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经开区市民中心大楼食堂外包服务(2024年度)
★2、预算金额:125万元,最高限价125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壹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102号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同每年签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经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4、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4)考核标准及评分标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成交金额进行季度结算付款。
★6、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要求
★7、服务范围:武汉经开区市民中心大楼食堂外包
★8、服务标准:保证武汉经开区市民中心大楼职工人员日常用餐需要,保障食品安全。
二、项目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类型:食堂餐饮管理、餐饮服务
(2)就餐人数:约600人
(3)本项目餐饮服务方派遣员不得少于28人。(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调整)
2、服务方式
(1)采购人提供场地、设备、以及水电费。
(2)供应商承担燃气费用,委派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对采购人的厨房全面管理,包括成本控制、食谱制定、设备维护管理、节能降耗、食品卫生管理、生产加工及烹饪、供餐方式优化、员工培训和调配等。
3、服务周期
合同期限壹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102号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同每年签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经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4、服务范围及用餐时间
(1)服务范围
为管委会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节假日用餐、公务用餐及相关服务。
(2)用餐时间
早餐:7:30—8:20,中餐:11:30—13:20,晚餐:17:20—19:30(如遇特殊节日加班另安排宵夜、用餐时间凌晨之前)
(3)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设施在委托服务方使用中有人为损坏和缺失,应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操作间、食堂库房及食堂大厅均属于委托服务方管理范围。
5、相关标准
(1)所有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对成本进行合理测算,测算的年度费用:不得高于125万元。
(2)服务质量按国家餐饮行业标准及规范执行。
(3)售卖的所有菜品需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售卖,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管理。
6、其他服务要求
(1)必须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检疫部门的要求。
(2)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法》自行聘用安排并承担人员经费。食堂聘用工作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工资、福利等方面由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方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就餐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受委托服务方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各类保险(食堂工作人员保险等)、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因供应商的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员工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安全等必须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问题整改不及时对供应商给予经济处罚。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如遇特殊情况,须根据实际调整时间。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员工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份量、食料进货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相应问题。
(6)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食堂的服务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如有需要,应配合相关单位审计。
(7)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各项检查工作。采购人定期组织评议,若评议满意率不足85%,对供应商进行处罚。若连续3次评议满意率不足85%的情况,采购人随时有权终止合同。
(8)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落实每餐饭菜留样制度;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9)食品加工和销售: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设备或场所。
(10)食堂工作人员应遵规守纪、接受过义务教育,人员持证(健康证或从业证)、按要求着装上岗,服务规范;
(11)供餐: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制作方法多样,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
(12)就餐形式及标准:
早餐自选餐模式,包含面条、米粉、面点、红薯、玉米、鸡蛋、豆浆、杂粮粥、炒青菜、咸菜;每天种类不少于15种中餐自选餐及特色模式晚餐自选餐及特色模式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制作方法多样,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每餐种类不少于15种;
(13)营养: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
(14)质量:服务质量和伙食质量,员工满意度高。
(15)受委托服务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委托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7.商务要求及技术服务方案要求
(1)服务团队要求:根据就餐需要,供应商需按照以下标准配备服务团队:
★武汉经开区市民中心大楼C区食堂:就餐人数约600人,派遣员工总数不少于28人(其中,武汉经开区市民中心大楼C区食堂28人,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单位 |
人数 |
数量 |
1 |
项目经理 |
人 |
1 |
12个月 |
2 |
仓库管理员 |
人 |
1 |
12个月 |
3 |
厨师长 |
人 |
1 |
12个月 |
4 |
厨师主管 |
人 |
1 |
12个月 |
5 |
红案厨师 |
人 |
2 |
12个月 |
6 |
切配 |
人 |
3 |
12个月 |
7 |
红案厨工 |
人 |
3 |
12个月 |
8 |
白案厨师 |
人 |
2 |
12个月 |
9 |
白案厨工 |
人 |
3 |
12个月 |
10 |
服务员主管 |
人 |
1 |
12个月 |
11 |
服务员 |
人 |
4 |
12个月 |
12 |
洗碗工 |
人 |
5 |
12个月 |
13 |
保洁 |
人 |
1 |
12个月 |
合计 |
/ |
28 |
/ |
制定人员工作方案,包含:①人员岗位职责、②工作规范。(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调整)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履行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食堂的运行管理费、服务人员的工资、各项福利、办公费用、应缴纳税金及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食材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采购人在每季度第一月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的95%,并根据服务工作内容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评,季度考评合格后在下一季度第一月按约定支付剩余5%款项。中标人需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日内将本次工作款项汇到中标人账户。若中标人未能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费用支付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及考评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