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1.坐落位置
南京市鼓楼区九家圩路2号。
2.使用面积
南京市力人学校占地面积56450平方米,建筑面积77469平方米。
3.办公用房
采购人免费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用房,该房屋不得从事任何与本物业服务无关活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该房屋用途进行调整与变更。
4.服务说明
物业服务区域:校园全部区域包括道路及操场;教学楼1幢(含学术报告厅)、教辅楼1幢(心理中心;、图书馆;行政办公;美术、信息、数学专业教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等)、综合楼1幢(学生剧场、体育馆、食堂等)、风雨长廊、钟楼、地下空间。
本校常开出入口2个。
服务内容:校园内及门岗的安全防范、校园内的环境保洁、设备管理和零星维修、应急服务以及大型活动保障等。
(二)服务标准
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三、服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类型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物业管理 |
|
★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服务要求
(一)安全护卫管理 1、总体要求: (1)学校出入口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校园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安全防范实行人防、机防、技防相结合,监控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饮酒上岗等失职现象; (2)设置安保监控和报警电话,安全护卫人员有明显标志,作业规范,反应机敏,熟悉环境,处理异常情况及时、正确,文明执勤; (3)危及物业使用安全处设置明显标志和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4)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 (5)重大火灾、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发生率1‰以下,处理及时率100%; (6)道路通畅、路面、路牙及相关设施完整,标识完好; (7)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分区停放有序、安全可靠,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有外来车辆出入登记; (8)出入口和道路无堵塞现象; (9)物资进出,邮件接收、分发安全有序。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安全范围:本次招标的安全护卫管理服务范围为整个校园范围。 (2)安全护卫管理工作事项: a、出入口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 b、校园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 c、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 d、对学校内车辆进行管理(包括各种车辆的进出、行驶、停放等); e、消防、安保设备设施的巡查; f、各种大中型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重点区域设置专人进行看护和管理; (3)安全护卫管理各项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 a、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在师生集中进出时,尤其在上下学高峰期,门岗值班不得少于三人; b、校园巡逻人员每天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校园内无闲杂人员,确保学校人身财产、交通、消防安全; c、对学校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二十四小时巡逻,负责交通秩序及车辆摆放; d、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不间断巡查; e、学校活动做好后勤保障。每次活动保障及时有序高效,确保无事故发生。 f、周末、节假日期间物业保安要在岗履职。 3、安全护卫每日应填写工作日志及巡逻记录。 (二)卫生保洁 1、总体要求:要求有在学校从事保洁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安排打扫女厕所的工作人员必须为女性;外场打扫主要集中在上午8点前,下午为全校保洁,外场打扫人员(必要时)承担学校临时用工的要求,主要是针对可能的各种大型活动会场布置、开学季办公室调整、学生教室调整、以及临时性要求的办公桌及课桌凳搬运等。 (1)清洁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工作以满足学校办公和教学为要求; (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室外座椅、雕塑、橱窗无灰尘; (3)楼梯、走道、室内公共地面及卫生间的顶面、墙面、地面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台面无灰尘;大厅等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 (4)大理石、花岗岩定期打蜡养护;会议室、教室及其它功能室定期吸尘、清洗、擦拭、随时保洁,确保随时可使用; (5)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定期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 (6)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7)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 (8)地下车库地面、设施表面清洁无积水、积尘、顶面、墙面无灰尘和蜘蛛网; (9)及时清施垃圾箱内垃圾进中转站,并做好中转站大门及时关闭及门前的环境卫生工作; (10)按照主管科室的安排进行以月度为频次的消杀、灭鼠工作,进行服务记录并反馈至管理主管科室。 2、各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具体内容: a、室内保洁: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书楼、体育馆、厕所、开水间、连廊及其他公共部分的卫生,办公室垃圾桶内垃圾收运及垃圾袋更换均由保洁员来完成。 b、户外保洁:负责道路、广场、操场等场所保洁工作。操场保洁包括篮球场地、运动器械、跑道等的保洁;所有室外垃圾桶的垃圾收运至校内垃圾中转站;绿化区域的非植物类的漂浮物清理。 (2)工作内容和要求: 每天循环保洁,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指示牌、消火栓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扶手护栏干净;窗台无灰尘、开关无污迹;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天花板、公共灯具天花板、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卫生间保证无异味、无水迹、尿迹;镜面清洁光亮,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垃圾桶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收送运至学校垃圾中转站;根据上级有关垃圾分类要求,协助学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其他委托服务内容及要求 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做好防汛、防台、防冻、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 2、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检查等工作,对学校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3、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及临时委托的应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的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检查及考核。 4、不得擅自处置和使用托管范围内房屋和设施;不得在托管区域开办饮食、日杂百货等有偿服务项目;否则视作违约,学校有权中止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 5、听取教师和学生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教师和学生的相关投诉。如果未能及时处理,学校管理部门将会下达整改通知,下达整改通知超过两次将终止合同。 6、做好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范畴内的服务。 |
2.人员配备要求
(一)人员配备数量 1、项目经理:1人。 2、安保人员:6人 3、保洁人员:5人。 (二)人员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处事灵活,熟练电脑操作,高效制定修订物业各项管理制度。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积极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接到采购人的临时工作安排,及时响应,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常态化培训检查整改。 2、安保人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经采购人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无不良记录,不光头无伤疤,无纹身,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接受过安保培训。负责校园内公共秩序,能承担单位内物品的转移搬运工作。 3、保洁人员(含保洁领班1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 4、所有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闲谈、不干私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接收督促,及时整改。 |
3.项目实施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统一着装上岗,并佩戴胸牌和禁烟牌,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部门主管及其他人员不得同时在项目中兼任多职。 2、供应商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列明的有关消防安全及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指派代表随时对供应商管理范围的消防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因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影响采购人工作形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若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先行承担的,采购人在向供应商追偿时还可一并主张相关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5、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劳动工具、劳保用品、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中标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6、供应商负责配备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设备、机具、用具、清洁耗材(卫生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抹布、抽纸、洗手液、厕所卷纸、消毒液、洁厕灵等)等,配备需满足服务实际需要以及采购人规定要求,所涉及经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员工工资:根据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报价中的员工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②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有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减免政策的,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后附相应说明,未说明且报价中社保、公积金等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与该表后所附说明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③法定节假日工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供应商应依法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并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满足投入总人数的50%,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④法定税费: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费,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后附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⑤其他费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报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列明且不可调整,结算时按实支付,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①清洁耗材费。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抽纸、洗手液、厕所卷纸、消毒液、洁厕灵等。
(3)供应商未按政策规定报价、未依法缴纳税费,或者《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分项报价为“零”或负数的(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按无效投标处理。因供应商疏忽、计算错误,导致报价表中数据错误或缺漏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付款条件
(1)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2)合同履约期间,如遇最低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等政策调整,供应商与采购人可以就合同费用进行协商。
3.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考核要求
(1)采购人在每个合同期间内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开展二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不低于90%(含),每低1%扣减服务费2000元,员工对服务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2)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巡查,保安、保洁、工程、宿管等人员出现违反岗位服务标准的不文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减服务费200元。
(3)中标供应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发生变动,每变动一人扣减服务费500元;因中标供应商责任导致人员的年龄、学历、技能、工作经历、薪酬等违反服务要求的,每发现一起扣减服务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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