法预见的突发问题的相关处理,中标人确保至少100%的回收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能够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灭菌处理并送回采购人。产品的回送将根据运送时间表确定。 (5)加急服务:6小时(含物流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所有的器械包都可通过计算机信息化追溯系统对该产品包处理时的每一个流程进行追溯。报告可以提供诸如所处理的器械包(器械包都可通过计算机信息化追溯系统对该产名称)、使用科室和器械的数量、处理时间、及清洗消毒器的炉次及运行参数、灭菌方式、灭菌炉号炉次、灭菌运行参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清洗、包装、灭菌操作者等信息;能完成与采购人信息系统的对接(连接信息端口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员工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相关岗位认证,持证上岗,员工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采购人消毒供应中心服务外包工作能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对回收的所有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物品进行接收、分类(清点)、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监测、发放步骤。 6.根据产品规格要求对器械包、其他辅助包进行准备、检查、包装和灭菌。 ★7.根据医院使用要求中标人与外来器械供应商签订消毒灭菌合同,应符合WS 310.1-2016、WS 310.2-2016、WS 310.3-2016的要求,标准化处理。植入物灭菌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放行;紧急状态下执行紧急放行制度和流程。医院、器械商和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针对外来器械拟定的标准化处理流程。 8.使用合适并已通过验证的方法对各种医疗器械包、敷料包以及各类器具进行处理,且处理后的物品使用性能完好及灭菌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9.有器械的报废和维修的管理机制。 10.临床回收器械由采购方回收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供应商到医院指定的暂存点回收器械。回收器械运输至供应商供应中心后1小时内,发现器械丢失或损坏,责任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据)。采购人在开包1小时内发现器械丢失或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1.运送的物品清单应每次随产品一同提交给采购人,相对应的服务对账单也需要每月提交给采购人,所提交的对账单中应该将每一样产品的服务费用明细列出。 12.运送的物品在医院与中标人公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遗失,中标人应提供运输过程对器械保护的处理措施,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职责。 |
|||||||||||||||||||||||||||||||||||||||||||||||||||||||||||||||||||||||||||||||||||||
|
2 |
二、服务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中标人按照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之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三个标准,即第一部分:管理规范编号WS 310.1-2016;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编号WS 310.2-2016;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编号WS 310.3-2016。对上述供应对象的可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器械包盘、器具、容器、聚丙烯材料的医用器具、棉布敷料包、科室器械包和其他可循环处理的物品按照其清洗消毒灭菌要求对其进行处理,并保证符合规范标准。当上述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后应符合更新后的国家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如果出现因为违反行业标准而出现的所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2)中标人按照医院临床业务需求,能按协议准时、准确、安全的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以确保临床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3)中标人有满足清洗、消毒、灭菌要求的设备、设施与消毒剂(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水枪、压力气枪、无油空气压缩机、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扫码设备等),按照行业规范对设备及消毒液进行检测或监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4)中标人所提供的医用耗材、消毒隔离相关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证件齐全,质量和来源可追溯。 (5)中标人需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接受行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有关消毒灭菌工作的检查,检查结果报备采购人。 2.记录 (1)质量管理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之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即WS310.1-2016、WS310.2-2016和WS310.3-2016)提供文字记录和质量控制数据,每月备份交采购人存档。若中标人服务不到位或管理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手术器械包内将附有一份产品目录清单,清单内将列出包内的每样产品,目录清单留有在产品被使用后供检验人员签字确认的栏目。 (3)运送的中标人发货单应该每次随产品一同提交给采购人。相对应的服务对账单也需要每月提交给采购人,所提交的对账单中应该将每一样产品的服务费用明细列出。 3.报告和器械包打包 所有附着中标人条形码的器械包都将通过一个计算机信息化报告系统对该产品包处理时的每一个流程进行追溯。该系统可以对产品进行追踪,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报告,以便采购人可以对服务质量的完成水平与合同要求进行核对。报告可以提供处理器械包的数量等信息。 4.质量保证 中标人对提供的产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服务的任何方面或所提供的产品出现问题时,采购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中标人提出赔偿。 5.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的状况和修理 采购人有责任鉴别并决定器械是否已经不适宜继续使用并决定器械是否需要修理。中标人需要将其认为无法继续使用的器械告知采购人。器械更换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将尽量确保在切实可行的条件下将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使用条件保持在优质水平。中标人对损坏的器械、器具进行认定并且需要将情况向采购人授权的联系专员进行书面报告并将该书面报告存档。对器械修理需要通过采购人授权人批准通过后中标人才可将损坏的器械送给经双方认可的修理公司进行修理。修理器械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将会由采购人承担(器械维修费、运输费用不被包含在本合同内)。 6.监控系统 (1)中标人将为使用此项服务的采购人提供该服务的服务报告表,主要的目的是帮助采购人对此项服务进行实时的监督和反馈。当服务的任何方面或所提供的器械出现任何问题时,采购人将情况填写在服务报告表中。填完后的服务报告表将会交至中标人,其目的是为了对合同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改进。在对采购人提交的情况进行调査后,中标人应将调査结果、所导致错误的原因等以及相关部门需要采取的相应的改善措施报告给采购人。 (2)为了协助采购人监控中标人的服务完成质量,中标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报告,中标人不得对提供信息、导出信息及信息分析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7.质量要求 (1)清洗要求: 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该完全掌握各类物品人工清洗或机械清洗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每件器械做到彻底清洁,目视每件器械无污垢、无锈迹。 2)采购人每周对器械清洗的清洁度进行抽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整改,要求清洗合格率达99.5%以上。 (2)包装要求: 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完全掌握各类器械清洁检查和功能检查的方法和质量。 2)包装人员正确掌握包装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手术包包装实行双人复核,装配前检查各类包装器械的清洁度及功能;装配好的器械物品齐全、摆放合理,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医用吸水纸等隔开,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包内中心部位放置化学指示卡,包外化学指示胶带长度、包的体积、重量、松紧度适宜、包外标识清楚完整。 3)手术器械包体积标准(体积≤30cm*30cm*50cm;重量标准:器械包不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超过5公斤)。 4)正确执行待灭菌物品装载、灭菌过程监测、卸载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每天灭菌前执行灭菌器的安全检查、BD测试并双人复核,双人确认批次灭菌过程化学及物理监测或生物监测结果。 5)灭菌效果监测资料完整,数据准确,植入物灭菌执行生物监测结果阴性放行,灭菌合格率100%。 6)操作高压灭菌器的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培训。 (3)发放要求: 1)手术器械包发放记录有可追溯性。 2)有空气、物表消毒监测及记录。 3)有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记录。 4)所有发放的物品必需检查其包装及标签的完整性,确保没有湿包及破包,并做到临床科室物品发放准确无误。 5)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导致器械的损坏或遗失应按原价格赔偿。 6)要求每次物品发放的时间不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 8.租赁应急医疗器械及服务要求 (1)器械为中标人具有所有权的物品,提供采购人使用时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中标人提供的器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3)采购人紧急需要应急器械时可提供周边的应急协作医疗机构租借无菌包使用。 (4)应急医疗器械服务期间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应急医疗器械必须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采购人确保正确使用器械,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经双方协商鉴定后由失责方承担。 |
|||||||||||||||||||||||||||||||||||||||||||||||||||||||||||||||||||||||||||||||||||||
|
3 |
三、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 1.所有权 用于本协议约定服务的采购人交给中标人的所有可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设备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仍归采购人所有。 2.器械包及产品单 (1)在服务开始前,器械规格清单应由双方约定并签署。 (2)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提供所能提供的所有器械的生产商说明,且保持所有与生产商有关的最新信息可以获得。 3.物件器械丟失处理方法 临床回收器械由采购人回收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中标人到医院指定的暂存点回收器械,回收器械运输至中标人供应中心后1小时,发现器械丢失或损坏,责任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据)。采购人在开包1小时内发现器械丢失或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均需要对清洗、灭菌的器械或设备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尽各自的义务并承担责任。责任方须承担一切在其责任范围内所造成的关于器械的损坏或丟失所产生的成本,责任方须尽快对该器械或设备进行更换或修理,若因器械更换或修理而耽误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需清洗的器械在采购人中转区进行交接时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或修理;交接完毕的后续环节发现器械不合格由中标人更换或维修。 (3)采购人在打开已灭菌的器械未进行使用时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由采购人电话联系中标人客服并填写服务报告表、拍照,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 |
|||||||||||||||||||||||||||||||||||||||||||||||||||||||||||||||||||||||||||||||||||||
|
4 |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按行业标准及规范配置人员岗位,并报采购人备案。 2、中标人应提供运输过程对器械保护的处理措施,采购人将建立相关条款保证采购人的器械数量、质量等。 3、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建立“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大型灾害急需无菌物品应急预案”、“无菌物品延迟发放的应急预案”、“生物监测阳性召回的应急预案”“物流不畅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并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演练并保存记录。 4、中标人应严格遵循行业及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16)的要求,每月随机提供至少3-5个待灭菌包使用ATP生物荧光测定或蛋白残留测定等方法检查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质量结果。每月随机提供至少3-5批次无菌物品物理、化学、生物监测报告,并记录保存。 5、采购人定期对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现场质量控制,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存在的问题迅速给予整改。 6、交接器械如有发现异常当面核实,交接后产生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 |
|||||||||||||||||||||||||||||||||||||||||||||||||||||||||||||||||||||||||||||||||||||
|
5 |
五、考核要求中山市古镇医院消毒供应第三方服务项目季度及年度考核表
注:1.以实际情况检查为准,不符合标准的适当扣分,并记录好问题的详细情况。检查人员检查评分并记录整理后归档。 2.采购人每个季度开展服务满意调查,若综合满意度低于90分,采购人有权令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为十个日历日;若中标人整改后考核再次综合满意度仍低于9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内容进行调整。 |
|||||||||||||||||||||||||||||||||||||||||||||||||||||||||||||||||||||||||||||||||||||
|
6 |
六、采购人配合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所列配合条件采购人将尽量配合解决,但不代表采购人全部接受,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投标人提出的配合条件。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