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城区护城河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建设的需要,汕头市潮阳区护城河保洁水域面积约230000平方米、长度约6.5公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打捞垃圾需运输至压缩转运站距离约10公里。
采购包1(城区护城河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限为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承包费每月支付一次。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承包工作内容,采购人按照服务期间的质量检查考评的评分情况确定支付金额,于每月28日前凭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付清成交供应商当月的管理费用。 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成交供应商迟延交付的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3.本项目在实施期未满的情况下,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因素无法继续实施项目,发包单位有权无条件直接终止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全力配合。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合同(成交)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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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城区护城河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
项 |
1.00 |
2,743,886.55 |
2,743,886.5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城区护城河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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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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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有关说明: (一)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三)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潮阳区护城河水域生态环境,保持护城河北闸至南闸段水域 的洁净,切实保护好沿河美丽自然生态,结合潮阳区实际情况,对汕头市潮阳区护城河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进行采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潮阳区护城河水域的日常管理,包括及时打捞和清除护城河水域内的生活垃圾、动物尸体、杂物、水葫芦(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清理滩涂淤积垃圾、堤旁垃圾、废土杂物等,配备必要的打捞船舶,建立一支专业打捞保洁队伍,并对于打捞回来的垃圾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三、服务内容
四、项目服务内容或项目建设标准: (一)实施范围:汕头市潮阳区护城河保洁水域面积约230000平方米、长度约6.5公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打捞垃圾需运输至压缩转运站距离约10公里。 (二)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2.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成交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进行总报价后,需对履行期限内每个月进行报价,合计需等于总报价。 (四)基本配备要求 打捞船舶和人员配备(下表):
1、计划配备打捞船舶2艘,负责护城河水域清洁打捞作业,且要求船舶配备燃油动力驱动,以提高工作效率; 2、每艘船舶配备专业驾驶员负责驾驶; 3、配备足额打捞人员随船进行打捞作业,打捞人员要求熟悉水上作业且熟知水性,并购买配备一批打捞工具及安全防护工具; 4、调配环卫作业密闭垃圾收集车1部,司机1人。 (五)作业方法 1、打捞船只每天对其负责范围进行打捞保洁和巡逻,由船舶驾驶员驾驶船只从上至下或从下至上对潮阳区护城河水域进行循环巡逻,3名打捞人员随船,对发现的漂浮物进行及时打捞。 2、船舱中存满垃圾或巡逻完毕时,将船只开至停靠点卸下垃圾并定点堆放,垃圾堆放点要求设置于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市貌的较隐蔽位置,并且利于垃圾装车转运。 3、每天从护城河北闸至南闸段清理打捞上来的垃圾杂物、水浮莲等,装上车后运载至就近的垃圾压缩站压缩,不可压缩的大件废弃物,直接运载至潮阳区大件垃圾处理堆放场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作业标准及应急预案 1、承包方式:实行包干形式,内容包括:包工、包机械设备、包运、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等责任。 2、承包经费:作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人工费、工具费、房地租金、加班、交通水电费、燃油费、船只车辆修理费(包括保险、统缴、税费等)、设备维护费、员工保险、福利及税费等。 3、成交供应商一经确定,必须在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责任承包合同。 4、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船上作业人员一律穿着救生衣和必要的防护工具作业,随船配备救生圈四个以备不时之需。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作业船只机械设备的保管和维护,确保船只机械设备外观良好、清洁。 6、承包项目卫生标准:按国家新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的新标准》和《汕头市潮阳区护城河水域环卫保洁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等规定进行考核。 7、全部作业人员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作业标准: (1)每天16小时对汕头市潮阳区护城河及水域巡回保洁(5级及5级以上大风、红色暴雨警告除外),及时清除水上漂浮物,日捞日清集中转运至规定的倾倒地点。 (2)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动态,及时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准备;5级及5级以上大风、红色暴雨警告期间,必须暂停所有水面作业,以保障员工安全。 (3)台风、暴雨过后,必须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如工作量大,要采取加班或增加人力等方式尽快完成作业。 (4)水面不得有大于0.5平方米漂浮垃圾,大于0.25 平方米漂浮垃圾2件之间的最小距离为150米,小件零星漂浮垃圾2件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0米。 (5)回流区、河涌口、堤旁、河边滩涂每50平方米不得有3件大于0.25平方米漂浮垃圾。 (6)每50平方米河线回流区的小件零星漂浮物不多于10件,河涌口、堤旁、岸边滩涂的零星漂浮物不多于20件。 (7)桥角、桥墩边、亭边、水闸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 (8)在沟渠出口设置拦漂设施拦截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的,必须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运至规定地点倾倒; (9)加强对沟渠排水口的巡视,一经发现排污,及时上报。 (10)保持垃圾中转码头清运场地整洁。 (11)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转载后车容整洁。 (12)作业船垃圾要按计划有序吊卸。 (13)每日作业完毕,做好当天航行及作业情况记录,并将作业船和作业场所清洗干净。 (14)每月3日前,按指定格式向主管部门上报上月各类作业统计表和当月工作计划。 9、文明作业、安全生产 (1)符合有关海事安全、水上作业安全的标准、规定。 (2)水上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水上作业应穿着救生衣,船上应备救生器材,配置足够消防器材。 (3)建立保洁质量自查自检制度,配备巡检车、船。 (4)建立良好的作业队伍,着装统一,爱岗敬业。 (5)作业船、车证照齐全,外貌要整洁。 (6)遇突发事件要服从指挥,并完成政府临时指定任务(包括各级领导检查作业要求工作)。 (7)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过后要及时进行打捞清理;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和重大节假日等要重点保洁。 10、应急预案 拟成立应急抢险分队,由成交供应商组成指挥小组,设应急抢险工人10名,平时在各自岗位上班,凡接到采购人突击任务或现场发现紧急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形成专门的应急小队,全天24小时随时赶到现场。在应急抢险期间每天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接听采购人的通知,及时落实抢险工作。 (1)对采购人紧急要求的应急预案 A、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一切应急要求及迎检任务,重大节假日及活动等特殊情况须制定应急处理方案,配合完成突击性工作。 B、有迎检任务时,突击队全面铺开,对本项目所有责任区域及时检查、清理等。 C、台风、暴雨灾害后,及时排涝,保证护城河水域清洁。 (2)船祸发生后的应急预案 A、该船祸定义为作业员工在工作现场所遭遇的船祸,要求现场人员立即电话通报项目部并拨打“110”,在征得警方同意后,可尽快施救,并设法保护现场。 B、受伤员工不得任意性干扰执法。 C、受伤工人将根据已购保险及有关条例,享受相应赔偿。 D、应尽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人员溺水事故,首先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全力抢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如出现人员溺水死亡,必须第一时间报“110”,并严格按劳动法及劳保条例处理。其次,事后要分析事故原因,以教育员工,杜绝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3)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应急预案 A、在按作业规范和作业标准进行保洁的基础上,针对节假日的特点,进一步提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作业质量,确保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B、失火事故的拯救操作要点: 遇船只起火燃烧的事故现场,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同时需考虑烧毁船只部位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河道。 五、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 交付或实施的时间: 从2024年11月至2027年10月止,时限3年 (二) 交付或实施的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护城河北闸至南闸段的水域、河涌口、岸边滩涂、桥角、桥墩边、亭边、水闸等面积约230000m²;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月度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质量等情况按国家新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的新标准》、《汕头市潮阳区水上环卫保洁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如下表,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该表格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城区护城河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检察人员:检查时间:年 月 日 说明: 1、本项考核由区环卫中心组织实施。仅限于月度检查和平时抽查,需有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的评分才生效,特殊情况下,有采购人签字并附现场照片的评分也有效。 2、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即至多以扣完为止。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环卫保洁现场实行月度考评(包括月检和平时抽查两部分),其中月检占月度考评总分的90%,日查、抽查占其总分的10%,以综合月度考评分数。按百分制打分,好(100分—90分),中(90分以下—80分),差(80分以下)。评分结果属好的为达标,足额支付承包款;属中的,由采 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除当月承包款5000元;属差的,由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除当 月承包款10000元。如成交供应商评分结果连续三个月属差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说明 1. 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 金额:合同(成交)金额的10%; 3. 方式:转账或银行履约保函。 (二)退还说明: 1. 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不计利息退还、保函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失效。 2. 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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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