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1.建设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4)《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44号)
(6)《广东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
(7)《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一网通办2.0”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政数〔2023〕16号)
(8)《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9)《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
(10)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加快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1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实现的通知》(建工改办〔2023〕11号)
(12)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改办〔2024〕10号)
(1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体改〔2024〕188号)
(14)《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粤府办〔2023〕11号)
(15)《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电子证照规范签发和安全应用的通知》(粤政数函〔2023〕814号)
(16)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的通知。
2.清远市政务服务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现状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现状
平台建设应用现状:清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面向全市30多个市级部门、8个区县及下属镇街机构政府工作人员、清远市市民企业使用。平台包含统一预约平台、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同“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政数中台、事项进驻管理系统、一件事系统等组成。
①统一预约系统
建设全市统一管理的预约系统,包括预约服务、预约管理、预约配置管理、系统对接管理模块,市民可通过该预约平台作为办事预约入口,体验更好的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
②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系统对公众提供服务门户,支持个人、法人获取对应政务服务;面向办事人提供统一在线申办,面向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网上预审、统一收件受理、统一发放管理、统一协同调度等功能,支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收件受理审批。系统已与省统一物流平台、自助文件柜等省市公共服务能力对接,支持窗口领取、自助文件柜、物流速递等多种结果领取方式。
③政数中台系统
包括中台首页、事项模型、数字办件、服务能力管理、配置管理功能模块。通过事项模型模块,可对事项所需的业务表单、办理材料、产生的办事结果、需要使用的业务系统等进行结构化管理,构建事项“四位一体”关系模型。通过四位一体关系模型建立数字办件标准,实现数字办件流转。全面汇聚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及各类智能终端服务能力,提供统一服务供给和服务管理,业务办理系统可充分应用政数中台能力实现申办、收件受理、审批等流程少填少报。
④“清易办”小程序
面向全市群众提供统一移动端,提供村务公开、群众自治、发展成果、服务场景等板块,支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便捷享受精准的社区服务,走实走好群众路线。面向管理方,支持在处理群众提出社区治理方面问题的同时,有效监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全过程;统筹管理民生服务资源,助力提供更主动、更精准、更便捷的社区服务。
⑤事项进驻管理系统
支持对大厅专区、窗口、事项、业务分布、设备、业务授权等信息等进行管理,支撑大厅正常运行。
⑥“粤省事”清远特色服务专版
在“粤省事”建设清远市特色民生服务专版,通过专版汇集所有清远市接入“粤省事”的各类本地民生服务事项。在“粤省事”接入试点区县系统现有特色民生服务,为区县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基层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等。
⑦政务服务“自助办”
“粤智助”是广东省数字政府打造的政府服务自助机,清远市结合本地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需求,基于已建的粤智助平台入驻市级便民服务事项,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丰富、便捷的政务民生服务。目前清远市全市共有2107台自助终端设备接入粤智助平台,涵盖651项服务事项,累计业务办理量729万笔,服务群众总人数112万。市级服务事项28项,累计业务办理量10万。
“政务晓屋”是一种智慧政务新模式,利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手段,以不见面、非接触、云端批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面对面”政务服务以及贴心“手把手”全程指导,打造“就在您身边”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清远市已投放17个晓屋网点,可办服务事项数730项,已开通云窗口坐席182个。
业务应用现状:清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在全市全面推广,本项目应紧紧围绕以下问题和需求,完成系统升级拓展:一是对标省均衡化考核要求,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二是垂管业务系统无法对接,窗口二次录入问题显著。三是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分头建设,管理运营成本高。四是群众企业移动办事体验待优化,“清易办”推广应用有限。五是清远市“粤智助”业务办理量较低,贴合群众需求的事项少。六是政务服务办件数据汇聚不全,政务服务效能难监控。
(2)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现状
系统建设应用现状: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面向全市19个市级部门、8 个县(市、区)、3个产业园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应用。系统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门户、建设单位服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工程建设服务配置系统、工作台管理系统、统计分析与数据云图等。
业务应用现状: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在全市全面推广,本项目应紧紧围绕以下问题和需求,完成系统升级拓展: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举措待进一步落实。二是工程建设数据共享交换仍未符合标准3.0。三是审批全流程电子化仍未结合省最新要求推进。四是工建业务监管未有效支撑省、市考核要求。五是水电气网服务办理群众奔波“外循环”。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1.需求汇总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软件开发 |
|
1.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 |
1项 |
1.2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
1项 |
2 |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
|
2.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
1项 |
2.2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1项 |
2.需求明细一览表
2.1软件开发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 |
|
1.1 |
全市集约化建设 |
