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巩固福州旅游目的地形象,提升“有福之州”在全省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拟继续在《福建卫视新闻》、《福建新闻联播》栏目投放福州文旅宣传广告。
二、技术要求
1、广告发布要求
(1)广告时段
18:30-19:00东南卫视《福建卫视新闻》栏目内广告时段。
19:35-20:00福建综合频道《福建新闻联播》栏目内广告时段。
(2)广告内容
15秒福州旅游形象宣传广告。
(3)投放方案
东南卫视《福建卫视新闻》播出46天,福建综合频道《福建新闻联播》播出44天,隔天交叉播出。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2)播出期间,供应商须每月提供第三方监播机构的监测报告(第三方监播机构的监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开展的专题新闻宣传活动无偿提供支持。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文旅活动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新春文化旅游月等活动及重点节假日宣传营销的新闻宣传工作无偿予以支持。
(5)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涉及采购人的不实或负面新闻等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售后及验收
(1)售后服务:采购人如有需求,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编辑制作服务。
(2)验收要求:提供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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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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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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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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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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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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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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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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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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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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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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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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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服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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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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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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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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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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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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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次1,说明:每月提供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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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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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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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经福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财政支付资金额度下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在项目完成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经福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财政支付资金额度下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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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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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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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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