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资格条件承诺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东莞开放大学(原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于1995年4月被批准为市级电大,2006年8月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17年7月,省市两级编委发文同意学校更名为东莞开放大学,学校于2017年9月17日举行东莞开放大学揭牌仪式。东莞开放大学业务上隶属于国家开放大学,行政上受市政府、市教育局领导,是我市第一所公办高等学校,是一所坚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区域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现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为其选取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
采购包1(东莞开放大学2025-2026年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二年(具体起止时间合同签订时确定),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项目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合同自动终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莞开放大学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材料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送货清单。 2.结算流程: (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采购人根据《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考核评价表》分值情况进行结算: ①其中中标人月度考核成绩为 90分(含)以上的成绩为优秀,90分(不含)以下80分(含)以上的考核成绩为一般,80分(不含)以下的考核成绩为差;②中标人考核成绩为优秀时,按所考核月度货款的 100%进行结算;③中标人考核成绩为一般或差时,以 90 分为基准,每低 1分扣除所考核月度货款的 1%,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考核成绩按扣除后的实际货款进行结算; ④中标人考核成绩为差时,除按规定扣除所考核月度货款之外,采购人还将暂停中标人供货服务资格一个月; ⑤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供应货物有假冒伪劣产品的,该月不予结算,并暂停中标人供货服务资格三个月至整顿合格,等采购人通知才可恢复供货,如有第二次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结束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中标人每月22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结算规定,10日内以转账付款方式结算。 (3)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食材的每日验收由采购人及中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共同验收,验收人员对当天所配送的食材进行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2.采购人每月安排相关人员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内容详见《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考核评价表》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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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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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价方式 |
1.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优惠率报价,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无相关产品的,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进行优惠率报价,供货价即为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每隔两星期调整一次价格,中标人须在“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发布后第二天提供新一期的价格表,由采购人确认后开始执行。 2.“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无相关产品的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原则上以就近市场零售价(精品零售价)作为基准价。 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4.报价(优惠率)定义:中标人所报的优惠率将作为采购人在服务期间作为结算的依据。例如: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某产品零售价格为10元为例,若中标优惠率为10%,付款计算公式为:10×(100%-10%)=9元。在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无相关产品的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原则上以细村市场、光明市场、罗沙市场三个市场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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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报价为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报价范围: 0.00%(含)-100.00%(不含) 。报价(优惠率)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货或自产养种植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服务、粗加工、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
★ |
3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预算为¥1,600,000.00元,如实际结算金额已达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金额根据已发生的采购量据实列支结算。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批发服务 |
东莞开放大学2025-2026年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项 |
1.00 |
1,600,000.00 |
1,600,000.00 |
100.0 |
批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东莞开放大学2025-2026年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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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范围 1.本项目配送食材包括蔬菜、水果、禽肉类、水产品类、粮油副食品百货类、冻品类、豆制品、调味品、禽蛋等。 2.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食材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为依据)、地点送货;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也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用餐人数:约80人。 (二)服务标准 1.中标人需服从采购人和食品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中标人所送的食材及物资引起食用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正规食品质量检验部门确定是中标人责任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三)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包退包换。 1.蔬菜、水果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或有异常味道,不存在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5%。 (2)提供的水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管理条例,果面干净新鲜,果柄鲜绿,果型完整且形好,个体均匀,结实,有光泽,表面光滑,无疤痕,不干皱,不变色,无压伤,无阴伤,无病虫害。 (3)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2.禽肉类、水产品类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禽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 (2)冰鲜类必须鲜活,利用率不低于95%;冰鲜类水产品解冻后利用率不低于80%。 (3)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眼球光亮透明,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4)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无异味(如泥腥味、电油味等),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5)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3.粮油副食品百货类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 (2)所供应货品需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需要通过QS认证的货品必须有QS认证标志。 (3)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 (4)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0%。 4.冻品类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和包装的标准。 (2)有保质期限的货品,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70%。 (3)有包装的货品,包装必须完整洁净,清晰列明品牌、规格、生产日期、净重、含冰率等相关参数。如果是散装货品,则须声明含冰率,其中,禽畜类货品含冰率应不高于8%,冰鲜鱼含冰率应不高于10%,其他水产类货品含冰率应不高于20%。个别特殊货品,应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约定含冰率后再供货。 (4)单冻货品应没有或只有少量冰屑,个体间无粘连;块冻货品内部个体应分布均匀。不能有解冻后重新冷冻的现象。 (5)冻畜类应色泽均匀,肉边齐整,无血污、碎肉、碎骨,无风干现象,解冻后有肉的正常色泽和味道。冻禽类应外观滋润,无残羽、血污、伤斑,无风干现象,解冻后特征与鲜禽相同。冰鲜鱼应眼球饱满突出、透明清亮,鱼鳃鲜红无异味,鱼皮完整,鳞片有光泽且与鱼体贴附紧密,鱼体有正常的清洁透明粘液,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四)货品运送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冰鲜类水产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蔬菜、水果、蛋类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5.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6.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五)货品质量安全问题处理要求 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验收时凡属于规格、质量等问题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60分钟内补给,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 3.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4.因中标人供应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后,中标人需要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及赔偿费等,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标人需根据以上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的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专线售后服务管理方案,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时间安排、其它服务承诺等。 (六)包装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 2.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水产品和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货品。 4.货品质量或包装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七)配送服务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于当日晚上20:00之前列出一份次日要采购的食材物品,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中标人在收到订单后,最迟于次日早上6:30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紧急供货通知后,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人饭堂的正常运转,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中标人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出现不合格、损坏的情况,由中标人负责及时调换。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由于中标人延迟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5.各类食材,一般每天送货1-2次,采购人在前一天确认采购订单。每次订单不论数量多少,中标人都需要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中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6.中标人负责货品配送前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7.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需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单配送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或改变品种。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的某些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中标人不得有异议,并协助提供一家合资质的食材供货商作临时补给,并确保食材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应到位。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每月超过三次因数量或质量问题导致退换货品的。 (4)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5)中标人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6)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的,泄密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应急预案要求 1.针对食材仓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食材种类、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如突发火灾、被水淹没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 2.针对食材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材变得不合格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 3.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有相应的配送保障措施; 4.针对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有相应的人员替换保障措施。 (九)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考核管理机制 采购人每月安排相关人员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根据食品安全第一、品质控制和服务质量并列第二的精神,根据《饭堂食材配送中标人考核评价表》作为评分依据(详见附表)。考核管理机制具体如下: ①其中中标人月度考核成绩为 90分(含)以上的成绩为优秀,90分(不含)以下80分(含)以上的考核成绩为一般,80分(不含)以下的考核成绩为差; ②中标人考核成绩为优秀时,按所考核月度货款的 100%进行结算; ③中标人考核成绩为一般或差时,以 90 分为基准,每低 1分扣除所考核月度货款的 1%,采购人根据中标人考核成绩按扣除后的实际货款进行结算; ④中标人考核成绩为差时,除按规定扣除所考核月度货款之外,采购人还将暂停中标人供货服务资格一个月; ⑤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供应货物有假冒伪劣产品的,该月不予结算,并暂停中标人供货服务资格三个月至整顿合格,等采购人通知才可恢复供货,如有第二次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结束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十一)违约及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对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1)因配送原材料问题,发生职工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材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原材料配送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劣质、有害过期或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整改依然无效的。 (3)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4)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准入条件而又不改变的。
附表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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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