1项 |
1.2 |
一网通办2.0专项 |
1项 |
1.3 |
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 |
1项 |
1.4 |
主动办专项定制服务 |
1项 |
1.5 |
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升级 |
1项 |
1.6 |
政数中台能力拓展 |
1项 |
1.7 |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服务 |
1项 |
1.8 |
政务服务效能监管 |
1项 |
1.9 |
“清易办”本地特色服务 |
1项 |
1.10 |
无障碍、适老化工具条 |
1项 |
2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
|
2.1 |
完善工程建设专项并联申办相关功能,提高专项申办效率 |
1项 |
2.2 |
支持工建事项申请材料容缺/承诺办理 |
1项 |
2.3 |
支撑施工许可与人防业务并联申办 |
1项 |
2.4 |
升级运行监控,支撑运行监管 |
1项 |
2.5 |
根据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要求,升级事项制证签发 |
1项 |
2.6 |
与省联合测绘平台对接,支持应用联合测绘平台成果 |
1项 |
2.7 |
在线申办用证功能升级 |
1项 |
2.8 |
与多规合一平台对接,接入“一张蓝图”信息及区域评估成果信息,支撑区域评估完成情况核验 |
1项 |
2.9 |
与省土地决策系统对接,实现用地预审事项办理信息共享 |
1项 |
2.10 |
与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系统对接,实现项目环评信息共享 |
1项 |
2.11 |
支撑数字政府大屏工建数据展示 |
1项 |
2.12 |
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按照省标准共享工建业务数据 |
1项 |
2.13 |
建设工建本地业务数据前置库,支撑工建业务数据与第三方共享 |
1项 |
2.14 |
本地特色服务(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 |
1项 |
2.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
|
1.1 |
事项“四位一体”关系梳理及建模运营服务——20项事项 |
1项 |
1.2 |
统一在线预约服务(指尖预约、一网预约)——市级大厅(含城区)+7个区县大厅+85个镇街大厅 |
1项 |
1.3 |
统一在线申办服务(指尖申办,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26项事项 |
1项 |
1.4 |
统一在线申办服务(指尖申办,市级事项上线市统一移动申办平台/清易办)——市级+8个区县 |
1项 |
1.5 |
智能办服务(主动告知、免申即享)——2项事项 |
1项 |
1.6 |
一网通办2.0专项实施服务——20项事项 |
1项 |
1.7 |
电子证照深化应用服务 |
1项 |
1.8 |
数字办件信息采集及质检整改服务 |
1项 |
1.9 |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服务 |
1项 |
1.10 |
系统对接联调——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联调,与统一门户对接联调 |
1项 |
1.11 |
“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运营服务 |
1项 |
1.12 |
“粤智助”本地特色事项上线 |
1项 |
1.13 |
政务晓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
1项 |
2 |
工程建设系统运营服务 |
|
2.1 |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和实施服务 |
1项 |
2.2 |
系统对接联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网共享平台、清远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规划局审批系统对接联调 |
1项 |
2.3 |
清远市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实施服务 |
1项 |
(三)其他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评分细则涉及的“述标和原型系统演示”环节在代理机构现场(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开标室)进行,请投标人自行参加。
采购包1(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开发(二期)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完成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26项事项上线“粤省事”、1项事项主动告知、1项事项免申即享相关定制开发及实施工作,“清易办”小程序移动预约、大厅取号、办事指南、移动申办、办件查询、产学研用服务模块搭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工程建设专项并联申办、支持工建事项申请材料容缺/承诺办理、支撑施工许可与人防业务并联申办、在线申办用证及事项制证签发升级相关定制开发。】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5%,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2期:支付比例25%,完成项目所有建设类内容,通过项目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3期:支付比例25%,通过项目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4期:支付比例5%,合同余款在系统维护期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与监理方制定验收方案,本项目包含软件开发类子项目和运营类子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具体如下: (1)软件开发类子项目: 1)初验要求: 本项目软件开发类子项目满足以下要求,即可单独进行初验: ①验收项目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并部署上线。 ②文档齐全,按照文档交付要求,中标人负责将项目的全部各种相关的软件安装程序和各阶段开发文档,按照采购人项目管理要求交付采购人。 2)终验要求: 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终验,终验需符合下列要求: ①已通过初验。 ②完成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建设内容和运营内容,质量达标。 ③完成符合性检查。 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已解决或已作说明,不存在因尚未解决的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⑤试运行届满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由于性能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人应进行完善,并进行重复测试。 ⑥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验收测评、第三方安全评估(三级等保测评)。 ⑦终验通过后进入系统维护期。 ⑧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 ⑨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⑩项目已具备初验或终验的条件的,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中标人交付的项目成果验收合格。 (2)运营类子项目: 1)终验 ①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运营要求。 ②完成符合性检查。 ③文档齐全,按照文档交付要求,中标人负责将项目相关的文档,按照采购人项目管理要求交付采购人。 ④到达合同要求的运营期限。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其报价费用包括不限于软件开发费、接口对接费、培训、维护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3)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之“一、项目概况”之“(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内容进行分部分项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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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统运营期 |
