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大陆岸线巡查作为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的主要方式,是提升资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其有效开展可极大增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海域各类用海构筑物建设、围海养殖等涉海项目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综合管控的力度。为及时、准确地掌握陆丰市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状况,促进陆丰市海域海岛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拟开展陆丰市大陆岸线巡查工作,以确保陆丰市海域海岛使用数据的及时、全面更新,为陆丰市海域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决策提供更为及时、全面的数据信息。
(二)有关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采购包1(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设备、平台安装和调试等工作须在签订合同后60自然日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60%,设备、平台安装和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支付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主体: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验收。 2.时间: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报告等验收资料后30日内。 3.方式:邀请专家评审验收。 4.程序:由成交供应商按项目要求完成提供服务所需的工作,并编制季度成果报告和年度成果报告等相关验收资料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成果报告进行审阅。 5.验收内容:包括采购需求的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付款方式,(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 (2)设备、平台安装和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支付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设备费、物料费、社保费、意外保险费、加班费、工具费、人员食宿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制度,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所接触到非向社会公众公开的采购人信息。 ★4.其他要求,本次项目部署的4个高位摄像机及海岸线动态监管系统,在服务期满后,产权归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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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总体目标 1.健全完善海域海岛动态监管体系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派遣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及4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海域海岛管理技术工作。同时成交供应商负责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对专网设备使用维护工作,保障海域使用动态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升陆丰市海域动态监管能力。 2.用海用岛项目监管 梳理陆丰市现有用海用岛项目,建立用海用岛项目管理清单,保障用海用岛项目和岸线使用入库信息完整。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地面现场测量等技术手段,对陆丰市已批复尚未竣工验收的海域海岛使用项目开展季度性监视监测,全面掌握项目用海施工进展及成陆后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超面积(范围)填海、改变用海方式、影响周边海域生态等行为,提升陆丰市海域海岛使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促进海域资源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按季度向采购人提交用海用岛项目监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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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服务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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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主要服务内容 1.大陆岸线巡查 使用无人机、GPS接收机和相机等巡查仪器,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地面监测、现场核查等多种技术手段,开展大陆线巡查工作,对陆丰市所辖海域大陆岸线约192公里岸线实行巡查监管,及时掌握海域海岛使用情况,发现点疑区。每周期对监测区域的遥感影像进行提取,每周对陆丰市大陆岸线进行2次巡查,对比往期遥感影像,判读大陆岸线开发利用情况。每周及时形成巡查报表和巡查产生影像、视频等资料上交。 2.疑点疑区监测 对发现的疑点疑区前后状况进行全程监测,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现场测量等多种手段,掌握疑点疑区现状及整改情况。根据监测获取资料,掌握疑点疑区范围、性质、改变海域情况等,判断是否对疑点疑区进行及时整改,是否按进度进行整改,整改是否到位,是否恢复疑点疑区之前状态及其他落实情况。为协助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海域海岛监管工作提供精细化技术支撑。 3.巡查仪器 仪器设备主要有无人机、GPS接收机和相机等 4.巡查方法 通过遥感影像提取区域海域海岛基础信息,每周获取最新遥感影像,如区域有最新影像覆盖,则利用最新遥感影像进行对比;对没有影像覆盖的区域,则使用仪器设备主要如无人机、相机等进行地面巡查及无人机航拍。对比往期影像资料判读岸线开发利用情况,如发现疑似疑点疑区则针对疑点疑区展开测量、监测工作。 5.质量控制 (1)人员具有测绘资质,专业范围覆盖海域权属测绘、海岸地形测量等海洋测绘内容。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区域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质量保证。 (3)在监视监测过程中,建立档案,确保监测全过程有据可查。 (4)严格管理监视监测使用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海岸线智慧监控 在陆丰东海镇、金厢镇、碣石镇、甲东镇海岸线附近通信铁塔上部署4个高位摄像机及海岸线动态监管系统,利用新一代智能识别算法平台,以海域海岛疑点疑区高发区、严格保护岸段、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作为重点监管区域,提供陆丰市海岸线智能监控及分析预警服务。拟部署视频监控点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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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货物要求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及相关认证规定,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产品; 2.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3.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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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平台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平台,其质量、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用户需求。 2.成交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平台进行安装调试,搭建测试环境,并完成平台的网络联调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安装配置应用系统,以及需要的中间件、数据库等第三方软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所承建的应用软件系统达到用户要求的各项性能和安全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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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实际需要和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 2.成交供应商要遵守国家劳动法,保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更换。 4.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服务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劳资纠纷、工作人员职务过错等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协调跟进项目工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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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2.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设备或平台报障电话后,应在30分钟内(工作时间)响应,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在1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在服务期限内,设备故障、损坏需更换零配件,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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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本项目成果数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大陆岸线巡查结果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巡查成果进行及时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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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