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滦平县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主要内容:对全县 19 个乡镇,200 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到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
3、服务地点:滦平县域
4、付款方式:结合考核结果按季度付款。
5、★服务期限:3 年,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对全县 19 个乡镇,200 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到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项目作业范围为三个转运站片区,分布情况如下,巴克什营垃圾中转站片区:虎什哈镇、邓厂乡、五道营子乡、巴克什营镇、火斗山镇、马营子乡、付家店乡;小营垃圾中转站中转站片区:小营镇、红旗镇、金沟屯镇、西沟乡;滦平镇垃圾中转站片区:滦平镇、张百湾镇、平坊乡、长山峪镇、付营子镇、两间房镇、安纯沟门乡、大屯镇。
★服务要求:保持车辆车容整洁,定期消毒,配备定位系统,按照指定的路线进行生活垃圾收集,留存运行打点记录,随时备查,定时定点收集、不丢弃、扬撒、遗漏,转运时直收直运、日产日清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其他相关工作。
★考核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和地方有关环卫行业相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按照承包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提供服务, 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及考核。
★2、中标企业必须保障节假日期间清运工作不间断。
★3、中标企业每月向采购人报送垃圾清运线路表等相关情况(线路表按工作实际需要制定)。
4、作业过程中注意爱护现场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垃圾装车时,禁止遗漏垃圾,装车完毕垃圾桶摆放整齐。
项目 |
工作标准及考核要求 |
扣分办法 10 元/分 (采取累计制扣分,不设置总分上限) |
垃圾收集、转运 |
垃圾运输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严禁私自处理填埋垃圾。 |
违反规定每次扣 50 分。 |
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分类亭等集中收集点,转运及时无散落堆积垃圾和外溢现象。 |
违反规定每处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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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车辆外观干净整洁,封闭运输,严禁封闭不严,沿途飘洒遗漏等现象发生。 |
违反规定每次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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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超高、超重现象。 |
违反规定每次扣 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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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点按时、按点清运完毕,做到随满随清、车走地净、不留死角,冬季垃圾点内结冻、冰雪应在当日内完成清理清运。 |
违反规定每次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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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确保机械车辆安全无事故。 |
违反规定每次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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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周边等保洁区域内无积存、堆积现象。 |
违反规定每次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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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作业人员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装卸工严禁酒后上岗、替岗,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
违反规定每次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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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入职员工要进行岗前和安全生产培训。 |
未按规定完成每次扣 50 分。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保留影像资料上报考核单位。 |
未达到次数的每次扣 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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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消防安全设施标志完好,按规定数量和种类配备,可正常使用。 |
配备不齐全每次扣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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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对互联网+、阳光理政平台、市城管局 12319、市政府 12345 等热线投诉群众投诉,各类网络 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核实属于作业服务单位责任的 |
每件问题扣 20 分 |
被县级通报批评的。 |
每件问题扣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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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级通报批评的。 |
每件问题扣 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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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
每件问题扣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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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重大活动中保障不到位,不服从指挥;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被网络媒体曝光产生严重后果的。 |
考核单位根据问题严重性,可下发正式通知扣除当月服务费 1-1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