投标人所投产品(或软件)的系统运营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详细需求详见附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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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运维期 |
投标人所建设的系统运维期为3年。(自系统验收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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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 |
(1)在系统运维期内,对系统质量保修、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在系统运维期内,中标人需提供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系统运维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人需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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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统安装要求 |
(1)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系统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完成整个系统的联调工作。 (2)投标人需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本项目所有建设类子项目提供的系统在终验前需通过国产化适配并取得国产化适配认证,系统按采购人要求实施部署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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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系统性能要求 |
(1)可靠性需求 在日常维护工作中,需要通过7×24小时不间断的系统性维护服务,确保系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结合备份恢复、入侵监测、防火墙等工作,共同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另外,同时通过日常维护使系统具备一定的容错性,避免由于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系统错误。 (2)易用性需求 根据本项目该系统开发、运营工作的需要,在技术的使用和产品的选择方面要考虑其技术的成熟性,同时,在产品方面要考虑适用和实用,保证技术、性能满足需要。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具有大量成功的实施案例,方案稳定成熟,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借鉴,能够确保用户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应用需求,并充分降低后期维护的影响。 (3)响应速度需求 响应时间指标包括页面响应时间和数据响应时间。页面响应时间为用户点击操作页面后的反应,页面反应时间不超过3秒。数据响应时间为用户点击后到结果的时间,包括服务器反应和数据传输到客户端,普通页面不超过3秒,跨年历史数据最大不超过1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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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系统测试及运行要求 |
(1)中标人应提供系统的性能测试报告和相关测试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首先提供一个具体的测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单元模块、整体测试、用户接受性测试、性能测试方案等),方案经过采购人及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相关测试。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首先拟定相应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采购人、监理方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3)中标人应在具备测试条件后提出完整的测试申请,包括测试方案、具体测试项目、测试目的、测试标准等。测试的条款应与双方共同认可的技术规范一致,最终测试文件由中标人拟定,并经采购人确认。 (4)中标人完成系统开发建设、系统测试及安装、部署、调试等全部工作,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试运行申请,采购人同意后系统上线进入试运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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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交付要求 |
(1)系统交付 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设计、研发、安装、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向采购人交付。 (2)文档交付 中标人应交付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①实施方案;②需求说明书;③概要设计说明书;④详细设计说明书;⑤测试计划;⑥测试报告;⑦用户手册;⑧实施计划;⑨用户培训计划;⑩进度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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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训要求 |
(1)培训目标 投标人的培训应满足下列目标: 1)用户能操作和使用新应用系统提供的各种功能。 2)如果系统出现一般性问题,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诊断和处理。 3)投标人应为采购人安排合适和足够的培训以使其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参与并且在实施完成后顺利交接,包括各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和技术维护人员,培训方式分为集中或者单独培训。 (2)培训要求 1)为了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有效结合,中标人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现场对采购人进行不少于2次现场培训。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和使用所需要的培训,投标人需分析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列出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3)培训计划和准备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培训计划,至少应说明下列事项:每次培训课程计划、课程内容、课程概述、授课者资历、授课方式、每一培训课程所提供的资料、对参加者的要求。所有培训的相关资料应于课程开设前3天内准备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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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质量要求 |
(1)中标人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系统的功能、性能、质量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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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及保密要求 |
