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为保障市级“保回迁”“促开发”等重点项目落地,进一步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促进规划全区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现需委托有实力的专业机构开展西安高新区重点项目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一、项目名称
西安高新区重点项目实施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安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及“四个高新”建设项目。委托内容共计35个项目,其中居住及商业等经营性项目暂定量14个(新编6个,修编8个),产业及公益性项目暂定量21个(新编7个,修编14个)。其中:
(1) 居住及商业等经营性项目新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6.78万元/项目;
(2) 产业及公益性项目新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6.58万元/项目;
(3) 居住及商业等经营性项目修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6.71万元/项目;
(4) 产业及公益性项目修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6.63万元/项目。
三、服务内容
1.实施详细规划(含规划调整、实施详细规划修编)
包括上位功能体系规划布局传导分析、单元详细规划传导分析、城市设计传导及研究、用地性质分析、地块指标研究、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研究、道路交通研究、地块图则编制及详细方案论证等内容。
2.规划条件编制(含规划条件确认、规划条件修编)
根据高新区土地出让、土地储备等相关业务在供地阶段的需求与要求,完成规划条件核提工作,落实各项目、各地块的人口规模、开发强度、配套设施、城市设计等约束性及指导性规划指标,并提出管控要求。
四、采购要求
(一)人员技术
1、熟练掌握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2、要求设计团队应至少包含2名规划高级职称人员、4名规划中级职称人员,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所有人员应至少为城市规划或建筑专业本科出身,应有控规编制、规划论证的经历和经验,并应有不少于3年的工作经验。
(二)服务要求
1、应有不少于1人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办公,并由其负责衔接各专业部门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团队,负责与管委会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工作;驻场人员应严格遵守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要求,执行高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考勤制度,履行廉洁廉政要求。
2、居住用地、一般经营性用地及必要的工业项目进行方案布排(包括日照分析),方案深度应为修规深度。
3、各项目须进行现场调研,合规性审查,相应图件制作,汇报材料编制、修改及汇总,各阶段(上传系统、公示出具)材料组件,完成市局信息中心技术审查修改要求,按要求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对一张图系统上各处室意见进行落实,实行签字确认制。
4、未涉及规划条件调整论证、用地性质变更的实施详细规划、项目规划条件等正式成果在收到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工作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进行技术讨论;规划条件调整论证、用地性质变更论证等汇报材料在相关资料及通知书齐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5、跟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会、局务会,管委会专题会,市局专题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提供各级会议材料,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善的材料。
五、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西安市现行政策等相关要求编制。
成果形式:编制过程中提供PPT打印小稿或过程汇报稿简本。最终成果包括A3文本、图集4套,全套成果电子文件1份。
六、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及审批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23〕14号)《西安市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实施监督暂行规定》(市政办发〔2024〕36号)要求,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
基础工作阶段:开展并完成现状调研、资料收集整理、访谈踏勘等规划编制基础工作。
编制阶段: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西安市现行政策,编制完成实施详细规划内容。
报审阶段:形成最终成果并开展报审、公示、批准、入库等工作。
七、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个日历日)。
八、验收
双方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约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工作的标准:应符合规划任务书及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要求。
2、技术工作成果的验收办法: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组织技术及行政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