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至凤城市国有资产划转项目测绘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二、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自2024年起,每半年以完成的测绘面积结算(时间节点6月30日、12月31日)。服务至凤城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事务服务中心验收合格。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4.1、建设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7号》、《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资〔2022〕245号)精神,根据《凤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凤国资〔2023〕42号)统计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等国有资产纳入划转范围。结合《凤城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挂转注入汇盈资管工作方案》我局负责房屋、土地的统一变更登记向汇盈资管及下属子公司发证。同时按工作专班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各单位土地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工作,特别是做好因历史原因造成资料不全或缺失的权属登记工作;参与界定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权属,加强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协助有关土地、房屋测量测绘工作。
4.2、作业依据
(1)《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2)《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2000);
(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4.3主要技术指标
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与投影方法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Gauss Kruger),标准的3度分带。
(2)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比例尺
比例尺不低于1:500。
4.4主要成果
1.测绘基础资料
(1)房屋权属来源、土地权属来源等相关材料。
2.提交成果
(1)宗地图
(2)宗地草图
(3)房产分户图
(4)不动产测量报告
(5)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6)成果电子版(光盘)
4.5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在采购单位遇到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要确定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