(1)中标人及其驻场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的信息仅限于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 (2)系统发布前,需经过安全检测、避免出现安全漏洞和隐患。 (3)配合系统安全测评、业务渗透测试、业务系统漏扫、安全风险评估等安全整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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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它要求 |
(1)中标人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食宿问题,采购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及食宿。 (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中标后成立项目小组,用以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投标人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3)中标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完成本项目开发、测试、安装部署工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开发(二期) |
项 |
1.00 |
6,973,500.00 |
6,973,5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清远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升级改造开发(二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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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项目建设目标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 充分利用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依托清远市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基础和服务能力,集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深化“移动办”、“就近办”、“智能办”,优化群众企业办事体验,提升公职人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窗口人员“二次录入”问题,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效能监管,构建安全可控、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1)对标省均衡化考核指标,推进全市市、县(市、区)、镇(街)统一预约,服务上线粤省事“清易办”特色专版,在线申办支持统一支付应用,电子证照应用深化等,为清远市指标得分、进一步提升考核排名提供有力支撑; 2)贯彻落实广东省一网通办2.0试点工作要求,与国垂/省垂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垂管系统对接难、办件数据利用率不高、“二次录入”等问题,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清远试点样板; 3)深化“清易办”本地特色民生服务品牌,拓展移动办事、智能办(主动告知、免申即享)、社会保障、招聘就业、基层证明等惠民服务,及工程建设、涉企政策、产学研用等利企服务,落实国家、广东省对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优化群众企业掌上服务体验,强化“清易办”全市推广应用。 4)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统筹、规范开展全市“一网通办”工作,优化管理运营成本。 5)拓展本地高频事项上线“粤智助”,持续推行“晓屋办”模式,满足当地群众“就近办”、“跨域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需求。 6)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效能监管,为管理方及时直观掌握全市政务服务运行情况、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有力抓手。 (2)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升级拓展 贯彻落实广东省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对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拓展,推行工程建设事项材料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施工许可与人防业务并联申办,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提升业务申办效率,实现企业省时间、减材料、简环节。推进审批数据共享应用,围绕数据交换标准3.0,推进审批全流程电子化,根据广东省关于推进电子证照规范签发和安全应用的最新要求,实现工建事项申办调用数字空间服务用证,对接省一网共享平台实现办结材料签发电子证照。对标省营商环境考核及清远市数字政府监管要求,强化业务运营监控,为市、县(市、区)工程建设改革运营情况指标监控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水电气网一站式特色服务,实现水电气网“一件事”统一受理、统一收件、窗口核验、内部流转、统一办结,群众只需填报“一个表单”、“一套材料”,将群众奔波“外循环”转变为“政府部门“内循环”,“粤政易”移动协查支撑审批部门与基层指尖协同,探索解决无产权业主合法生产信息无法核实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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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 ①全市集约化建设 A.全市集约化建设包括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业务工作台、单点登录。 B. 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根据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要求,建设清远市统一政务服务门户。 C.统一业务工作台:面向窗口收件受理员、部门业务审批人员提供统一工作台,围绕业务开展需使用的系统进行应用整合,包括清远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预约系统、一件事并联审批系统、政数中台、事项进驻管理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 D.单点登录:按照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政务侧对接标准规范,完成清远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预约系统、一件事并联审批系统、政数中台、事项进驻管理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清企通”、基层证明开具系统等用户体系升级改造,支持对平台内的用户账号一次登录处处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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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②一网通办2.0专项 A.本项涉及5个垂管系统,此部分工作范围以省一网通办2.0试点实际进度为准;若因省行政协调力度因素未能完成对应系统打通的可适当调整建设内容范围。 B.减少二次录入专项定制,本项包括政数中台与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分别对接开发,对接办件申请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办件受理信息、办理结果信息;针对清远市数字办件数据标准与垂管系统试点事项数据标准进行转换,使其符合垂管系统办件数据对接要求。通过政数中台与垂管系统衔接,实现数字办件流转,减少窗口二次录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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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③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 A.规划26个事项(实施清单)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针对每个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定制开发,根据粤省事或粤商通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事项申办页面设计及适应性改造。 