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22〕54号)文件精神,区计生协继续与保险公司合作,为我区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办2023-2024年度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根据《秦皇岛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办理2024-2025年度计生特殊家庭父母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的通知》(秦计育协〔2024〕3号)文件精神,2023-2024年度投保和补偿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40元标准投保,住院补偿按照120元每天的标准执行,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此项工作资金来源为省、市、区计生协三级配套,今年省、市计生协为我区资金补助标准分别为:省计生协40元/人,市计生协117元/人,区级需要配套183元/人。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协议约定的日期起即承担保险责任,不设置30天等待期。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2个月,具体时间依据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承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费在使用支付上规范、合理,并接受卫健部门监督,当期出现亏损时,承诺可以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赔付并有科学、合理方案支撑。
2.约定的日期起即承担保险责任,不设置30天等待期。
3.所指的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4.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对被保险人的病情和信息进行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理赔手续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5.保险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每月以报表形式及时向协会提供承保、理赔数据。协会亦可随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该项业务相关数据查询要求,保险公司应于协会提出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6.财政支付的保险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其他险种的保险。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清晰,符合相关政策及采购需求、具有可操作性。承诺提供优质服务。
四、履约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秦皇岛市海港区卫生健康局
2.验收时间:自协议约定的日期起即承担保险责任,不设置30天等待期。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2个月,具体时间依据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为准。
3.方式:联合验收。
4.程序: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整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