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天台县 2024—2025 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范围(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所有枯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主要交通沿线、“四边”区域优先安排清理。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严格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在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除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枯死松树的日常监测和“即现即清”工作。强化检疫执法,有效管控疫木,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事件。
二、工作内容
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灭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
序号 |
标项名称 |
暂定服务 范围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
备注 |
1 |
2024-2025年天台县始丰街道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
始丰街道全域山林 |
140万元 |
700元/吨 |
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采购人保留调整数量和范围的权利。 |
三、服务外包具体要求
(一)总要求
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
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处理。
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
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如误砍误伐,按市场价5-10倍赔偿;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以村为单位,枝桠进厂过磅重量占比不得低于 10 %。
5.质量评定:由上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检评定。
6.时间要求:集中除治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即现即清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
7.安全生产:枯死松树除治队需抓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管和相关要求
1.枯死松树由除治队清理,并落实清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枯死松树清理前必须对所有的清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清理并确保人身安全。
2.除治队严格按照清理要求进行作业,清理质量符合规范。需建立枯死松树清理台账,与现场监管的护林员或行政村指派的监管人员及上级单位委派的监督人员配合,并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枯死木清理管理,除治队严格按照“浙江数字森防”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枯死木清理前后进行拍照并上传数据,清理下山的所有枯死木运送到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进行处理,凭《枯死木清理运输单》在市境内运输。运输数据要及时上传到“浙江数字森防”。除治队负责人每天据实记录运输台账,包括清理时间、地点、疫木权属(户名、集体)及数量、除害处理方式、运输工具、运输物品、数量和运输起止地等,台账资料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3.图片要求:需拍摄枯死松树清理前、后现场对比图片(每一株清理的疫木,都要落地上图(拍不少于2张照片,伐前1张、伐后1张)),销毁枯死松树枝条的图片或视频,照片上标明地点,运输车辆现场装好车后及运到疫木定点处理厂过磅时图片。
4.需凭《枯死木清理运输单》运往疫木处理定点企业,并保存(存根)凭证,作为支付款项及备核查依据。
5.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枯死松树管理工作,防止农户擅自拿回家当薪柴、松材自用、外运等疫木流失行为发生,确保疫木全部运到定点处理企业。
6.每个清理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清理质量,确保每位清理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彻底清理枯死松树,树干及1厘米以上枝桠全部清理下山。同时做好不可利用小枝梢的销毁监督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7.除治队清理枯死松树时,应避免损害农户其他合法权益,如有发生,由除治队与农户协商解决。
8.在实施过程中除治队如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或拒绝实施的,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先行实施,相关费用由除治队支付或由采购人在应支付款项内按实扣除。
9.加强疫木管理,如果出现疫木流失现象,没收所运木材,除按1.00 元/斤扣减费用(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扣减),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要求销售疫木,不得以烂树充当树枝,不得以树干充当树枝,发现一起扣减 1-5 万元。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该除治队及相关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松枯死木清理相关的政府采购。焚烧上报的疫木堆,每发现漏烧一堆的,扣款2000元。
10.日常监督:除治队应委派专职管理人员开展清理现场日常巡查和检查,做好清理质量、疫木运输、用火安全等过程的监管,做好清理路线、清理数量核验,每周四前向采购人报送《年度松枯死木除治山场清理进度表》,并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和运输等相关台账。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聘请的护林员或相关单位聘请的监督人员不定期对疫情除治进行抽查监督,不合格的须返工,直至符合清理技术标准。采购人按照监督检查结果督促除治队限期整改。
11.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小班网格化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小班化管理进程,建立和完善疫点小班档案信息,保持小班档案连续性、严肃性。做好除治工作中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协助相关单位资料管理(主要包括:市级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清理施工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台账;涉木单位及个人登记备案档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台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资料)。
(三)项目验收
1.疫木除治质量验收时间:县级核查评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即现即清阶段双方评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30日;10月底前第三方形成年度核查书面报告。
2.疫木除治质量验收内容: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枯死松树清理情况、山场除治质量情况、疫木除害处理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
3.防治成效验收内容:检查除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4.验收方法及应用: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除治山场清理质量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部分款项。
(四)人员及设备要求:
序号 |
拟投入人员配置要求 |
拟投入项目设备要求 |
1 |
项目实施人员(管理人员、伐木工)20人 |
伐木油锯5套;运输车辆2辆 |
注意:相关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要接受业主指派及时进行清理活动,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具体按照本项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实际工作重量)×对应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搬运、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政策处理费、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及突发性事件,尤其在台风或大雨或冰冻季节,应加强防护,中标人要无条件听从采购人指挥,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
(六)奖惩措施
1.销售到定点企业的树枝重量必须占到全部重量的10%以上,否则树枝重量占全部重量的比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发三个百分点的补助费(保留 2 位小数)。
2.要突出数字赋能,全面推广应用“浙江数字森防”管理平台,通过疫情普查、疫木除治、抽样检测和档案管理、资金管控、即现即清等数据的上传,实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按省林业局上传数字森防要求上传采伐前后、疫木运输等照片及数据到系统,除治株数和面积要互相匹配,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起扣减结算费3000-9000元。
四、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合同内所有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工作量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且根据《天政办函〔2024〕15 号》的考评办法结果为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结果须比对当年疫情秋普结果,如除治区域疫情复发情况严重,山场除治质量达不到《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的,将不支付尾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确保清理枯死松树进度和质量,在清理项目实施期间,除治队必须集中精力和人员清理枯死松树。
2.除治队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质量和安全清理管理工作,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质量和安全清理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进行人身安全保险。在采伐作业山场严禁抽烟,防止引发山林火灾,如被监管人员或采购人管理人员发现,则每发现一次扣除服务款保证金100元作为违约金。除治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除治队负责,赔偿费用在除治费中扣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法追究除治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在清理期间,除治队作业人员工资、生活费及生产用具费、运输费、装卸费、房屋租赁费等一切费用均由除治队负责。
4.在枯死松树运输中,运输车辆必须有年检合格证和车辆保险并且配备有符合文件规定的专用设备,驾驶员有与所驾车辆相符的驾驶证,严禁货、人混运。除治队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则后果由驾驶员和除治队承担。
5.在清理开始前原则上由除治队负责政策处理工作及费用,采购人协助,特殊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除外。在清理过程中,如遇非除治队直接原因而引起的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时,采购人有义务进行协调解决。因除治队原因直接引起他人利益损害、山林火灾、工伤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除治队负责。
6.如除治队恶意采伐阔叶树、无明显病兆的活松树或擅自将枯死松树另作他用引起病松木流失扩散,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防治工作中途如出现不履行承包合同,擅自要求增加承包金、转他人承包、故意拖延工期等行为,除所签承包合同自动失效外,按约定不支付已发生的任何除治施工费用,并且除治队伍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本项目每标段预算以往年清理情况根据标段范围暂估,由于枯死松树数量受天气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损失。本项目所涉及的砍伐数量结算时按实际砍伐数量计量,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9.本文未详细明确、需补充的内容、具体执行方式等按《天台县 2024—2025 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后续上级单位文件、通知如有变化的在允许范围内按相应规定执行。
注:
1.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