上线事项清单如下(具体上线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B.移动预约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根据服务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的规范,完成移动预约服务定制开发并完成与粤省事用户体系对接联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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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④主动办专项定制服务 A.规划1个事项关联服务精准主动告知。包括定制开发事项主动告知条件模型、主动告知对象模型、主动告知消息推送规则、主动告知消息内容管理、主动告知对象清单。实现通过短信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群众、收到短信的群众实人认证后指尖选择领取方式,工作人员可通过管理后台及时掌握告知情况、发放记录。(规划实现人社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项主动告知,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B.规划1个事项免申即享。包括定制开发事项免申即享条件模型、免申即享对象模型、免申即享表单、免申即享服务主动预生成申办、免申即享服务主动预生成申报表单、免申即享服务主动预生成申报材料、免申即享主动推送、免申即享服务确认、免申即享智能办理规则、免申即享对象清单。(规划实现高龄老人津贴申领事项免申即享,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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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⑤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升级 ★A.投标人须承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升级基于现有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进行升级,实现新升级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原系统数据完整迁移及平滑过渡,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投标人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升级拓展,相关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新增本地办事服务转换程序,包括办理材料建模转换、办事结果建模转换、人员授权模板管理、电子印章管理、快递信息管理、事项标准化变更管理。 C.新增统一支付应用管理,支持业务办理过程缴费/支付,支持系统管理员配置事项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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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⑥政数中台能力拓展 ★A.投标人须承诺政数中台拓展基于现有清远市政数中台进行升级,实现新升级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原系统数据完整迁移及平滑过渡,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投标人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升级拓展,相关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政数中台与共性平台对接,包括与省事项管理系统对接,获取清远市事项模型信息,针对省事项管理系统上的事项模型变更,提供消息通知;与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面向本地应用系统提供统一支付能力;与一网共享平台对接,面向本地应用系统提供一网共享制证能力;与数字空间对接,面向本地应用系统提供个人及法人数字空间用证能力。 C.事项模型模块升级,支持办理条件条目化精细化管理;支持按子项维度管理事项模型,并查看关联的业务办理项模型信息;面向地市业务系统,提供事项模型列表接口、事项模型详情接口、事项模型附件下载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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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⑦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服务 ★A.投标人须承诺教育入学“一件事”专项须基于现有“清易办”小程序、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进行定制,实现新升级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原系统数据完整迁移及平滑过渡,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投标人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专项定制,相关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教育入学“一件事”专项。包括定制开发教育入学“一件事”申办服务、申办信息查询导出、办理结果批量导入、自动办理服务、录取结果公示服务,实现办事人通过“清易办”小程序指尖申办,教育部门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导出教育入学申办信息,学校审核后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批量导入办理结果,办事人可通过“清易办”小程序及时掌握报名进度和结果。 C.在清易办小程序上构建AI+“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通跨部门系统数据,使多部门、多个事项实现一次联办,无需二次录入。后台无需任何人工参与,依托AI机器人进行智能审批。申请人在AI+“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办理事项时,凭清易办账号登录或人脸识别进入系统,整个办事流程无需申请人提供政府提供过的任何证照,无需填表。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完成两个“一件事”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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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应用深化 ⑧政务服务效能监管 A.运行监控,包括服务能力监控、服务调用统计、接口调用统计。 B.服务运行统计,包括办事过程统计、电子证照服务统计、窗口工作量统计、窗口服务满意度统计、办件服务满意度统计、预约饱和度统计、服务预约统计、全市通办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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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 ⑨“清易办”本地特色服务 ★A.投标人须承诺本地特色服务(“清易办”群众应用)须基于现有“清易办”小程序进行升级,实现新升级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原系统数据完整迁移及平滑过渡,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投标人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升级,相关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本地特色服务(“清易办”群众应用)包括移动预约、大厅取号、办事指南、移动申办、公众号消息提醒、办件查询、社会保障、热点资讯、招聘就业、利企服务(工程建设)、产学研用服务、拓展用户认证、统一入口、关怀模式、全文检索、智能推送、全局搜索、统一标准规范、商业化服务对接、外部系统对接改造、清企通接入“清易办”小程序、基层证明系统升级及接入“清易办”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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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深化 ⑩无障碍、适老化工具条 为对清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PC端和清易办移动端在线申办页面进行“适老化”改造,需采购“无障碍、适老化工具条”,以进行在线申办页面改造。PC端、移动端各需要1个,授权使用期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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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投标人须承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须基于现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现新升级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原系统数据完整迁移及平滑过渡,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投标人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升级,相关开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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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A.完善工程建设专项并联申办相关功能,提高专项申办效率 根据优化工程建设专项申办相关意见,完善专项并联申办相关功能,提高专项申办效率。包括:不同阶段项目信息展示、项目拆分工程、工建专项暂存草稿、专项草稿办件、专项办件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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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B.支持工建事项申请材料容缺/承诺办理 根据申办材料容缺/承诺改革要求,增加工建事项审批材料容缺/承诺相关业务申办及业务监管内容,实现建设单位对专项进行容缺/承诺在线申办、按时通过补交办件提交承诺材料后,审批部门可对办件进行受理,针对承诺材料超时未交的建设单位进行消息通知并对其限制办理。包括:容缺/承诺事项配置、专项容缺/承诺申办、专项承诺材料补交、专项承诺材料受理、专项承诺材料超时通知、专项承诺材料奖惩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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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C.支撑施工许可与人防业务并联申办 根据施工许可与人防业务并联申办的业务需求,完善人防业务相关申办流程,支持申办人员便利开展人防业务申办。包括:人防业务申办表单定制开发、施工许可申请表增加人防表单、人防信息变更业务表单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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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D.升级运行监控,支撑运行监管 根据审批部门对工建系统运行情况监管要求,完善升级工建运行监控指标,支持审批部门对工建项目运行情况、区县办件审批情况、省考核指标运行情况进行监管,促进提交审批效率。包括:项目数据监控、区县审批办件监控、省考核指标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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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E.根据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要求,升级事项制证签发 根据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要求,升级事项制证签发,支持审批事项在工建系统办结后,制证签发电子证照。包括:证照配置升级、施工许可证事项表单升级、通用事项制证表单、审批事项制证预览、审批事项制证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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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F.与省联合测绘平台对接,支持应用联合测绘平台成果 根据联合测绘相关业务要求,与省联合测绘平台对接,支持申办人员通过省联合测绘平台,获取项目联合测绘成果信息,用于在线申办,提升业务申办效率。包括:联合测绘特性配置、在线申办联合测绘特性应用、省联合测绘平台接口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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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G.在线申办用证功能升级 根据在线申办用证业务要求,与数字空间平台对接,支持在线申办环节,通过数字空间平台服务能力,实现申办人员完成授权获取电子证照附件,用于完成在线申办。包括:个人办事码、法人办事码、证照材料自动填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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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H.与多规合一平台对接,接入“一张蓝图”信息及区域评估成果信息,支撑区域评估完成情况核验 根据项目土地规划信息完善相关业务要求,与多规合一平台对接,支持工建系统从多规合一平台获取项目“一张蓝图”信息,并通过多规合一平台服务能力,完成项目评估完成情况核验,获取项目区域评估成果信息。包括:项目档案土地规划信息完善、区域评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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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I.与省土地决策系统对接,实现用地预审事项办理信息共享 根据用地预审事项办理及数据共享要求,与省土地决策系统对接,实现用地预审事项的办件过程信息,与省土地决策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包括:用地预审事项办件过程信息共享,定制接口推送及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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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J.与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系统对接,实现项目环评信息共享 根据项目环评数据共享相关业务要求,与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系统对接,支持将工建系统产生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推送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系统,实现环评数据的共享。包括:项目环评信息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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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K.支撑数字政府大屏工建数据展示 根据数字政府大屏建设相关要求,与数字政府大屏相关业务系统对接,按照数字政府达标指标展示要求,梳理工建相关业务指标,并通过接口完成指标数据推送,支撑数字政府大屏工程建设相关指标展示,包括:数字政府大屏工建统计指标、数字政府大屏业务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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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L.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按照省标准共享工建业务数据 根据省数据共享标准要求,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按省共享标准3.0要求),支持将工建系统的业务数据,按照省工建的数据标准进行推送,实现与省工建的数据共享。包括: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对接升级、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业务系统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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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M.建设工建本地业务数据前置库,支撑工建业务数据与第三方共享 根据工建业务数据与第三方共享相关要求,建设工建本地业务数据前置库,按照省工建数据共享交换标准2.0的标准,推送工建业务数据到本地前置库,支持其他第三方业务系统进行取数。包括:业务数据前置库搭建、工建业务数据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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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1)软件开发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 N.本地特色服务(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 (a)包括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专区、无证明协查子系统、供水系统改造、燃气系统改造。 (b)建设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专区,集成用水、用电、用气、宽带报装相关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信息等,支持办事人通过专区一站式查看相关办事指南、业务进度。 (c)建设无证明协查子系统,提供证明协查申请及处理、协查人员管理、协查证明材料管理、证明目录管理功能,提供证明协查申请接口及结果查询接口。 (d)结合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应用要求及数据标准,供水业务系统与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对接,支撑供水业务受理信息接收及供水业务审批信息推送,支撑实现群众登录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即可完成供水业务申办。供水业务系统进行定制开发,满足工作人员对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来源的业务全流程办理。 (e)结合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应用要求及数据标准,燃气业务系统与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对接,支撑燃气业务受理信息接收及燃气业务审批信息推送,支撑实现群众登录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即可完成燃气业务申办。燃气系统进行定制开发,满足工作人员对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来源的业务全流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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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A.事项“四位一体”关系梳理及建模运营服务——20项事项 规划对20项事项开展“四位一体”关系梳理及建模运营。对事项与证照、数据、系统“四位一体”关系进行梳理,形成建模成果,为事项进驻大厅、上线移动应用奠定必要基础。 建模事项清单如下(具体上线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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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B.统一在线预约服务(指尖预约、一网预约)——市级大厅(含城区)+7个区县大厅+85个镇街大厅 (a)面向市级大厅(含城区)、区县大厅(7个区县)、镇街大厅(85个镇街)提供PC端预约及移动端预约服务。对各个大厅上线PC端及移动端预约的事项清单分别进行梳理、确认、上线配置、测试验证等。 ★(b)为了保护系统现有数据及现有业务管理模式,本项目统一在线预约服务(指尖预约、一网预约)必须基于现有清远市统一预约平台进行应用实施配置。应用实施配置服务与已有功能在应用层面(菜单、操作风格、显示风格、术语等)与技术层面(架构、核心组件)保持统一,保留用户操作及使用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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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C.统一在线申办服务(指尖申办,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26项事项 本项目包含26个事项上线粤省事或粤商通,含事项清单调研梳理、事项测试及发布、事项运营及调整。 上线事项清单如下,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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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流程再造应用运营服务 D.统一在线申办服务(指尖申办,市级事项上线市统一移动申办平台/清易办)——市级+8个区县 (a)提供市级及区县(8个区县)事项移动申办服务。针对每个事项提供移动申办基础服务、电子表单信息少填服务、材料少报服务、结果领取配置实施服务。 ★(b)为了保护系统现有数据及现有业务管理模式,本项目统一在线申办服务(指尖申办,市级事项上线市统一移动申办平台/清易办)必须基于现有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进行应用实施配置。应用实施配置服务与已有功能在应用层面(菜单、操作风格、显示风格、术语等)与技术层面(架构、核心组件)保持统一,保留用户操作及使用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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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E.智能办服务(主动告知、免申即享)——2项事项 (a)规划实现1项事项主动告知。提供事项主动告知服务开通、主动告知事项清单公示服务。(规划实现人社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项主动告知,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b)规划实现1项事项免申即享。提供免申即享业务梳理设计、免申即享服务实施开通。(规划实现高龄老人津贴申领事项免申即享,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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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F.一网通办2.0专项实施服务——20项事项 (a)本期试点推进20项试点事项上线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此部分工作范围视省一网通办2.0试点实际进度为准;若鉴于省行政协调力度因素未能完成对应系统打通的可适当调整建设内容范围。 (b)针对每项事项,开展问题现状梳理、设计事项优化方案,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上完成对应的配置实施。 实施事项清单如下,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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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G.电子证照深化应用服务 (a)本项目提供1年电子证照应用深化服务。 (b)包括电子证照发证指导、电子证照用证指导、电子证照均衡化指标能力提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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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H.数字办件信息采集及质检整改服务 (a)本项目提供1年数字办件信息采集及质检整改服务。 (b)包括办事过程信息质检服务、办事过程信息采集服务、办事过程信息质检整改跟踪支撑服务、办事过程信息上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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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I.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服务 (a)“一件事”主题式在线办事事项梳理优化(1个),包括“一件事”主题式服务现状和问题梳理分析、优化措施设计、工作清单梳理、优化建议报告形成并发布、优化方案上线支撑; (b)一件事导办服务(1个),包括“一件事”导办式指南事项范围和调研计划制定、事项梳理、事项整体流程设计、所涉及的单事项梳理、场景导办服务。 (c)“一件事”主题式在线申办服务(上线PC端、上线移动端)(1个),包括一件事在线申办基础服务、一张表单填录服务、一套材料填报服务。 (d)“一件事”数据质量提升运营服务,根据省第三方评估结果、一件事数据质检结果等,针对清远市一件事实施清单,协助政数局督办部门整改,面向部门提供整改支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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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J.系统对接联调——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联调,与统一门户对接联调 (a)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通过政数中台,完成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联调实施; (b)与统一门户对接联调,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预约系统、一件事并联审批系统、政数中台、事项进驻管理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清企通、基层证明开具系统对接联调实施。合计8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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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K.“清易办”群众移动应用运营服务 (a)技术服务,包括建立统一授权规范、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群众端界面设计优化及界面重构; (b)数据运营分析服务,包括平台基础数据运营管理服务。 (c)宣传推广服务,包括用户拉新、服务推广,日常支持及推文发布,运营数据统计报告,工作简报及情况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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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L.“粤智助”本地特色事项上线 本项目规划4项本地特色事项上线“粤智助” (a)需求调研服务; (b)事项优化设计服务。 (c)事项开发支持服务。 (d)事项测试联调服务。 (e)事项部署上线主要包括事项上线申请、生产环境网络策略开通和配置、上线部署工作。 (f)事项上线推广服务。 (g)事项业务系统接口服务。 上线事项清单如下,事项名称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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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营服务 M.政务晓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包括政务晓屋网点运营、政务晓屋坐席软件租赁、政务晓屋管理平台软件租赁、服务成效可视化平台软件租赁。政务晓屋网点区域部署数量:清远市1个、佛冈县1个、清城区4个、清新区1个、英德市5个、连南县2个、连山县2个、连州市1个、阳山县1个。可以进行多部门、跨区域三方通话;支持手机应用的使用辅导;支持纸质文件投寄;兼容接入全国一体化云窗口服务平台,实现与所有已接入区域的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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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①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和实施服务 ★(a)为了保护系统现有数据及现有业务管理模式,本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和实施必须基于现有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应用实施配置。应用实施配置服务与已有功能在应用层面(菜单、操作风格、显示风格、术语等)与技术层面(架构、核心组件)保持统一,保留用户操作及使用习惯。 (b)专项办理流程配置,根据事项申办材料的来源情况,为专项中的事项申办材料配置联合测绘材料特性、联合审图材料特性。 (c)标准事项调整配置,根据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中的要求,调整工建专项配置中的事项信息(共80个标准事项),支撑审批事项的合并和进一步细化。 (d)事项电子证照参数配置,梳理配置联合验收事项(5个)及通用事项制证签发电子证照所需的参数,支持审批部门人员在对应事项办理完成后,通过调用工建接口,完成电子证照签发。 (e)城综局工建审批事项镇街延伸,针对城综局延伸镇街的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共85个镇街)进行专项目录、专项流程、专项办理配置,支撑延伸镇街事项按照配置好的专项模型实现申办、受理、审批等环节。 (f)工建全流程审批,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审批流程进行调研、梳理,并完成对应流程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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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②系统对接联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网共享平台、清远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规划局审批系统对接联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网共享平台、清远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规划局审批系统完成对接联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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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需求 (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③清远市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实施服务 (a)水电气网所涉事项标准化梳理,包括个性化要素标准化梳理、预梳理分析及研讨、事项要素调整。 (b)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场景导办梳理设计,包括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场景所涉事项范围和调研计划制定、所涉及的单事项清单梳理、办事指南梳理、整体流程设计。 (c)水电气网一站式深度梳理优化,对其在线办理事项进行业务建模,梳理形成电子证照需求、数据资源需求,并对在线办理事项开展梳理优化,完成对应配置实施。 (d)无证明协查深度梳理优化,对无证明协查事项与材料、无证明协查材料证明目录、证明与对应协查人员进行梳理及配置实施。 (e)水电气网一站式平台统计分析服务,对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对象办件信息、办件过程信息统计指标进行设计、技术处理,支持对相关统计及明细表的下载。 (f)与外部系统对接。完成水电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与供水系统、供气系统、供电系统、联通宽带报装系统、电信宽带报装系统、移动宽带报装系统、广电宽带报装系统对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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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统对接要求 为保障前期投入,本项目需保持现有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清远市政数中台、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对接系统相关接口的输入参数、输出参数等保持不变,保持接口稳定,不影响原有业务正常运行。相关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清远市政数中台、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接口及规范由采购人协助投标人向原系统服务提供商获取,投标人应按照原系统接口标准完成开发或升级,接口开发协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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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